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的著名法學家有誰呢 舉幾個具有代表性的
李悝:《法經》魏國李悝變法
商鞅:秦國商鞅變法
李斯:秦宰相,害死秦二世
韓非子:李斯師兄,口吃,但才華橫溢,李斯妒忌,把他害死了。
張湯:漢酷吏。
2. 中國歷史上兼有法學家身份的文學家(或文學家身份的法學家)都有誰
商鞅 韓非 李斯 法學家或者說法家的人物本身就比較少。
3. 中國古代的法學家有哪些
1、李悝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魏都安邑(今山西夏縣)人。戰國時期魏國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早年師從子夏,魏文侯以為相國,主持變法事宜。經濟上,推行「盡地力」和「善平糴」的政策,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強產量。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余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糧價;主張同時播種多種糧食作物,以防災荒。
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獎勵有功國家的人,使魏國成為戰國初期強國。匯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法經》,是我國古代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現已失傳。
2、士匄
士匄(gaì),祁姓,士氏(按封地又為范氏),名匄(范匄),謚號宣。範文子士燮之子。又稱范宣子。中國春秋時代晉國法家先驅,軍事人物,政治人物。
出生於晉國名臣大將之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熏陶,家族的門望也為他的仕途鋪平了道路,使這位歷史名臣在晉悼公時就較早地登上了晉卿之位,擔任中軍佐,為悼公建立霸業起了重要的作用。
3、趙鞅
趙簡子,春秋時期晉國趙氏的領袖,原名趙鞅,又名志父,亦稱趙孟。《趙氏孤兒》中的孤兒趙武之孫。晉昭公時,公族弱,大夫勢力強,趙簡子為大夫,專國事,致力於改革,為後世魏文侯李悝變法、秦孝公商鞅變法和趙武靈王改革首開先河。
他是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改革家。戰國時代趙國基業的開創者,郡縣制社會改革的積極推動者,先秦法家思想的實踐者,對春秋戰國的歷史發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與其子趙無恤(即趙襄子)並稱「簡襄之烈」。
4. 對於李斯歷史上的評價一直褒貶不定,李斯到底是賢良還是小人
在秦始皇的千秋霸業中,丞相李斯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角色。關於李斯的功過,後人褒貶不一,既有人說他是一代名相,為秦始皇統一六國立下了汗馬功勞,也有人說他是一個奸佞小人。那麼,李斯這個人,究竟是功大於過,還是功不及過呢?
總而言之,對待歷史人物的功過,還是要辯證地看待,簡單地評價為褒或貶,都是不可取的。
5. 王綰和李斯持各自觀點的原因
王綰主張像西周一樣實行分封制度,把秦始皇的兄弟、兒子還有功臣們封到各地,讓他們治理地方,保持國家的穩定。但是李斯反對,說那樣不會安定,還會像東周一樣混亂,主張加強皇帝的權利,由皇帝直接任命、罷免地方的官員。秦始皇就用了李斯的意見,實行了郡縣制
至於他們各執一言的原因大概是李斯是法學家,比較革新,王綰比較傳統
6. "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是法學家誰的原話
「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是法學家()的原話。
a、沈家本
b、商鞅
c、李斯
d、韓非子
答案選:a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別號寄簃,清末官吏、法學家。新法家代表人物。浙江吳興(今湖州市南潯區菱湖鎮竹墩村)人。歷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
沈家本精於經學和文字學,繼承了我國學術傳統中寶貴的考據方法和求實精神。著有《諸史瑣言》。沈家本還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訴訟律草案》、《民事訴訟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同,重視研究法理學,建議廢止凌遲、梟首、戮屍、刺字等酷刑。
7. 李斯是秦代唯一的_作家
可以寫散文作家,代表作《諫逐客書》 和《獄中上書》
8. "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是法學家誰的原話
「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是法學家()的原話。
A、沈家本
B、商鞅
C、李斯
D、韓非子
答案選:A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別號寄簃,清末官吏、法學家。新法家代表人物。浙江吳興(今湖州市南潯區菱湖鎮竹墩村)人。歷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
沈家本精於經學和文字學,繼承了我國學術傳統中寶貴的考據方法和求實精神。著有《諸史瑣言》。沈家本還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訴訟律草案》、《民事訴訟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同,重視研究法理學,建議廢止凌遲、梟首、戮屍、刺字等酷刑。
9. 書法家李斯的故20個字
李斯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學家,他為秦朝的統一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10. 列舉,著名古代法學家
管仲、晉國的郭偃、鄭國的子產,鬼穀子,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韓非子,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