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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價值中立

發布時間: 2021-03-23 12:43:27

1. 如何理解價值中立

價值中立:
一,一旦科學家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念選定了研究課題,他就必版須停止使用自權己或他人的價值觀,而遵循他所發現的資料的引導。無論研究的結果對他或對其他什麼人是否有利,他都不能將自己的價值觀念強加於資料。從這個意義上說,從事科學研究的人,作為科學家應該受科學精神的支配。
二,既然事實世界和價值世界是兩回事,你就不能從實然的判斷推導出應然的判斷。

價值中立,最早源於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提出的「是」與「應該」的劃分,他認為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因而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從「是」與「不是」推論出「應該」與「不應該」。
價值中立也是社會學、人類學等社會科學研究過程中特別要注意的問題,在社會學的參與觀察和人類學的田野調查過程中,研究者必須經歷一個「融進去」再「跳出來」的過程,即先和被研究對象打成一片,再從被研究對象群體中的一員的角色轉換為研究者角色,必須保持價值中立、價值無涉。

2.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能得到客觀的價值中立的結論嗎怎樣做才能得到中立的結論

可以的,關鍵是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不能帶有價值傾向,如果收集的資料包含沒有價值傾向的多元資料,研究不對之進行有傾向性的篩選,那就能夠得到中立的結論。

近代社會科學的研究,開始把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移植到社會科學領域,形成了實證主義的社會科學方法。以孔德、斯賓塞為代表的實證主義思想家們認為,社會現象就是「事實」或「實物」,科學的任務就在於描述現象,從而發現事物之間重復出現的社會規律,經過歸納、提煉,最後形成一般性的結論。

主張統一的科學觀,強調自然界與人類社會有基本的連續性,社會發展過程在性質上與生物發展過程是相同的,社會現象不過是自然現象的高級階段,生命是一個從最簡單的自然現象延伸到最高級的社會有機體的巨大鏈條因此,可以用自然規律來解釋社會現象,並且主張用自然科學的模式與方法,來建立社會科學,保持價值中立。

(2)哲學價值中立擴展閱讀:

關於科學的價值中立的觀點,在西方哲學思想中在較長時期內影響了佔主導地位的科學觀和認識論。一般認為馬克思韋伯引入了現代的事實一價值兩分的觀點。他在《社會學與經濟學中「價值中立」的意義》這一經典論文論述了兩方面的觀點。

第一點他吸取了休謨的思想,認為在規范與描述之間、在斷言某物實際上是什麼與理想上應當是什麼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因為我們加於事物的價值不屬於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學關心的是描述實際發生了什麼,並且解釋為什麼。

韋伯的第二個論點是有規定性的。他從不認為價值是無足輕重的,也從不宣稱每個人,特別是社會科學家應當總是避免價值判斷。與此相反,他堅持提出指認與評價的區別,二者不容混淆。

3. 名詞解釋 科學價值中立說

科學本身抄是價值中立的,但是要襲注意,科學在社會中是由人來解釋的,所以不可避免要帶上人的主觀價值的烙印。
很明顯的如過去蘇聯和美國關於遺傳的爭議,蘇聯認為是後天的影響,而西方認為是先天決定的。蘇聯這樣認為主要是因為政治的需要,於是打壓不同意見的科學家。

4. 關於提出「價值中立」的韋伯

馬克斯韋伯作為德國著名社會學家,也是現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響力的思想家,公認的社會學三大「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著作頗豐,領域廣泛,其理解的社會學思想,改變了實證主義方法論的霸權,促使現象社會學的產生,其有關官僚制的論述對組織社會學和政治社會學發生重要影響,是法蘭克福學派批判理論的思想來源。他的宗教社會學對比較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思想啟發作用。當代西方一切重要社會學理論和流派,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從韋伯著作中汲取營養,可以說本本都值得後人仔細研讀。
韋伯之所以能夠在學術上取得如此璀璨的成就,和他做學術的方法是分不開的。眾所皆知,世界觀對人生,對事業都起著導向性的作用。那麼作為學者的韋伯所推崇的是價值中立(value free)的價值觀,他在《以學術為業》的演講中說:「一名科學工作者,在他表明自己的價值判斷之時,也就是對事實充分理解的終結之時。」 韋伯就是站在眾多學術知識之外的河岸上冷眼旁觀,以近乎零度的眼光去看待世界文明的興起與消亡。他的文章很平和,有條不紊地娓娓道來,在讀者眼前鋪開一幅嚴謹的畫卷,而其背後沉澱著深厚地知識積累和痛苦的儀式般的沉思。
價值中立並非韋伯提出,最早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提出的「是」與「應該」的劃分,他認為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從「是」與「不是」推論出「應該」與「不應該」。韋伯提出應當把它作為從事社會學研究所必須遵守的方法論准則,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標准來衡量別的人或事,在研究中應該保持中立的態度。

5. 都有那些人提出過價值中立除了韋伯還有誰呢這些人都在在什麼著作上提出過呢求詳細解答。。

價值中立(Value free),最早源於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提出的「是」與「應該」的劃分,他認為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因而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從「是」與「不是」推論出「應該」與「不應該」。在前人觀點基礎之上,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慕尼黑大學所作的演講《以學術為業》當中提出,應當把價值中立性作為從事社會學研究所必須遵守的方法論准則,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標准來衡量別的人或事,在研究中應該保持中立的態度。

6. 「價值中立」與「價值關聯」的關系是什麼

韋伯既用「價值中立」與德國的新康德主義劃清界限,反對否認社會科學的客觀性的唯心主義觀點。又用「價值關聯」反對英、法實證主義無視社會科學自身特點的錯誤傾向,為此,韋伯一方面把「價值中立」視為社會科學的規范性原則,另一方面又把「價值關聯」作為社會科學的構成性原則,以避免實證主義和人本主義在社會認識上的片面性。因此,正確分析韋伯的「價值中立」與「價值關聯」的思想對當今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有很重要的意義。筆者認為在韋伯那裡,價值中立與價值關聯是相伴而生的一對矛盾,兩者不可分離,不可單獨抽取某一方加以分析批判。韋伯思想中的價值中立並不意味著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徹底排斥價值因素,社會活動與現象都要由一定的價值來支配,因而韋伯的價值中立是相對於價值關聯而言的。他認為社會科學研究對象與自然科學有本質區別,社會科學的理解恰恰必然包括在特定的價值之中,遵循一定的價值觀念去解釋社會現象。如,社會科學家們在分析政治、經濟、宗教、文化等行為時,都必須探討這些行為所表現出的價值。而為了理解這種價值就必須探討行為者在什麼觀念驅使下做出行動,這就是「價值關聯」。正如韋伯所說:「當然,經驗科學的問題應該『不加評價地』加以解決,它們不是評價的問題。但是,社會科學中的問題是根據被討論的現象的價值關聯而選擇出來的。」(註:馬克思·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20頁,1992年版。)但是,另一方面,社會科學研究作為人類追求真理的理性活動,又必須排除研究者個人情感好惡,又要避免以自己的價值、好惡去解釋客觀對象。實事求是作出事實判斷,因此社會科學研究又必須堅持價值中立。「的確,在我們的科學中,個人的價值判斷會對尚未被明確承認的科學觀點發生影響,這些價值判斷引起了長期的混亂甚至在決定事實之間簡單的偶然聯系的時候,它們也會根據後果增大還是減少實現某些個人理想的機會,即獲得某物之可能性,而對科學論點作出各式各樣的解釋。」(註:馬克思·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20頁,1992年版。)可見價值關聯與價值中立在韋伯社會方法論中扮演了同等重要的角色,構成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的一個特色。同時,韋伯的「價值中立」概念的提出除了與「價值關聯」相聯系而外,還與科學家的研究活動相聯系。即「價值中立」是指科學家在研究自己的對象時,應當遵循客觀事實,而撇開自己的政治主張與立場,迴避自己的價值。而普通公民則在社會活動中必須有自己的價值觀。當然,韋伯的「價值關聯」與李凱爾特為代表的新康德主義的原則是有區別的。李凱爾特的「價值關聯」是一種先驗的超時空的原則。而韋伯卻認為,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研究者不能隨主觀臆念去選擇相關價值,而是將在一定歷史時期佔主導地位的價值原則作為價值關聯的前提,因此,韋伯的「價值關聯」是客觀現實的。總之,韋伯的「價值中立」與「價值關聯」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同時韋伯的「價值中立」又是一個規范性概念。相對於特定的人與場合來講,要遵循「價值中立」原則,因此,在韋伯那裡「價值中立」並不是一個普遍性的行為准則。而只是科學家進行學術研究時的一條規范。如果做到按科學家的規范從事科學研究,就意味著做到了價值中立。另一方面如果能夠聯系行動者的客觀現實的整體價值來研究事物,就做了價值關聯。因此,我們應辨證地分析韋伯的「價值中立」的思想,避免把「價值中立」與「價值關聯」對立起來而造成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學思想方法。也避免國內一些主張社會科學研究要遵循價值關聯原則而批判價值中立思想,或要遵循價值中立原則而批判價值關聯思想等較為偏頗的觀點,兩者都不能單獨成立。同時,用辨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來分析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中的這對范疇。韋伯這對范疇有其合理內容,它反映了社會科學研究對象的特殊性以及認識社會現象之間具體因果聯系的客觀法則,對於建構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基礎有著重要意義。當今,社會科學面臨最大的困難就在於如何回答社會科學的研究何以能夠成為一門嚴格的科學,在這方面人文主義與科學主義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同時兩者的對立所構成的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中的根本問題又陷入到更大的困境之中。兩者在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等方面都形成了彼此對立的命題。如何解決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的這種「二元對立」,這就關繫到能否正確解決社會科學上述困難,能否建立一種真正的社會科學基礎。關於這方面有些學者已做出深刻研究,主張用層次論代替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的「二元對立」,認為由於社會領域是多質性和多層次性,以它為對象的社會科學的方法論基礎應該是綜合的,當然這種綜合不是兩者的簡單相加,而是在兩者交融基礎上的「創造」,即不妨參照韋伯有關社會科學方法論思想,韋伯的有關思想對我們建立社會科學方法論基礎不失為一種很好的啟發。

7. 如何理解與實踐價值中立原則

價值中立(Value free),最早源於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提出的「是」與「應該回」的劃分,他認為事實判答斷與價值判斷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因而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從「是」與「不是」推論出「應該」與「不應該」。在前人觀點基礎之上,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慕尼黑大學所作的演講《以學術為業》當中提出,應當把價值中立性作為從事社會學研究所必須遵守的方法論准則,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標准來衡量別的人或事,在研究中應該保持中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