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2歲,今年畢業,法學本科,通過了司法考試,想在青島紮根,除了律所,大家有什麼類似工作的推薦嗎
我21,在山東濟南讀書,去年畢業跟你一樣通過司法考試法學本科,第一你可以考公務員如果你覺得可以接受這樣就挺好,第二你可以在律所做實習律師啊律師助理啊不過要看你有沒有門路,找個好的師傅很重要,如果你不是本地的,去一個新的城市做律師是很難得,主要是起步難,還有就是法務啦法務是跟專業有關的有較快的收入但畢竟不是我們這種過了司法考試的人的歸宿,你可以在這個App上找工作,你會發現原來跟法律相關的行業啊崗位啊很多 我也才開始工作幾天一直在待業在玩 這是這兩天的心得沒什麼可推薦 只是跟你分享 來自職Q用戶:陳先生
對了 我現在在一家網路公司做合規專員性質就是法務 IT行業跟法律的結合 我感覺我至少能學習這個行業的知識 因為家庭負擔不大 我不需要以賺錢為頭等事情 來自職Q用戶:陳先生
B. 各種法律都歸屬於憲法對嗎
不是,但憲法屬於國家的根本大法,所有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與其相違背。
C. 關於法律責任歸屬
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但不應該判處死刑;因為甲是無意毒死乙的,屬於過失殺人
D. 法學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
①當代西方綜合法學派首倡的一種研究方法,本世紀初開始,西方法學以自然法學;分析——規范法學、社會學法學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勢。他們之間進行無休止的論戰,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側面,對其意義無限擴大,試圖抹殺其他流派存在的意義。
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一些法學家紛紛指責上述三大法學派別的偏執和排他性,認為社會的、經濟的、心理的、歷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價值判斷等,都影響到法的制定和實施,法律應是「形式、價值和事實」的特殊結合。
因此,用任何單一的絕對因素或原因來解釋法律制度、法律現象都是不科學的,必須在法學方法論上進行一場變革,要把對法律的價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實分析結合起來,採取全方位、多層面的研究勢態,於是,法學的綜合研究方法便應運而生。
提倡這種方法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美國的哈爾及其《綜合法學》,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學家推論》,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學》,以及前西德的費克納等。綜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學界已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因為以學科發展的內在規律看,流派和方法論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學科發展的推動力之一。
然而,作為一種方法論,綜合研究的方法實質上是對三大流派研究方法的折衷,其涉及的內容龐雜而無邊際,仍然帶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
②從多角度、多層次來研究法律現象的一種研究方法,這些方法具體包括哲學的、歷史學的、社會學的、比較法學的、注釋法學的、價值論的、語義分析學的方法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研究方法,可以對法律現象的各個方面、各個因素有更深刻的把握。
(4)法學歸宿擴展閱讀:
從法的形式角度說,包括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從法的體系角度說,包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社會法、刑法、國際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種部門法;
從時間角度說,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現代法和當代法;
從空間角度說,包括該國法、外國法、本地法、外地法;
從一般分類角度說,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別法、實體法和程序法;
從表現形態角度說,包括動態法和靜態法、具體法和抽象法、紙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現實法(如實際生效的法)等等。
法學只有將所有這些不同意義上的法盡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實的法學。
E. 政治學類歸屬於法學大類,可以報考法學類嗎
法學是一門學科,法律在嚴格意義上講是指具體規范。法學類指專業方面了,具體區分不大。至於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法學,屬於哲學或政治學范疇。
F. 法律中有哪些歸屬問題
你這個問題是什麼樣的歸屬問題是關於審判程序中的日干於民事中的,我們這個東西歌手是一個很廣的范圍,你需要去提一下。
G. 道德是法律的歸宿對嗎
德就沒有法律。 不道德的法律就術語來說是自相矛盾的,或者只是對下面事實的一個陳述,即,這種實證的法律規范與道德律相沖突,因而不能強加一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