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問題之七:如何寫法學博士論文
文章的字數一般的單位是沒有要求的,發表的文章一般是按版面發表。 雜志社也是按版面收費的,不過一般的作者都是發一個版就可以了。 評職稱夠用就行了,一般版面大概是2400字元-2700字元。 具體的還是要看雜志,期刊不同字元數也是不一樣的
Ⅱ 法學博士論文修改成學術專著有哪些要點
如果畢業論文提交時間太久,法條文獻有變動,需要更新專著內容。其他內容方面基本沒什麼變動。在論文寫作過程中一系列的格式(標題,注腳,交叉引用,圖表鏈接等)都按照word自動的來,後面編輯也好修改。按照各出版社的要求添加前言後續致謝關鍵詞等等內容,字面上要和出版社反復校對幾次。在德國出版的話,格式方面最終由出版社調整,不合適的地方後續手動微調即可。祝成功!
Ⅲ 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分別要上幾年
法學碩士學制兩年;法學博士修讀期最少為期三年,當中須包括修畢一定學分的指定課程,並通過博士生資格考試(Qualifying Examination)後,學生須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獲得學院的認可後便能夠獲頒授該學院制度的法學博士學位。
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學學科門類學位教育中位於法學學士和法學博士之間的一個層次,供擁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考生報考,學習側重堅實的理論研究,旨在為國家培養全方位的學術、實務型人才。
法學博士(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是法學教育體系中的博士學位,供碩士研究生報考,除特殊要求外本科畢業生不能報考。
(3)法學1博士論文擴展閱讀
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的招生條件:
法學碩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題招生或者聯考招生,被錄取後,獲得碩士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區別於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中國法學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碩士,分為法理學、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培養面向法律教學、科研和司法實務部門的專門人才。
Ⅳ 非法本專業碩士生想考法學的博士,需要什麼條件啊過了司考夠嗎需要發法學方面的論文
按照國際慣例,讀博不能太功利的。因為博士只是一種學習的經歷、一種回人生歷程罷了。中國答之前一直批評美國博士畢業找不到工作是資本主義的弊端。現在回頭看,其實很正常。尤其中國13年來的高校大擴招與學術大躍進後,博士某種程度上已經是大眾化教育的組成部分和普通勞動者。而且教育部推崇 專業博士——也即不把博士當做知識精英,而只是技工而已。
不過,如果不進「三站」(學士後流動站、碩士後流動站、博士後流動站),一般是7年。同時,理論上一旦成為「本碩博」連讀的學生,也可對外稱「博士生」或被美稱為「博士」,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十幾歲的少年也可以被稱作「博士」的原因。
另,關於「三站」,可搜索 山東大學學士後流動站 溫州大學碩士後流動站 清華大學博士後流動站,相對比較有代表性。
Ⅳ 求寫一 法學的畢業論文 謝謝 6000字 左右
我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字數:8777,頁數:12摘 要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社會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保證。為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加快社會保障立法進程,盡快建立起完備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首先,從認識的層面上理解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它是經濟發展的「助推器」、維護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其次,當前現存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相當一部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已不能適應新的要求,存在不少弊端,其主要表現為:沒有形成一個統一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體系,社會保障法規立法層次低,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社會保障的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其三,通過立法健全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社會保障立法應遵循五大原則:待遇水平應與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財力狀況相適應的原則、集中和分散立法相結合的原則、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分擔的原則、保障方式多層次的原則、管理服務社會化的原則。其四,對我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未來的展望:樹立合理的立法理念,健全社會保障的司法機制,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法的覆蓋范圍,加大推廣慈善公益組織,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切實解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風險問題和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據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適時作出法律修改和調整。關鍵詞:社會保障 法律制度 原則
大綱
一、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1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2
三、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應該遵循的原則 4
四、我國社會保障法的未來趨勢 5
參考文獻 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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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龍翼飛,2000:《社會保障與法制建設》。以上回答來自: http://www.lwtxw.com/html/53-5/5503.htm
Ⅵ 一直想申請法學博士,能最終成功嗎
申請流程:
綜合
香港的大學規定,攻讀哲學博士學位的學生在論文答辯之前必須經過綜合,及格後才能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的內容和形式在各院系不盡相同。以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對哲學博士的考試為例,該學院規定:學生在充分准備後,向學部委員會提出考試申請,經該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參加。通常,考試分為三部分:研究生的專研范圍、研究法,以及一個相關研究范圍,或在研究生的專研范圍里選取一組科目。研究生可申請豁免研究法科目考試和另外兩部分考試中的任一部分。考試形式可以是考試、課外考試,或以其它形式進行,採取哪種形式最終要由有關的考試委員會決定。
通過考試的人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從而正式轉入論文的撰寫。學生在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後二年內,必須呈交論文計劃書,並由學務小組負責審查,通過後就可在導師指導下,按規定期限完成其論文,並參加有關論文的口試答辯,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畢業。未能通過考試的學生就無法獲得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只能取得相應低等資格。
綜合多用於科研型模式,有的大學專業型模式也採用這種考試,而在應用型模式里,基本沒有此類的考試要求,學生只需要在修完一定課程後直接撰寫論文獲得學位。
2. 論文的撰寫及答辯
學位論文綜合地體現了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寫作水平及其它學術素質,它是博士生長時間艱苦訓練和研究成果的最終表現形式。香港各大學對博士論文從選題、形式、內容到答辯都做了嚴格的要求,所有的博士論文都必須按照要求的格式呈現出來,只有通過答辯的博士學位申請人才能最終被授予學位。三種培養模式在此方面的要求並無太大差異,最明顯的不同是在選題上的要求。
第一,論文的撰寫。論文的撰寫通常涉及選題、形式、內容三方面的要求。
選題上的要求:不同培養模式里的博士生可以自願確定選題方式,但是研究的領域卻有一定的要求,反映了三種模式培養目標的根本差異。科研型模式,要求論文的選題具有「學術價值」,能夠對發展相關領域的知識做出學術貢獻,達到出版專著的水平;專業型模式,要求學生能用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對實際工作中的問題進行理性的分析;應用型模式,要求學生的選題必須圍繞實踐中的問題,並能在論文中提出獨特的、有價值的解決途徑。
形式上的要求:主要是指字數要求和論文格式要求。字數要求因專業而異,如香港中文大學對博士論文字數規定為:每篇非理科論文中文不超過15萬字,英文不超過10萬字,理科論文中文不超過7萬5千字,英文不超過5萬字。另外,各校對論文摘要的字數也有規定,如香港大學要求博士論文摘要為200-500字英文。格式要求包括語言、字型大小、紙張規格、頁邊距、摘要的形式、裝訂的形式和顏色、呈遞的冊書、論文的電子版本,等等。
內容上的要求分為兩種:一是對論文組成部分的要求,二是對論文原創性的要求。關於前者的規定為:論文正文前必須包括完整的目錄、摘要、聲明(聲明論文中的任何內容末被用於其它學校申請其它學位)。正文必須包括導言、文獻綜述、研究方法、研究結論以及論證過程等若干章節。其中,最重要的是研究結論及其論證,論證要有說服力,否則結論就可能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關於原創性,各大學都提出了詳盡的規定,雖然對於「原創性」的理解見仁見智,但總體而言包括以下兩點:①論文有助於擴充該領域的知識,體現出發現新事實和獨立批判能力;②在即使並非原創性的研究工作中,提出了原創性的方法、視角、觀點或結果。專家們在審查論文時,就是以這樣的標准衡量學生的「原創性」。
為了使學生對論文的寫作要求有明確的認識,有的大學還專門開設了介紹論文寫作的課程。例如,香港大學研究生院就開設了此類課程,作為哲學碩士和博士的必修課,總學時為24小時。從論文的內容和組織到如何使每一章節的語言起到成功的交流效果,該課程幾乎涵蓋了論文寫作的所有方面。課程還會討論與論文本身相關的話題:如研究空白的發現、研究問題的提出、對他人成果的致謝、對相關文獻的評價、對本人研究發現的論證和對結論的表達等等。此外,還要讓學生練習論文摘要、研究計劃的寫作,並使他們熟悉引用和參考書目的書寫格式。實踐表明,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學生對撰寫論文的不同階段都有了系統的認識,為順利地展開論文創作做好准備。
第二,論文的答辯。博士學位候選人要在論文答辯前四個月提出遞呈論文的申請。論文要提交給由3—5名著名學者組成的論文審查委員會,每位委員都必須對該論文寫出書面意見,辨明論文的優劣及能否授予博士學位的理由。論文提交後,四個月內舉行學位論文口試或筆試,,即答辯。答辯通過的學生將被授予相應的博士學位。如果論文被認為符合學位標准,但不能通過答辯考試,則可一年內再復試一次,若仍不通過,那麼此次申請宣告失敗。審查委員會在考試後必須做出決定:或頒授博士學位,或聘請新委員來解決有關爭論,或建議修改論文再行復試,或准予畢業但不授學位,或建議改頒相應碩士學位等。
Ⅶ 法學在職博士是怎樣進行論文答辯的
在職博士論文答辯流程主要分為論文寫作,論文評閱,論文答辯等環節,並且要求學員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完成論文答辯。
參加在職博士論文答辯的學員,需要完成課程學習,通過課程考試後,才能參加在職博士論文答辯,除此之外,在職博士對學員個人水平也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學員提交的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標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在職博士論文寫作
關於在職博士學員論文寫作的要求有三點。
1、學員論文中涉及著作、發明、發現等,其中本人獨立完成部分,可以有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非本人部分需要參與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2、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3、學員的論文需要在指定的博士導師指導下完成,需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在職博士論文評閱
學員完成論文寫作之後,需要進行論文評閱。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三個月以前,由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送交評論評閱人。評閱人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送,論文評閱通過之後,可以進行論文答辯。
在職博士論文答辯
在職博士論文答辯自然離不開院校論文答辯委員會,學員參加院校論文答辯委員會組織的公開論文答辯,通過之後,方可申請獲得博士學位證書。
院校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院校單位以外的專家。
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