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到底能不能轉世
輪回再生是真實的 譯者謹按:輪回再生的學說為佛教的中心理論,不信輪回,則不信佛教;信佛教,則欲求佛法以解脫輪回也。而其他的宗教僅有轉生天堂地獄之說,尚不知有輪回也。印度婆羅門教略有輪回之說,理不究竟也,更談不上有解脫之方法。惟佛教「輪回六道」之說,理圓事真,可說是百分之百的科學。朋友們,我們終日營營擾擾,勞碌一生,也應當稍微定神想一想—生從何處來?死到那裡去?人類同是圓顱方趾,同是飲食男女,為什麼到頭來有的位躋聖賢?有的禽獸不如? 【合眾國際社新德里特訊】 美國心理治療學家史諦敏遜博士(Dr. IanSteven-son)稱,印度宗教所說的再生理論,確實是言之有物。 史博士為維吉利亞大學神經系及心理學系主任,此次來印作為期三周的研究旅行,渠將親自實地訪問幾位現在尚能憶述其前世生活的人。 根據初步的估計,目前世界上已知道的最少有八十起這類的事件,兒童在十五歲以下者,尚能憶述其前世生活歷歷如繪! 在印度馬索拉的地方,一個三歲女孩仍能記起其前生父母的名字,以至其兄弟姐妹的名字,她能操英語,印度文則能讀能寫。 史諦敏遜博士稱,他在過去十年一直研究這類再生的事件,其結果顯示,確有證據可以說明再生的道理是真實的。 渠稱,死後再生的公案,全世界各地都有發現,惟西方人從未企圖對這種事件深入研究,並自以為再生之學說是「愚妄」的。 史博士謂印度人則相信此種學說,對此曾作廣泛之研究,嗣後並以事實加以證明。 印度人相信人身最高的一種生命形體,與「神」最為相似。彼等亦相信一個人身是經過昆蟲禽獸以至各種生物八百四十萬次的生死才得到的,而出生為那一種生物是依他前生所造的善惡業界所決定的。 史博士謂渠此回之來印度,是受到蘇罕拉爾紀念學院主任巴那茲教授的鼓勵,他答應為他找出幾宗這類再生的事件,供其親身研究。 11 http://www.sm4j.com/web/fexue/lunhui/05.htm 參考資料:http://www.sm4j.com/web/fexue/lunhui/01.htm
B. 人真的可以轉世嗎
輪回的想法雖然很感性,但是很遺憾,神話罷了,輪回源自印度的種姓制度,一種世襲的階級身分,把人分成四等:婆羅門(僧侶),剎帝利(貴族和軍人),畀舍(平民),首陀羅(奴隸、仆佣),外加一個第五級「賤民」。至今此觀念仍隱性地存在於印度社會。在婆羅門教的經典「奧義書」中記載,輪回有三條途徑:最上者由天道生於太陽的世界,獲得永恆的幸福,一般人則由祖道生於月的世界,再由月的世界轉生為人,如此輪回不已;而作惡的人則生於獸道或是地獄。眾生平等的教義也是由高唱打倒四姓階級制度而來的。
LZ曾否見過任何印度的圖片?LZ知道那裡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嗎?成千上萬貧窮、殘廢、受傷、無家、飢餓的人躺在路邊,好像沒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們。為何會有這個現象呢?這乃業力使然。根據傳統的印度教,如果有人要幫助這樣的人減輕他們的痛苦,乃是與業力對抗。人受苦是為了要彌補他的業債,你幫助他們,則他們必須再投胎,受更多的苦,才能彌補那業債。此外,你不讓他們受苦,既形同做一件很殘酷的事,將因此增加你自己的業債。在一個相信轉世的社會中,幫助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
有些人以為業力與舊約律法一樣——是一個嚴謹的、普世性的道德律。然而,業力並非道德指令,只不過是一個報復系統,並無內容告訴我們應當如何行。它執法,而非建立道德;它是一個沒有法律的刑罰系統。至多說它是機械的,因果關系式的道德律。甚至也不當將它與舊約的箴言相提並論,因為箴言不過是一般性的原則,並非絕對的、打不破的報復制裁。就這一點而言,律法並非像業力一樣無從更改——它可以被一條更高的律(在獻祭中隱涵的因那犧牲蒙赦免的律)超越。
業力所執行的道德標准又是從何而來呢?實際上什麼也沒!在泛神論中,善與惡、對與錯等等之間,最終是沒有分別的。業力並不是一個道德律。就道德而言,萬事都是相對的。禪宗的華茲(AllanWatts)會說:佛教不同於西方的觀念,認為由神或自然頒訂一個道德律,人的責任就是服從它。佛對行為的箴誡——例如:戒殺生、戒偷、戒色、戒說謊、戒醉酒——都是隨緣取用的權宜規則。
權宜是情境倫理的口號。什麼行得通,便做什麼。任何道德性的行為,甚至謀殺或殘酷,都可以用權宜之計辯解。這種相對主義替轉世帶來很大的問題。在倫理中,你不可能持守相對主義的立場。你不能說:「萬事都是相對的。」甚至不能說:「相對主義比絕對主義優越。」因為這兩句話都已採取了絕對的價疽,與相對主義相矛盾的。正如魯益師所說:當你說一套價值觀比另一套更優越時,你事實上已經用了一個標准來衡量它們二者,發現其中一套比另外一套更符合那標准。但是你衡量這二者所用的標准既非彼,又非此,你其實在將它們與某一真正的道德相比,承認有一個真正的公理,獨立於人們的看法之外,而某些人的觀點比其他人的觀點更符合那真正的公理。
換言之,你若想要主張相對主義是正確的,你必須假定有某個絕對的公理存在,而這是無法見容於相對主義的。除非有某事物是絕對的正確,否則沒有任何事物在實際上能稱為正確;假如沒有正確或錯誤之分,則業力無權為了正確或錯誤懲罰任何人。
我國一般佛教徒從推演輪回思想結果,竟以為自己家庭中的每一成員,不是前來討債索冤,便是前來還債報恩。無論父母、夫婦、子女、兄弟、姊妹,都是由於前生各種業力關系,而再投生在這個家庭中,以求重新互相解決前世的信冤,有的報冤,有的報德,有的收債,有的還債……。」(當代佛教演講集中「婦女學佛應有的態度」一文)大致來說,凡對方對自己友善和好,順服聽命,被想成還債報恩;凡對方對自己凶惡殘酷,傾家盪產,犯罪作惡等等,則屬於前來討債索冤。佛教徒就是用這種眼光來看家中的每一個人,如一個家庭的成員真是如此,豈非多麼悲慘可憐?還有何快樂可言呢?因為大家的感情與生活都建立在利害關繫上面罷了。
將苦難解釋為前生業力的結果,實在無法得到真正的解釋。就每一個前生而言,必須在它前面另有一前生才能解釋該生的苦難。一個人可以不斷如此回溯,卻永遠無法得到一個答案,只不適是無盡地拖延罷了。比方你開了一張空頭支票之後,想要補救,便開另一家銀行的另一張空頭支要,把它存進戶頭,如此類推。但,終究會有銀行問你:「錢在那裡?」果真如此,你在開出最彼一張支票的銀行中最好有存款,不論如何都必須要有一處是可以兌現的。用轉世來解釋惡,也永無兌現,只不適是不斷地開空頭支票。
史提文生乃一超心理學家,研究追憶前生,他曾說:……轉世的觀念可幫助增加對以下不同事物的了解,例如:童年的恐怖症(phobias)以及病態的嗜戀(philias)、幼年時學不會的技能、親子間不正常的關系、血仇和好戰的民族主義、童年在性的興趣和性別認同上的混淆、胎記、天生的畸形、內在的疾病、同卵雙胞胎之間的差別、懷孕時不正常的食慾。
在催眠或其他改變了的意識狀態中追憶起前生,對幫助一些病人解釋他們無法交待或克服的感覺曾經頗有幫助。藉著發掘在前生中的一些經驗,可以幫助某些人疏導恐懼、沮喪、不被需要的感覺。雖然許多從事幫助病人追憶前生的心理學家或催眠師並不真的相信:他們的病人追憶起的事件是真實的,但他們仍採用這方法,因為它有效。就像一位治療師所言:「那些是真的、還是幻想,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幫助病人了解他們的生命……。既有成效,誰會在乎那是真是假呢?」
所以說啊,人生是沒有輪回的,在世時的生命只有一次,過去了就過去了。
希伯來書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傳道書 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來世是有的,要麼永生要麼永死(永遠與神隔絕)。
有些算命的LZ知道吧,他們會把你過去的事說得很准,告訴你,這些人都是交鬼的,那些擁有「前世記憶」的小孩也是這個原理,算命的升級版罷了,不要信。
還有,鬼可不是人變成,人也是不會變成鬼的,鬼的產生源自墮落的天使,想要與神同等以致變成邪靈(魔鬼),鬼也是沒有好壞之分的,因為鬼全是罪大惡極的靈體,專門阻隔人與神之間的關系,是說謊者,抵擋者。
關於神,LZ可以看下這里:
C. 為什麼轉世輪回要讓今生來還前世的孽從迷信角度來講
轉世輪回要讓今生來還前世的,你也在從迷信角度和客觀角度來講,就是因果關系前世的因今世的果
D. 人真能轉世嗎
輪回的想法雖然很感性,但是很遺憾,神話罷了,輪回源自印度的種姓制度,一種世襲的階級身分,把人分成四等:婆羅門(僧侶),剎帝利(貴族和軍人),畀舍(平民),首陀羅(奴隸、仆佣),外加一個第五級「賤民」。至今此觀念仍隱性地存在於印度社會。在婆羅門教的經典「奧義書」中記載,輪回有三條途徑:最上者由天道生於太陽的世界,獲得永恆的幸福,一般人則由祖道生於月的世界,再由月的世界轉生為人,如此輪回不已;而作惡的人則生於獸道或是地獄。眾生平等的教義也是由高唱打倒四姓階級制度而來的。 LZ曾否見過任何印度的圖片?LZ知道那裡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嗎?成千上萬貧窮、殘廢、受傷、無家、飢餓的人躺在路邊,好像沒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們。為何會有這個現象呢?這乃業力使然。根據傳統的印度教,如果有人要幫助這樣的人減輕他們的痛苦,乃是與業力對抗。人受苦是為了要彌補他的業債,你幫助他們,則他們必須再投胎,受更多的苦,才能彌補那業債。此外,你不讓他們受苦,既形同做一件很殘酷的事,將因此增加你自己的業債。在一個相信轉世的社會中,幫助人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有些人以為業力與舊約律法一樣——是一個嚴謹的、普世性的道德律。然而,業力並非道德指令,只不過是一個報復系統,並無內容告訴我們應當如何行。它執法,而非建立道德;它是一個沒有法律的刑罰系統。至多說它是機械的,因果關系式的道德律。甚至也不當將它與舊約的箴言相提並論,因為箴言不過是一般性的原則,並非絕對的、打不破的報復制裁。就這一點而言,律法並非像業力一樣無從更改——它可以被一條更高的律(在獻祭中隱涵的因那犧牲蒙赦免的律)超越。 業力所執行的道德標准又是從何而來呢?實際上什麼也沒!在泛神論中,善與惡、對與錯等等之間,最終是沒有分別的。業力並不是一個道德律。就道德而言,萬事都是相對的。禪宗的華茲(AllanWatts)會說:佛教不同於西方的觀念,認為由神或自然頒訂一個道德律,人的責任就是服從它。佛對行為的箴誡——例如:戒殺生、戒偷、戒色、戒說謊、戒醉酒——都是隨緣取用的權宜規則。權宜是情境倫理的口號。什麼行得通,便做什麼。任何道德性的行為,甚至謀殺或殘酷,都可以用權宜之計辯解。這種相對主義替轉世帶來很大的問題。在倫理中,你不可能持守相對主義的立場。你不能說:「萬事都是相對的。」甚至不能說:「相對主義比絕對主義優越。」因為這兩句話都已採取了絕對的價疽,與相對主義相矛盾的。正如魯益師所說:當你說一套價值觀比另一套更優越時,你事實上已經用了一個標准來衡量它們二者,發現其中一套比另外一套更符合那標准。但是你衡量這二者所用的標准既非彼,又非此,你其實在將它們與某一真正的道德相比,承認有一個真正的公理,獨立於人們的看法之外,而某些人的觀點比其他人的觀點更符合那真正的公理。 換言之,你若想要主張相對主義是正確的,你必須假定有某個絕對的公理存在,而這是無法見容於相對主義的。除非有某事物是絕對的正確,否則沒有任何事物在實際上能稱為正確;假如沒有正確或錯誤之分,則業力無權為了正確或錯誤懲罰任何人。 我國一般佛教徒從推演輪回思想結果,竟以為自己家庭中的每一成員,不是前來討債索冤,便是前來還債報恩。無論父母、夫婦、子女、兄弟、姊妹,都是由於前生各種業力關系,而再投生在這個家庭中,以求重新互相解決前世的信冤,有的報冤,有的報德,有的收債,有的還債……。」(當代佛教演講集中「婦女學佛應有的態度」一文)大致來說,凡對方對自己友善和好,順服聽命,被想成還債報恩;凡對方對自己凶惡殘酷,傾家盪產,犯罪作惡等等,則屬於前來討債索冤。佛教徒就是用這種眼光來看家中的每一個人,如一個家庭的成員真是如此,豈非多麼悲慘可憐?還有何快樂可言呢?因為大家的感情與生活都建立在利害關繫上面罷了。將苦難解釋為前生業力的結果,實在無法得到真正的解釋。就每一個前生而言,必須在它前面另有一前生才能解釋該生的苦難。一個人可以不斷如此回溯,卻永遠無法得到一個答案,只不適是無盡地拖延罷了。比方你開了一張空頭支票之後,想要補救,便開另一家銀行的另一張空頭支要,把它存進戶頭,如此類推。但,終究會有銀行問你:「錢在那裡?」果真如此,你在開出最彼一張支票的銀行中最好有存款,不論如何都必須要有一處是可以兌現的。用轉世來解釋惡,也永無兌現,只不適是不斷地開空頭支票。史提文生乃一超心理學家,研究追憶前生,他曾說:……轉世的觀念可幫助增加對以下不同事物的了解,例如:童年的恐怖症(phobias)以及病態的嗜戀(philias)、幼年時學不會的技能、親子間不正常的關系、血仇和好戰的民族主義、童年在性的興趣和性別認同上的混淆、胎記、天生的畸形、內在的疾病、同卵雙胞胎之間的差別、懷孕時不正常的食慾。 在催眠或其他改變了的意識狀態中追憶起前生,對幫助一些病人解釋他們無法交待或克服的感覺曾經頗有幫助。藉著發掘在前生中的一些經驗,可以幫助某些人疏導恐懼、沮喪、不被需要的感覺。雖然許多從事幫助病人追憶前生的心理學家或催眠師並不真的相信:他們的病人追憶起的事件是真實的,但他們仍採用這方法,因為它有效。就像一位治療師所言:「那些是真的、還是幻想,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幫助病人了解他們的生命……。既有成效,誰會在乎那是真是假呢?」 所以說啊,人生是沒有輪回的,在世時的生命只有一次,過去了就過去了。希伯來書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傳道書 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來世是有的,要麼永生要麼永死(永遠與神隔絕)。有些算命的LZ知道吧,他們會把你過去的事說得很准,告訴你,這些人都是交鬼的,那些擁有「前世記憶」的小孩也是這個原理,算命的升級版罷了,不要信。還有,鬼可不是人變成,人也是不會變成鬼的,鬼的產生源自墮落的天使,想要與神同等以致變成邪靈(魔鬼),鬼也是沒有好壞之分的,因為鬼全是罪大惡極的靈體,專門阻隔人與神之間的關系,是說謊者,抵擋者。關於神,LZ可以看下這里:]
E. 人類轉世的科學解釋是什麼
人類的三大理想:飛翔,預知未來和長生不老。
轉世是基於長生不老的理想,可操作性不強~~~~~~~~~~~~~
F. 轉世和前世
按照佛家的說法,你的前生和你根本就是兩個人(身體的構成沒有一點聯系,思想也完全沒聯系),按照他們的說法你的前生和大街上的陌生人有什麼區別。你難道有必要去為大街上另一個陌生人操心嗎?
每個人的生命機會只有一次。珍惜吧!雖然人人的終點都一樣,都是死亡。但你收獲的是一個過程,或是快樂,或是不快樂。
G. 請問心理學研究有前世退行這回事嗎
第一個是退行作用。
退行作用(Regression)是指,在深度催眠狀況下,被催眠的人的意識狀況會退行到過去某一個生活階段,一般來說,有三種情況:
1. 只是過去記憶的再現,被催眠的人就好象在看電影一樣,以旁觀者的角色,看著過去的事情在眼前上演。
2. 被催眠的人會融入過去的經驗中,發泄當時積壓的情緒,但是他的言語、思想、行為、觀念都仍然保持現在的樣子。
3. 被催眠的人完全融入當時的情節,例如回到四歲的時候,他就會用四歲的小孩的童稚的聲音來說話,你拿筆要他畫畫,他也會畫出像四歲小孩的天真的圖案。由於退行作用,使我們的記憶回到從前,所以可以使我們非常清晰地回憶起遺忘多年的往事。
許多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是因為我們對於重大的打擊以壓抑或者遺忘的方式來逃避,心理學上稱之為心理防衛機轉,可是,如果我們沒有看清楚這些心理創傷,以正面、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這些心理創傷會以各種變形的方式一輩子困擾我們。
這時候,運用催眠來幫助我們回溯心理疾病的起源,是一個很有效的治療方法。
此外,這幾年興起的前世回溯的風潮,也是退行作用的再延伸。
如果,我們讓被催眠的人的記憶一步一步往過去追溯,一直到小嬰兒、再回到出生的時候,再回到還在媽媽的子宮里,然後,就回到靈魂還沒來投胎的時候,於是,就回到前世去了。
這是一個很迷人的事情,催眠可以使人回到前世嗎?
我個人相信,以催眠術來幫助人去發現前世是一件可行的事情,而且會對人們有很大的幫助。
但是,催眠的前世回溯需要我們用比較嚴肅、嚴謹、嚴格的態度來看待。簡單的說,在催眠中所看到的、感覺到的前世記憶,究竟是真是假,不宜太快下結論。因為在催眠中,人也很可能看到的只是幻覺而已。雖然,即使是幻覺,也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