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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使命

發布時間: 2021-03-25 19:41:12

1. 法治中國建設中的哲學使命

法治中國建設視域下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與實現途徑新探
肖金明
如何推進依法執政?依法執政的內涵非常廣泛,它首先是一種新的執政思想和觀念,其次它意味著新的執政體制和機制,還有新的執政方式與方法和新的執政素質與能力,以及新的執政效果與水平,這一切都與依法執政的原則與制度息息相關,與黨的領導制度、執政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密切關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實現執政理念的更新和轉變,踐行民主執政、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這一根本的執政觀。實踐依法執政的執政觀,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執政體制機制,變革和發展新的執政方式方法,需要塑造和提升新的執政素質和能力,改善和提高執政效果和水平,而這一切都需要依法執政原則與制度的駕馭和保障,需要黨內黨外相應的制度創新予以保障和促進,需要加強黨內法規體系的構建和國家法律體系的完善並保持兩者協調統一,由此為依法執政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如前所述,依法執政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它已經具備了豐富的內涵,在一段時期里將是一個恆定的命題,依法執政的實踐是這一命題的根本所在。實踐依法執政理念與原則,需要在「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點推進依憲執政」與「立足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切實通過人大執政」三個層面上探求依法執政的實踐途徑。加強黨內治理和黨內法治建設,為依法執政奠定製度基礎和積蓄法治定勢,將依法執政提升到依憲執政的高度並具體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實現依法執政的必由之路。

1.通過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來推進依法執政。對當代中國而言、對中國共產黨面言,黨內無規則國家無矩,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依法治黨與依法執政息息相關。黨內政治生活沒有依規辦事的習慣,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就很難做到依法辦事。從一定意義上講,依法治黨,建設法治政黨,構成了依法執政的前提和基礎。促進依法執政,必須推進依法治黨,這就需要加強黨內法治建設,尤其需要加快構建完整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共十八大之後,黨內法治建設全面啟動,2013年可以視為黨內法治建設元年。2013年5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這部黨內「立法法」為黨內法治建設尤其是黨內法規建設確立了基本規范;2013年8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300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通過黨內法規清理程序被廢止或宣布失效,為黨內法治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礎①;2013年11月,第一個黨內法規建設規劃綱要———《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發布,為黨內法規建設規定了近期目標和長遠方向②。無論是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黨內法規清理工作,還是中央黨內法規規劃綱要,都充分體現了「憲法為上、黨章為本」這一重大觀念和原則,尤其是中央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從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集中制建設等六大領域共37個方面布局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包括制定《中共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黨組工作條例》、《中共統戰工作條例》、《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中
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共巡視工作條例》、《中共紀檢機關案件辦理工作條例》等系列黨內法規,這無疑將為黨內依法治理奠定更加寬厚的制度基礎,也為依法執政提供更為豐富的制度資源。 依法治黨僅有黨內法規是不夠的,必須強調國家法律對於依法治黨的重要意義。黨內法規建設不可能孤立進行,在長期倡導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以黨內民主促動國家民主的基礎上,近些年來已經出現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聯動建設的跡象,黨內法治建設與國家法治建設關系的重要意義得到深化③。國家法治與黨內法治聯動必然要求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與協同,就如同僅有國家法律難以充分實現依法執政一樣,僅有黨內法規也無法充分實現依法治黨。依法治黨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統一或者說一體建設,依法執政需要國家法治與黨內法
治相互聯動,只講黨內法規和黨內法治或者只講國家法律和國家法治,都無法充分實現全面加強依法治黨和全面推進依法執政④。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立法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斷提升黨內制度建設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度,確保黨內制度建設質量,使黨內政治生活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要強化和協調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的關系,逐步形成由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銜接和相統一的制度體系,形成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合力,為依法治黨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建立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的有機聯動,將黨內治理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尤其要從內在規律和外在需求上有效促進黨的領導方式的轉變和黨政關系的轉型,促進黨政關系規范化和執政活動制度化。從某種意義上講,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旨在推進執政黨現代化轉型、政黨治理模式轉變和依法執政。

2.加快法治政黨建設,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在實現依憲執政。國家政治生活主要立基於憲法規范基礎上,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也是法治政黨的基本特徵。依法執政需要政黨具有民主法治品性,根本在於塑造政黨的法治品格。概言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由之路。執政為民、依法執政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要求。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必須堅持黨對法治國家建設的領導,這就必然要求執政黨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最關鍵的一條是將黨政關系建立在法律基礎上,在政治生活最關鍵的部分實現政與法的統一。這就需要執政黨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不替代立法,不包辦行政,不幹涉司法。

在政與法的關繫上,尤其需要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立法和政法的關系,需要正確處理黨的決策與國家立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職權的關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大的關系,改進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通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促進黨的各級組織支持同級人大依法履職,善於將黨的政策經由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善於通過人大作用於政府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必須改革政法體制,改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對政法工作的意義,善於將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人大相關工作結合起來,善於用制度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職權,通過制度防止黨的各級組織干涉政法機關依法辦案。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①。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際上就包含了依憲治國的根本要求,也意味著對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根本需求。「無論如何理解依法治國,如果沒有執政黨的依憲執政,任何意義上的法治都可能不復存在。在『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的實施中,執政黨依憲執政具有特別的意義」②。依憲執政是指執政黨以憲法為執政的根本依據,遵守憲法規范、原則和精神,實踐憲法確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民主集中制、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憲法原則,貫徹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基本制度、基本國策和公民基本權利保障,運用憲法思維和方式解決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這是由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反映了「黨的領導———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政治邏輯,體現了執政黨新的政治思維和對新的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加強和推進依法執政,應當將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加以認識,將依法執政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將執政活動規范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將執政的合法性、權威性、有效性建立在與憲法的關聯上,在憲法確立的根本原則與根本制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是依憲執政,依憲執政就是要依據憲法確立的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執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原則,是國家根本政治原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制度,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依憲執政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確保執政活動遵循人民主權原則,保證執政黨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的政治框架內和政治舞台上執掌政權。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尤其是依法執政需要樹立起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極大權威,依照憲法監督和規范黨的各級組織的政治活動,使憲法真正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最高准則。這里需要特別提及的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加強憲法與憲法相關法制建設,完善有關政黨的組織、行為和責任法律制度,規定執政黨和參政黨的性質地位、職能權責、組織原則、決策與立法(黨內法規制定)准則、違法違憲責任等。確保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必須完善與政黨執政、參政相關的憲法相關法制建設,為執政黨的執政活動提供更加完備的憲法性規范,為規范依法執政形成憲法規范基礎,將黨的執政活動納入憲法規范框架內。同時,完善憲法實施監督制度,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機制和程序,加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憲法監督職責,特別是要完善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
糾正違反憲法的行為。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或者違憲審查制度相適應,也應當完善黨內法規審查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構建,比如設立黨內法規監督委員會或者稱為黨內司法事務委員會,依章履行處理黨內事務爭議職能,並擔當黨內法規審查責任,以此形成依法執政的監督和保障機制,以確保黨內法規的合法性、合憲性,保持黨規國法的協調性,確保黨內法規建設貫徹「憲法至上、黨章為本」的黨內法治原則①。
3.切實推進依憲執政,必須立基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的制度保障,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依憲執政就是要求執政黨立基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遵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原理和內在邏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組織形式,是關於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時也是關於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黨政適度結合、黨和國家關系科學化與規范化的制度依託,是關於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組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建設法治中國的制度保障。概括地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③。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依憲執政實踐,提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這直接關系著人民當家作主的水平和法治國家建設進程與國家法治化的程度。一般來說,政黨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橋梁,由此產生的人民———執政黨———國家的邏輯結構,其關鍵要素就是民主、法治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是民主與法治的基本載體和展示民主法治關系的制度機制。如果說依法執政就是將執政活動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加以認識並納入法治框架和軌道,那麼,這個框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條軌道就是由憲法鋪設的「執政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府兩院」的法治軌道。換言之,人民代表大會是執政黨作用於國家政權的主要通道,是實現依法執政的有效途徑。
不僅依法執政(根本是依憲執政)內在地需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民主執政、科學執政與通過人大執政也存在邏輯關系。民主執政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應當強調黨內民主建設,建立民主執政的堅實基礎,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國家民主,尤其是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黨內權力,保障黨員權利;二是執政黨應與人民代表大會結合起來實現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容易將黨的意志與人民意志、國家意志統一起來的政治場合,也是唯一實現黨的政策轉化為國家法律的政治機制。民主執政要求執政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適度結合,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民主執政的具體表現。拋開人民代表大會,黨的各級組織就會與政府組織高度關聯,不僅容易降低執政
的民主性,也不利於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學執政也有兩個側面,一是執政必須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反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規律,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二是執政必須遵循政治規律,尤其是政黨執政規律。既有適用於世界各國的一般執政規律,也有各國不同的特殊執政邏輯。在當今社會,執政黨與民意機關的結合是政黨執政的一個普遍現象。在當代中國,健全和完善科學合理的政治結構,構建符合民主法制規律的政治機制,保證執政黨依據執政規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這是政治上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實踐科學執政原則的必然要求。

希望對你有幫助。

2. 求法治中國建設中的哲學使命論文1500字

如何推進依法執政?依法執政的內涵非常廣泛,它首先是一種新的執政思想和觀念,其次它意味著新的執政體制和機制,還有新的執政方式與方法和新的執政素質與能力,以及新的執政效果與水平,這一切都與依法執政的原則與制度息息相關,與黨的領導制度、執政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密切關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實現執政理念的更新和轉變,踐行民主執政、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這一根本的執政觀。實踐依法執政的執政觀,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執政體制機制,變革和發展新的執政方式方法,需要塑造和提升新的執政素質和能力,改善和提高執政效果和水平,而這一切都需要依法執政原則與制度的駕馭和保障,需要黨內黨外相應的制度創新予以保障和促進,需要加強黨內法規體系的構建和國家法律體系的完善並保持兩者協調統一,由此為依法執政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如前所述,依法執政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它已經具備了豐富的內涵,在一段時期里將是一個恆定的命題,依法執政的實踐是這一命題的根本所在。實踐依法執政理念與原則,需要在「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點推進依憲執政」與「立足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切實通過人大執政」三個層面上探求依法執政的實踐途徑。加強黨內治理和黨內法治建設,為依法執政奠定製度基礎和積蓄法治定勢,將依法執政提升到依憲執政的高度並具體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實現依法執政的必由之路。

1.通過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來推進依法執政。對當代中國而言、對中國共產黨面言,黨內無規則國家無矩,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依法治黨與依法執政息息相關。黨內政治生活沒有依規辦事的習慣,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就很難做到依法辦事。從一定意義上講,依法治黨,建設法治政黨,構成了依法執政的前提和基礎。促進依法執政,必須推進依法治黨,這就需要加強黨內法治建設,尤其需要加快構建完整的黨內法規體系。中共十八大之後,黨內法治建設全面啟動,2013年可以視為黨內法治建設元年。2013年5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這部黨內「立法法」為黨內法治建設尤其是黨內法規建設確立了基本規范;2013年8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300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通過黨內法規清理程序被廢止或宣布失效,為黨內法治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礎①;2013年11月,第一個黨內法規建設規劃綱要———《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發布,為黨內法規建設規定了近期目標和長遠方向②。無論是黨內法規制定條例、黨內法規清理工作,還是中央黨內法規規劃綱要,都充分體現了「憲法為上、黨章為本」這一重大觀念和原則,尤其是中央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從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民主集中制建設等六大領域共37個方面布局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包括制定《中共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黨組工作條例》、《中共統戰工作條例》、《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中
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共巡視工作條例》、《中共紀檢機關案件辦理工作條例》等系列黨內法規,這無疑將為黨內依法治理奠定更加寬厚的制度基礎,也為依法執政提供更為豐富的制度資源。 依法治黨僅有黨內法規是不夠的,必須強調國家法律對於依法治黨的重要意義。黨內法規建設不可能孤立進行,在長期倡導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以黨內民主促動國家民主的基礎上,近些年來已經出現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聯動建設的跡象,黨內法治建設與國家法治建設關系的重要意義得到深化③。國家法治與黨內法治聯動必然要求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與協同,就如同僅有國家法律難以充分實現依法執政一樣,僅有黨內法規也無法充分實現依法治黨。依法治黨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統一或者說一體建設,依法執政需要國家法治與黨內法
治相互聯動,只講黨內法規和黨內法治或者只講國家法律和國家法治,都無法充分實現全面加強依法治黨和全面推進依法執政④。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立法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不斷提升黨內制度建設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度,確保黨內制度建設質量,使黨內政治生活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要強化和協調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的關系,逐步形成由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相銜接和相統一的制度體系,形成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合力,為依法治黨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另一方面,建立黨內法治與國家法治的有機聯動,將黨內治理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尤其要從內在規律和外在需求上有效促進黨的領導方式的轉變和黨政關系的轉型,促進黨政關系規范化和執政活動制度化。從某種意義上講,加強黨內法治建設,促進黨內依法治理,旨在推進執政黨現代化轉型、政黨治理模式轉變和依法執政。

2.加快法治政黨建設,有效推進依法執政,重在實現依憲執政。國家政治生活主要立基於憲法規范基礎上,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也是法治政黨的基本特徵。依法執政需要政黨具有民主法治品性,根本在於塑造政黨的法治品格。概言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由之路。執政為民、依法執政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要求。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必須堅持黨對法治國家建設的領導,這就必然要求執政黨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最關鍵的一條是將黨政關系建立在法律基礎上,在政治生活最關鍵的部分實現政與法的統一。這就需要執政黨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不替代立法,不包辦行政,不幹涉司法。

在政與法的關繫上,尤其需要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立法和政法的關系,需要正確處理黨的決策與國家立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職權的關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大的關系,改進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通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促進黨的各級組織支持同級人大依法履職,善於將黨的政策經由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善於通過人大作用於政府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必須改革政法體制,改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方式,正確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政策對政法工作的意義,善於將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人大相關工作結合起來,善於用制度確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職權,通過制度防止黨的各級組織干涉政法機關依法辦案。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①。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際上就包含了依憲治國的根本要求,也意味著對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根本需求。「無論如何理解依法治國,如果沒有執政黨的依憲執政,任何意義上的法治都可能不復存在。在『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的實施中,執政黨依憲執政具有特別的意義」②。依憲執政是指執政黨以憲法為執政的根本依據,遵守憲法規范、原則和精神,實踐憲法確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民主集中制、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憲法原則,貫徹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基本制度、基本國策和公民基本權利保障,運用憲法思維和方式解決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這是由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反映了「黨的領導———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政治邏輯,體現了執政黨新的政治思維和對新的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加強和推進依法執政,應當將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加以認識,將依法執政與國家治理統一起來,將執政活動規范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將執政的合法性、權威性、有效性建立在與憲法的關聯上,在憲法確立的根本原則與根本制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是依憲執政,依憲執政就是要依據憲法確立的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執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原則,是國家根本政治原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憲法確立的第一制度,是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依憲執政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確保執政活動遵循人民主權原則,保證執政黨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的政治框架內和政治舞台上執掌政權。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尤其是依法執政需要樹立起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極大權威,依照憲法監督和規范黨的各級組織的政治活動,使憲法真正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最高准則。這里需要特別提及的是,推進依法執政,必須加強憲法與憲法相關法制建設,完善有關政黨的組織、行為和責任法律制度,規定執政黨和參政黨的性質地位、職能權責、組織原則、決策與立法(黨內法規制定)准則、違法違憲責任等。確保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法執政主要是依憲執政,必須完善與政黨執政、參政相關的憲法相關法制建設,為執政黨的執政活動提供更加完備的憲法性規范,為規范依法執政形成憲法規范基礎,將黨的執政活動納入憲法規范框架內。同時,完善憲法實施監督制度,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機制和程序,加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憲法監督職責,特別是要完善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
糾正違反憲法的行為。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或者違憲審查制度相適應,也應當完善黨內法規審查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構建,比如設立黨內法規監督委員會或者稱為黨內司法事務委員會,依章履行處理黨內事務爭議職能,並擔當黨內法規審查責任,以此形成依法執政的監督和保障機制,以確保黨內法規的合法性、合憲性,保持黨規國法的協調性,確保黨內法規建設貫徹「憲法至上、黨章為本」的黨內法治原則①。
3.切實推進依憲執政,必須立基於國家根本政治制度,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的制度保障,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依憲執政就是要求執政黨立基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遵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原理和內在邏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立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方式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組織形式,是關於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時也是關於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黨政適度結合、黨和國家關系科學化與規范化的制度依託,是關於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組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建設法治中國的制度保障。概括地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③。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依憲執政實踐,提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這直接關系著人民當家作主的水平和法治國家建設進程與國家法治化的程度。一般來說,政黨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橋梁,由此產生的人民———執政黨———國家的邏輯結構,其關鍵要素就是民主、法治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是民主與法治的基本載體和展示民主法治關系的制度機制。如果說依法執政就是將執政活動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加以認識並納入法治框架和軌道,那麼,這個框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條軌道就是由憲法鋪設的「執政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府兩院」的法治軌道。換言之,人民代表大會是執政黨作用於國家政權的主要通道,是實現依法執政的有效途徑。
不僅依法執政(根本是依憲執政)內在地需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民主執政、科學執政與通過人大執政也存在邏輯關系。民主執政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應當強調黨內民主建設,建立民主執政的堅實基礎,堅持以黨內民主帶動國家民主,尤其是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黨內權力,保障黨員權利;二是執政黨應與人民代表大會結合起來實現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容易將黨的意志與人民意志、國家意志統一起來的政治場合,也是唯一實現黨的政策轉化為國家法律的政治機制。民主執政要求執政黨的各級組織與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適度結合,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政是民主執政的具體表現。拋開人民代表大會,黨的各級組織就會與政府組織高度關聯,不僅容易降低執政
的民主性,也不利於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學執政也有兩個側面,一是執政必須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反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規律,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二是執政必須遵循政治規律,尤其是政黨執政規律。既有適用於世界各國的一般執政規律,也有各國不同的特殊執政邏輯。在當今社會,執政黨與民意機關的結合是政黨執政的一個普遍現象。在當代中國,健全和完善科學合理的政治結構,構建符合民主法制規律的政治機制,保證執政黨依據執政規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執掌政權,這是政治上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實踐科學執政原則的必然要求。

3. 地學哲學的歷史使命——在全國地學哲學委員會第十屆學術年會上的發言(摘要)

一、地學哲學與時俱進的品格

地學哲學是地球科學哲學的簡稱。地學哲學是研究地球科學理論與地學實踐中哲學問題的學科。地學哲學是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主導,研究地球科學理論與地學實踐中的普遍聯系與一般規律的學科。地學哲學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價值論、科技論、決策論和主題論是地學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地學哲學以馬克思主義哲學觀點去概括地學的范疇、規律與理論,而不是用哲學結論代替地學研究;地學哲學又為地學研究與地學實踐提供理論指導、思想方法和工作原則。

地學哲學的研究領域很廣,其中涉及地球運動和地殼變化規律,地學各分支學科理論研究與實踐中的哲學思維,國土資源勘查思維方式,探尋成礦規律,發現礦藏的創造性思維,人與資源、環境、社會的整體性聯系,以及地學與經濟、地學與文化、地學與發展等一系列問題之中的地學哲學問題。其中人地關系問題,即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人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問題是地學哲學的基本問題。

地學哲學思想的發展可以劃分為三個歷史形態。一是自然哲學形態的地學哲學思想,如亞里斯多德的「四性論」,古代中國的「滄海桑田」論等;二是自然科學唯物主義形態的地學哲學思想,如達芬奇、魏格納、郝屯、萊伊爾的地學思想;三是自然辯證法形態的地學哲學思想。當今,地學哲學思想正處於第三個歷史時期。在第三個發展時期,地學哲學思想向前推進了一步,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地學哲學。

地學哲學鮮明特點是以馬克思主義哲學思想作為指導,並自覺地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指導地學理論研究和地學實踐活動。地球科學以馬克思主義哲學作指導是歷史的必然,是地球科學本身發展的需求。這是因為:第一,地球科學正在經歷從傳統地學向地球系統科學的轉變,需要總結、整合。這種里程碑性的轉變需要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第二,地球不是一個純粹的自然客體,而是自然與社會的綜合體,地球科學不是純粹的自然科學。用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指導地球科學研究尤為重要;第三,地球科學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同樣需要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

我國地學哲學研究有兩個鮮明特點。一是自覺而不諱言地宣稱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指導,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是自己的世界觀與方法論;二是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自覺圍繞國家現代化建設與社會發展這個中心任務來開展研究活動。

地學哲學研究有自己明確的目標任務。一是為促進國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和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更好地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服務,為可持續發展服務;二是為促進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服務;三是為促進地球科學自主創新與發展服務;四是為促進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服務。地學哲學研究主要通過自己的認識功能、協調功能與方法論功能完成自己的任務。

地球科學是涵蓋地質學、地理學、地球物理學、地球化學、大氣科學、空間科學、海洋科學、土地科學的總稱。地學哲學從世界觀、方法論方面對地學研究進行指導,始終貫穿於地學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地學研究與地學哲學思想與生俱來,與時俱進。在我國地學哲學的思想早已有之,如「高山為谷」、「滄海為田」就是先哲們運用哲學思想對客觀世界觀察所作的規律性概括。中國地質界的許多老前輩都自覺地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來指導實踐活動。學習運用自然辯證法指導工作,在不同時期、不同發展階段,曾就地質科學的客觀規律發表過一些具有指導性的論著,對地質工作起到了推進作用。大慶石油地質工作者的「兩論之家」,廣大地質工作者運用毛澤東哲學思想指導找礦,都可以說是地學哲學研究的實踐活動。

在我國,地學哲學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從1983年福州全國首屆地學辯證法學術討論會算起,才有22年的歷史。22年來,廣大地學哲學工作者持續深入地開展學術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頗有價值的理論觀點,初步建立了地學哲學的基本理論框架,形成了全國學術年會、區域性學術討論會和專題性討論會相結合的學術活動制度。每次年會,都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地球科學前沿進行研討。如: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原理闡述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地學問題;地球科學各學科中的認識論與方法論;我國礦情的辯證分析及對策建議;關於找礦哲學的問題;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開拓地學探索的新領域;加強地學哲學研究,充分發揮地球科學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地學哲學研究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產生了一批有水平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一批有影響的專著。

我國地學哲學研究的歷史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與時俱進,理論聯系實際,在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服務中。不斷豐富和發展地學哲學。

二、地學哲學研究要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科學的價值不僅僅在於認識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地學哲學的全部價值,說到底是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在這個服務過程中謀求自身的發展。

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既是地學哲學研究的方向、目標、任務,也是實現這一目標、任務的途徑和方法。具體講,要為政府決策提供政策建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詢服務;為提高教育水平、培養人才服務;為普及科學文化,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服務等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總體上是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具體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貢獻。

(一)要為國土資源領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

首先要解決對國土資源形勢的認識。目前,對一些主要國土資源形勢認識觀點迥異,尤其對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土地資源認識不盡相同。對研究的客體的認識不同,就會對資源形勢做出不同的判斷,從而對資源的利用形式、途徑也不同。這里不僅僅是資源本身的問題,還有經濟問題,政治問題。例如,近年來礦產資源供應緊張,石油、鐵礦石、銅等對外依存度不斷攀升。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既然經濟全球化了,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把著眼點放在國外;又有一種觀點認為,這將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因此要立足國內。這里首先要搞清中國資源家底、保證程度,再採取相應對策。在對我國資源家底的認識上目前尚不一致。近日剛閉幕的第八屆國際礦床大會上,有外國專家認為「中國有能力立足自身解決資源問題」。不同觀點,影響國家決策,影響政策制定,因而政策導向也就不同。理論上的模糊必然導致行動上的盲目。這種認識上的差別除了有些心浮氣躁,功利主義驅動外,主要是認識上的片面性。對客體的認識,決定於認識主體的能力、智慧、方法,除了具體的自然科學方法,還需要地學哲學的指導。

其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以科學的思維、科學的理論、科學的方法指導經濟社會發展。過去那種「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協調、難循環、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已經難以持續。根本上改變這種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和必然結果。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重要的轉變時期,土地、礦產、海洋等重要國土資源已成為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在我國這樣一個特定的發展時期,需要研究解決許多問題,理性思維、理論研究、理論指導顯得尤為重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給我們地學哲學研究帶來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

(二)要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構建和諧社會,需要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一個民族要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除了雄厚的物質文明外,同時要有強大的精神支柱。具有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化的社會,才是和諧的社會。恩格斯講:只有理性思維的民族才能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真正底蘊是人的素質的提高和科技力量的強大。在這里,最普遍的、最難辦的,也是繞不過的、迴避不了的是處理好人和人、人和自然的關系。一個民族只有整體的道德素質的提高,才能真正自覺地、理性的意識到自然界每個個體生命的尊嚴與不可剝奪、不可讓渡的基本職責和權利。構建和諧社會,這個民族及社會中每個個體才能真正獲得充分的自信與發展的力量。人類和環境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是對立而統一,所謂人地和諧相處,就是人和自然共同找到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又是動態的,是螺旋式發展的。構建和諧社會,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很多,需要科學文化素質極大的提高,這為地學哲學發展提供了平台。

(三)要為建設節約型社會服務

節約型社會是指在社會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通過採取綜合性措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形態。建設節約型社會,必須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走新興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大力調整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提高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同時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盡快從根本上改變「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這種根本性的轉變,不僅生產方式要改變,管理要改變,同時觀念要改變,生活方式也要改變。中國有中國的國情,不一定要像美國那樣,一個家庭有好幾輛汽車,有別墅。中國人均沒有那麼多土地和其他資源。沙漠、高原等不適於人類居住和生存的環境佔了國土的很大部分。不能以他們那種生活方式作為我們追求的目標。美國以佔世界2.5%的人口,消耗世界能源的25%。而中國要達到這個水準,把全世界的能源都拿來還不夠。中國發展要走一條創新的路子,既是需要,也有可能,這里既有後發者勝的路數,也有用時間換空間的技巧,即走少消耗資源、少污染環境,附加值高的循環經濟的道路。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要有理性思考,要有長遠目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准確把握宏觀調控與市場配置的度,不能任其自然發展,或完全由市場驅動。感覺到的東西不一定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更好的感覺。當前重要的是解決認識問題。地學哲學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提高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等方面大有作為。通過地學哲學宣傳教育為樹立科學的節約觀,在當前著重要為樹立節約能源意識、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樹立節約原材料意識、樹立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意識、樹立資源綜合利用意識、樹立循環經濟意識等服務。

(四)要為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服務

「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新跨越」,隨著這四大區域經濟板塊的聯動,我國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中央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方針。這「五個統籌」需要理論的闡發與實踐的推進。我國960萬平方千米的大陸和300萬平方千米的海域在歐亞板塊、太平洋板塊和印度洋板塊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我國地質背景的多樣性、地質構造的復雜性、資源分布的不均勻性,造就了我國東、中、西三大地理階梯。這既構成了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多樣性,互補性,又為城鄉、社會統籌發展提出了挑戰,加大了難度。在區域地質條件差異和區域協調發展的大背景下,地學哲學在不變的區域地質條件(相對)和可變的區域經濟社會狀態之間,需要做理論闡發、經驗概括、尋找規律、指導實踐,為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服務。

(五)要為防災減災服務

自然災害是地球運動過程中發生的自然現象,而人類活動加劇或誘發了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是可持續發展的不可忽視的制約因素,是協調人地關系的重要課題。地學哲學研究工作要從自然災害發生、發展的規律中研究概括普遍規律,提出指導防災減災的一般原則,為防災減災服務。

最近,有關「十一五」規劃的各項研究正在進行中,「十一五」規劃也在醞釀制定過程中。可以預期,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尋求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將是「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主線。在這個背景下,地學哲學怎樣在本位論、認識論、價值論、方法論、決策論和主題論等方面為尋求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服務是廣大地學哲學研究者的歷史使命和科學責任。

三、繁榮發展地學哲學

2004年,中央頒發了「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闡述了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意義,指出了發展的方向,提出了重要的措施。這表明黨和政府對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高度重視,也表明黨和政府對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殷切希望。地學哲學是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特別是地學聯系的重要紐帶。繁榮發展地學哲學是廣大地學哲學工作者的歷史使命。我們要努力提高自己,承擔起這個歷史重任。

第一,要始終不渝地堅持以馬克思主義作指導。

我們當今所處的時代,是以和平與發展為主題,以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信息化為主要趨勢,各種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和文化競爭並存的時代。胡錦濤同志指出:「我們將長期面對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科技占優勢的壓力」。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們一定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否則就會迷失方向。列寧說「沿著馬克思的理論道路前進,我們將越來越接近真理(但決不會窮盡它);而沿著任何其他的道路前進,除了混亂和謬誤之外,我們什麼也得不到。」

地學哲學研究工作者,要認真讀一些馬克思、恩格斯的書,讀一些其他經典作家的著作。了解研究馬克思主義,要全面正確的理解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深化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認識;要結合新時代新的實際,以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以發展了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我們的實踐,就是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我們的實踐,並在實踐中為發展馬克思主義提供新的實踐支持和理論成果。

第二,要始終不渝學習科學文化知識。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一日千里。尤其地學發展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在近代科學發展中,地學曾起到引領作用,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曾做過精闢的概括。當今地學正以全新的姿態走近科學殿堂,她將在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巨大作用中走向新的輝煌。同時,她的發展會像近代科學發展時一樣,為哲學社會科學發展提供載體和科學支撐。一個優秀的地學哲學工作者,不僅要有深厚的哲學理論,而且要吸收廣泛的現代科學知識,尤其是現代地球系統科學知識。

我們地學哲學研究,把是否體現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衡量她的宗旨、性質、方向和水平的根本尺度。

第三,要始終不渝地堅持實踐的觀點。

首先要在實踐中發現「問題」。科學家的責任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馬克思說「主要的困難不是答案,而是問題」,「問題就是時代的口號」。地學哲學研究工作者,首先要努力在實踐中去發現問題。迴避現實不是唯物主義者,發現問題是理論研究工作者的稟賦。其次是研究和探索實踐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通過深化研究,創新地學哲學理論,發揮地學哲學服務經濟、服務社會的功能和作用。

發現問題靠實踐,解決問題也靠實踐。運動著的生產活動、科學實驗不斷地提出新問題,需要不斷地去研究,去解決。

第四,要始終不渝地堅持發揚科學精神,追求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構建和發展具有時代特點和中國特色地學哲學科學體系。

我們地學哲學工作者的社會價值,是社會對我們的研究成果的認可和運用。我們有沒有作為,作為的大小,其鑒定標准唯此一條。我們所從事研究的問題,是地學哲學問題,是科學問題,是涉及哲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地球科學正在由傳統地學向現代系統科學轉變,這給了地學哲學新的概括,提供了新的載體。在新時代,我們要對地學哲學的內涵、外延、對其理論基礎、對其實踐性及可操作性、對其學科發展預期目標等等,都要有系統的考慮和科學的論證。多思、深思、慎思,求實、求是、求新。認真研究、多出精品。

構建和發展具有時代特點和中國特色的地學哲學科學體系,是地學哲學發展的自身目標,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也是時代的呼喚,是我們地學哲學研究工作者的神聖使命。有一個日益開放的經濟全球化的世界,地學哲學研究工作者,要服務國家、面向世界,吸納世界上先進的科研成果和科學的理論,啟迪和豐富我們的研究。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地學哲學發展提供了空前的歷史機遇。我們要以新的高度、以廣泛的視野研究地學哲學的基本規律,構建有時代特點和中國特色的地學哲學科學體系,為繁榮發展地學哲學而不懈奮斗。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05年10月8日)

4. 哲學的價值與使命

[1]正由於柏拉圖在西洋哲學史中有那麼重要地位,故此便選擇了柏拉圖作為這篇論文的研究對象。那麼,為甚麼要討論柏拉圖的人生哲學呢?因為一般學者較為集中研究柏拉圖的存在論(特別是理型論)、政治哲學、知識論及道德論,至於人生哲學的問答卻相對地較少深入而系統的研究。另外,人生哲學的問題亦非完全可以獨立於其它哲學范疇之外而作單獨的研究,當中亦涉及宇宙論、理型論、道德論、靈魂論及自然哲學等等內容的討論,所以在內容上比較豐富。決定了論文的研究范圍之後,要交代一下論文的研究方法。其實,一般學者在闡述柏拉圖的哲學思想時主要採用兩種方式,一是對原典逐篇解讀,一是將其思想作為一個系統來加以概略式的描述。筆者現在會將兩者結合,先以生死愛欲這些概念作為柏拉圖人生哲學的切入點,然後以三世的時間框架配合人生三大問題來建構起一個簡單的分析架構,然後再將柏拉圖五篇對話錄[2]中相關的材料套入這個分析架構中加以分析討論,務求能整理出柏拉圖較具系統性的人生哲學思想。最後以佛家有關人生哲學,特別是生死輪回的思想與柏拉圖的系統作一比較,藉此對柏拉圖的人生哲學作出一個客觀而合理的評價。
至於這個分析架構究竟是怎樣的?亦要在此作一簡單的交代。首先,「人生」究竟是指甚麼呢?一般來說,人生是指一個人「從生到死」的一段生命歷程,而在這段生命歷程之人人總會有大大小小、程度不同的吉凶禍福,當中如何處理?如何面對?如何活出人的意義?如何確立自己存在的價值?這些全是人生哲學所要面對及處理的問題。既然說是人生哲學,當然以作為存在主體的人作為問題討論的中心,以人作為問題的起點。於是我們便會先問「我是誰?」的問題,要對自己存在的身份及地位作出界定。當我們問「我是誰」的時候必定會涉及到前世問題,正如佛家所提出的疑問:「未曾生我誰是我?生我之時我是誰?」[3]既然問及前生,亦必會再追問來世的問題,於是乎便會出現人生存在的時間三向度:前世、現世、來世。關於人生存在時間三向度的問題,科學不能夠回答,因為科學建基於經驗,對三世問題無法肯定,當然亦沒法否定,那麼只有哲學中的道德進路及宗教進路可以處理。針對人生存在三向度的問題,引發出三大問題,就是生從何處來?死往何處去?今生當若何?第一個問題是問「生」的問題?第二問題是問「死」的問題?第三個問題是問如何在現世活出生命意義及價值追求的問題,這涉及愛、欲的問題。基本上,人存在的時間三向度就是本論文的主要分析架構。只要我們知道自己從何而來,界定清楚自己的身分和地位,知道自己死後的去向之後,就可以為現世確立正確的人生方向,確立安身立命之所,然後突破人生的局限,展現生命存在的價值。
二)柏拉圖對「生」、「死」問題的看法
1.有關「生」問題的探討
在人生哲學中,有關「生」問題的討論亦即是處理「人從何而來」的問題。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處理了人的結構是怎樣及構成人的元素是甚麼這兩個問題。
柏拉圖在《蒂邁歐篇》借蒂邁歐之口,十分詳盡及有系統地論述了整個宇宙(包括人在內)的形成過程及其結構的問題。柏拉圖指出整個宇宙是由宇宙創造者德謨革(Demiurgos)有目的地創造出來的,創造神依照永恆不變、自我同一的模型,配合水、火、氣、土這四種元素(材料)及場所(空間)創造出整個宇宙。基本上,創造神是先創造出世界靈魂作為推動宇宙運作的力量,再按幾何結構來創造出天體,然後再創造時間,使可感世界的一切都能發生在時間之中。可以說,創造神是先創造出世界靈魂,然後再創造出世界的形體。[4]接著,創造神又創造了各種動物,包括天上諸神的族類,飛翔在天上的鳥類、水族類及陸地上行走的生物。[5]創造神在最後階段才創造出人。在造人的過程之中,亦是先做出人的靈魂,然後再造出人的肉體。可以說,人跟宇宙的構造一樣,是由靈魂與肉體這兩部分構成,而在構造的過程中,神是先創造精神性的靈魂,然後再創造物質性的肉體。至於構成人的元素,亦是水、火、氣、土這四大元素。[6]談到這里,我們已處理了人的結構(靈魂與肉體的組合)及構成人的元素(肉體由火、水、氣、土四大元素組成,靈魂是諸神摹仿創造者製造的,當中有不朽的理性及可朽的情緒、慾望和感覺)是甚麼的問題。解答了這兩個問題之後,「生從何而來」的答案已不言而喻:人就是由神所創造出來的。不過,有一點要交代清楚的是柏拉圖在《蒂邁歐篇》中所講的創世紀並不是基督宗教所講的那一套,當然其中有些觀點是基督宗教繼承柏拉圖的。再者,柏拉圖所講的創造神亦非基督宗教所講的上帝,因為柏拉圖所講的神是哲學上、邏輯學上的神而非人格神,況且柏拉圖的神不是全知、全能的,它亦需要藉助永恆的理念、模型及四大元素及空間才能創造宇宙。
2.有關「死」問題的探討
a.死後往何處去
有生必有死,柏拉圖處理了「生從何處來」的問題之後,接著就要處理「死往何處去」的問題。「死」是人人都要面對的問題,沒有人可以避免,故此有「生」是否一定會「死」這個問題是沒有討論意義的;但是人死之後往何處去這問題卻不同,不同的哲學家及宗教都會提供不同的答案,甚至有人更會認為人死如燈滅,「人」一死甚麼都沒有,又何需處理死後往何處去這問題呢?珍惜當下,及時行樂就夠面對死亡問題,柏拉圖有他自己的一套看法。
上文曾提及人是由靈魂及肉體這兩部份組合而成的,而神在創造人的時候是先創造出人的靈魂,然後再造人的肉體,所以靈魂的存在是先於肉體的,而且柏拉圖更認為靈魂與肉體根本就是兩個不同世界存在的東西,靈魂先驗地是理型界的存在,肉體是現象界的存在,所以人死後靈魂未必一定會落入輪回之中,如果能夠行善積福,遏制慾望、凈化靈魂的話,靈魂就可以永遠脫離肉體的束縛,再返超越的理型界之中,可以說,在柏拉圖的思想之中,理型才是永恆存在的世界。所以,柏拉圖認為死亡並不可怕,它並非一件苦事反而是一件樂事,因為死亡正是代表靈魂可以從肉體的枷鎖之中釋放出來,雖然靈魂的可朽部份會跟肉體一同死亡,但是不朽的、純潔的部份卻會重獲自由。柏拉圖在《斐多篇》(Phaedo)中說:「死亡只不過是靈魂從身體中解脫出來,對嗎?死亡無非就是肉體本身與靈魂脫離之後所處的分離狀態,和靈魂從身體中解脫出來以後所處的分離狀態,對嗎?除此之外,死亡還能是別的甚麼嗎?」[7]雖柏拉圖認為死亡只不過是靈魂從身體中解脫出來的分離狀態,但是靈魂解放出來之後是否一定會返回永恆的理型世界呢?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靈魂從肉體中解脫出來時已被肉體的慾望(如情慾、物慾、性生活享受)、仇視、畏懼等不良因素所污染了的話,靈魂不會超升而返回理型界,反而要落入不斷的生死輪回之中。[8]有關靈魂如何輪回的情況,留待下文詳作論述。相反地,如果靈魂從肉體中解脫出來的時候是純潔的,沒有帶著肉體給它造成的污垢的話,靈魂就可以不需接受輪回之苦,返到理型界或比這個世界可能更加美好、更加昌盛的世界。[9]
至於我們要怎樣做才可以凈化我們的靈魂呢?柏拉圖說要訓練自己從容面對死亡,訓練的工具就是追求哲學,透過哲學的追求就可凈化靈魂。可以說,實踐哲學可以令我們禁止一切身體的慾望,不受慾望操控,這樣靈魂就可以得到凈化。[10]至於如何實踐哲學,如何凈化靈魂,柏拉圖在《會飲篇》(Symposium)中有詳盡的論述,故不在此贅述。
b.靈魂不朽的論證
由於人的死亡只代表靈魂與肉身的分離,並不代表靈魂必定是從肉體的牢獄中獲得釋放,重新進入永恆的理型世界。柏拉圖為了令靈魂重返理型界有可能及使人的行為必定具有善惡因果的價值一致性,所以一定要說靈魂不朽,在這個問題上,柏拉圖提出了六個論證。

5. 馬克思主義哲學和舊哲學在階級基礎和歷史使命方面有何不同

階級基礎:舊哲學階級基礎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而馬克思主義哲學是無產階級的理論工具。

歷史使命:舊哲學是為了宣揚統治有理、愚弄被統治階級,而馬哲是為了全人類解放。

6. 中國古代哲學的使命

中國古代哲人,脫胎於巫史。經過「絕地天通」、「武王克商」和「怨天尤人」等幾個歷史具體事件,天命神學的信仰體系逐步動搖,直至崩潰。作為中國哲學開端的幾個標志性事件,叔興論「陰陽」「吉凶」,伯陽父論「地震」,史伯論「和同」,史墨論「陪貳」,都是周天子或諸候國君的史官、大夫們解釋自然或社會現象。在這里,舊式的巫史一變而為新式的哲人,最容易給出宗教神學解釋的巫史們,卻拋棄了依賴卜筮的專業手段,不再訴諸鬼神天帝,而是試圖用理性給出合理的解釋,從而宣告了中國文化從宗教母體中的突破,宣告了中國哲學-思想這一嶄新文化樣式的誕生。由於他們身為巫史的獨特身份,他們雖有閑暇,但卻不是追求純粹知識的「愛智者」,他們也解釋自然現象,但關心的重心卻總在於人事,「推明天道」的目的,無非是為「人事」給出一個較為圓滿的解釋系統,以解決在宗教天命觀念坍塌之後思維世界中無法可依的彷徨。
中國哲人出現的具體歷史機緣,既造就了中國哲學的性格,也塑造了中華民族的個性。中國哲人的「推天道以明人事」,使得中國哲學具有鮮明的入世品格;中國哲學關心的重心在於人事,使得中國哲人總是飽含憂患。「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這是《易傳》作者對前人哲理作品中巫史性格的會心體認。另一方面,古代的中國人又富於理論思維傳統,他們雖然關心的重心在於人倫日用,但他們總是尋求世俗生活的超越根據。「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是古代哲人的學術理想;「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是古代哲人的自覺使命。

7. 有人悲觀地認為,哲學已經無家可歸,哲學的使命已經結束,這種說法對嗎

我學的不是哲學,但我也知道這不可能。哲學是一切科學之科學,立於所有自然學科之上,以揭示普遍規律為目標。現代自然學科興盛無比,甚至呈井噴之勢,新的問題不斷出現,哲學責無旁貸的負起了更大的使命,豈會無家可歸?

8. 李勝中2015系列問題34:東楊問題23:哲學歷史使命是什麼 作者:李勝中

哲學家只好用「世界觀」來欺騙學生和廣大勞動人民,導致哲學遠離大眾,使哲學歷史使命成為哲學博士、導師、哲學家們啃剩拋棄的一塊硬骨頭。

人類能否完成歷史賦予的歷史使命?則取決於人類智慧所達到的程度。

僅就以上兩段表示一點異意。一是"世界觀"不是拿來欺騙人的,但是確有很多哲學家、藝術家、文學家、小說家、各類學者等在欺騙人。就象菜刀不是殺人的,但有人用它殺人一樣。無論你喜歡金錢美女還是聖人先賢,這就是你的世界觀。很多的人顯然缺乏有價值的世界觀。只要你有想法、有感情、有行動,你就有世界觀。你一直喋喋不休的所謂"文化第一性"不就是你的世界觀么?

當今科發達,卻依然不能解決很多人的飢餓問題和基本生存問題,我想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同理,智慧同樣不能解決人的"歷史使命"問題。不合人性和人道天理的智慧反而使人面臨更大絕境。恰恰是正確的世界觀,足夠的善行和正能量才能解決人類的根本問題,即生存問題和文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