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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中三段論

發布時間: 2021-03-22 06:59:06

⑴ 什麼是法律的三段論

三段論就是司法實踐中常用的一種推理方法
舉例:A是C,B是C,A就是B

哲學中「三段論法」是什麼

三段論是由兩個含有一個共同項的性質判斷作前提得出一個新的性質判斷為結論的演繹推理。例如:

知識分子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人民教師都是知識分子,

所以,人民教師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其中,結論中的主項叫做小項,用「S」表示,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師」;

結論中的謂項叫做大項,用「P」表示,如上例中的「應該受到尊重」;

兩個前提中共有的項叫做中項,用「M」表示,如上例中的「知識分子」。

在三段論中,含有大項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知識分子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含有小項的前提叫小前提,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師是知識分子」。

三段論推理是根據兩個前提所表明的中項M與大項P和小項S之間的關系,通過中項M的媒介作用,從而推導出確定小項S與大項P之間關系的結論。

⑶ 何為法學三段論,簡述法學三段論的基本推演形式

法學三段論是一種基本的法律推理模式,也是最基本的法律適用方法之一。但其本身並非完美無缺。首先,司法三段論無法解決事實與規范的對應問題。事實與規范二者並不存在外延的寬窄問題,我們不能簡單認為具體的案件事實的外延必然窄於一般性的規范,二者畢竟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在這里法學三段論與邏輯學發生了斷裂。其次,適用於法學三段論的大、小前提,實際上已經是經過了法律加工(如法律解釋、證據證明)的過程,也就是說在判決之前,價值判斷實際已經開始。

司法三段論是來源於邏輯學中的三段論概念,其基本的形式為:
(1) 以法律規范(T)為大前提。
(2) 以具體的案件事實(S)為小前提。
(3) 根據邏輯三段論推導出結論,即判決。
例如:(1)故意殺人者應判處死刑。
(2)A故意殺死了B
(3)A應該判處死刑
這里有幾個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作為大前提的法律規范必須是一個完全的法條(即包括假定與法律效果),作為小前提的案件事實,也並非客觀現實的再現,而是經過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法學三段論又被稱為涵攝或包攝,涵攝是一個邏輯概念,指的是將外延較窄的概念劃歸到外延較寬的概念之下。涵攝關系可以理解為傳統哲學中的概念與對象的關系,只要本質相同,則現象可以「涵攝」於概念之下。司法上的涵攝,指的是將具體的案件事實,置於法律規范的構成要件之下,並據此得出結論。

⑷ 法律邏輯學 三段論

此短話不符合三段論邏輯。其中少一個大前提,即什麼樣的情況下是87分以上。版我試著補充一下。權
大前提:不缺課,上課積極思考問題,作業成績良好的情況下平時成績計滿分。
小前提:我平時按時上課,認真完成課後作業,上課積極思考問題,作業成績良好。
結論:我平時成績應該至少87分。

⑸ 司法三段論和普通邏輯三段論的區別

這個問題我已來經回源答過了。司法三段論是普通邏輯三段論在司法中的應用,只是普通邏輯三段論的形式更多,有四個格,24個有效式(其中5個弱式),而司法三段論往往只運用第一格,所以普通邏輯中三段論的第一格也叫作「審判格」。

⑹ 法律邏輯學中三段論的意義

三段論的意義體現在三個方面。1、它以嚴謹的邏輯形式體系體現形式正義的要求。2、三段論之價值中立的特點也排除了判決中各種非法因素的影響。3、這種模式有效地制約了法官枉斷,可以促進司法公開。

⑺ 請回答法律邏輯學中三段論的基本概念

三段論的基本概來念主要自有以下幾個:
1、前提:已知的兩個命題叫做前提;
2、結論:推出的一個新命題叫做結論;
3、小項:結論的主項叫做小項;
4、大項:結論的謂項叫作大項;
5、中項:在前提中出現而在結論中不出現的項叫做中項;
6、小前提:包含小項的前提叫做小前提;
7、大前提:包含大項的前提叫做大前提。

⑻ 「張明楷三段論」是什麼

  1. 「張明楷三段論」在大陸法系刑法學界內廣泛受到使用。

  2. 「張明楷三段論」是刑法犯罪的三階理論判斷犯罪,其三個步驟為:

    (1)構成要件該當性

    (2)違法性

    (3)罪責(有責性)

    同時滿足構成要件該當性和具備違法性的行為稱為不法行為,一行為必須要不法且有罪責才能構成犯罪。

⑼ 張明楷 三段論

在大陸法系刑法學界內廣泛受到使用。刑法犯罪三階理論判斷犯罪可分為三個步驟: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和罪責(有責性)。同時滿足構成要件該當性和具備違法性的行為稱為不法行為,一行為必須要不法且有罪責才能構成犯罪。

構成要件該當性
構成要件該當性,是指在罪刑法定原則之下,行為人之行為在客觀上符合刑法所規定的犯罪客觀構成要件,在主觀上也符合刑法所規定的主觀構成要件(犯罪之故意或過失,中華民國刑法第12條),則可以認定該行為該當構成要件。舉例而言,過失致人於死罪之犯罪客觀構成要件為致人於死,主觀構成要件為過失,則某甲因過失致人於死則符合過失致死罪之構成要件,具有構成要件該當性。(參見構成要件)

違法性
具備違法性是指行為人沒有阻卻違法事由,阻卻違法事由是法律賦予行為人因為某些特定原因所為構成要件行為而得以免於構成犯罪的理由,例如正當防衛就是一個阻卻違法事由。與構成要件該當性不同之處在於,構成要件該當性是積極檢驗行為是否為法律所禁止,而違法性則是消極檢驗行為是否為法律所允許。構成要件該當的行為,必須在法益衡量以及法秩序的違反上面進一步的作檢驗,包含了所謂的行為無價值(行為不法)以及結果無價值(結果不法)。

罪責
罪責指的是「對於行為人個人決定為違法行為的非難,並且決定予以刑罰制裁」。罪責最重要的意涵是,對於行為人人格的尊重,因此如果行為人沒有能力作其他的合法行為,那麼他需要的是教育,而不是刑罰。所以如果行為人因為年齡,精神狀態導致價值判斷有問題,沒有辦法為合法行為,我們認為他不具備罪責;如果行為人個案中不可避免的價值判斷出了差錯,我們也認為沒有罪責,這就是以下罪責能力和不法意識的問題。 不法意識和不法意圖不同,後者是構成要件該當性要判斷的對象。

⑽ 三段論的法律推理具體指什麼

三段論的法律推理,即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辨證推理構成基本的法律推理方版法。模式是:權 大前提 小前提 結論 在成文法國家,一般採用這種演繹推理,如: 大前提:某法規定,某行為構成某罪. 小前提:某人實施了該行為 結論:某人構成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