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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爾干現實知識社會學

發布時間: 2021-03-22 06:41:00

① 如何理解評價塗爾干社會學研究的方法論原則(是一道論述題)

塗爾干關於社會學方法的論述是他整個理論體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談及三個問題:一是什麼是社會事實;二是社會事實的特性如何;三是如何研究社會事實。塗爾干認為社會事實是由外在於個人但又具有控制個人的強制力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感覺方式構成。社會事實的特性:(1)社會事實對個人來說是外在的、客觀的;(2)社會事實具有強制性的力量;(3)普遍性,他們廣泛地存在於一個社會之中。社會事實的研究策略,最基本的准則是,社會事實必須根據社會事實來解釋。准則二:一種社會現象的起源和它的功能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對社會現象進行充分的解釋,歷史分析和功能分析缺一不可。還要運用比較的方法來求證。

② 塗爾干如何使社會學區別於其他學科

塗爾干即迪爾凱姆,他的社會學方法論是實證主義的,也是唯理性、科學主義的。他指出社會學研究的對象應是社會事實,這種社會事實是整體的而不是個別的,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是群體行為而非個體行為。明確的獨立研究對象使社會學顯著區別於其他相關學科。
迪爾凱姆為社會學確定了獨立的研究對象,即社會事實。社會事實具有不同於自然現象、生理現象的特徵和特殊的決定因素。社會事實以外在的形式「強制」和作用於人們,塑造了人們的意識。這種強制既指人們無法擺脫其熏陶和影響,又指對於某些社會規則拒不遵從將受到懲罰。社會高於個人,社會事實無法用生理學、個體心理學以及其他研究個體的方法來解釋,而必須用社會學的方法、觀點解釋。
迪爾凱姆的社會事實論及其一系列社會學理論概念,使社會學方法論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他運用統計方法對自 殺現象的研究,用人類學資料對土著居民的研究,是社會學理論和經驗研究相結合的範例,從而結束了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長期脫節的狀況,對社會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埃米爾·杜爾凱姆(法語:Émile 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又譯為迪爾凱姆、杜爾凱姆,塗爾干,杜爾乾等,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法國首位社會學教授,《社會學年鑒》創刊人。與卡爾·馬克思及馬克斯·韋伯並列為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主要著作是《自殺論》及《社會分工論》等 。

③ 知識社會學 社會實體的建構怎麼樣

本書作為「建構學派」(Constructionist)的宣言式著作,以人和社會的關系為主軸來探討社會實體的構建,是一部知識社會學論綱。 第一章是導論,介紹知識社會學的論域和理論發展。知識社會學,顧名思義,即是分析在社會中成為「知識」的事物。因為知識本身有著一定的社會條件,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在社會情境中發展、傳遞和維持的;知識社會學便要致力於理解這些「知識」體系是如何由社會構建成為一種「現實」,以及各種「現實」如何成為「已知」。 馬克思論、尼采哲學和歷史主義是知識社會學的三大源泉。而歷史主義(historicism)可謂知識社會學的前身,它提供了一種相對觀的考察視角:如果不依循各歷史的脈絡並強調思想的社會情境,則根本無法了解歷史情境。正如Schutz所指出的:「所有常識性思考的定型化(typifications),都是在具體社會、文化與歷史生活總體的整合因素。在這個總體中,它們被社會支持並被視作當然。這些類型的結構決定了知識的分配、知識的相對性,並與特定歷史情境中特定社群的具體社會環境有關。事實上,這就是相對論、歷史主義以及知識社會學正當的課題。」 從社會學理論本身來理解知識社會學則應當把握社會的主客觀兩元性質:一方面,社會是如塗爾干所說的客觀事實;另一方面,社會又是韋伯所說的行動之主觀意義群。知識社會學探討它們兩者的辯證關系,其中,主觀意義如何轉變成為客觀事實即關乎現實的社會建構。 第二章討論日常生活中的知識基礎:主觀過程與意義的客觀化,以及透過客觀化過程而建構的互為主觀(intersubjective)的常識世界。 我們常常在各種現實(如宗教現實、游戲現實和夢境)中來回穿梭,但是日常生活的現實總是能夠維持其至高地位,並且迫使我們全神貫注。譬如,當我們從夢中醒來,總會覺得是回到了一個更為真實的現實,而相比之下夢境則顯得虛幻多了。這乃是因為日常生活的現實以互為主觀的形式呈現在我面前,是一個我與他人共享的世界,這個世界不以我的個人意志為轉移而井然有序地存在著,甚至將自身強置在我的面前,從而將生活現實與我所意識到的其他現實截然分別。而與日常生活的現實相比較,其他的現實雖呈現特定的意義領域,卻由生活的現實規劃意義與經驗的方式。當我用共同語言來解釋宗教經驗一類的事物時,我是「扭曲」了特定領域的現實,我是把非生活的經驗「轉譯」到至高無上的生活現實中。 日常生活的現實之所以能夠滲透於人們生活中所有可能產生的其他現實,並且包含這些現實而維持其至高地位,是因為日常生活的現實作為一個社會性的存在具有客觀的性質。 一方面,無論是在面對面的情境還是藉由匿名的方式,我們都在日常生活的互動中與他人的生命交著於一,進而構建更為復雜與宏觀的社會結構。 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語言和知識作為社會中共知的客觀化事物,能夠給我們的主觀體驗賦予意義並且使它更為持續而真實。生活的現實並非盡然是客觀化的事物,但是唯有透過客觀化的事物才能夠呈現。語言作為人類社會中最重要的符號體系,不僅僅具有溝通的功能,還是大量意義與經驗的客觀儲存庫,能夠適時地保存和傳遞給下一代。當我用語言來表達自己時,我就是在通過語言而把自己客觀化,把自己個人生活中的主觀現實轉譯到日常生活的現實中去,因而日常生活可說是我和他人共享的語言生活。 總之,毋寧說是日常生活借著形形色色的符號互動而構築其堅實的存在,並且憑借它的連續性與客觀性而統攝了所有其他的現實。 第三章承上啟下,講社會現實是如何通過客觀化過程而得以建構的:制度化與合法化。 人性是社會、文化的變項,與其說人有本質不如說是人建構了自身的性質。但人無法獨自創造自己,亦無法獨自創造一個人為環境,人類的自我創造始終是一種社會性的事業,人集體地創造一個人類環境,並擁有自己的社會、文化以及心理的整體。因而,社會秩序是人類活動及其不斷外化的成品。 人類的活動只要得以重復,都會傾向某種程度的習慣化,並進而產生定型化,即制度化。一般而言,只要情境得以維持,制度化便由之產生,它不僅能夠穩定人類的活動,還為活動賦予意義。按照蓋倫(Gehlen)的說法,制度是一種調控機制,它提供程序並通過這種程序使人的行為模式化,從而疏導人類的行為並使之進入預定軌道。當制度穩定以後,就成為一個外在於人的客觀實體,走在我們身前,存在於我們身後,不管個人是否喜歡,它都持續存在於現實中並且規制人的行為方式。只有在這種如自然世界的客觀狀態下,制度及我們的社會才能夠世世代代傳遞下去。 而制度要想在實際的經驗中彰顯自身,則必須經由角色的操作。制度如同未完成的劇本,待由生活中的行動者透過角色來譜寫。我們知道,角色是對典型期待的典型響應,為我們的行動提供了確切的模式,正是這些確定的模式使制度不斷地呈現出來,因而可以說,唯有依靠角色,制度方能存在。另外,角色與社會中的知識分配有著密切的關系,特定的專業知識蘊於各專門角色,社會中的知識儲備也藉由角色而傳遞下去。 既然說到了知識的社會分配,就不能不討論分工與制度的間隔化。制度的間隔化和隨之而來的知識分配,一方面導致了整合意義的必要,另一方面又導致社會中各次級意義共同體的出現。次級意義共同體是隨分工與經濟剩餘而日增的,在先進的工業社會中,由於有著大量的經濟剩餘,而能使各次級意義共同體間的沖突多元化而不尖銳化,並成為一種常態。 而社會秩序作為人類活動外在化的成品,究竟要客觀到何種程度才算是制度?這個問題引發了對社會現實之物化(Reification)的考察。物化是一種將人類現象和人類活動的產品當作事物,即非人類活動所致的現象(如自然的事實、宇宙規律或是神意的彰顯)的了解,物化的世界是一個非人的世界,人在這個世界中忘卻了自己才是社會實體的建構者。其實,一旦客觀的社會世界建立,則物化的現象也隨之不遠,易言之,物化是客觀化過程的極度狀況。制度世界透過物化而對人施以強製作用,民族學與心理學的數據都顯示,在人類社會的原始時期充斥著高度的物化現象,而反物化現象無論是在人類歷史還是在個人體驗中都是相當後期的發展。原始世界的宗教無疑是把社會現實物化為一種類似於自然世界的客觀存在,而人類的主體意識的覺醒是直到近代才出現的,如啟蒙運動。遠古的社會以宗教的方式完成對社會現實的物化,而發達工業社會則憑借科學技術與權力來物化人們的心靈,要問我們的時代和從前相比究竟孰好孰壞,實在是一個很回答的問題。但是有一點毫無疑問的是,人性的解放必須以實現其主體自由為前提。 同時,制度世界也需要合法化,以完成其傳遞。所謂合法化,是一種解釋與證明制度何以如此的方式,它需要語言作為工具和基礎。從最基礎最自然的前理論合法化(如解釋和諺語等)到繁復的象徵性共同體的建立,合法化一直在為社會現實和諸秩序做著正名的工作。 象徵性共同體作為最高層次的合法化,是各種理論傳統的體系與各種意義領域的整合,並將制度秩序囊括在一個象徵的整體中,用世界觀來理解它或許會比較容易。它的有序編整功能,能夠將我們經歷的的多種不同情境整合在一個統一的生活世界中,不僅為它們界定意義,還提供了個人一生經歷的有序感,為生活世界中各種分歧的意義和所有展開的制度過程提供了最廣泛和最高層次的整合。 如果象徵性共同體透過其客觀存在的事實性而自我維持其合法化,則這個社會必定是完整的一個體系,而且是和諧、自我封閉的。但是在現實中,上述的理想社會並不存在,象徵性共同體需要於理論中被概念化以維持自己的地位,甚至對抗異端的挑戰。從神話到神學的發展我們就可以看到,神學思想通過其高度的概念化與系統化,來維持神話上的意義共同體。較自然層次的神話存在於大眾間,文飾過的神學存在於知識精英中,兩者共享同一個象徵性的意義共同體,前者是對社會現實的合法化,而後者是對前者的合法化,即次級合法化。(客觀實體的合法化) 在初民社會中,只有唯一的象徵性傳統維持意義共同體,意義共同體的詮釋者獨占所有實體終極正名的工作,並且運用權力強諸整個社會,這導致了社會結構的高度穩定。而在多元化的現代社會中,各次級意義共同體已分享了一個核心的共同體,不同的局部性共同體方能在相互調和的狀態下存在。多元取向鼓舞了懷疑主義與創新,加速了社會的變遷,與之伴生的是一個高度分工和分化的社會結構。由此我們看到了實體的存在與社會結構的關系。 第四章講社會實體的內化過程,即社會化。通過社會化過程,個人得以把外在於自己的社會現實內化於心,於是社會從客觀的現實變成了主觀上的真實。 初級社會化是個人在孩童時期成為社會成員的第一步,也是次級社會化的基礎。對於每一個進入初級社會化的孩子,他都對自己的意義他人毫無選擇的餘地,而只能將意義他人的實體內化為唯一真實的世界,也是他主觀上的第一個世界。因此,初級社會化中內化的世界,往往比次級社會化中內化的世界更為堅實。初級社會化的關鍵在於「概化他人」在意識中的形成,當概化他人的概念在意識中晶化時,便會在主、客觀的實體間建立一種對稱的關系。 次級社會化是以制度為基礎的次級世界的內化過程,它由社會分工及相應的知識分配決定。與初級社會化相比,次級社會化中的社會關系較為形式化,各角色也較為匿名化,相應地,其內化的世界也較為脆弱和易變。 主觀實體並不一定需要意義他人才能維持,但意義他人無疑具樞紐的地位,因為意義他人可以不斷地使主觀實體中的一些關鍵因素得到確認。另外,生活中的日常語言交流也能通過把個人的經驗客觀化而維持實體並且把它落實於真實世界中。因此,主觀實體只有依賴一定的社會過程方能維持,我們可以說一個人的性格結構很大一部分歸於他的社會關系和社會交往。如果一個人脫離他原來的社會環境而進入一個嶄新的環境,就可能遭遇再社會化的過程,這意味著主觀實體的轉型與對往昔的再詮釋。 與客觀實體的概念結構相對應,主觀實體也有一些與自我認同有關的理論,它們起著為主觀實體合法化的功能。以心理學理論為例,它雖然能夠為日常生活的經驗所檢驗並且具有治療上的應用性,但並不是科學意義上的驗證,也絕無本體論上的根據。心理學的理論只是社會所界定實體的一種成分而已,它能對自我認同的維持與修訂合法化,並且在這合法化的過程中創造實體。以此而言,心理學理論創造了一個實體,並隨之成為自身的檢驗基礎。 如是觀之,無論是客觀實體還是主觀實體的合法化理論,都不過是人類社會的創生產物,它們起著為人類自己建構的實體的正名工作,雖具經驗上的有效性並且能被認可,但並不像科學一般具有本體論上的純粹客觀的根據。 不同的社會以及同一社會在不同歷史階段都有著不同的心理學理論、政治學理論與意識形態,正是因為這些理論能夠服務於主客觀實體的認同。人文社科與自然科學的分野大抵在此,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是外在於人的物質世界,而人文社科研究的是自己。因而人文社科的理論與社會結構社會過程有著辯證的關系,一方面這些理論必須與當時的社會現實相吻合,另一方面,這些理論又能夠在證同的過程中實現自身,即創建實體。 至此已大致把本書的內容梳理了一遍,其中心詞即是「建構」兩字。知識社會學所理解的人類實體,是一種由社會建構的實體,可以從兩個層次與三種辯證過程來加以澄清。 兩個層次:社會實體具有主客觀的雙重性質,社會對我們來說不僅是外在的客觀事實,也是內心所認同的真實。 三種辯證過程:外化(Externalization),客觀化(Objectivation)和內化(Internalization)。人類的存在是一個不斷外化的過程,人將自己外化而建構了世界,也將自己的意義注入了世界;並通過內化過程將個人融入社會及完成文化的傳承。 如同一個可逆反應的化學方程式,一邊是個人(代表社會的主觀性質),另一邊是社會(代表社會的客觀性質)。無人能脫離社會事實而存在,也無人能全盤內化所有的社會現實,社會和個人始終處於一種微妙的動態平衡。

④ 想看看馬克斯韋伯和塗爾乾的社會學著作求推薦

社會學方法論是關於社會學研究方法的理論,其主要研究的是有關社會學學科體系及基本假設的一般原理問題,包括研究的立場、角度、出發點、基本理論以及闡釋社會現象應該依循的原則與邏輯等等。從社會學的發展歷程來看,有關社會學方法論的討論是從馬克思·韋伯與史末勒等人的一系列論戰始發的,是這些論爭帶來了學術界對社會學研究方法論的思考和研究;塗爾乾和韋伯兩位大師都有著各自不同的研究視角和理論依據,並且二位大師在繼承一些前人的理論基礎之上,發展成社會學研究的兩大方法論傳統:實證的社會學和解釋的社會學。塗爾干終其一生努力將社會學建設成為一門完整嚴密的實證科學,他確立了社會學的獨特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而韋伯的社會學則被稱為「解釋的社會學」,他也創立出了一套獨特的社會學方法論。二位大師的研究成果對社會學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們的理論成果對當代社會學界依舊有著非常深遠的影響。
塗爾乾和韋伯在社會學研究方法上有著明顯的差異,通過較為全面的比較之後,就能發現二者在社會學研究方法的對象、原則、認識的角度以及影響方面都是不同的。本文以下內容將從這幾個方面進行比較淺顯的對比,目的是為了對二位大師的社會學研究方法有一個比較清楚地認識,並獲得一定的啟示。
一、塗爾乾的社會學研究
眾所周知,「社會學」的這一概念首先是被孔德提出來的,他進而對社會學進行了較為系統的研究,再後來還提出了實證主義社會學研究方法。孔德在其著作《實證哲學》有以下觀點:①社會科學要研究現實問題 ②研究應是有用的,能解答實際問題。③應是可靠的。④應是確切的。⑤肯定的、能夠證實的。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首先擺在社會學研究第一位就是社會現實。社會現實就是那些具體的可靠的確切的社會現象,是把這些社會想像當做「物」來看待,在這個出發點上在進行分析和研究。這明顯可以看出來是受了19世紀初自然科學研究被提到相當高的地位之後同時也影響到了還不太成熟的社會學研究。實證主義相信的是社會唯實論,在進行社會學研究的時候,習慣將一些社會現象或社會事實化為一些相對具體的數據之後進行研究。而這種研究方法就被社會學的集大成者塗爾干繼承了,而且也就是塗爾干這里得到了真正的發揮。
古典社會學的代表人物塗爾干認為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二者之間本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將二者作為研究對象的時候所依循的方法論准則應該是一樣的,從相似的視角去研究,這個從起初到結果的整個過程也應該大體相同。把社會現象當做「物」來研究,這是一種自然科學的方法模式,由此產生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研究方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了眾多社會學學者所推崇的傳統模式,它的意義在於為社會學研究找到了一個切實可行的突破口,並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
社會學研究的實證主義研究主張用自然科學的慨念與方法建立一門「人的科學」或「社會的自然科學」的取向。
二、韋伯的社會學研究
馬克斯*韋伯的擁戴者,德國出色的存在主義哲學家雅斯貝爾斯曾說:「韋伯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德國人」,甚至稱韋伯是一個偉大的政治家、科學家和哲學家,看似有些浮誇的話語,其實在真正了解過韋伯的人看來是毫不為過的。
韋伯曾經親自投身於法律、經濟、宗教和政治等領域,而且對各個領域都有自己的論著,闡釋出了一些相當深刻的見解,韋伯本人可以說是一個富於激情和人情味的學者,對自己廣泛的興趣和愛好都身體力行,而且他是一個相當認知自我的人,直至今天,後人把他一生的研究進行系統地的分塊,發現他的著述分為三個部分:制度主義的著作、比較宗教社會學和《經濟與社會》。
韋伯對歐羅巴的歷史和世界各地的宗教有足夠的認識,所以他的社會學研究不同於孔德、斯賓塞和塗爾乾的實證主義而富於濃厚的人文色彩。他認為社會現象有著它自身的獨有規律和性質,我們不應該用自然科學家去研究自然現象的方法去研究社會學。他說,社會科學首先是一門科學,目的是要對社會現象進行一種詮釋性的解釋。對社會現象做出解釋性的理解,並形成了一種人文主義的、理解性社會學研究方法論,由此便與塗爾干為代表的實證主義社會學方法論分庭抗禮。
三、塗爾干與韋伯社會學研究的具體比較:
(一)研究對象的比較
《社會學方法的准則》一書是塗爾干比較有代表性的著作,在這本書里,塗爾干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確定為「社會事實或者社會現象」。同時他給社會學所下的定義是這樣的:「一切的行為方式,不論它是固定的還是不固定的,凡是能從外部給予個人以約束的,或者換句話說,普遍存在於該社會各處並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個人身上的表現如何,都叫做社會事實。」再看韋伯,我們習慣稱韋伯的社會學叫做「理解的社會學」,他的研究對象可以說是社會行動。他說「社會學是一門致力於解釋性理解社會行動並通過對社會過程和影響作出因果說明的科學。」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兩位大師所分別代表的社會學理論傳統之間的區別。社會事實和社會行動是兩個大小不同的概念范疇,可以說是一個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也就是說,韋伯的研究對象即社會行動相對於塗爾乾的社會事實來說就顯得更具體。不難推理,由於社會事實的宏觀性等原因,塗爾干社會學理論中的研究對象是客觀存在的,對象就是「物」。但韋伯對社會學的研究應該具體的,個別存在的,將處於社會中的人的行動作為研究對象,並對其作出解釋性的理解,去認識這些隱藏在具體社會行動背後的「秘密」,做出最終的因果性說明。韋伯也因此將社會學研究的兩大任務規定為對社會行動的解釋性理解和因果性說明。這樣一來,便產生了社會學研究的兩大派別——實證主義派和解釋性社會學研究派,而且雙方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造成了雙方的矛盾對立。
(二)立場比較:
1、塗爾干實證主義基本立場
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當然是社會現象,在塗爾干看來,這個研究的本體就應該是一種自然主義取向。社會現象背後的本真狀態是自然的和真實的,當人們去研究它時應該把這種狀態保持住,不應該進行人為的干預將其破壞和打亂,人都有好動性、感情、偏見、自以為是、馬虎等等一系列特點,只要主動插入一次在他之外的社會行動,這些特點勢必就會對他/她所參與的活動造成影響。所以他堅信,以自然科學家的身份去研究社會科學,從自然科學借取概念、方法和運算方程,把社會現象當做「物」,當做數字來看待和研究,包括研究的理論經驗原則都是可以從自然科學中借鑒的。
在認識論上,實證主義者就是經驗主義的,他們主張研究結果由經驗來證實,研究者通過多次的實驗和觀察,不斷地記錄,研究研究過程中要把握感覺經驗中的所有,並以盡可能簡單的方式來描述它們。而研究者自身的立場要始終保持價值中立,不要置身參與其中,附合於每一次社會行動。研究資料即事先驗證研究假設的資料一定要來自實際的社會調查而不是主觀的想像。
在研究方法上,實證主義主張不能孤立地研究某個特定的問題,應該將研究對象放置在整個社會之中加以認識和理解,從視角上說就是一個整體角度。
2.韋伯的解釋性社會學研究立場
以韋伯為代表的解釋性社會學研究者認為其研究的對象是相對的,社會現實具有地方性和情景性等特點,是可以具體被建構和闡釋出來的。在調查研究的過程中應該採取交往和參與的方式,從主觀去認識,它的最終結果不是被發現而是被創造出來的。同時,在社會學研究的方法上我們就應該主動去理解,去思考,甚至主動創造必要的條件,這個過程充滿著人文性質,處理的時候應該辯證的看待問題。
二、雙方的社會學研究的原則比較
l、對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關系之要求的異與同。
由於受當時自然科學研究潮流的影響,塗爾干找到了社會學研究的突破口,他的方法論的基本原則是:把社會學研究的對象即社會事實作為物來考量。而韋伯本人與西方的歷史淵源、宗教背景以及哲學有著無法割捨的關系, 尤其受狄爾泰、新康德主義和存在主義的影響較大。社會科學的普誼價值問題在他的一系列學術研究中占據著核心地位。在社會學研究的方法論上,他與狄爾泰是一致的, 反自然主義, 毫不懷疑在研究社會行動的過程中,決不能像醫生通過解剖人體來了解人的身體器官一樣去認識社會行動背後的真相。
但是韋伯和塗爾乾的研究方法論在某種意義上還是有共同點的,韋伯認為社會學的研究應該建立一種「理想類型」的方法。他意識到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具有獨特性和主觀意向性,但是想保持絕對的客觀性又不是那麼輕而易舉的。「理想類型」是指從事社會學研究的學者都普遍認可和接受的一系列概念體系,這樣就可以減少甚至避免社會學研究的隨意性和不統一性。而研究者在研究的過程中一定要保持自身的價值中立,消除研究者的價值觀對研究對象的額外影響和干預。同樣,塗爾干也強調過事實先於觀念、存在先於本質,對現象的觀察應排除通俗觀念的干擾,直接透入現象本身的實相。在這一點上兩人是不約而合的。。
2、解釋社會事實的原則與理解的原則的對立。
塗爾干表示:「一種社會事實的決定性原因,應該到先於他存在的社會事實之中去尋找,而不應到個人意識的狀態之中去尋找。」他指出,像古典經濟學和斯賓塞那樣根據個別現象來解釋社會事實只會把社會學降低到心理學的水平。 「一種社會事實的功能應該永遠到它與某一社會目的的關系之中去尋找。」另外,塗爾干還補充一點:「當我們試圖解釋一種社會現象時,必須分別研究產生該現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在研究的過程中要進行研究對象的分類,要保持社會事實的真實狀態,包括它的組合方式、結構、順序和功能都不應該受到人為的干預。
韋伯的原則是一種理解的原則。他堅信社會行動是有意義的,是可以被理解的。社會行動的背後蘊含著獨特的精神內涵和文化意義,如果不用理解和說明的方式而是單用自然科學的實證主義方法是不可能完成的。韋伯提出理解有兩種類別,第一種是對主觀意義的直接觀察理解;一種是解釋性理解。直接觀察理解就是對社會行動的直觀理解;而解釋性理解就要根據研究者的動機來把握行動者賦予行動的意義。兩種方法互為補充,相輔相成。塗爾乾和韋伯在這一點上可謂是涇渭分明。
3、整體主義與個體主義的對立。
塗爾干堅持「社會唯實論」。他認為社會是客觀存在的,社會不能簡單的化約為一個個單獨的個體。任何社會現象的產生原因都是另一個社會現象,而不是一種個人心理現象。社會不是個人的簡單集合,任何還原論的方式都不能提供對社會及其現象的理解,對個人的研究只有在對於整體社會研究具有意義時,才是必要的。這種以整體主義為出發點的實證主義方法與韋伯的理解性解釋是完全不一樣的,韋伯是通過社會行動的具體觀察來達到理解的目的,是一種以個體為對象,觀察和理解之後,發現這種個體與真實的因果關系,最終是一種經過思考後的推理,這才是結果。
三、啟示
兩位大師對社會學研究方法的差異不能簡單地說孰優孰劣,二位大師曾在各自的社會科學領域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並且各自的方法都為社會學研究找到了合理的突破口。正是由於這種差異,才使得社會學的研究呈現出一種彼此對立又相互激勵和補充的狀態。社會學研究的前景是無限的,每一個大師都是歷史的巨人,後來者就是借著巨人的肩膀才能走的更高更遠。但是社會學研究的任務還是很艱巨的,我們應該總結前人的經驗循序漸進,以求對社會學這一門沉重而富有意味的學科的不斷發展進步。

⑤ 孔德和塗爾干誰是社會學學科的創始人

一般公認孔德是創始人,他創立了社會學這個名詞。塗爾干是奠定了社會學作為一個學科的地位。

⑥ 塗爾干提出社會學研究"社會事實",判斷下面的語句,哪一句是錯誤的

沖動是魔鬼 的老母.

⑦ 塗爾乾的社會學中關於社會事實名詞解釋

塗爾干所說的社會事實:社會事實「是存在於人們自身以外的

⑧ 塗爾乾的核心著作和社會學的思想觀點是什麼

塗爾乾的核心著作:

1、早期形式主義階段:《社會分工論》(1893年);

2、早期綜合階段:《社會學方法之規范》(1895年)、《自殺論》(1897年);

3、過渡階段:《個人的代表性及集體的代表性》(1899年)、《道德教育》(1902-1903年)、《道德事實之測定》(1907年);

4、新的總立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

社會的思想觀點:

迪爾凱姆堅持社會唯實論和社會整體觀的目的是在個人與社會之間明確劃分一條界線,認為二者分屬兩個不同層次,受不同性質的規律支配,必須由不同學科分別對之進行研究。

在社會與個人關系問題上,迪爾凱姆堅持高於個人,社會決定個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層次事物對低層次事物具有首要的決定性意義。

迪爾凱姆的社會觀是為他爭取社會學獨立邁出的第一步。由此出發,他為社會學規定了獨立的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社會學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個體層次,它只是把社會層次作為自己的研究領域。

(8)塗爾干現實知識社會學擴展閱讀:

杜爾凱姆分工論的認識:

杜爾凱姆認為,傳統力量統治的社會靠「機械的團結」來維系。特別是在文明程度較低的社會中,由於分工程度較低,同一團體的成員們採取同樣的謀生手段,保持同樣的習俗,信奉同一圖騰,這種共同性使他們意識到大家同屬一個集體,而不會離心。

這種團體基本上是從「相似性」中生成的社會,即所謂「同質」的社會。該團體的首要任務是使成員們尊重團體的信仰和各種傳統,即維護共同意識,維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會中,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人們在意識、信仰上的差異也日益增大。但是社會沒有瓦解,人們也沒有分離,這是因為古代維系團體的共同意識逐漸被分工製取代,社會分工使每個人在消費上依賴於其他人。

分工使社會像有機體一樣,每個成員都為社會整體服務,同時又不能脫離整體。分工就像社會的紐帶,故謂之「有機團結」。

迪爾凱姆認為,民族越進化,其成員間的差異越大。這種趨勢甚至反映在體質上。從大腦容量上看,同一種動物的腦量相互差別小,而人與人的腦量差別大。

就人類而言,土人與土人相比,其腦量較之文明人更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裝、思想)的內部差異也很顯著。因此,近代社會是差異的社會,又是有機團結的社會。

⑨ 塗爾乾的政治社會學思想有哪些

最著名的 是自殺論 建議你多看一點 塗爾乾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