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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學院

發布時間: 2021-03-30 00:26:23

Ⅰ 什麼是上位法

就法的效力位階而言,法可分為三類,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
這是從法的淵源而言的: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為下位法。
比如說憲法和其他法律部們的關系,憲法就是上位法,因為其他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其他的法律如刑法民法就是下位法

Ⅱ 上位法與下位法是什麼意思

上位法和下位法是相對而言的。
上位法是指效力高於下位法的法律。下位法是指效力低於上位法的法律。
根據法律適用規則,上位法與下位法有沖突時,應當適用上位法。

Ⅲ 下位法服從上位法是什麼法律內容

您好,處於高一層次的法律規范是上位法,反之為下位法,「上位法」、「下位法」是《立法法》確立的區分法律效力等級以及法律位階的兩個基本范疇。根據《立法法》第87條的規定,下位法不得違背上位法。一旦下位階的法律制定機關制定了與上位階法律相沖突的法律,上位階法律制定機關可以根據《立法法》第88條的規定,行使對下位階法律的改變或撤銷權。其他問題請聯系咨詢,樂意為您解答,若有幫助,請您採納。

Ⅳ 上位法下位法國外也有嗎

上位法和下違法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上位法的法律效力高於下位法。例如物權法相對於憲法是下位法,但是相對於政府的拆遷條例是上位法。
具體而言,最上位是憲法。全國人大通過法律次之,然後是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再其次是國務院的各種條例。這是中央而言,中央和地方的,中央的是上位法,地方的是下位法。地方人大通過的地方法律效力也同樣高於政府條例。
總之是人大的比政府的高,中央的比地方的高。
還有一種是有些法律在制定時會說是依據的另外某一個法律,這時被依據的是上位法,這個法律是下位法

Ⅳ 有上位法下位法關系的法律,一共有哪些

這是從法的淵源而言的: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為下位法。

比如說憲法和其他法律部們的關系,憲法就是上位法,因為其他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其他的法律都是下位法,如刑法民法就是下位法

Ⅵ 上位法和下位法沖突

不同的法律對同一事項,可能會有不同規定,這就是規范競合的問題。當不同法律規范同時存在時,應引用其中哪個規范,也是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得不面對的難題之一。一般來說,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但是,事實上情況並非總這么簡單。因為新法可能是上位法,也可能是下位法,可能是一般法,也可能是特別法;反之,舊法也同樣有類似問題。在這些情況下,如何適用法律就不那麼容易判斷了。不過,總的來說,不同規范的沖突都是由於「新法與舊法」、「一般法與特別法」、「上位法與下位法」這三種,不同性質的沖突,而在特定的比較中,還是可以通過分析,將這幾對不同性質的沖突最終化解為某一對性質的沖突的,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也就容易判斷到底哪個規范應當優先適用了。下面以對幾種特殊情況的分析為例進行說明:
1 新法、上位法、一般法與舊法、下位法、一般法的競合
由於新法、上位法均優於舊法、下位法,同時二者均為一般法,因此前者應當優先於後者適用。
2 新法、上位法、一般法與舊法、下位法、特別法的競合
雖然新法、上位法均優於舊法、下位法,但是特別法卻優於一般法。在此情形下,需要結合新的一般法的立法目的來判斷,如果新的一般法改變舊的特別法是有意為之,則說明立法者是有意廢棄舊法的,因此,特別法雖然符合舊法的精神,卻與新的一般法精神不一致時,應當依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確定新法、上位法、一般法優先適用。如果新的一般法與舊的特別法之間的不一致並非有意為之,而是立法的疏漏所致,則說明新法不一定有廢棄舊法的意思,二者存在沖突的,應當首先尋求通過合理的解釋使二者協調一致,消除矛盾;如果不能通過解釋取得一致的,仍然應當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適用新的一般法。
3 新法、下位法、一般法與舊法、上位法、一般法
在此,雖然下位法是新法,但是當該法與舊的上位法沖突時,仍然應當適用上位法,因為下位法是不能變更上位法的規定的。
4 新法、下位法、特別法與舊法、上位法、一般法
雖然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下位法卻不能優於上位法。但是當下位法同時也是特別法時,就不必再考慮下位法與上位法的沖突問題,剩餘的實際上就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競合了,而依照一般的規范競合處理原則,特別法應當優於一般法適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新法、下位法、特別法要優於舊法、上位法、一般法適用。
其餘的情況一般也都是可以最終化解為一般法與特別法,或者新法與舊法,上位法與下位法這三種性質之間的單獨沖突,然後再進行分析的,這里不再贅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前述的分析方法也不是絕對的,在特定的規范競合情況下,也還要重視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尤其是目的解釋方法和合憲法性解釋方法的運用,以求維護法律體系的完備和內容的協調統一。因為,兩個特定的上位與下位規范之間的差異,在眾多規范位階之中可能只是處於整體規范位階的較低層次,其上位規范仍然可能與更高級規范的立法目的不符合,因此,不能僵化看待;同樣,一般法與特別法的差別,以及新法與舊法的差別也都可能只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都不能一刀切。

Ⅶ 何謂上位法細化上位法有什麼必要

上位法與下位法是在具體的環境中,根據其法律效力的大小來劃分的。下位法若與上位法沖突,應遵循上位法的規定。比如,有的地方性法規與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相沖突,全國人大制定的法規就是上位法,應遵循。若該法律與憲法沖突,憲法此時就是上位法。 至於細化上位法就本人理解細化上位法要分情況至於什麼情況該怎麼辦本人沒遇到過所以無法回答

Ⅷ 上位法、上位規則中的上位是什麼意思

上位法與下位法是在具體的環境中,根據其法律效力的大小來劃分的。下位法若與上位法沖突,應遵循上位法的規定。比如,有的地方性法規與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相沖突,全國人大制定的法規就是上位法,應遵循。若該法律與憲法沖突,憲法此時就是上位法。憲法是我國的基本大法,是母法,其他任何法律、規章,違背了憲法所規定的事項,都無效或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