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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

發布時間: 2021-03-29 22:14:07

❶ 金翼:一個中國家族的史記 金翼: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 哪本好

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 這本好

❷ 論述中國傳統宗法制度對中國社會結構的影響。

宗法制源於氏族社會父家長制公社成員間的親族血緣聯系。作為一種龐大、復雜卻又井然有序的血緣一政治社會構造體系,宗法制孕育於商代,定型於西周。宗法制規定,社會的最高統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長子,奉天承運,治理天下土地臣民。從政治關系而論,天子是天下共主;從宗法關系而論,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長子繼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餘王子(嫡系非長子和庶子惻封諸侯,他們對天子為小宗,但在各自封國內又為大宗,其位由嫡長子繼承,余於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關系依上例。嫡長於繼承製、分封制、嚴格的宗廟祭把制度,共同構成宗法制的基本內容。
宗法制度影響下的中國傳統社會結構
一是父系單繫世系原則的廣泛實行
所謂父系單繫世系,是指在血緣集團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員的地位。雖然這在世界文明早期歷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國最為堅決。
二是家族制度長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孫團聚而成,因其經濟利益和文化心態一致,形成穩固的、超越歷史的社會實體,成為社會生生不息的基本細胞。
「族權」成為與政權、神權、夫權比立而四的強勁的社會維系力量。
族權在社會生活中具有強大影響,是中國家族制度長盛不衰的主要標志。族權有嚴格、固定的組織形式,它既與地方紳權結合,同時又與政權相結合。族權在很大程度上承擔了地方政權的職能。
三是家、天下同構,此亦所謂「家天下的延續」。
「家國同構」的本質就是家、家族、國家在結構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國是家的放大,「族權」與「政權」的統一。換句話說,中國的社會倫理、國家倫理都是從家族倫理演繹而來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國有家而無國。
在古代西歐,血緣政治基本被地緣政治、等級政治所取代。在中國則不同,地緣、業緣、物緣都以血緣為基礎,君權與父權互為表裡,「國」與「家」彼此溝通,「社會賴以運轉的軸心,是宗法原則指導下確立的以父子—君臣關系為人格化體現的倫理—政治系統。」
四是根據血親道德關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戰國的兼並戰爭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勢;秦漢以降,分封制被郡縣製取代除帝王繼統仍由皇族血緣確定外,行政官員的選拔、任用,實行薦舉、考試制(隋唐以後定型為科舉制),即以「賢賢」取代「親親」。但是,宗法制的影響仍然延及後世——
其一,政治權力和經濟產權的繼承,普遍遵循父系單繫世系原則,完全排斥女性成員的地位,以確保權力和財富不致流入異姓他族。
其二,由血緣紐帶維系著的宗法組織——家族長盛不衰,成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絕如縷的社會細胞。這種家族香火的延綿,又往往仰賴祠堂、家譜、族田三要素的頑強存在。
其三,族權與政權結合,族權在宣揚綱常名教、執行禮法、維護宗法專制秩序方面,與國家政權目標一致;國家政權也以家族精神統馭臣民,正所謂「家國同構」、「君父一體」。誠如近人梁啟超所說:「中國社會之組織,以家族為單位,不以個人為單位,所謂家齊而後國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雖廢,其精神猶存也。」
近人嚴復也認為,直至近世,中國人「猶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這都是透視古今的灼見。
中國社會組織的特色,與宗法制延綿不絕緊密相連的,是專制政體的長期持續。
早在國家初成的商周時代,君主專制便現端倪。如果說,春秋以前,天子的專制權力以分封制為基礎,世襲諸侯賜土而且臨民,享有較大分治權;那麼,戰國以後,郡縣制逐步確立,君主的專制權力通過直接指揮非世襲的朝廷官吏實現,從而向統一的專制主義集權制過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贏政「振長策而御宇內」,正式建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政體,此制一直沿襲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與歐洲在中世紀後期方形成君主專制相比,中國的君主專制形成早、持續久,而且兩千餘年間雖有起伏跌宕,其總趨勢是愈益強化,並形成對社會生活各層面的嚴密控制,包括用戶籍、里甲制度牢籠人身;用政治控攝文化、權力干預學術,從而使「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專制」社會結構與農業自然經濟相輔相成,造成一種以「內聖一外王」為目標的倫理一政治型文化範式,延綿久遠,直至近代方有解體之勢,然其深層結構繼續承傳不輟。

❸ 介紹一些像劉小楓、張志揚等之類的當代社會學名家

林耀華(1910年—2000年),著名的民族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央民族大學博士生導師、終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歲。林耀華先生於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古田縣嶺尾村。一代宗師,學界泰斗。1935年在北平燕京大學獲碩士學位。1940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
主要著作:
1.The Golden Wing: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nese Family, London, Routledge, Kegan Paul, 1947. 中文版《金翼-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庄孔韶、林宗成譯,三聯書店,北京,1989。2000年再版。 2.《涼山彝家》,商務印書館, 1947。英文The Lolo of Liangshan (Liang-shan I-chia) Human Relations Area Files, Inc. New Haven, 1960. 3.《從猿到人的研究》,北京耕耘出版社,1951。 4.《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審定,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6。 5.《原始社會史》(主編),中華書局,北京, 1984。 6.《民族學研究》(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北京,1985。 7.《民族學通論》(主編),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北京,1990 版,(1997修訂再版)。 8.《涼山彝家的巨變》,商務印書館, 北京,1995。 9.《林耀華先生學述》,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99。 10.《從書齋到田野》,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北京,2000。 11.「中國的經濟文化類型」,(與切博克薩羅夫教授合著),原載《蘇聯民族學》1961年第3期。日譯連載於《東亞民族學論文集》第2(1965)、3 (1966)和第4集(1967)。中文版初見於中央民族學院民族研究所編《民族研究論文集》第3集(1984),第10-53頁。 12.《義序的宗族研究》,三聯書店,北京,2000年。(為林耀華教授在燕京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畢業論文

另外自己看到過的一篇關於社會學的論文:《社會學的麥當勞化》這個很有意義。

第二個:安東尼·吉登斯,吉登斯男爵(Anthony Giddens, Baron Giddens,1938年1月18日-)英國社會學家。是當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對當代社會學領域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他是約翰·梅納德·凱恩斯以來最有名的社會科學學者。他與布萊爾提倡的「第三條路」(Third Way)政策也影響了英國甚至其他國家的政策。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❹ 家族制度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家族,是復以血統關系制為基礎的社會組織。
但在中國的傳統社會,家族不僅是社會最穩定的基層單位,同時,家族制度也是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封閉性和自足性,既是獨特的存在也是「東方奇觀」,這一現象蘊含了豐富的文學性資源。
中國傳統家族文化是中國全部傳統文化的核心,雖然具有濃厚的血緣小團體性、宗法性。但它強調忠孝的文化觀念,強調人生的社會貢獻和價值,對於建設當代社會倫理,增強民族國家的凝聚力,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❺ 「江村經濟」中對於「家族」的研究和現代社會的區別

輩分是在中國家族內部用以區別長幼、規范血緣秩序的等級制度,儒家思想中的人倫等級思想實際上反映了這層關系的實質,……血緣關系就成了中國人倫理道德的基礎。」中國的輩分制度是一個獨特的文化現象,是中國鄉土社會人倫性的體現。
首先是江村傳統觀念思想濃厚, 封建思想占據了農民思想的主導地位。 接著是江村信貸體系不完善, 金融市場太不穩定, 以至於江村的合作社被迫關門等。 最後是人才的缺乏, 使很多有效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 最後導致浪費。 這些都是開弦弓村發展受阻的原因, 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國廣大農村的問題。 從中國的國情來看, 個人認為, 要解決上述問題,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完善法律制度, 深入農村宣傳法律知識, 打破傳統觀念, 讓農民能真正的做到守法、 懂法、 用法。 二、 繼續堅持計劃生育制度, 宣揚男女平等。 三、 政府要實現宏觀調控, 同時建立服務型政府, 完善信貸體系, 穩定金融市場。 四、實現「三下鄉 」 政策, 即科技、 文化、 知識下鄉 。 五、 發展鄉 鎮企業, 引進外資,促進經濟發展。

❻ 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文化意義是什麼

家族,是以血統關系為基礎的社會組織。但在中國的傳統社會,家族不僅回是社會最穩定的基層單位,答同時,家族制度也是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封閉性和自足性,既是獨特的存在也是「東方奇觀」,這一現象蘊含了豐富的文學性資源。中國傳統家族文化是中國全部傳統文化的核心,雖然具有濃厚的血緣小團體性、宗法性,但它強調忠孝的文化觀念,強調人生的社會貢獻和價值,對於建設當代社會倫理,增強民族國家的凝聚力,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❼ 家族制度對中國近代思想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從漸進式的主導型制度變遷方式到中間擴散型制度變遷方式,再逐漸向需求誘致型制度變遷方式轉變(楊瑞龍),在每個制度變遷方式中都帶有中國濃厚的家族色彩,尤其在後兩種制度變遷方式中,表現更為突出。在中國這塊具有深厚的封建小農思想底蘊,具有幾千年家族制的土地上,家族意識對中國當代的社會制度變遷具有很大的影響。本文將從家庭承包責任制和農村工業發展兩方面闡述家族意識對中國當代社會制度變遷的影響。
血緣是天生的。血緣的天生性、非選擇性,使得任何一個人從出生之日起就置於某種血緣關系網路中。而家庭、家族都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在血緣關系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社會群體。從社會學角度定義:家族是由家庭內父子軸血緣關系擴展和世代聚居而來的。由於聚居以及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共同性使得傳統社會中的農民對自己所屬的這一血緣共同體具有高度的心理認同,並因此形成了鮮明的家族意識。家族意識就是指家族成員對本家族的認同感,族員之間的相互信任、親近及關懷意識,它是同族成員的光榮意識和共同利益意識。
中國的家族制度具有悠久的歷史,經歷三個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春秋以前的宗教式家族制度,第二階段:從魏晉到唐代的世家大強式家族,第三階段,宋以後的祠堂族長工家族制度,無論在哪個階段,家族制度都有某一些共同的待征,歸納集中為血緣性、聚居性、等級性、禮俗性、農耕性、自給性、封閉性、穩定性等(王滬寧)。中國近代社會的變遷,對家族制度的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王滬寧在其著作《中國村落家族文化》中把家族制度所受現代的沖擊簡單歸納為六個方面:第一、村落家族文化在現代以來的社會變革和政治變革中受到了多次沖擊,其成份、結構和基礎在不斷削弱;第二、中國社會的特點又決定了中國革命必須先從鄉村地區開始,因而鄉村地區自現代以來發生了大幅度變革;第三、土地改革改變了鄉村的土地關系,在這個漫長的變革中,階級意識進入了血緣家族的范疇;第四、合作化創造了不同於家族共同體組織的組織形式,第一次將絕大部分農民組織在跨家族的集體組織中;第五、人民公社?quot;一大二公"的組織形式進一步強化了集體的組織的地位於作用,自己以高度集中的國民經濟體系,家庭的功能大大被削弱;第六、改革以新的承包制為組織形式改變了社會體制的結構,在生產力充分發展的同時,使家族文化開始復甦。
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後,家族除了以上所表述的特性外,演變出了一些新的現象:第一、家族成員個體得到充分發展;第二、血緣的關系受地緣的影響已經越來越少;第三、家族意識已廣泛滲透到農村工業的變革和發展;第四、家族群體的發展對經濟的發展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家族族員這種復雜的相互連帶意識使同族成員密切相聯系、相互支持、相互提攜,在面臨共同壓力的情況下,表現為極強的凝聚力和外應力。這種特有的凝聚力,使家族在獲利機會時,能夠成為制度創新的主體,在家族意識影響下產生的行為規范,大大降低了人與人之間交換、合作的交易費用,為制度的變遷提供了條件。
在當代中國農村的制度變遷過程中,家族意識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響著農民的命根子---土地的改革,它同時促進農村現代工業和商業的發展。
一、 庭承包責任制的成功得益於家庭意識的歷史沉澱
70年代末發端於安徽鳳陽縣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它誕生的那一刻就帶有很濃的家庭意識,發起者成員大部分是同村同姓的家族成員,為了擺脫貧困,在政府不允許的狀況下冒著坐牢的危險自發地掀起了影響中國改革開放並延續至今的農村改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並且使這一制度得到蔓延和推廣,直至到最後的合法化,也離不開中國農村家庭意識長期的沉澱。已有濃厚的家庭意識,廣大農村才會接受認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當初雖然政府不允許的制度,在共同的利益驅動下,各地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民才會頂住各種阻力(主要是聯產到組的舊體制),紛紛效仿,並取得良好效果,逐漸引起政府的重視,促使政府開始進行試點推廣,最後得到法律上的認可,推翻舊體制,建立新的土地政策。
經濟學角度來看,已有家庭意識的長期沉澱,證明了現有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從而減少了新制度的產生、執行成本以及政府與農戶之間達成合約的交易費用,誘致新制度的產生並使其得到政府的認可和推行。
然而,隨著現代化的進一步發展,家庭結構由緊變松,家庭職能由多變少,家族意識逐漸淡漠,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開始受到影響。如沿海發達地區,很多農民已把大部分精力已不再放在土地上,希望土地能夠交給某一專門群體來經營,科技的發展為農業的現代化提供了可能,現代農業也需要規模化經營,而家庭意識逐漸顯示其對新制度的產生的阻礙力量,在全國,尤其是沿海一帶,對家庭經濟來源的承擔者來說,土地已根本無法滿足家庭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必須謀求其他生路,如打工、做生意、辦工廠等等,但是,當他們在從事其他行業時,還得惦記著家裡的土地,不得不把部分精力投入到土地上,尤其是那些在外地發展的打工仔、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每年都得為農忙而投入很大成本和喪失許多機會,而對農業的投入肯定是很有限的,但由於家庭意識和本土意識的強烈影響,他們很難放棄自己的所謂的命根子,最終導致農業和其他行業發展的成本,並強有力地阻礙著新制度的產生和發展(假設大規模化生產的農業新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二、農村的工業和商業現代化需要家庭制度和家庭意識的支撐,個體戶、私營企業的蓬勃發展與家庭意識緊密相聯。
改革開放之初,一小部分具有經商意識的人率先做起生意,辦起工廠。他們在率先致富的同時,由於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強烈影響和共同利益的驅使,主動地帶動身旁的人,尤其是家族成員,為他們提供資金,無償或低價為家庭成員提供商業機會和信息,涌現出許多"眼鏡村"、"五金鎮"、"橡膠縣"等地域性行業的現象。家族意識為個體戶、私營企業的產生和發展減少了很多成本和交易的費用,私營企業得到空前的發展,使符合國情需要的私有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並誘使國家退出許多新的制度和政策,如今幾年退出的私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方針政策。
從具體的角度看,家族意識促進股份合作制的發展。改革之初,我國江浙一帶,從一開始湧出許多形形色色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由於當時推行"以計劃為主商品經濟為輔"的制度,這些企業雖然發展迅速但不具有法人地位,所以,其生產經營的獨立性與企業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矛盾,極大影響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資信和商譽,引致極高的交易費用,為了降低費用,家庭工商業者以支付一定費用的形式掛靠集體企業,掛戶經營的方式雖然解決了家庭經營的法人資格問題,推動了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但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外部性行為:所掛靠的企業,無法有效監督掛靠戶的經營活動,無從制止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從而使法人企業的利益受損,等。這些外部性行為加上家庭企業交易活動的細小性,使市場規模和范圍擴大帶來的交易費用,急劇增加,家庭一些所掛靠法人企業同時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國家利益,企業高效率帶來的內在"經濟"被交易費用增加的外在"不經濟"所抵消,阻礙了規模經濟的形成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這些都迫切需要制度創新來減少外部性,節約交易費用,鑒於當時的政策和制度,農民開始從家族成員里和信譽高的親近朋友里尋找合作夥伴,家族成員之間的高度信任,給合作帶來了可能,並為合作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這些不具備法人的私營企業和個人,當他們各自擁有正當的資金、技術和人員等各種生產要素,只有合作才能使這些資金起到規模效應,而在農民的心裡,首選的對象是親情關系的家族成員(當然有存在例外)。這主要是因為相互之間的信任,減少了合作的成本和交易費用,使股份制合作經濟的成長提供肥沃的土壤。股份合作制的發展也離不開家族意識特有的凝聚力和高度的信任感,許多股份合作制企業,由於相互之間的不信任,導致合作成本的提高,甚至導致合作的終結。
家族企業的合並為集團化的發展提供了一種特有的模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原先的個體經濟逐漸走向規模化,很多的中小型企業開始聯合起來,而家族企業的合並,其成本和費用相對較少,涉及到的產權和股權問題可以經過"私了"而得到很好的解決。
但是,家族意識同樣束縛著新型制度的產生和推行。唯親任用的用人制度大大阻礙了私營企業的發展;家族之間的高度信任感限制了合作的范圍;家族的高度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的自由選擇規律。另外,在一定程度上家族意識影響股份制的推行和發展,有些家族企業雖具備股份制企業所需的各方面條件,並且從企業效益角度出發應該採取這一模式,但因為考慮到家族的因素(如把企業拆分給幾個兒子等),不採取更有效的管理模式。
家族意識特有的凝聚力和高度的信任感,使家族在獲利機會出現時,能夠成為制度創新的主體,在家族意識影響下產生的行為規范和制度,降低了人與人之間交換、合作的交易費用,於是改革之初,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在政府主導型的制度變遷方式向需求誘制型變遷方式轉變過程中,具有類似企業組織性質的家族對新制度的產生和發展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同時,家族意識帶來的封閉性和穩定性,強有力地阻礙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一種具有深厚社會、文化基礎的觀念一旦形成,必將極大地作用於歷史,即使在當初的條件已經消失,相應的制度已經改變的情況下,它也可能長久地存留下去,與無形之中影響甚至左右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家族意識就是這樣,它不僅在過去、現在,而且還在將來,都將對我們的經濟生活、社會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