Ⅰ 求一篇關於中美鋼鐵業貿易摩擦與對策的文獻綜述
一、中國面臨貿易摩擦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中國在世界貿易中的位次;已由1978年的第32位躍升到2003年的第4位。近年來,在世界經濟不景氣、世界市場持續低迷的形勢下,我國出口卻連續保持著兩位數的高速增長,表現出強勁的國際競爭力。在我們欣喜地感受著貿易高速發展給我們帶來的好處的同時,日益嚴峻的國際貿易環境也使得中國陷入了國際貿易摩擦的困擾之中。
1.貿易摩擦涉及的領域和范圍不斷擴大。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國發生的貿易摩擦涉及到4000多種產品。(註:趙瑾:《全球化與經濟摩擦——日美經濟摩擦的理論與實際研究》,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這些產品從最初的農產品、化工原料、鞋類、紡織品等初級產品或勞動密集型的工業製成品,向鋼鐵、彩電、電信等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的工業製成品轉移。伴隨著我國產業結構和出口產品結構的升級,不斷有新的行業和產品成為貿易摩擦的對象。服務貿易的加速發展,以及服務貿易領域國家間發展的嚴重不平衡性,導致服務貿易將成為貿易摩擦的重點領域,我國也必將捲入其內。簡而言之,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涉及到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的眾多產品,對國民經濟的諸多方面產生了嚴重影響。
2.反傾銷、特殊保障措施是中國面臨的貿易摩擦的主要形式。眾所周知,我國是全世界被反傾銷訴訟最多的國家,受到的損害也是最大的。1992~2001年,反傾銷共涉及我國出口額53億美元。2002年中國出口佔全球出口總額的5.2%,但針對中國的反傾銷案例數卻佔全球反傾銷案例總數的16.5%,這是極不成比例的。如果考慮到反傾銷對隨後年份的影響及企業為此放棄的潛在出口機會,估計由反傾銷造成的損失約占我國一般貿易出口總額的5%~10%.(註:隆國強:《中國直面國際貿易摩擦高發期》,《國際商報》2003年12月15日。)然而,根據我國的入世承諾,中國仍將面臨15年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待遇,因此WTO 成員方當局有權否認中國出口企業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運作。種種不公平待遇將使得反傾銷訴訟,在可預見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成為中國遭遇的貿易摩擦的主要形式。另外,截至2003年6月底,韓國、日本、加拿大、美國、印度、土耳其和歐盟等7個WTO 成員國已經相繼完成了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特別保障條款」的國內立法,大幅度降低了立案標准,為大規模運用這一控制機制完成了准備工作。這種將長達12年的「特別保障條款」可以僅針對中國使用,從而避免保障措施針對全球所帶來的壓力。截至2003年9月底,先後有印度、美國、土耳其和歐盟對我出口產品發起9起特保調查。
3.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影響越來越大。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安全和環境等涉及生活質量的諸多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外加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企業和消費者對新的標准和技術法規的需求與日俱增。而當建立在這種新標准和技術法規基礎上的各種合格評定程序、認可制度、檢驗制度成為限制外國產品進口的障礙時,它們就轉變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出口產品總體質量、檔次較低;而我國產品的出口市場又主要集中在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它們約占我國外貿出口總額的90%左右,這些國家和地區、特別是其中的發達國家對輸入產品要求非常嚴格和苛刻,使得我國出口產品不可避免地面臨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2002年我國71%的出口企業、39%的出口產品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限制,造成170億美元的損失,與2000年相比,影響程度大大提高,出口產品受限比例提高了56%,損失金額增加了54%.隨著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我國出口將受到的影響也會日益加強。
4.貿易差額、人民幣匯率、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勞工標准等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導火索。我國對外貿易發展迅速,並長時間保持著巨額的貿易順差,而這種貿易差額的地理分布,又主要集中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地區,這就導致我們的貿易夥伴由於不滿自身對中國的巨額貿易逆差,頻頻以此為導火索對華發起貿易摩擦。人民幣匯率,自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起,一直是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我們國家實行的是盯住美元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因此美國經濟的狀況及美元的走勢,直接關繫到人民幣匯率。由於近期美國放棄了強勢美元,實行了實際上走低的匯率政策,使得與其保持相對固定匯價的人民幣實質上對其他國貨幣產生了貶值。這給了我們的貿易夥伴很好的理由,以人民幣貶值、對外輸出通貨緊縮、不正當的貿易競爭優勢等借口,將人民幣問題同對華貿易政策直接掛鉤,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另一導火索。知識產權問題,很久以前就成為中國同貿易夥伴產生貿易摩擦的一個主要導火索。由於我國的科技水平發展落後,人們對發明、創造、商標等的保護觀念淡薄,再加上發達國家的苛刻要求,使得知識產權成為影響我國正常貿易,尤其是含專利技術產品進口的一個主要因素。勞工標准問題,根源於不同國家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現實國情,它原本不應該算作一個貿易問題。但是,發達國家漸漸將勞工標准問題多邊化,甚至期望能夠形成公認的、各國普遍接受的國際勞工標准。近幾年,美歐等國家推行的勞工標准已對我國出口產品構成貿易壁壘,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一種新型導火索。
二、中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外部根源
在分析貿易摩擦產生的根源時,我們應該看到,貿易摩擦的產生既有其自身產生、發展和運行的客觀普遍性,又有其針對不同國家的特殊性。也就是說,對一國而言,貿易摩擦的產生,既有其不可避免的外部根源,又有其自身因素的原因。中國遭遇貿易摩擦是發生在全球貿易摩擦頻繁發生的大背景之下,世界范圍內的貿易摩擦的產生原因構成了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外部根源。正確認識貿易摩擦的產生在當今時代具有其必然性,有助於我們客觀冷靜地面對中國所面臨的貿易摩擦。
1.貿易摩擦是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必然產物。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跨國公司投資和貿易為載體的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不可逆轉的一個趨勢。經濟全球化在世界貿易領域直接表現為貿易的自由化,各國在GATT/WTO的協調下,降低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促進產品和服務的自由流動。在這樣一個過程中,國與國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加深,相互依賴性加強;與此同時,國家間發生經濟摩擦的機會也大大增加。生產的全球性和統一的世界市場客觀上要求各國具有趨同的各種制度、規則,甚至文化和風俗,而這些在目前和相當長的未來又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只要這些差異存在,國與國之間在增強了相互的聯系外,產生摩擦是不可避免的。那麼,從某種意義上說,貿易摩擦的產生,甚至頻繁產生,也說明了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正處於進程之中,國與國的碰撞、妥協和調整,使得經濟貿易在一個更高的水平上達成優劣勢平衡。
2.國家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獨立的民族國家的存在,以及對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產生貿易摩擦的根本原因。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目的是使得世界資源在全球范圍內得到更有效率的配置,使得全世界各國的總體福利得到提高。但是,我們深知,獨立的民族國家在參與經濟和貿易往來時,首要目標是自己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最大化。這就導致,當經濟發展不平衡,國家間的實力此消彼長之時,貿易自由和貿易保護就會發生激烈的碰撞。根據歷史經驗,歷史上自由貿易政策總是由時代的最強國所推行。遺憾的是,自由貿易政策雖然為強國拓展世界市場打開方便之門,但歷代強國又都在自由貿易中走向衰落,這樣強國為維持其經濟和政治地位不得不又退回到保護貿易政策的道路上來。與此同時,新興工業化或後發國家在實現工業化的進程中又往往視貿易保護為必然選擇。這樣,貿易自由和貿易保護的矛盾貫穿於整個國際貿易發展的過程。不同的國家始終圍繞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來調整自己的貿易政策。發達國家為爭奪世界市場和經濟主導地位而彼此摩擦;發達國家因為其經濟地位受到發展中國家的挑戰而與發展中國家產生摩擦;發展中國家因為不甘受制於發達國家,為維護自身利益而與發達國家摩擦;發展中國家之間則往往由於產業結構和出口結構趨同、為擠占出口市場而相互摩擦。(註:黃漢民、錢學鋒:《論經濟全球化下貿易摩擦的新發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3.特定時期世界或相關國家的經濟和政治發展形勢直接影響了貿易摩擦的發生頻率。經濟與貿易一直相輔相成,互為依託;政治和經濟也經常是密不可分。當世界經濟處於增長期,各國政治局勢穩定,國際貿易就可在很穩定和良好的外部環境下順利發展,貿易摩擦的可能性也會相應減少;而當世界經濟持續低迷,陷入政治或軍事沖突時,國際貿易在相對緊張的外部環境下進行,各國的貿易政策往往趨於保守,貿易摩擦發生的概率就會相應增加。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先是日本經濟一蹶不振;進入21世紀,美國經濟陷入困境,歐洲經濟也不盡如人意。帶動世界經濟快速發展的「三個火車頭」表現不佳,再加上世界局部地區政局不穩定,經濟和政治直接影響了國際貿易及國與國之間的摩擦。以世界反傾銷為例,研究表明,全球反傾銷案例數目變化與世界經濟的發展方向相反。反傾銷案變化比世界經濟趨勢滯後一年,也就是說全球反傾銷案是受上年世界經濟狀況的影響。(註:楊仕輝等:《國際反傾銷趨勢、特點、成因與我國對策研究》,《管理世界》2002年第3期。)另外,以美國為例,每到大選來臨之際,美國政府總會拋出貿易保護政策,保護國內相應產業的利益,爭取該產業內就業工人的選票。2002年,布希對鋼鐵徵收保護性關稅的命令一出,美國輿論立即普遍指出,小布希在為下次競選布局。他的醉翁之意在於,西弗吉尼亞州鋼鐵業工人的選票。(註:王一江:《中美貿易前景如何》,《金融經濟》2002年第12期。)而近期引起國人廣泛關注的幾起美國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很大程度上也是小布希在為2004年的大選做准備。為了政治上的需要,即使引起與他國的貿易摩擦,政策制定者也在所不惜。
4.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和認識的變化促使了貿易摩擦的發生。無論是斯密的絕對優勢學說、李嘉圖的比較優勢學說,還是俄林的要素稟賦說,這些古典貿易理論均假設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比較優勢是國家間進行分工和合作的基礎,各國通過貿易來取長補短、共同受益。建立在這種國際貿易理論基礎上的貿易往來,摩擦產生的可能性相對較小。但將古典貿易理論嚴格的前提假設逐一放寬或取消,使其更接近現實世界之時,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規模經濟、外部效應基礎上的新貿易理論——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而產生。在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指導下,各國普遍認識到,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上,規模經濟、外部經濟的獲得有賴於後天的政府扶持,適當的貿易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貿易保護政策)可以幫助企業獲得後天的競爭優勢、爭取更多的利潤。國際貿易理論的不斷發展完善,使參與貿易往來的相關國家漸漸認識到,完全的自由貿易並不能使得所有憑借比較優勢參與交往的國家全部均等受益,它的存在使得國與國之間貿易受益差距有越拉越大的危險。只有將比較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才能使自己在國際分工中獲取更多的利益。正是由於這種各國政策的介入能夠改變各國參與國際貿易的收益後果,招致外國相應的報復性政策措施,結果便會由於追求收益的重新分配而引起各國之間產生國際貿易摩擦。最為典型的案例是歐美關於飛機生產補貼而產生的摩擦。
5.GATT/WTO相關條款的模糊性為貿易摩擦的產生提供了機會。為了協調締約國之間的利益,避免貿易自由化對國內經濟的過分沖擊,GATT/WTO中規定了一些例外條款,締約國可以以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維護國家安全、保護環境等理由暫停、修改或撤銷GATT/WTO的各項義務。這些「原則中的例外,例外中的原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GATT/WTO整體協議在成員國中的順利執行,起到了「安全閥」的作用。但這些例外規定上存在的模糊和漏洞,也使其常常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成為實行進口限制的借口,導致貿易摩擦更加頻繁。以GATT第6條的反傾銷規定為例,這一條款有「天生不足」之缺陷,其主要表現為:第一,條款的表述過於籠統,對「正常價值」、「產業損害」、「累積進口」等具體概念的界定彈性很大,從而未能明確「合理」採用反傾銷措施和「濫用」反傾銷措施的差別,為一些國家利用反傾銷手段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提供了可乘之機;其次,根據GATT「祖父條款」的規定,各締約方對反傾銷所承擔的義務,僅在與各自現行的法律不抵觸的范圍內執行。這就大大削弱了GATT反傾銷法的效力。(註:白光:《WTO 壁壘漏洞與爭端案例》,中國物質出版社2002年版。)多哈回合上,反傾銷被列為一個談判議題,深受反傾銷之害的一些國家堅決主張對反傾銷協議的相關條款作以修改和調整,而另一些慣常使用反傾銷措施的國家卻強烈反對對現行的反傾銷協議作任何實質性的變動。反傾銷協議最後的走向尚無定論,但可以肯定的是,矛盾雙方的實力對比將最終決定反傾銷協議的修改與否與如何改動。
6.GATT/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缺陷在遏制貿易摩擦產生方面力度不夠。條款的模糊性給了締約國家「鑽空子」的機會,導致了貿易摩擦的產生。那麼一旦產生了貿易摩擦,GATT/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就應該通過集體或制度的力量來做出可信、有效的評判,有力地懲罰有關國家單方的鑽空投機行為。但是GATT/WTO爭端機制本身的缺陷實際上卻可能縱容投機行為的發生。WTO 爭端解決機制已經比GATT時期的爭端解決機制有了很大的改進,但仍有不足之處。首先,其他國家報復違約國的行動必須得到WTO 的授權,而WTO 爭端解決機制的漫長程序和步驟使違約方有機會影響WTO 的授權行為,如否決專家組的人選,進而降低了其他國家報復的可信性;再者,爭端解決機制的最終目的是要促進有關國家就爭端進行談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談判和磋商都失敗之後才會授權起訴方進行報復,這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程序性約束與報復的直接成本結合在一起,降低了採取報復行為的可能性,所以,爭端解決機制的種種程序性安排既增加了報復的時間成本,又降低了報復行為的主動性,從而不利於可信性的提高,而可信威脅又是抵制投機行為的必要條件,因此最終也就難以抑制有關國家的投機行為。2002年初美國在眾多國家的反對聲中做出對進口鋼鐵加征8%~30%的進口關稅的決定,雖然涉及了全球各種類型的國家,但美國卻遲遲沒有受到WTO 爭端解決機制的制裁。因而,WTO 爭端解決機制的這種缺陷實際上促成了貿易摩擦的發生和加劇。
三、中國遭遇貿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如果說貿易摩擦產生的外部根源具有必然性,並且對於單獨某個國家是不可迴避的話,那麼貿易摩擦的產生同時也有源自單個國家內部因素造成的原因。我國頻遭貿易摩擦除了上文述及的貿易摩擦產生的外部根源外,我們自身的因素更應引起極大的重視。
1.對外貿易依存度過大,對外貿易和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嚴重不平衡,註定我國將頻受貿易摩擦的困擾。我國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對外貿易有了長足的發展,對外貿易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02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比1978年增長29倍;我國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也相應提高,1978年中國在世界貿易排名中居第27位,2002年上升到第4位,其中:出口在世界出口貿易排名中居第5位,進口在世界進口貿易排名中居第6位。隨之我國的外貿依存度也由1978年的9.8%(其中:出口依存度和進口依存度分別為4.6%和5.2%)上升到2002年的50.2%(其中:出口依存度和進口依存度分別為26.3%和23.9%)。2003年,我國進出口貿易額達8400多億美元,仍將保持較高的對外貿易依存度。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方面,我國同樣也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2002年流入我國的FDI 達到了527.43億美元大關,成為全世界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2003年1~12月,實際利用外資金額535.05億美元。同比增長1.44%.改革開放至今,我國累計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達5014.71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出口增長起到了極其巨大的推動作用。僅以2002年為例,2002年全年外商投資企業出口1699.4億美元,同比增長27.6%,其占我國出口總額的比重升至52.2%.(註: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2003中國對外經濟貿易藍皮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2003年版。)相比之下,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卻是相當遜色。自1979年中國企業開始對外直接投資以來,截至2002年底,我國設立境外中資企業總數6960家,累計對外直接投資凈額(非金融類)僅為299.2億美元。
這些數字的對比,鮮明地反映出我國外貿和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嚴重不平衡。這種不平衡對我們的外貿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我們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資對投資母國而言,具有較強的出口替代效應,減少了投資國對我國的出口。無論是市場導向型的FDI 還是出口導向型的FDI ,它們起到了減少我國從資金來源國的進口數量同時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出口發展的作用。而由於我國尚無能力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將工廠設在國外,直接生產銷售來替代我國原有的對該地區的出口貿易。兩方面對比的一個直接結果就是,我們的對外貿易依存度居高不下,並始終保持著較大的貿易順差額。這從某種程度上也決定了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命運。上文已經提到,貿易差額已經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一個主要導火索,而我國的貿易和對外投資的不平衡發展惡化了進出口貿易的不平衡。以中美為例,中美兩國間的巨額貿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與兩國之間的貿易和直接投資結構有關。美國近年來對華直接投資額均在40甚至50億美元以上。美國對中國的直接投資替代了前者對後者的出口。中國吸引的美國直接投資又促進了前者對後者的出口。再以中歐為例,2001年,中國向對反傾銷問題叫嚷最厲害的地區之一的歐盟出口了492億美元,而對歐盟的投資僅為1161萬美元,是中歐貿易額的。(註:梁曙霞:《國際直接投資與國際貿易的關聯性——以中國為例的實證分析》,《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2003年第6期。)試想,如果中國具有同美國、歐盟國家同樣發達的對外直接投資的能力,直接在美國和歐盟設廠,生產美歐原本要從中國進口的商品,那麼雙方的貿易差額將有大幅度的下降,貿易摩擦的機率也會隨之降低。
2.出口商品結構的特徵和出口市場地理分布過於集中,加大了我國對外發生貿易摩擦的機會。我國的出口產品結構在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後,發生了重大改變,得到了明顯的升級優化,工業製成品的出口比例逐年提高。除了飛機等少數品種外,我國幾乎出口所有的製成品,因此,我國的出口產品不僅與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及其國內產業直接競爭,而且與中等發達國家甚至發達國家也發生越來越多的競爭。然而,不管我國出口的是傳統的紡織品、服裝、玩具等產品,還是機電、計算機等新興產品,這些產品在我國的加工環節都集中於勞動密集環節,因此,我國出口產品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較強的價格競爭力。這些附加值不高、產品差異化水平不大,而價格競爭力又較強的產品出口,並且是大批量的出口,極易引起進口國的警惕,導致我國出口產品遭遇進口國壁壘的限制。從我國出口市場的地理分布來看,我國的出口產品主要集中在亞洲、北美和歐盟地區,如果進一步細分,幾個主要的貿易夥伴是我們最主要的出口市場。以2002年為例,美國市場占我國出口比重的21.5%、中國香港佔18.0%、歐盟佔14.8%、日本佔14.9%.(註: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2~2003中國對外經濟貿易藍皮書》。)美國、歐盟和日本是同我們發生貿易摩擦最頻繁的三個主要地區。相比之下,我們對拉美和非洲等地區出口市場的開發卻嚴重不足。出口貿易的迅速增長,出口商品結構的特徵,以及出口市場分布的過分集中,使得我們的市場風險集中在某種或某幾種相似的產品和某一個單獨的出口市場之上,導致我們的出口產品極易引起進口國市場的關注,由於擔心中國產品擠占其市場份額,許多貿易夥伴國以各種借口,紛紛採用各種貿易保護措施,引發貿易摩擦。
3.外貿經營管理體制不完善,使我們在貿易摩擦中授人以柄,處於被動地位。從外貿經營主體來看,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進出口貿易的中堅力量,但集體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發展滯後,在出口份額中所佔比重很低。原本說來,國有企業同是否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運行沒有直接的關聯,但是,我們的國有企業往往給貿易夥伴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運行、受政府資助較多的印象。從我國已有的反傾銷案例來看,國有企業在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個案審理中,成功的機率遠遠低於非國有企業。從外貿的增長方式來看,通過低價競銷,重復建設,無序增長,求得外貿數量擴張的現象仍廣泛存在於我們的外貿領域。而價格因素和在某一時期某種商品的進口數量,是貿易摩擦中的兩個非常敏感的因素,而我國的出口企業對特定市場大多缺乏長遠打算,一發現新的市場,就會蜂擁而入,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又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最終結果往往是將出口商品價格殺到無利可圖。這種低價出口和出口的無序增長,不僅使我們喪失了正常應得利潤、自降了出口商品的檔次,更加大了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機率。
4.各項標准設定和統計方法與貿易夥伴不接軌,成為引發貿易摩擦的一個主要原因。由於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時間不長,尤其是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制度、體系等很多方面都很落後。而國際上現行的規章制度又是由發達國家制定和主宰的。僅以技術性措施體系建設為例,當前我國的技術法規、標准及認證制度體系還很不健全,與國際標准存在較大差距。我們的一些行業和國家標准往往遷就工藝落後、設備陳舊的企業,指標明顯偏低。這種技術性措施體系同國際流行標准不接軌的狀況,使得我們的出口面臨重重技術壁壘的同時,還遭受著輸入不合格商品的嚴重威脅。這種同國際標准不接軌的情況不僅僅存在於我們的技術標准方面,同時在知識產權保護等涉及國際貿易的眾多領域均有表現。這些都增大了我們同貿易夥伴發生貿易摩擦的機率。另一種不接軌表現在我們同主要貿易夥伴在貿易統計口徑上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主要表現在對中國香港地區轉口貿易的計算、到岸價格、離岸價格的採用等方面。計算上的不一致,大幅度地加大了原本的貿易差額,增加了貿易摩擦的機會。
5.貿易爭端中所處的不利地位,減弱了我們在貿易摩擦中的抗衡力度。我國企業和政府在貿易爭端中一直處於不利地位。成為WTO 成員之前,我們遭遇貿易摩擦時,只能依靠雙邊協調解決,而我國與發達國家貿易的不平衡及其他種種因素,使我國在雙邊貿易談判中處於不利地位。加入WTO 後,雖然我們可以訴諸多邊機制來解決貿易爭端,但由於我國在入世時承諾了「非市場經濟」地位、「特別保障條款」等不利款項,使得我國出口面臨新的不確定性,發生貿易摩擦時,我國企業仍處於較弱的防護狀態。如國內企業在遭受反傾銷訴訟時,應訴率和勝訴率都不高。另外,這種不利地位還體現在我國的各種貿易救濟措施不完善。仍以反傾銷為例,迄今為止,我國僅發起27起對外反傾銷訴訟。由於我們的反傾銷工作經驗不足,力度不夠,它既未起到合理保護國內市場的作用,更遠未構成對國外對我國的反傾銷的威懾力量。而所有這些在客觀上都鼓勵了國外企業濫用反傾銷等手段阻礙中國產品的進入。
6.企業的自我防護意識差、預警機制不完善,加重了我們在貿易摩擦中的損失。我們的出口企業欠缺敏銳、通暢的信息捕捉、分析和傳遞系統,對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對手遠未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致使我們競爭手段單一、國際營銷謀略不足。更重要的是,由於對國外市場的動態了解不及時,即使在國外企業或行業中介組織已經決定或表現出對我們某種出口產品的關注,並可能付諸調查,決定立案之時,我們的企業仍不改原有的出口戰略,繼續大量湧入出口市場,使自身陷於被動地位。不僅如此,我們的企業在一旦遭遇貿易摩擦時,經常連完整的、符合國際要求的有關成本、銷售的記錄也無法提供,更使得自己處於「任人宰割」的地位,加大了在摩擦中可能遭受的損失。
綜上所述,中國遭遇頻繁的貿易摩擦,是在世界貿易摩擦高發的背景下發生的。世界貿易摩擦產生甚至頻繁產生的根源構成了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的外部根源。對這種外部根源的正確認識,有助於我們客觀冷靜地面對問題,並以平常心來對待這一困擾。與此同時,由於我們自身的因素構成了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內部根源。這種內部根源的存在,註定了我國將被深深地捲入世界貿易摩擦的漩渦當中。那麼對這種內部根源的把握,有助於我們最大限度地避免貿易摩擦,或者減輕在貿易摩擦中可能受到的損失。
Ⅱ 跪求《多哈回合:焦點, 展望與中國角色》的學習總結
自08年7月21日開始的一周,30多個重要成員方的部長圍繞多哈談判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准入的核心問題召開密室會議。
談判第一天,歐盟在農業談判中做出新讓步,同意在原先承諾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54%的基礎上,修改為降低60%;第二天,美國計劃將「扭曲貿易的國內總支持」(OTDS)從170億美元削減至150億美元。
第四天,世貿談判中代表發展中國家立場的關鍵人物——印度工商部長卡邁勒納特(Kamal Nath)回國,度過政府信任投票後重返多哈會場。
這些都是支撐談判進行下去的積極跡象。印尼貿易部長馮慧蘭便曾稱:「從未如此之近地接近成功。」
7月25日,拉米提出一套妥協方案。根據這套方案,美國須將農業補貼限額從先前提出的150億美元降到145億美元;歐盟須大幅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不過允許其指定高達4%的農產品為敏感產品,這些產品可以享受關稅免減或少減待遇。此外,發展中國家工業品關稅的上限可在20%到25%之間選擇,選擇的上限越低,享受關稅免減或少減的產品數量就越多。另外,該方案還允許發展中國家的某些農業和工業部門受到關稅保護。
各成員同意在此方案基礎上繼續磋商,從而使多哈回合談判峰迴路轉。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當天表示,拉米的方案並不完美,但它促進了一套協議框架的出現,該協議框架有利於世界經濟,有利於促進發展。
在結束一周的談判後,部長們「細琢慢研」地達成了一些可能的妥協。包括美國和歐盟分別削減70%和80%的扭曲農業補貼。這使人們似乎瞥見了多哈回合贏得轉機的曙光。拉米宣布,原定於7月27日結束的此輪WTO主要成員部長會議延長,繼續舉行。
然而,會談進入第八天後,情勢急轉直下,倔強與對抗的情緒主導了談判會場。美國和印度未能就農產品關稅問題握手言和。會談第九天,拉米不得不宣布,談判破裂。
破裂症結
據拉米表述,談判議事表預先圈定了20個談判議題,此輪多哈談判已經成功談攏了其中的18項。「然而在第19個議題——針對發展中國家的特別保障機制上,分歧無法彌合。」
所謂特別保障機制(SSM),是出現在此輪多哈回合談判的最終農業談判文本中、提供給發展中國家的優惠政策。發展中國家可以動用這個在農業領域的防禦性政策工具,在進口產品數量激增或進口產品價格銳減的情況下,提高關稅壁壘,以此來保障農民的生存、農業的發展和糧食安全。
由超過40多個發展中國家組成的33國協調組織(G33)是特別保障機制最積極的捍衛者。盡管其他國家原則上支持建立特別保障機制,但是美國和一些發展中國家中的農業出口國,如泰國、阿根廷、巴拉圭和烏拉圭等,卻始終尋求對這一機制的限制。
在7月29日的會議上,美印在如何啟動特別保障機制上僵持不下。美國堅持應設定一個比40%的進口激增底線更高的「觸發點」,即只有當某種農產品進口突然增至比40%還大規模的時候,「受害國」才能啟動特別保障機制,提高關稅;印度則堅持更低,比如10%的「觸發點」,表示不會接受任何不讓他們在農產品激增的情況下得到更大征稅空間的規則。
美國最終以必須界定該機制的使用合法性和防止濫用為由,沒有作出讓步。美國貿易代表施瓦布認為,在全球食品危機面前,同意對世界糧食貿易豎起關稅壁壘是「嘲諷之事」,拒絕給予其他國家這種「不公平的有利條件」。
多哈回合農業談判另一主要分歧,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無法在發達國家對扭曲貿易的國內支持總量的削減幅度上達成一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程國強告訴《財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農業補貼水平極不平衡。只有對發達成員國內支持進行大幅度實質削減,才能實現實質性削減「扭曲貿易的國內總支持」的目標。
發達國家承諾的補貼減讓難以讓發展中國家滿意,因此發展中國家難以在特別保障機制問題上作出讓步。
除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上述問題上的分歧,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世貿室主任梁燕芬向《財經》記者分析,此輪多哈回合談判的失敗也不能排除外部因素的作用。
「目前,整個世界經濟形勢正處於低谷,各個國家都很難估計讓步後的影響,因此談判立場就比較慎重。此次多哈回合談判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世界經濟形勢的牽連。」
中國的角色
對於此次談判的破裂,有不少美國貿易官員和學者將原因部分歸咎於中國。因為在談判最後的關鍵時刻,同樣代表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巴西已經同意美國的立場,這時中國選擇了站在印度一邊。
自2005年底香港部長級會議以來,西方發達國家要求中國在談判中承擔更多的責任、更加積極地介入談判的呼聲就始終未斷。但直到此次日內瓦會議之前,所有關鍵的核心成員談判都未納入中國。
此次,談判進入到第四天後,由30人組成的小型貿易部長會議仍未產生可觀成果,世貿總幹事拉米力邀中國首次加入美國、日本、歐盟、印度、巴西和澳大利亞組成的「世貿六方會談小組」。
對於中國在最後一刻選擇了印度的立場,美國農業部前助理部長、加州大學農業經濟與政策教授丹尼爾塞莫內(Daniel Sumner)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說:「談判在農業這個節點上崩潰,我覺得很失望,也很費解,因為中國農業總體來講是高產且富有競爭力的,也許中國政府出於維護農民利益的考慮,也許存在一些誤解。但大家都明白,WTO存在的依據就是降低關稅。印度和中國最後在關稅問題上說『不』,這顯然是難以接受的。」
而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常務理事周世儉向《財經》記者分析,特別保障機制不是發達國家眼中那樣的小問題,和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中國之所以支持印度,就是因為在農業問題上不願動搖。
針對主要發達國家關於中國堅持部分敏感農產品關稅免予削減和反對強制性工業品部門自由化的立場、對多哈回合談判造成障礙的言論,中國代表團反駁稱,「這些指責是毫無根據的。」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亦回應指出,主要發達成員是本輪談判最大的受益方,保留了很大的農業補貼空間,他們應對發展中國家的核心關注給予充分的理解,不應為這些問題的解決設置障礙。
至於談判失敗對於中國的可能影響,談判破裂不會對中國產生太大影響。
「近年來中國的對外貿易正在經歷一些結構性的變化,貿易效益觀已經在短期內超越了對量的擴張的追逐。現在已經不是那個為了追求市場擴大和貿易量的增長而作出利益交換的階段了。中國仍在消化「入世」帶來的各種變化,對於達成需要代價過大的貿易協定的意願有限。
不過,亦有美國學者對中國發出警告。「最後一天,人們看到巴西站到美國一邊,而中國卻站到印度一邊。這會給中美貿易帶來潛在障礙,因為美國國會就更容易通過針對中國的懲罰性立法。」
其實,「多哈回合」這個名詞的完整准確表述應為「多哈發展議程」,其宗旨是通過更公平的貿易環境,來促進全球特別是較貧窮國家的經濟發展。然而,根據世界銀行的模型,發展中國家從多邊貿易得到的收益只佔世界收益的16%,分攤到人頭上,每個發展中國家國民得到的好處不足1美分。所以,動力不足的現象出現在談判桌的兩頭。
Ⅲ 完美結局求助 參考文獻 要關於我國反傾銷法的 心情大好 要完結了 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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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昆西. 賴特著:《國際關系研究》(1955年)選譯「國際關系理論的定義、沿革、主要內容及研究方法」,載於倪世雄、金應忠選編:《當代美國國際關系理論流派文選》,學林出版社,1987年第1版
2.曾華群著:《國際經濟法導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余先予編著:《國際經濟法》,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版
4.馬丁.沃爾夫著,《國際私法》,法律出版社1988年第1版
5.楊聖明主編:《中國關稅制度改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
6.沈達明 馮大同編著:《國際貿易法新論》,法律出版社1989年第1版
7.[英]詹寧斯瓦茨修訂:《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二分冊, 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第1版
8.郭壽康主編:《國際技術轉讓》,法律出版社1989年第1版
9.陳憲等編著:《國際貿易――原理、政策、實務》,立信會計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0.費孝通主編:《影響世界的著名文獻》(經濟卷),新華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1.陳安主編: 《國際經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版,2001年第2版
12.劉丁編著:《國際經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4年第1版
13.姚梅鎮主編:《國際經濟法概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1版
14.董世忠主編:《國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89年第1版
15.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法律出版社1992年第1版
16.余勁松主編:《國際投資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
17.吳煥寧主編:《海商法學》,法律出版社1989年第1版,1996年第2版,
18.曹建明、陳治東主編:《國際經濟法專論》(第一卷至第第六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9.余勁松、吳志攀主編:《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0.王鐵崖主編:《國際法》,法律出版社1981年第1版
21.王鐵崖主編:《國際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第1版
22.王貴國著:《國際經濟法》,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992年第1版
23.梁西主編:《國際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4.饒戈平主編:《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版
25.曾令良主編:《國際法學》,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第1版
26.慕亞平著:《當代國際法原理》,中國科學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1版
27.邵津主編:《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8.張乃根著:《國際法原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9.張乃根主編:《新編國際經濟法導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2版
30.韓德培主編:《國際私法新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1.趙承壁編著:《國際貿易統一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
32.龔柏華著:《國際金融法新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3.陳治東:《國際商事仲裁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
34.張乃根:《國際貿易的知識產權法》,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版
35.李浩培:《國際民事程序法概論》,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1版
36.陳安總主編:《國際經濟法學系列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2002年第1版
37.陳安主編:《國際經濟法學專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8. [法]克勞德若.貝爾亨特,特雷莫著:《海關法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第1版
39.徐覺非主編:《海關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40.《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成果》,總編審汪堯田,復旦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41.汪堯田 周漢民 主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總論》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92年第1版
42.汪堯田 周漢民主編:《世界貿易組織總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5年第1版
43.曹建明 賀小勇:《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44.張乃根主編:《中國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45.張乃根陸飛主編:《知識經濟與知識產權法》,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6.汪堯田 李力主編:《國際服務貿易總論》,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
47.趙維田:《世貿組織(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8.趙維田:《最惠國與多邊貿易體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1版
49.韓立余:《美國外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50.曾令良:《世界貿易組織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版
51.彭文革、徐文芳:《傾銷與反傾銷法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
52. 高永富、張玉卿主編:《國際反傾銷法》,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版
53. [美]約翰・H・傑克遜:《世界貿易體制》,張乃根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版
54. 孔祥俊:《WTO知識產權協定及其國內適用》,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55.張乃根:「論《多哈TRIPS協議宣言》與WTO爭端解決的關系」,載《國際經濟法學刊》第8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
56.張乃根:「論TRIPS協議框架下的葯品專利強制許可」,《當代法學研究》2003年第3期
57.張乃根:《美國專利法判例選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58. 《工業產權實用法規匯編》,上海市律師協會和上海市工業產權研究會編,同濟大學出版社1991年
59. 李浩培著:《條約法概論》,法律出版社1987年第1版
60.施米托夫著:《國際貿易法文選》(趙秀文譯),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4年第1版
61. 施米托夫著《出口貿易-國際貿易的法律與實務》,對外貿易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1版
62. 馮大同編著:《國際貿易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63. 張湘蘭著:《國際貿易法理論與實務》,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版
64.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國際商事合同通則》,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約法律司編譯,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65. 王傳麗主編:《國際貿易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
66. 鍾建華著:《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法律問題》,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第1版,
67. 馮大同主編:《國際貨物買賣法》,對外貿易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68. 於世成、楊召南、汪淮江編著《海商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69. 劉舒年、嚴思憶編著:《國際貿易結算與融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版
70. 張聖翠主編:《國際商法》,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版
71. 陳治東「國際托收業務中銀行責任之法律分析」,載《武大國際法評論》第二卷,2004年
72.[英]H.C.格特立奇、M.梅格拉著:《銀行商業信用證的法律》(姚念慈等譯),上海翻譯出版公司 1990年第1版
73. 劉雲飛等:「呼之欲出的UCP修訂版(一)」,載《國際商報》2003年5月19日。
74. 金賽波、張永梅:「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成文法和判例」,載《仲裁與法律通訊》,中國國際 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主辦,1999年6月第3期
75. 《美國統一商法典-信用證篇》(王江雨翻譯),中國法制出版社1998年第1版
76. 金賽波:「美國法上信用證欺詐與禁令」,載沈四寶主編:《國際商法論叢》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7.楊良宜著:《信用證》,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版
78.姚淞:「合同糾紛,還是商業詐騙?-兼談信用證交易的陷井條款」,載《國際商報》1999年2月12 日。
79. 李煒:「軟條款信用證淺析」,載《國際商報》1998年10月10日。
80.[英]弗瑞迪•林格著:《保理法律與實務》(劉園、葉志壯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81. 劉舒年主編:《國際信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86年第1版
82. 肖永平、杜濤著「國際保理法律問題初探」,載《國際貿易問題》 1998年第3期。
83. 王新福主編:《民法債權》,法律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79頁。
84. 王軍編著:《美國合同法判例選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版
85 劉雲龍:「試論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及監控」,載《投資研究》1996年第2期
86. 譚躍、潘永紅著:《金融互換》,廣東經濟出版社1999年第1版
87. 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編著的《金融服務自由化和服務貿易總協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世界貿易組織司翻譯,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88. 葛華勇主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導讀》,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年第1版
89. 呂森全編著:《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實務》,中國電力出版社2003年第1版
90. 岳彩申著:《跨國銀行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版
91. 中國工商銀行與瑞士信貸銀行聯合出版的《福費廷》,經濟日報出版社,1991年版
92. 蔡浩儀著:《抉擇:金融混業經營與監管》,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
93. 葉輔靖文章:「發達國家金融為什麼紛紛放棄分業經營」,《改革》2000年第4期
94. 江曙霞著:《銀行監督管理與資本充足性管制》,中國發展出版社1994年第1版
95. 陳衛東,「新巴塞爾協議評析」,《國際金融研究》,2001年第3期
96. 宗良,「新資本協議出台與我國銀行業對策」,《國際金融研究》 1999年第8期
97. 郭玉軍:《國際貸款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版
98. 王家福著:《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法律出版社1991年第1版
99. 沈達明編著:《國際金融非上的抵銷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00.張學安著:《銀行跨國業務中的抵銷問題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01.李文等編著:《律師金融業務——國際商業團貸款》,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02.郭洪俊著:《國際銀團貸款中的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03.徐海燕譯文:「論國際商會關於合同保函的規則」,《民商法論叢》第9卷
104.周輝斌著:《銀行保函與備用信用證法律實務》,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1版
105.CLIFFORD CHANCE法律公司:《項目融資》,華夏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06.於安著:《外商投資特許權項目協議(BOT)與行政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07.聯合國貿發會議:《1999年世界投資報告》(中譯本)中國財經出版社2000年第1版
108.王貴國:《國際投資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09.曾華國:《收購中國》,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10.聯合國貿發會議:《1996年世界投資報告》(中譯本)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11.中國社科院國際投資中心:《2000年中國外商報告》中國財經出版社2000年第1版
112.余勁松:「論跨國公司責任的法律依據」,載《法商研究》1995年第3期
113.余勁松:《跨國公司的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1版
114.胡果威:《美國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15.鄧子基、唐騰翔著:《國際稅收導論》,經濟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1版
116.陳志楣 著:《稅收制度國際比較研究》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117.李必昌 編著:《中國對外稅收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 1988年第1版
118.王鐵軍 編著:《國際避稅和反避稅》,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第1版
119.葛惟熹 主編:《國際稅收教程》,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第1版
120.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法律出版社1988年第1版
121.鄧子基、唐騰翔著:《國際稅收導論》,經濟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1版
122.張 勇著:《國際稅法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1版
123.國家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譯:《偷稅與避稅》,中國財經經濟出版社 1992年8月第1版,
124.唐騰翔、唐翔 著:《稅收籌劃》,中國財經經濟出版社 1994年9月第1版
125.方衛平 編著:《國際稅收學》,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3年9月第1版
126.杜莉 著:《國際稅收學》,上海三聯書店 2001年第1版
127.陳 安 總主編,廖益新 主編:《國際稅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1年第1版
128.國家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譯:《逃稅與避稅》,中國財經經濟出版社,1992年版
129.國家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譯:《偷稅與避稅》,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年第1版
130.韓健著《現代國際商事仲裁的理論與實踐》(修訂本) 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131.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人民法院案例選》(民事,經濟,知識產權,海事,民事訴訟程序卷),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32.唐厚志「談談國際商事仲裁的基本原理和實踐」《仲裁與法律》2001年合訂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33.陳力「淺析ICSID仲裁的突出特點」《上海律師》1998年第5期。
134.王生長「仲裁協議及其效力確定」,〈仲裁與法律〉(2001年合訂本)法律出版社版,
135.朱建林編著《國際商事案例評析》 中信出版社2002年第1版
136.參見李虎著《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外文
1. Hugo Grotius,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 (trans. by Francis W. Kelsey),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25
2.John H. Jackson etc.,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4rd edition, West Publishing Co.2002,
3.Peter B. Kene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3r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4.The Institutes of Justinian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with an Index by J.B. Moyle) 5th ed.,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13.
5.Renato Ruggiero, 「Charting the Trade Routes of the Future: Towards a Borderless Economy 」, (25 September 1997), WTOPress/77
6.Renato Ruggiero, 「Beyond the Financial Crisis」 , ( 5 October 1988), WTO/Press/113。
7.John H. Jacks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Reflection on the 『Boilerrom』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m. U. J. Int』l L. & Pol;y (Vol. 10:2, 1995)
8.David Kennedy, 「 The International style in Postwar Law and Policy: John Jackson Field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m. U. J. Int』l L. & Pol』y ( Vol. 10:2. 1995)
9.Renato Ruggiero, 「Charting the Trade Routes of the Future: Towards a Borderless Economy 」, (25 September 1997), WTOPress/77。
10.Draft 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ct on the Transfer of Technology, U.N. Document TD/CODE TOT/25 of June 2, 1980。
11. WTO Special Report Electronic Commerce and the Role of the WTO , Geneva: WTO 1998, p. 52.
12. [日]高桑昭、江頭憲治郎:《國際貿易法》(國際取引法),[日]青林書院1991年
13. [日]佐佐木隆雄: 《美國對外貿易政策》(アメリカの通商政策)》,[日]株式會社岩波書店1997年版,
14. [日]波光嚴:《國際經濟法入門》,[日]勁草書房1996年第1版,
15,Andreas F. Lowenfeld and Thomas Ehrlich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New York: Matthew Bender, 1975, 1st ed., 1981 2nd ed., 1996 3rd ed.. 該書最新版本為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16.John H. Jackson,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Reflection on the 『Boilerroom』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m. U.J. Int』l L & Pol』y (Vol. 10:2 1995).
17.John H. Jackson, World Trade and the Law of GATT, 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Inc., 1969.
18.John H. Jackson, 「Global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 1 No. 1 (March 1998),
19.John H. Jacks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In Times That Are Interesting」,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 3 No. 1 (March 2000),
20.Covey T. Oliver and Sharon A. Williams etc., Cases and Materials on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System, New York: The Foundation Press, Inc., 1995 4th ed.
21.Joel R. Paul, 「The New Movement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m .U.J.Int』l L & Pol』y (Vol. 10: 2 1995)
22.Jeffrey L. Dunoff, etc., International Law: Norms, Actors, Process, New York: Aspen Law & Business, 2002, Chapter 12, Managing the World Economy.
23.Louis Henkin, International Law: Politics and Values, 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Publioshers, 1995.
24.Igmaz Seidl – Hohenveldern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London: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9.
25.D. Carreau, P. Juillard, T. Flory, Droit International Economique, 3rd ed, Paris: LGDJ, 1990
26.Asif H. Quresh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London: Sweet & Maxwell , 1999
27.Matthias Herdegen, Internationales Wirtschaftsrecht, 2 Aufl., Verlag C. H. Beck, Munchen 1995.
28. [日] 山內惟介等譯《國際經濟法》監譯者後記,[日]中央大學出版部1999年版
29. [日] 高田源清:《經濟法》,[日]評論社1953年版
30. [日]福光家慶:「經濟法的概念(2)」,[日]《神戶法學雜志》第3卷第3號,1953年12月
31. [日]金澤良雄:《國際經濟法序說》,[日]有斐閣1979年版
32. [日]橫川新:《國際投資法序說》,[日]千倉書房1972年第1版
33. [日]丹宗曉信等:《新版國際經濟法》,[日]青林書院1993年第1版
34. [日]山田恆夫:《國際取引法概論》(新版),[日]酒井書店2001年第1版
35. [日]波光嚴:《國際經濟法入門》,[日]勁草書房1996年第1版,第1頁。
36. [日]松下滿雄:《國際經濟法——國際通商/投資的規制》(初版), [日] 株式會社有裴閣1988年第1版,1996年改定版
37. [日]松下滿雄:「國際商法的諸相(1~6)」,《日本經濟新聞》1987年9月21~28日
38.John H. Jackson,The World Trading System: Law and Polic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2nd, The MIT Press,1997
39.Terence P. Swewart, e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1996.
40.John H. Jackson etc. ed.,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 Cases, Materials and Text, 3rd edition , West Publishing Co., 1995
41. J. H. Verzijl, International Law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 D. Sijthoff-Leiden, 1972.
42.日本經濟產業省通商政策局:《不公正貿易報告書》,[日]財團法人經濟產業調查會出版部2001年版
43.[日]國際法學會編:《國際法辭典》,[日]鹿島出版社1975年版
44. Daniel Gervais, The TRIPS Agreement: Drafting History and Analysis. London: Sweet & Maxwell, 1998.
45. Reichman, 」Securing Compliance with the TRIPS Agreement after US v Ind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1,No.4,
46.Zhang Naigen, Dispute Settlement Under the TRIPS Agre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eaty Interpretation, Templ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aw Journal Volume 17, Number 1 (2003)
47.Harold C. Wegner, Patent Harmonization: by treaty or domestic reform, London: Mori Press, 1993, 48.India –Patents Protection for Pharmaceutical and Agricultural Chemical Procts: Report of the Panel (WT/DS50/R, 5 September 1997); Report of the Appellate Body (WT/DS50/AB/R, 19 December 1997).
48.Argentina – Patent Protection for Pharmaceuticals and Test Data protection for Agricultural Chemicals (WT/DS171/1)
49.Canada – Patent Protection of Pharmaceuticals Procts (WT/DS114/1)。
50.European Community – Patent Protection for Pharmaceuticals and Agricultural Procts (WT/DS153/1)。
51.Selec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Unfair Competition, 1995 edition, West Publishing Co., 1995.
52.Robert A. Chote: Cases and Materials on Patent Law including Trade Secrets-Copyright –Trademarks, West Publishing Co., 1987。
53.Leo D』arcy, Carole Murray and Barbara Cleave, Schimitthoff』s Export Trade-the Law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Sweet & Maxwell, 2000;
54.J.C.T.Chuah, Law of International Trade, Second Edition, Sweet & Maxwell, 2001; 55. Paul Todd, Cases and Materials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Sweet & Maxwell, 2003.
56. John O. Honnold, Uniform Law for International Sales Under the 1980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Kluwer Law and Taxation Publishers, 1982.
57.(Draft Instrument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by Sea],A/CN.9/WG3/WP.32.
58.Chen Liang, 「Seaworthiness in Charter parties」, Journal of Business Law, 2000, Jan.
59.Chen Liang, 「To Limit Globally Sea Carrier Liability Under Bills of Lading Towards Cargo Interests」, European Transport Law, 2002
60.Chen Liang, 「Benefits and Burdens of Third parties under Exception clauses in bill of lading」,Tulane Maritime Law Journal ,Vol.24,Winter,1999.
61.Chen Liang, 「Seaworthiness in Charter parties」,Journal of Business Law ,2000, Jan.
62. Zhen Jing, The Confusion Between Subrogation and Assignment in the Insuran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995——A Critical Analysis on Article 44 of the Insurance Law, the Journal of Business Law, November, Issue,2002
63.Chen Liang, 「Legal allocation of collision risks for bills of lading cargo interests/cargo assured——with respect to the three collision-related perils」,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Quarterly, 1999
64.George P. Gillgan,Regulating the financial services Sector,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9。 67.James Perry , ed.,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A Practical Legal Guide,Sweet & Maxwell,2001。
65.Eva Riesenhuber,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under Constraint,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1。
66.J.Gold, Convertible Currency Clause under Present International Monetary Arrangement,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economics, 1979年,No.13
67..Marc I. Steinberg,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aw,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9
68..Allan B. Afterman, U.S. Securities Regulation of Foreign Issuers: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Manual,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7年。
69.Philip Wood,Law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nal Finance, Sweet & Maxwell, 1980.
70.Scott L. Hoffman,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8年;
71.Graham D. Vinter,Project Finance, 2th edition, Sweet & Maxwell, 1998年
72.Fiona Scott 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Claus-Peter Marters Transnational Publishers,Ing, 2000。
73.UNCTAD,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1996,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 NO.E. 96
74.Fiona Beveridge, Treatment and Taxation of Investment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Juris Publishing, Inc.2000.
75.Emercy J. and M. Spence, 「Administrative Barrier: the red tape analysis」, Washington, D.C.FIAS, 1999.
76.UMCTAD, (1999) Foreign Porfolio Investment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Document No. TD/B/Com, 2/EM.G/2.15 April
77.M. Sornarjan. The Settlement of Foreign Investment Dispute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
78.OECD National Treatment to Foreign Enterprises Established with Territorial of Member Countries under OECD.
79.Enic L. Richards, Law for Global Business, Richard D Irwin Inc.,1995
80.Meyer, Klaus, Entry Mode Choice in Emerging Markets Center for East European Studies, Working Paper No. 18. Feb. 1998
81.Arnold A. Knetchle, Basic Problems in International Fiscal Law,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79
82.David R. Davies,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Relief, London: Sweet & Maxwell,1985
83.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Comparative Law (1971) Vol. XIII
Ⅳ 張學友在2006年多哈亞運會開幕式上唱的一首歌
《Together Now》(《攜手同行》)。
北京時間12月2日凌晨,2006年多哈亞運會盛大拉開序幕,中國香港的歌神張學友也傾情獻唱,曲目《Together Now》(《攜手同行》)。張學友的歌聲震撼了全場,也掀開了亞運會代表團入場儀式的序幕。
張學友被華人音樂界奉為「歌神」,其93年發行的《吻別》至今仍是各大KTV點唱的金曲。身著黑色燕尾服,張學友深情款款地唱起了本屆亞運會主題歌《Together Now》(中文名:攜手同
行),現場還有一千多號阿拉伯兄弟用腰鼓、手鼓等各種鼓為其伴奏。
作為多哈亞運會開幕式的特邀表演嘉賓之一,素有「歌神」之稱的中國香港明星張學友在開幕式上傾情演繹了一首英文歌曲《在一起》。當身著黑灰色燕尾服的張學友出現在開幕式演出現場演唱時,獲得現場觀眾熱情的掌聲,現場的一位來自中國香港的記者忍不住連連對四周的記者介紹:「Jacky Cheung,best singer from Hong Kong(這是來自中國香港的最好的歌手張學友)。」一曲《攜手同行》向多哈人民帶去了龍的傳人美好的祝福和真誠的問候。
歌詞:
Can you hear it, hear the sound?
The sound of thunder rolling in
A thousand drummers on a breath of wind
The sound of footsteps beating down
Coming closer, nearer now
The tribes that gather like a storm across the sky
With banners flying in the sun
The colours bleeding into one
Step by step, one by one we come
Together now
Can you feel it, the kiss of wind?
The wind of change that fans the flame
A flame that lights up like a storm against the sky
With banners flying in the sun
The colours bleeding into one
Step by step, one by one we come
Together now
Across the seas and desert sands
The people reaching out their hands
Step by step, one by one we come
Together now
Step by step, one by one we come
Together now
Now that the time has come
This moment in the sun
A new day breaks with the dawn
Across an ancient land
歌詞大意:
你能聽見嗎,聽見那聲音?
那是驚雷滾動的聲音,是一千名鼓手製造了風的呼吸。那是正在敲打的腳步,正在靠近。部落的族人正在集會,就像空中凝聚的暴風雨。
旗幟在陽光中迎風招展,色彩互相滲透在一起。摩肩接踵,並肩而行,我們來了,來到一起。
你能感覺到嗎,那風的親吻?風吹著烈焰,正在煽風點火。那火焰被點燃,就像空中重新凝聚的暴風雨。
Ⅳ 我要寫篇文章關於大學生如何利用網路資源,誰能幫忙或搜到,謝謝
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效能的調查研究——以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為例
胡藝文, 陳美芳
(江西科技師范學院 教育技術系, 江西 南昌 330013)
摘要: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路學習已經成為大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之一,而網路資源的管理效能是直接影響網路學習效果的重要因素。本文以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為例,就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效能進行了問卷調查,詳細分析了當前大學生對網路資源的使用情況以及知識管理現狀,並在此基礎上,對如何提高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效能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 網路資源;網路資源管理效能;知識管理
隨著高等學校數字化校園建設的不斷深入,網路中心、數字圖書館等信息化機構在推動高等教育信息化、促進在校大學生有效學習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利用網路學習已經成為大學生上網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大學生學習的主要形式之一。網路學習區別於傳統學習活動重要特徵之一,是網路學習具有豐富的和共享的網路化學習資源,而網路資源的管理,直接影響到網路學習的效果。大學生是推動高等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力量,調查他們網路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研究提高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能力的策略,對於全面促進大學生信息素養的培養、充分發揮網路資源的效用、推動高校教育信息化的建設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筆者採用實證研究法,對全校進行問卷調查和訪談,分析學生知識管理現狀與問題所在,尋求更具實踐性和建設性的方法,探索符合我校實際情況的發展對策。
(一)研究對象
本調查採用平均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按學生年級組成,隨機抽取了240名學生作為調查對象,並走訪了我校部分專家、一線教師,確保調查對象能較為全面而真實的反映出我校的實際情況。
(二)研究方法與過程
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和訪談法。學生問卷的編制在參考了國內一些研究成果的基礎上 [1][2][3],徵求了有關專家的意見,形成了正式的問卷。問卷包含8個問題,其中7個封閉式問題,1個半封閉式問題。分別從大學生網路資源及知識的檢索、處理、和利用狀況、大學生知識管理方法、大學生在學習活動中對網路資源的使用狀況、大學生對現有網路資源滿足狀況評價、大學生對網路資源形式的使用狀況及滿意度等方面對我校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基本反映了大學生網路資源與知識管理狀況。
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240份,回收231份,其中有效問卷226份,回收率96.25%,有效率97.84%。在被調查的學生中,男生占總人數的43.8%,女生佔56.2% ;理工科學生佔48.2%,文科學生佔51.8%;大一學生佔26.6%,大二學生25.2%,大三學生21.6%,大四學生26.6%。對收集到的有效數據採用Excel 2003和SPSS 13.0 for windows統計軟體進行了數據錄入和統計分析處理。問卷信度分析的結果是Cronbach』s Alpha=0.813。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大學生網路學習行為
調查顯示,大學生網路學習以搜索資料為主,其次是做作業和閱讀課件,而討論、交流則很少。我們發現從大一到大三,學生在利用網路做作業這一方面,逞明顯的上升趨勢,說明隨著專業學業的深入,網路學習也越來越頻繁。在網路學習中,對資料的搜索始終占據相當高的比例,說明網路資源管理的重要性。(如圖1所示)在對個別學生的訪談中我們也發現,網路資源的獲取是較難的一個環節,致使耗費的時間也最多。因此,提高網路資源的管理能力,是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的重要環節。
表1 大學生網路學習行為基本情況統計表(n=226)
Read Homework Discussion Search Other
Valid Freshman 17 11 17 48 10
Sophomore 20 29 4 54 11
Junior 17 37 7 49 10
Senior 20 22 7 55 14
(二)大學生對現有網路資源的滿足狀況評價
我們對網路資源的滿足狀況評價進行了加權評分,1分表示非常貧乏,2分表示比較貧乏,3分表示豐富,4分表示非常豐富。分值越高,評價越高。調查顯示,學生對網路資源的數量和資源種類與呈現形式比較滿意,但對學習資源的質量評價較低,且隨年級增長評價逐漸降低:大二為2.71,大三為2.50,大四為2.40。(如圖2所示)一方面說明我校網路資源的總體質量偏低,另一方面說明隨著年級的增加,學業的不斷深入,能為學生所利用的有價值的學習資源越來越少。
表2 大學生對現有網路資源的滿足程度統計表(n=226)
Quantity Quality Types Forms
Valid Freshman 3.08 2.61 2.97 2.56
Sophomore 2.85 2.71 2.85 2.82
Junior 3.02 2.5 2.87 2.78
Senior 2.97 2.4 2.73 2.53
(三)學習活動中網路資源的使用情況
調查表明,有超過半數的課堂上只是極少或者偶爾使用網路資源,僅27%的課堂上(其中還包括上機課程),教師經常使用網路資源。對比課外學習活動中經常使用網路資源的情況佔41%,說明課堂中使用頻度不夠,與實際學習需求相差甚遠。學習資源的數量上的不足和質量上的缺失十分明顯。如圖所示:
(四)大學生的網路資源管理基本能力情況
我們對網路資源的基本管理能力情況的八個方面進行了加權評分,分值越高,網路資源與知識管理的基本能力越強。調查顯示,最基本的資源收集和查找能力如收發電子郵件、搜索引擎的使用等還是比較熟練的,但是對學習資源的處理、歸類、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整合等高一些的知識管理方面的能力就不盡如人意了。(如圖5所示)對學習資料的歸類整理、網路圖書館與文獻資料庫的檢索使用、對學習資源的按需整合,得分僅有2.40、2.25和2.06,而在參加學習社區等對知識的共享與交流則更少,得分僅2.05。
(五)大學生網路學習的學習方法與過程式控制制情況
我們對網路學習的學習方法與過程式控制制情況的五個方面進行了加權評分,分值越高,網路學習的學習方法與過程式控制制能力越強。調查顯示,總體上我校學生網路學習的學習方法與過程式控制制能力偏差,得分均小於2.30。尤其是元方法上,對學習方法的反思得分只有2.16,對學習的總結更少,僅得分2.02。(如圖6所示)說明學生在網路學習中,並不注重學習的反饋與反思,很少進行有計劃的學習,導致出現網路學習中效率不高的情況。
三、研究結論及相關建議
(一)研究結論及成因分析
通過調查研究,目前大學生在網路資源管理方面體現出的特點有:1、目前大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開展學習活動有幾種情況:一種是想積極使用網路資源,搜索資源,但缺少正確的方法指導,一種是部分學生僅僅將網路作為一個搜索作業答案的地方,缺少思考和反思,不能使網路資源的利用效果達到最好。2、現階段教師在學生網路資源使用中主要是幫助學生學習網路使用方法,由於缺少真正意義上的網路學習平台支撐,所以作用有限。3、大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開展學習活動呈現出目的性不強,反思不夠,急功近利,但往往又對其抱有較高的期望值等一些具體特徵。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1、學校對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具體要求不夠明確,轉變學習觀念和學習方法,這是一項時間跨度很長的工程,現在學生普遍急功近利,要培養學習社會和終身學習的理念,將自身的發展與網路資源的利用結合起來。2、現階段教師在學生網路資源利用中沒有很好發揮引導作用,往往只是利用網路交作業,應從培養學生的學習方法,學習理念和學習興趣入手。3、學生自身存在一些因素影響網路資源更好的利用,學生自身的信息素養和學習素養應有更大的提高。4、大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開展學習活動存在一些阻力:比如應試教育下培養的學習理念和學習方式的影響太大,學生難以適應和轉變。
(二)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與相關建議
大學生網路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目前學生利用網路所進行的學習更多的是一種無序的狀態。網路上的信息龐雜, 缺乏系統性和可靠性,有用信息缺乏相應的組織和管理,信息在更新上也存在著不平衡。學校和教師在學生網路學習過程中的指導、組織、管理等作用也沒有充分發揮,這也就是說學生利用網路所進行的學習更多的是一種無序的狀態,學習內容和目標的隨意性很大。
2、當前大學生的自主資源管理能力存在不足之處。通過問卷調查研究,發現學習者的自主資源管理能力現狀呈現兩個特點,一是整體水平不高,學習者學習動機表現了較強的自主性,但自我效能感、知識管理、認知策略等方面較低;二是學習者個體間的自主學習能力差異較大,有的學習者能很好地利用網路資源,在學習中遇到的困難較少,從而較好地完成學業。有的學習者則不能很好地適應網路自主學習形式,在網路操作技能、選擇和使用學習策略、人際交流等方面遇到了困難。
除此之外,還存在諸如:教師在學生網路資源管理中的指導作用發揮不足、網路資源質量的低下等等問題。
提出的建議:
1、提高網路資源管理方式的適應性
通過訪談與觀察發現大部分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時,經常發生迷航現象。說明大部分學生缺乏信息免疫素養。網上信息資源往往良莠不齊,如果學生不能自覺提高甄別能力、自控和自律能力,自覺地抵禦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的干擾和侵蝕,那麼,網上學習效率顯然不高。在訪談中也發現學生對搜索引擎工具不滿意,當然目前的主流搜索引擎工具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通過訪談得知其中部分同學因對網路資源管理所要求的基本技能沒有掌握,沒法順利進行學習; 他們大都希望學校能在網路資源管理技能和方法方面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和指導,使他們從心理和實際的學習技能方面更快地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4]。
2、強化內部學習動機
具有內部動機的學生能在學習活動中得到滿足,他們積極地參與學習過程,而且在教師評估之前能對自己的學業表現有所了解,他們具有好奇心,喜歡挑戰,在解決問題時具有獨立性,具有外部動機的學生一旦達到了目的,學習動機便會下降。另一方面,為了達到目標,他們往往採取避免失敗的做法,選擇沒有挑戰性的任務,或是一旦失敗,便一蹶不振。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當前大學生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大部分是基於外部學習動機的學習,因此,加強內部學習動機是網路資源管理得以有效進行的有力保證。影響學習動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學習者的學習動機需要自己調整, 要從自我提高的角度進行網路學習, 克服各種學習困難並抵制網路誘惑。
於此同時,在學生自身方面,還應加強學生元認知的培養;重視師生信息素養、設計素養的培養;培養自我管理能力應注意喚醒學習者主體意識。從教師和指導者的角度講,不能忽視教師的指導作用;完善外部監控機制。從學校教育的角度上看,學校應加強網路資源的建設,提高網路資源的質量;加強網路課程的設計,為學習者創設良好的學習環境。
參考文獻:
[1]詹斌.廣東省中小學教學資源應用調查報告[J]中國電化教育,2005(01):77-81.
[2]徐恩芹,劉美鳳.我國中小學教師對教學資源需求的調查報告[J]中國電化教育,2005(01):74-76.
[3]胡衛星,李鳳傑,何明.大學生網路學習策略的結構與發展特點研究[J]中國電化教育,2008(01):41-44.
[4]王煥景,張海燕.對網路學習者自主學習能力現狀的調查與思考[J]現代教育技術,2005(01):33-36.
Ⅵ 急需國際貿易論文參考文獻
我的是畢業論文參考文獻 很有用
《國際服務貿易》 李小牧
電子工業出版社
《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與規則》
何茂春
世界知識出版社
《國際服務貿易》
程憲 程大中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對外貿易研究》
王文舉 安廣實 經濟日報出版社
《國際服務貿易》
汪素芹
機械工業出版社
《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賈建華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趨勢及動因分析》 劉紹堅
《國際服務貿易》
張漢林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服務業跨國轉移的趨勢、影響及對策》 王子先,王雪坤,杜娟.
《國際服務貿易》 饒友玲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國際服務貿易》 程憲
立信會計出版社
《國際服務貿易》 劉東升 中國金融出版社
國家統計局 (www.stats.gov.cn)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WTO.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00
Ⅶ 2006年多哈亞運會張學友唱了什麼歌!
togethernow
歌詞:
精彩專題:起個好聽的英文名
2006北京迷笛音樂節現場實況視頻
Album:Passionworks
Title:Together
Now
Deep
inside
this
city
night
There's
only
you
and
me
I
can
only
hear
your
voice
I
am
all
you
see
Baby,
I
love
you
Born
to
be
mine
I'lI
say
forever
You
say
it
all
the
time
Take
it
like
a
vow
We're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In
this
world
so
fast,
nothing
lasts
But
I
can
feel
it,
we're
gonna
make
it
Together
Now
you're
winning
in
big
town
trade
Lose
it
once,
try
to
get
saved
Talk
gets
cheap,
money
gets
made
In
too
deep,
time
steals
away
I
call
you
up,
get
you
on
the
line
Wanna
get
back
to
where
we
were
that
time
Wanna
get
you
out,
out
of
this
place
Hold
you
close,
just
to
see
your
face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together
now
Ⅷ 外國卡達(26N~25N,51E左右)地理 說出多哈解決城市用水的主要途徑並說明理由.
多哈解決城市用水的主要途徑:
一、海水淡化.卡達多哈屬於亞熱帶沙漠地區,乾旱少雨,海水淡化是主要用水來源.
二、淡水收集.由於多哈氣候炎熱乾旱,年平均降水75.2mm,建設雨水搜集凈化系統.
三、節約用水.沙漠地區蒸發量大,採用「滴灌技術」進行農業生產、植被澆水.
四、進口淡水.多哈多數引用礦泉水都是從世界各地進口的.
Ⅸ 我從廣州出發去恩德培從多哈轉機 誰能幫忙細說下多哈轉機流程
第一個粉色標注的是 廣州飛多哈,,航班號QR875,起飛時間是6月9號1:55,到多哈是4點55,在航站樓1
第二個粉色標注的是 多哈飛恩德培,在航站樓1,航班號QR1387,起飛時間是6月9號7點45,到達時間是下午1點05
這個應該是一個有中轉的飛機。中轉站是多哈
Ⅹ 我要寫一篇關於WTO多哈回合談判進展及前景的畢業論文,請問可以參考哪些文件幫忙列舉下來 要10個以上
WTO是世貿組織的英文簡稱。是一個獨立於聯合國的永久性國際組織。199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負責管理世界經濟和貿易秩序,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萊蒙湖畔。世貿組織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國際組織,在調解成員爭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世貿組織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起,並稱為當今世界經濟體制的「三大支柱」。另有,世界旅遊組織、華沙條約組織、世界廁所組織也簡稱WTO。
世界貿易組織於199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 總部設在日內瓦。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關貿總協定臨時機構。它的前身是1947年訂立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知識產權貿易,而關貿總協定只適用於商品貨物貿易。目前,世貿組織的貿易量已佔世界貿易的95%以上。現任總幹事是歐盟前貿易委員帕斯卡爾·拉米 (法國人),2005年9月任職。 世界貿易組織(WTO)總部(日內瓦)
其宗旨是:促進經濟和貿易發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長;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利用世界資源、擴大商品生產和服務;達成互惠互利的協議,大幅度削減和取消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並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截止1999年12月底,該組織由成員135個,現任總幹事是歐盟前貿易委員帕斯卡爾·拉米。WTO作為正式的國際貿易組織在法律上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處於平等地位。他的職責范圍除了關貿總協定原有的組織實施多邊貿易協議以及提供多邊貿易談判所和作為一個論壇之外,還負責定期審議其成員的貿易政策和統一處理成員之間產生的貿易爭端,並負責加強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作,以實現全球經濟決策的一致性。WTO協議的范圍包括從農業到紡織品與服裝,從服務業到政府采購,從原產地規則到知識產權等多項內容。 WTO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下設總理事會和秘書處,負責世貿組織日常會議和工作。總理事會設有貨物貿易、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三個理事會和貿易與發展、預算兩個委員會。總理事會還下設貿易政策核查機構,他監督各個委員會並負責起草國家政策評估報告。對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每兩年起草一份政策評估報告,對最發達的16個國家每4年一次,對發展中國家每6年一次。上訴法庭負責成員間發生的分歧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