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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報素材

發布時間: 2021-03-21 09:38:40

㈠ 中學生行為規范手抄報素材~

中學生守則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努力學習,准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二、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三、專心聽講,勤於思考,認真完成作業。
四、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有益的文娛活動。
五、積極參加勞動,愛惜勞動成果。
六、生活儉朴,講究衛生,不吸煙,不喝酒,不隨地吐痰。
七、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國家法令。
八、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九、熱愛集體,愛護公物,不做對人民有害的事。
十、誠實謙虛,有錯就改。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一、 自尊自愛,注重儀表
1、 維護國家榮譽。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 坐、立、行、讀書、寫字姿勢正確。
3、 穿戴整潔、樸素大方。頭發干凈整齊,不燙發、化妝、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
4、 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不吸煙、喝酒。
5、 舉止文明。不打架罵人、說臟話。不賭博,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兇殺、迷信的書刊、影視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參加迷信活動。
7、 不進營業性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廳、酒吧和音樂榮座等不適宜中學生活動的場所。
8、 愛惜名譽,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誘惑,不做有損人格的事。
二、 誠實守信,禮貌待人
9、要講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講話注意場合,態度和藹。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習慣。謙恭禮讓,敬老愛幼,尊重婦女,幫助殘疾人。遇見外賓,以禮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職工,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候。回答師長問話要起立,接受遞送物品時要起立並用雙手。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誠懇。
12、同學之間團結互助,正常交往,真誠相待,不叫侮辱性綽號,不欺侮同學,發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評。
13、待客熱情,起立迎送。鄰里有困難時,主動關心、幫助。
14、未經允許不進入他人房間、動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記。
15、不隨意打斷別人的講話、打擾他人學習工作和休息,妨礙別人要道歉。
16、惜時守信。答應別人的事要按時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借他人錢物要及時歸還。不說謊,不騙人,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
三、 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17、按時到校,上課前准備好學慣用品。上下課時,起立向老師致敬。下課時,請老師先行。
18、上課專心聽講,勇於提出問題,敢於發表自己的見解,積極回答老師的提問。
19、認真預習、復習,按時獨立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合理安排課餘生活。
20、積極參加團隊活動和學校、班級組織的文體活動、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1、認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優美。保持圖書館、閱覽室的安靜。不在教室和樓道內追逐喧嘩。
22、愛護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牆壁、課桌、布告欄等處塗抹亂刻畫。借用公物要按時歸還,損壞東西要賠償。
23、參加各種集會准時到達,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愛惜糧食,節約水電,服從管理。
四、 勤勞儉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規律,按時作息。
26、學會料理個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齊。
27、主動承擔收撿房間、洗 衣、做飯、洗刷餐具和打掃樓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和公益勞動。
28、生活節儉,不擺闊氣,不亂花錢。
29、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經常把生活、學習、思想情況告訴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時,向父母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體貼幫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關心照顧長輩和兄弟姐妹。
32、對長輩有意見,有禮貌地提出,不耍脾氣,不頂撞。
五、 嚴於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騎車,過馬路走人行橫道。
34、乘公共車、船主動購票,給老、幼、病、殘、孕婦及師長讓路、讓座,不爭搶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購票購物按順序,對營業人員有禮貌。
36、愛護公用設施、文物古跡。愛惜莊稼、花草、樹木。保護有益動物和生態環境。
37、參觀游覽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肅穆。
38、觀看演出和比賽,做文明觀眾,不起鬨滋擾,結束時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問路,認真指導。
40、見義勇為,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

㈡ 小學生義務教育黑板報素材

可根據<<義務教育法>>寫.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五十二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學 生
第三章 學 校
第四章 教 師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十條 對在義務教育實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學 生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四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三章 學 校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准,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第十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設置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並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第二十一條 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學校不得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不適合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二十六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第四章 教 師

第二十八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採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從事義務教育工作。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志願者的方式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缺乏教師的學校任教。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認定其教師資格,其任教時間計入工齡。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並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於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准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製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第四十條 教科書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基準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基準價確定零售價。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准、工資標准和學校建設標准、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三條 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應當高於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第四十四條 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第四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於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條 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法第六章的規定,未履行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的,由國務院或者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
(三)未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並及時維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規定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的。
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未採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第五十五條 學校或者教師在義務教育工作中違反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六條 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七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
(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五十八條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
(二)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 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選擇3條即可

㈢ 以「我是中學生」為素材的板報

其實黑板報上寫不了多少字的,以下資料你可以選用,或者只用標題,我常這樣的...

1、怎樣文明用語?
文明的環境需要文明的語言,讓文明語言把我們裝扮,讓我們的生活更美麗!不講臟話粗話是對我們每個中學生提出的警言,我們文明少年應像棵棵茁壯的白楊。請像啄木鳥清理身上的蛀蟲一樣,時時改正我們身上的壞習慣。因為,臟話粗話就像一把利劍,斬斷同學們友誼的紐帶。列舉3-5例,說明在不同的場合,應怎樣文明用語?在當今社會有許多的語言垃圾,許多粗話臟話、網路語言,無厘頭語言等,不但不符合語言規范,在思想上也是不健康的,讓學生了解其危害性,文明用語。

2、如何尊敬父母長輩?
父母是一棵大樹,為我們撐起一把愛的保護傘。我們在父母的呵護下快樂成長,我們要做孝敬父母的孩子。在家庭里如何尊敬父母長輩?

3、在升國旗時應遵循什麼禮儀?
通過討論讓學生了解參加儀式的目的意義。(1)使學生明確五星紅旗是我們國家的國旗。愛護國旗就是熱愛祖國,維護國家利益的標志。(2)使學生明確,升旗不但是一種制度,而且是進行愛國教育的一種方法。(3)使學生掌握升旗儀式的整個程序及要求,為未來參加工作後組織儀式打基礎。

4、我們應如何做一個文明中學生?

1、曉之以理的理論說服教育。
文明禮儀教育首先應該是理性教育,即說理教育。要從觀察事物開始,逐步提高認識,形成觀念,然後才能對行為起支配作用。在活動過程中特別注意了這一點,做了規章制度、文明禮儀知識展示,列舉了各種規章制度,深刻地分析了文明禮貌、禮儀在社會、家庭、學校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使學生明確了文明禮儀是道德的外在表現形式,是一個人人格的具體反映,藝術地處理各種關系,減少沖突,避免磨擦,從而更快地提高學習的效率和質量。

2、動之以情的情境感染教育
在活動過程中運用情境感染教育,積極創設能夠感染,陶冶情感的氣氛,並貼近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把學生引入各種情境之中,使其為情境所感動,產生情感的共鳴,進而上升為理性認識,自然而然的接受文明禮儀的教育。通過主題班會形式,以小品、朗誦的形式進行表演,並做了藝術加工,不但鍛煉了學生的口語能力和表演能力,而且學生改正了平時不禮貌的行為和不良的習慣。

3、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播種行為,收獲習慣,播種習慣,收獲性格,播種性格,決定命運」,這是一名很有哲理的印度名言,它說明良好的行為訓練,對形成習慣,培養性格,把握命運非常重要。在本次活動中,學生從生活和學習中的每一環節里都有逐漸滲透著文明禮儀的內容,自覺的修身養性,完善自我。

我也是中學生,給你點參考
1、衣著整潔、得體、協調、樸素、大方,不得穿奇裝異服,不得穿不符合通中學生身份的時裝,提倡平時穿衣服,參加升旗儀式和重要集體活動,一律穿校服。一律佩戴校徽。
2、男生理學生式、西裝式頭發,不留長發(頭發不遮住耳朵)和鬍子,女生扎辮子或剪童花頭、短發,不留披肩發。男女同學都不許燙發、染發,不得化妝。
3、到校穿皮鞋或運動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一般不超過2厘米)、冰鞋等不適合在校穿著的其他鞋子。
4、帽子要戴端正,不得把帽舌戴歪。上課、參加集會一律脫帽。
5、雨衣雨傘要裝入塑料袋中,以免雨水滲出淋濕地板、地面。購物、作客、乘坐公共汽車要脫下雨衣,以防沾濕他人和座位。要注意拿傘姿勢,以免戳傷他人。
6、男女同學都不得騎高檔車,不得穿名牌服裝和名牌鞋,不得戴名牌手錶,不得戴墨鏡。
7、每天佩戴校徽,團員還要佩戴團徽、校徽,團徽佩戴於左胸前校徽下。
8、男女同學一律不得佩戴任何飾件,不佩帶手機。
9、進校門主動下車,接受門衛和值勤同學的迎接和檢查,不在校園騎車。
10、進出校門或進出其他單位應主動出示出門證,受到門衛檢查時,不得作出粗暴的反應或其他不良表現。
11、在路上和老師相遇時,應主動向老師問好;進出門口、上下樓梯,遇到老師,要讓老師先走;在校外遇到老師時,應主動和老師打招呼,不得故意迴避。
12、預備鈴響後,坐在位置上作好課前准備,靜候老師上課。遲到了要喊報告,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進教室。
13、老師示意上課後,班長號令「起立、立正」,老師喊「同學們好!」同學們喊「老師好!」待老師示意坐下後方可坐下。老師示意下課後,班長號令「起立、立正」,老師喊「同學們再見!」同學們喊「老師再見!」待老師示意解散後方可休息。有老師聽課,讓老師先離開教室。
14、舉手發言,起立回答,表情要大方,不得故作松垮姿勢或引人發笑的舉止。
15、對老師在課堂上的提醒和批評,不得頂撞。如有意見,可在課後與老師交換。
16、校園內禁食口香糖,提倡勤儉節約,用好一日三餐,嚴禁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吃零食喝飲料(教室內飲用純凈水除外)。
17、要適時理發,經常梳洗,勤剪指甲,勤換衣服。
18、認真打掃環境衛生,不亂扔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不在教室里打球打撲克等其他體育活動。
19、遵守用膳制度,排隊購買飯菜,注意用膳衛生,不浪費糧食。用膳時不講話,用膳完畢及時離座並將餐盒擺放到指定位置。
20、文明用廁,愛護衛生設施。
21、不許吸煙、喝酒、賭博、看黃色影視、書刊,不得進營業性游戲機房、網吧,不參與迷信邪教活動。
22、放學後及時回家,不在小攤點上購物,不在馬路邊吃東西。
23、與人交談、態度要誠懇,語調要親切、溫和,公共場合不與他人大聲交談、打鬧。
24、向別人問話時,要和氣大方,吐字清楚,意思明白;回答別人時,應謙和、朴實、含笑、耐心。
25、要自始至終聚精會神地傾聽對方的談話,並做出必要的表情或語言呼應。不要輕易打斷別人的談話或突然強行轉換話題。
26、交談中要注意站相和坐相。不做任何損害個人形象的小動作。
27、長者到場要用短暫的起立以示敬意,有人給你沏茶,應略為欠身以示謝意。
28、公眾場合中,要盡量避免發自體內的各種聲響如打哈欠、咳嗽等,如果患感冒打噴嚏、咳嗽時,應用手帕掩住口鼻。
29、要注意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常用禮貌語。
30、對殘疾人要尊重、扶助、禮讓,不要指指點點、議論紛紛,不要給他們起綽號。
「人之初,性本善」,天地萬物之產是,無論何物的伊始,都是純潔而美好的,人也是一樣,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有些人的思想已被社會上的不良風氣所污染,變得污濁不堪,經常耳聞眼見,一些不法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搶行人的東西,在人群中猖狂作亂,但是大多在場的群眾先是看到不法分子作案,後是看著他們奪路而跳,卻始終沒有一個必站出來伸張正義,任憑他們違非作歹,干願作一個麻木不仁,不關自己,高高掛起的人。

當然,學校作為社會的一部分,一些歪風邪氣也不可避免地侵入到校園中來,但是無論校領導,班級老師怎樣地悉心教導,那種「黑暗之風」似乎在某些同學的思想中已根深蒂固,揮之不去。

「六月飛雪」只有在《竇娥冤》里出現過,曾幾何時,我們校園里也出現過這種現象,相信同學們都還記得去年六月的「雪花事件」吧!一些初三年畢業生不珍惜他人勞動成果,不保持校園衛生,肆意將書本、試卷撕毀不說,還從樓撒向樓下,整個校園成了紙屑的汪洋,掃了又扔,扔了又掃,花費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把這些紙屑弄乾凈,這不是偶爾的一位或幾位同學所為,而是成群的學生,可見這股邪氣已侵入到了人骨之中。

遠的不說,就近而言,學校為了保持校園衛生,讓我們在一個優雅的一半內生活、學習,購置了40個垃圾箱,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有的同學卻絲豪不考慮垃圾箱的作用和校領導們的良苦用心,任意毀壞公物,將垃圾箱踢下,從此事看來,這不僅僅是個人的思想道德和素質問題,更重要的是一種邪氣在同學們中間已逐漸漫延開來,我想,這種邪氣將是一種比任何病毒都厲害的東西,它將會深入你心將你的精神,你的靈魂一點點腐蝕,到那時,邪氣占據心靈的你難道不會成為「人人喊打的老鼠么?」要不然,怎麼在學校的再三強調下,依舊沒有同學去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負應有責任呢?

不僅僅是這兩件事,校園內發生的各類學生與老師發生沖突,學生之間糾結斗毆,學生照抄作業等事件,都已層出不窮,在很多同學眼中,盲目地追星,穿時髦,伴帥裝酷,不聽老師家長的話即是新時代中學生的形象,但是同學們,你們這是在縱容邪氣的滋生,你們知道嗎?

邪氣不除,正氣不來。正義感對於同學們來說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也不見得它很難,從古到今,正氣凜然的人們未曾少見,屈原一位著名的愛國詩人,為了喚醒沒睡的人民,為了拯救即將危亡的國家,為了改變「世人皆醉,我獨醒」的亡國因素。他屈原,一位多麼偉大的愛國之士,竟跳江而死!是的,屈原的死讓我們感覺到了一種力量,一種正氣,是的,不同時代,有著不同目標,然而正義卻永不變,那麼就請這個新時代的我們都來做個正義之士吧!

從謙遜有禮,以禮相待,講文明,講素質,到有思想,有道德,有風度,這對於我們這群剛剛長出豐翼羽毛雛鳥來說,是不難的,就讓我們來比一比,看誰能弘揚正氣,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㈣ 中學生珍愛生命小報素材

關愛生命

我們生活在世上,這一生最重要的莫過於金錢,美貌,品德,誠信,權利,榮譽,可是這一切的一切如果沒有生命作保障,那些全等於零,所以生命是有個人所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因此我們要關愛生命。
我們要關愛生命,即使過去的一些書中有曰:名節比性命更重要。可是一旦失去了生命,還從何談起名節?即使墨子在《魚我所欲也》中說到:所欲有勝於生者,可是如果失去了生命,還有什麼可勝的。還有什麼正義而言。沒有了生命,光明對我們有什麼用?沒有了生命,一切英雄的壯舉,所謂的改變命運,什麼愛心的奉獻,還有強奸的反抗,都是廢話。宣傳正義的媒體,捍衛正義的機器,決定正義的人民,都是為了保衛生命,維護生命。所以講我們要關愛我們的生命!
生命在面對英雄時,是顯得那麼強大;生命面對命運時,是覺得那樣無奈;生命面對愛心時,是感到那樣無私;生命面對強奸時,是遭到那樣殘暴;生命面對病魔時,人的求生慾望便油然而生,你會對任何一個人說你想話下去,想繼續欣賞每一個日出日落,想繼續聆聽人間的變奏曲。這樣使生命延長呢?無疑就是關愛生命。
誰要是面對毒品那樣,把生命當籌碼,把享受當賭注,到最後,輸掉了全部同時也輸掉了生命。名譽,地位,金錢,美女也象毒品那樣,會把生命拖向可怕的深淵。
生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樣,正如命運一樣,善待他們。盡管我們有時是無奈的,奮鬥了,明天會活得好一點,幸福有時並不是最後的結局,過程才是生命最好的回憶。請關愛生命吧,因為生命是需要愛心的,他永遠是任何一個人想活下去的理由。

㈤ 學生拒絕手機黑板報素材

關於「校園拒絕手機」的倡議書親愛的同學們:當手機從一種奢侈品變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工具的時候,它就像是一把鋒利的雙刃劍,在帶給我們便利和喜悅的同時,也給我們中學生的成長帶來了許多隱患。首先,因為手機是貴重物品,由於它的體積較小,容易丟失,因此很可能造成我們的財產損失。其次,使用手機對身體健康有不良的影響。中學生使用手機時,大腦中吸收的輻射比成年人高出5%,嚴重的危害了青少年的智力發育和健康成長。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是我們每個人都夢寐以求的,那麼,就請同學們收起手中的手機吧!第三,我們都知道,很多同學使用手機是為了與人攀比,或是為了趕時髦。在購買手機的時候,常常把款式放在第一位而不顧忌高昂的價格。想想,因為我們的虛榮心而使父母額外增加一筆負擔,我們還能夠用的安心嗎!更嚴重的是,有的同學下課玩手機、發簡訊,致使教室里經常響起不和諧的聲音,嚴重的干擾了其他同學的聽講,影響了老師的正常教學,妨礙了課堂的有序進行;更有甚者,有的同學把手機作為戀愛的傳音帶,甚至有的同學使用手機在考試中作弊!許多同學在課余時間用手機上聊QQ、玩游戲,更是嚴重的影響了正常的學習和生活!或許,有的同學會說,我們使用手機是為了方便和家長聯系,那麼,現在學校安裝了很多部公用電話,已經完全可以滿足你們與家長的溝通和通訊要求了。鑒於以上情況,為進一步凈化校園環境,校學生會特向全體學生發出以下倡議:1、 作為中學生,不攜帶手機進入校園,不互相攀比;2、 學校學生會成員及各班班委、班團幹部應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做出表率,不攜帶手機進入校園;3、不向父母提出過分要求,不以各種理由索要手機或加重家庭的經濟負擔。同學們,文明是我們中學生必備的素質,是我們身為新時代青年應該謹記的道德規范。讓我們從今天做起,從自己做起,從身邊點滴做起,在校園內不攜帶手機、不使用手機。讓校園的文明之風從拒絕手機開始,傳遍美麗的八中!

㈥ 板報素材

校園文化是一種潛在的、持續的、而又相對穩定的教育因素,校園版標語是校園文化權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園標語,可以給學生更多的啟迪、激發和鼓勵,個性鮮明的標語文化對學生起到的教育作用是其他教育途徑所不可代替的。

路雖近,不行不到;事雖小,不為不成

春去春會來,花謝還會開。只是,時光不會倒流,青春無法永駐。拋開身後的一切,勇敢的去走前面的路,每一步都是一個新的開始!

自卑,需要你用信心超越;挫折,需要你用微笑面對。你要相信,人無完人;你要學會,永不放棄。這時,你可以帶著屬於你的真理去追尋自己的夢。把握機會,不留遺憾。不怕辦不到,怕的是你有沒有一顆怦動的心!

㈦ 學生成語小報背景素材

直接用網路搜索就可以了,網上有很多的哦

㈧ 小學生電子報刊素材

植樹節報

㈨ 關於學習的板報素材

一、親師請友法.即親近老師,請教同學。
這一方法,是強調心理素質的培養,主要指情感交流,或稱良好人際關系的建立。大家都知道,非智力因素或稱「情商」在學習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學習過程中又往往忽略它。比如師生之間,不知為什麼,有的同學總覺得這個老師跟自己過不去,那麼在感情上自然就疏遠了老師,於是在這門課的學習上就不那麼積極主動,也就失去了學習興趣,而學習成績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平時要主動接近老師,取得老師的理解、支持與幫助,達到感情上的相通與相融,從而培養積極地學習興趣。只有「親其師」,才能「信其道」。古人雲:「三人行,必有吾師」,同學之間也是這樣,與水平相等的同學一起學習,共同討論,無形中就會形成一種競爭的氣氛,對鍛煉思維的靈活性、敏捷性、獨創性,提高單位時間的學習效率、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做後反思法.即做完題或考完試後,對所做的題再做一遍。尤其是做錯了的題,重新思考,重新演算、進一步把握此類的解題方法,以期舉一反三。這一方法是強調「思考」的作用,因為「學而不思則罔」。一般情況下,同學們是把老師留下的作業視為任務,做完作業算是完整大吉。因此,應該明確:做作業是為了鞏固所學知識,訓練思維方法,培養解決實際問題的操作能力。

新知識是建築在對舊知識的理解的基礎上的,當舊知識還沒有弄懂時,新知識在人的大腦中找不到恰當的知識增長點,所以這樣長期「反思」,一定會「更上一層樓」。

三、睡前記憶法.即每天睡覺前,躺在床上回憶一天所學知識,或記憶有關概念,定理等,這一方法,是強調「重復」(再現)的作用,因為「溫故而知新」。久而久之,習慣了,將會受益無窮。養成良好的習慣,良好的學習態度才能隨時隨地的得以體現,科學的方法才能隨時隨地的得以運用。

四、綜合平衡法.即在保證優秀學科成績的同時,加強薄弱學科的學習。這一方法是強調所學科目的綜合發展,不能出現偏科現象。

因為在飛速發展的當今世界,知識更新的時間逐漸縮短,科學技術更加趨向綜合,社會所需要的人才也必須是知識綜合型的人才。為了適應新世紀的需要,為了我們的生存與發展,必須提高認識,培養興趣,積極投入,綜合平衡。對於薄弱學科,首先找出這種現象存在的原因,然後「對症下葯」。這樣,我們的薄弱學科才會迎頭趕上。而我們的優勢科目也不能因此放鬆,出現「按下葫蘆起來瓢」的現象。因此,所學科目要齊頭並進,全面發展,以取得滿意的成果。

㈩ 校園小報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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