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閩江學院2009-2010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初審獲獎名單公示
閩江學院2009-2010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初審獲獎名單公示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下達2010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指標的通知》(閩教財[2010]148號),我校共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555名(每人獎勵5000元)。評審辦法為各系(院)綜合候選學生情況,在全面考核基礎上等額評審。
評審條件:
1、參評對象為2007~2009級所有在校學生中2009~2010學年在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0級新生不參評;基本條件如下: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沒有補考科目;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1)2009~2010學年中有違反校紀校規者;
(2)在校學習期間行為失范,有悖於《大學生行為准則》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同一學年同一學生不能同時受享;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校內各類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創新獎學金、校自強獎學金、各類社會獎學金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經各班級(專業)認定評議小組推薦,各系(院)學生資助工作組初審產生了我校2009~201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同學555名(名單附後)。
現對初審通過的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進行全校公示,公示期為10月14日~10月18日。如有不同意見請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電話:83761585,聯系人:王老師、余老師,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或校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83761523,聯系人:劉老師)反映。
閩江學院學生工作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閩江學院2009~2010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初審獲獎名單
閩江學院2009~2010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初審獲獎名單
一、中文系(29人)
2007級:
師范專業:
李曉蘭、高朝英、鍾麗蘋
廣告專業:
劉超超、陳志風、李小娟
中文專業:
張福英、張林妹、周德照、嚴琴、吳立梅、
2008級:
師范專業:
林森、張艷婷
廣告專業:
蔡丹丹、王藝華、劉新新、蘇麗丹、謝翠花
中文專業:
劉丹丹、溫紅亮、藍五八、陳禹
2009級:
師范專業:
張世慈、余小麗
中文專業:
許劍山、劉虹、魏麗娜、蘇玥、江敏
二、外語系(41人)
2007級:
英語本科 專業:
李金金、陳連海、王小燕、黃雪英、夏麗秀、黃麗華
英語教育 專業:
陳小鳳、李懷群、張翠雲、林文娟、葉潤芬
2008級:
英語教育專業:
陳小靜、邱阿艷、李曉芳、陳美霞、鄭碧惠、張婷婷
英語本科專業:
李寶治、郭小梅、吳岩鳳、林小平、王冰冰、陳玉鳳、何小娟、林梅英
2009級:
英語專升本專業:
蘇玉瓊、鄭喜悅
英語教育專業:
游章樂、潘彬彬、王曉虹、陳蕙娜、鄭莉莉、江凱
英語本科專業:
王貝、陳艷梅、劉績梅、謝彩雲、阮凱超、林麗環、吳春萍
應用日語專業:
項雲花
三、數學系(33人)
2007級: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專業:
尹芳芳、謝慧華、林高風、陳細雲、吳俊傑、林美珍
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方向)專業:
鄭聰霞、朱世勇、張小霞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
鍾雲芳、江福鑫、肖世鋇
2008級: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專業:
黃凌娟、林萍、王婷婷、何基粦、黃彩雲、林小蓮
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方向)專業:
沈香蓮、廖超、鄭家燕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
陳益航、陳錦平、葉凱亮
2009級: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專業:
林賽翩、林漢輝、周鴻強、周倩倩、郭玉清
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方向)專業:
林紅紅、潘秋兒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
王潔、俞秋金
四、物理學與電子信息工程系(41人)
2007級:
物理學:
江小蘭、劉宇萍、陳花、林英、楊求銀
電子信息工程:
張愛萍、張斌輝、項鶯、李紅、曹金福、林寶卿
2008級:
物理學:
陳淑霞、劉開峰、黃敬宏、蘭麗萍、 賴紅燕、 湯美玲
電子信息工程:
曾志高、林永生、王生鏡、夏亞洲、黃貴梅、黃文燦
電子科學與技術:
張傑城、沙宏毅、王秀樓
2009級:
電子信息工程:
楊曉敏、嚴學館、沈漢彬、張宜斌、李福海、王培財
物理學:
朱玲、鄭雅梅、溫李杭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
林寶鳳、鄭海萍、吳芳梅
電子科學與技術:
胡少林、黃培森、陳秀瑩
五、計算機科學系(37人)
2007級:
通信工程專業:
楊仁飛、陳翠柳、吳建明、吳隆強、吳良雄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文峰、黃龍祥、黃禮興
2008級:
通信工程專業:
戴琳英、徐建秋、柳麗萍、修德珍、陳加途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陳文鴻、姜豪、林飛雪、林加富、戴藝君、丘富銓、張嘉、陳燕清
2009級:
通信工程專業:
李豐年、陶玉玲、何錦芳、郝欣、林素娟、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蘇愛瓊、呂天齊、洪彬彬、林曉燕
軟體工程專業:
林彩珍、巫淑珍、魏歆玥、黃穩根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升本)專業:
陳錦期、蔣亞飛、李興
六、旅遊系(32人)
2007級:
旅遊管理專業(市場營銷方向):
陳紅梅、游丹、劉冬招
旅遊管理專業(國際旅行社經營管理方向):
馬間、葉晨曦
旅遊管理專業(涉外酒店方向):
周裕霖、鄭麗萍、林秋淋、胡發珠
2008級:
旅遊管理專業(市場營銷方向):
陳偉傑、范艷芳、林劍峰、李惜坤
旅遊管理專業(國際旅行社經營管理方向):
陳秀玲、鄧榮強
旅遊管理專業(涉外酒店方向):
江水輝、陳曉靜、鄭麗娟、曾蓉蓉、湯和容
2009級:
旅遊管理專業(市場營銷方向):
林少華、張藝秀
旅遊管理專業(會展旅遊方向):
劉化平、鄭敏敏
旅遊管理專業(涉外旅行社方向):
盧麗明、祝麗萍
旅遊管理專業(涉外酒店方向):
張翠娟、單麗蘭、謝蘭英
旅遊管理(專升本):
侯雁娜、陳彩霞、陳真
七、管理學系(49人)
2007級:
財務管理專業:聶雲珍、蔡井濱
市場營銷專業:韓志敏、蔡小烏、袁彩萍
電子商務專業:謝嬌金
工商管理專業:陳信淑、盧嵐、陳小燕
會計學專業:
劉培培、林香玉、李麗芳 1班:林玲玲、何麗清
2008級:
市場營銷專業:
陳益民、傅煥溶
會計專業:
倪婷婷、連麗珍、林釵、李晨悅、朱凌曉、張春暉、李左金、江芳華
工商管理專業:
曾千金
電子商務專業:
陳雙明、潘冬雪
財務管理:
鄧舒婷
2009級:
電子商務專業:
黃俊傑、廖坤欽
財務管理專業:
雷沉靜、葉風晴、蘇小靜
市場營銷專業:
林建國、章麗英、詹長祺
工商管理(專升本)專業:
辛亞玲、何麗萍、陳燕、謝元芬
會計學專業:
賴閩梅、耿麗娟、陳雪妹、吳雪梅、趙文建、邱曉紅、任玲青
工商管理專業:
萬敬麗、鄭周周
八、服裝與藝術工程系(33人)
2007級: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朱麗華、楊泓
紡織工程專業:
陳碧虹、張凡凡 、王龍
家紡設計專業:
李常紅 、劉軒、庄德新
服裝藝術設計專業:
孫麗莎 、蘭麗麗
時尚傳媒專業:
周江輝、毛袁袁
2008級: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張亞鵬 、藍霞、周莉
紡織工程專業:
湯志華 、陳夢琴、王春霞、李志珍
家紡設計專業:
姬鳳仙 、陳麗文、 林霞、
服裝藝術設計專業:
鄔美清、楊會靈、鍾玉梅
時尚傳媒專業:
李素霞、陳婷婷
2009級: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王斐潔、黃昌增
紡織工程專業:
黃雪春、陳春姐
家紡設計專業:
崔雪雪
服裝藝術設計專業:
袁婷
九、美術學院(33人)
2007級:
藝術設計(裝潢方向):
李中贈、王萌萌、楊蕾
藝術設計(環境方向):
朱凱、鄺淑芳、郭敏、仇倩倩、張建霞
藝術設計(雕塑方向):
鍾建華、阮慧香
2008級:
藝術設計(裝潢方向):
王碧芸、李於深、韓蓉、周曉君
藝術設計(環境方向):
劉慧、陳龍財、王鑫、王超、袁曉慧、王玉梅
藝術設計(雕塑方向):
劉嘉華、陳吉樂
2009級:
藝術設計(裝潢方向):
李見才、夏誠、朱魯偉、庄華清、蔡順濤
藝術設計(環境方向):
周靈玉、馬洛
藝術設計(雕塑方向):
肖明珠
繪畫專業:
陳少蘭、吳惠玲、林金燕
十、地理科學系(36人)
2007級: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王麗筐、池至傑、江錦、支曉英、蘇毅成、王晗
地理科學(師范)專業:
沈燕娣、李美妹
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嚴惠明、彭彥彥、宋文佳
測繪工程專業:
魏錦德、吳沙川
2008級: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黃霞霞、潘小紅、謝麗萍、陳麗雄、許曉虹、陳曉燕
地理科學(師范)專業:
廖麗萍、林小丹、鄭麗煌
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陳爽、蘇登鳳、肖惠珍
測繪工程專業:
林燁彬
2009級: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羅海能、李志鵬、貝秋曉、劉壽航、
地理科學(師范)專業:
陳芳芳、陳小莉
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李英、陳清鳳、池晶琳
測繪工程專業:
黃麗雲
十一、化學與化學工程系(34人)
2007級:
化學教育專業:
蔡沈燕、曾燕、范麗花
應用化學專業(高分子材料):
柯志鵬、鄭巍東
應用化學專業(環境科學與技術):
湯少斌、李敏、洪藝雲
應用化學專業(無機非金屬):
游淑娟、陳建軍、何帥
2008級:
化學教育專業:
何錦茂、吳丹、王欽華、
應用化學專業(高分子材料):
程勇剛、林佳男、張小芳
應用化學專業(環境科學與技術):
李芬芬、陳曙蓉
應用化學專業(無機非金屬):
汪金玉、吳阿賓、江達宣、庄小青
2009級:
化學教育專業:
王雲芳、陳怡瓊、魏歡
應用化學專業(高分子材料):
王雯莉、溫茂雲、黃森城
應用化學專業(環境科學與技術):
庄婷娟、丁金梅、李培桐
應用化學專業(無機非金屬):
陳建樂、林偉
十二、歷史學系(19人)
2007級:
歷史教育專業:
甘秀文、李寧、 陳采芸 、鄭培煌
圖書管理專業:
林海鑫
歷史文檔管理專業:
廖發萬、楊美金
2008級:
歷史教育:
許玲玲
歷史圖書管理:
余燕濱、胡秀寶
歷史學:
詹麗卿、徐志清、蔡曉玲、林麗香
2009級:
歷史學(歷史教育):
付林春
歷史學(圖書管理):
彭晶、貟小俠
歷史學(文檔信息管理):
賴學輝、吳麗穎
十三、法律系(28人)
2007級: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林進枝、黃銀蓮、謝石明
法學專業:
汪孝就、李彰益、黃蘭芳、程菲
2008級: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王婉莉、賴翠鳳、吳張華、陳蘭
法學專業:
包曉華、李傑、潘保安、田翠麗、蔡光毅、羅玉婷、溫藝紅、吳玉玲、吳小華、林相琴、黃麗萍、葉聿僚、黃曉霞
2009級: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陳蘭鳳、陳慧娜、謝曉彬
法學專業:
劉少珍
十四、公共經濟學與金融學系(30人)
2007級:
金融學專業:
胡愛娟、林秀苗、王淑濱
財政學專業:
王商令、蔡連芳、李金蘭、王銀萍
國貿學專業:
傅梅華、丁麗君
2008級:
金融學專業:
蘇瑞穎、王雪梅、劉麗華、林艷梅
財政學專業:
黃景玲、鄭芬香、鄭秀萍、郭建結
國貿學專業:
趙惠丹、方福蘭、陳曉珍
2009級:
金融學專業:
蔡良才、王海連、范美玲、陳清龍
財政學專業:
陳林英、李巧芳
國貿學專業:
何瑩、王藝紅
保險學專業:
朱麗燕、張桂玲
十五、蔡繼琨音樂學院(6人)
2007級:
音樂學專業(非師):
姜魏偉、范丹丹
2008級:
音樂學專業(非師)班:
陳承冰、吳艷瓊、樊勝男
2009級:
音樂學專業(非師)班:
肖丹丹
十六、軟體學院( 65 人)
2008級:
可視化程序設計專業:
許曉梅、吳木蘭、鄧光銘、陳靚、陳晶晶、潘麗麗
游戲開發專業:
耿龍龍、吳躍玲
計算機辦公應用專業:
邱曉珍、溫小蘭、范美華、沈俊標、吳寶花、蘇虹
移動應用開發專業:
雷廷燕、周曉芳、張愛琛、鮑莉、林偉林
網路系統管理專業:
利水香、李玲、陳惠、屈翠翠
網路構建技術專業:
林得輝
資料庫專業:
高阿妙、柳惠英
WEB應用程序設計專業:
王麗勤、張璐、李立英、朱小欽
多媒體製作專業:
林雄山、林婉梅
圖形圖像製作專業:
黃曉蘭、張劍偉
2009級:
WEB應用程序設計專業:
王惠娥、王鈺瑩、張秀芳、蘇夢瑩、丁麗、蔣雪強、庄偉彬
網路系統管理專業:
吳素琴、李佩娟、郭思翔、吳倩倩
可視化程序設計專業:
孫燕、蘇婷婷、陳青青
移動應用開發專業:
劉道榮、陳藝和
圖形圖像製作:
張小冰、李繽奇、王梅龍
資料庫管理專業:
吳芳
多媒體應用開發專業:
羅保晶、吳明淑、蘇愛華
游戲開發專業:
周振良
計算機辦公應用專業:
白超群、黃麗華、孟**、陳開林
網路構建技術:
周麗芳、林小燕
軟體工程專業:
宋密文
十七、海峽學院(1人)
2009級:
服裝時尚設計:
林巧靜
十八、交通學院(8名)
2007級:
交通工程專業:
何榮林、許小清、嚴秋芹、林綠英。
2008級:
交通工程專業:
王兩全、王傑。
2009級:
交通工程專業:
陳雪芬、吳海珠。
⑵ 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以原件為准,也就是說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蓋紅章的合同。而復印件是人們俗稱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備法律效力。
如果單獨僅憑借復印件是不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要麼對方認可該復印件的法律效力,要麼需要與原件核實一致。如果復印件和原件核對一致,那麼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
(2)陳林法學擴展閱讀:
有效合同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後,能否產生法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要視合同是否具備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⑶ 有什麼辦法可以在法律上斷絕父子關系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系。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⑷ 怎麼從法律上斷絕父子關系
1、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系不能自認而解除。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分關系的案件除外。」
2、若是屬於收養的情形
(1)《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九條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八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4)陳林法學擴展閱讀:
1、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2、 訴訟解除收養關系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決定是否解除收養關系,在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後,當事人再去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⑸ 原配打小三負法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