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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哲學史

發布時間: 2021-03-21 06:50:20

1. 我想請問英國龐克和英倫搖滾的區別,最好能給我說說搖滾歷史,簡單點,謝謝咯~

朋克(Punk),又譯為龐克。是最原始的搖滾樂--由一個簡單悅耳的主旋律和三個和弦組成。誕生於七十年代中期,一種源於六十年代車庫搖滾和前朋克搖滾的簡單搖滾樂。朋克樂隊朋克音樂不太講究音樂技巧,更加傾向於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銳立場,這種初衷在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在英美兩國都得到了積極效仿,最終形成了朋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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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Punk),又譯為龐克。是最原始的搖滾樂--由一個簡單悅耳的主旋律和三個和弦組成。誕生於七十年代中期,一種源於六十年代車庫搖滾和前朋克搖滾的簡單搖滾樂。朋克樂隊朋克音樂不太講究音樂技巧,更加傾向於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銳立場,這種初衷在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在英美兩國都得到了積極效仿,最終形成了朋克運動。
ture——PUNK
盡管朋克樂隊大多驚人地相似,作品也過於單調,但許多著名的朋克樂隊都有自己的顯著個性特點,比如the Ramones的泡泡糖流行樂、the Sex Pistols的Face(面容)式的強力和弦、Buzz cocks(嗡嗡雞)流行感覺、the Clash(沖撞)的雷鬼元素、Wire(電線)的藝術試驗特色等。此後朋克逐漸過渡成後朋克、新浪潮、hardcore等風格,在八十年代中期,朋克運動整體陷入低潮。hardcore朋克、前朋克、NewWave(新浪潮)、PostPunk(後朋克)、Synth-Pop(合成器流行樂)、Synth-Pop、PowerPop(強力流行樂)、NoWave(無浪潮)、PunkRevival(朋克復興)等等。英國評論家Jon Savage寫道,歷史是由那些說「不」的人的創造的,而在1976年再沒比朋克搖滾音樂的「不」更大的聲音了。從開始,朋克就憤怒地站在了這種現象的的對立面。而且,象所有的搖滾種類 及其子類一樣,朋克也很難說是一個完全新生的運動。Punk這個詞的定義似乎不清晰,但它無所不在的重金屬似的威力,無拒無束的自我表現、快樂完全的、清晰的並且總是不用經過審查的。打翻甚至包括打翻自己---朋克的精髓。朋克用簡陋的音樂把他
[朋克]

朋克
們露骨的叛逆行為提升到了哲學層次,在主觀能動性和否定之否定的理論下創造了一種扭曲的責任感和邊緣文化現象。嬉皮士們帶著"烏托邦"式溫和美好的理想主義走到了盡頭,而隨後的新一代則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極端與其祈禱上帝,不如讓上帝屈服。今天人們提到更多的是朋克搖滾的內在思想,於是他們說,"焦點訪談是朋克、尼采是朋克、魯迅是朋克、頻頻死機的電腦是朋克......"扯遠了,但是無論如何,朋克一直生活我們的世界裡,就像我們的影子,永遠如影隨形。搖滾樂是在自我利用的錯誤意識壓迫下的腐化情感,而朋克是美學上可以被認可但政治上註定失敗的自相矛盾。 它獨特的嘗試革命性地影響了美式音樂和英式音樂的風格。朋克音樂在美國一直低調地存在,最終在80年代孕育了硬核搖滾和獨立搖滾概念。而在英國,朋克搖滾則成為大眾的寵兒。英國不是朋克搖滾的誕生地,它依舊是朋克音樂盛行和產生文化碰撞的地方,緊緊把持住其與美國在表達憤怒和叛逆上的不同思想。
朋克被譽為「英國朋克革命急先鋒」的「性手槍」樂隊。
[「性手槍」樂隊]

「性手槍」樂隊
緊隨其後的還有:碰撞、詛咒、洛克西、褻瀆神靈等等。他們的音樂風格可能不大一樣,但音樂的特點卻同出一轍,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傳統、反叛制度、反叛日漸枯燥毫無激情和意義的生活。他們的每一個人身上都帶有一種強烈的革命意識,事實上,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在七、八十年代平庸的歐洲大陸掀起一場深入生活的各個角落的大革命,以便在人類通向未來的旅途上添上些色彩。 朋克音樂家們的創作往往直指人類的苟且,以挑戰一切既成的規則。他們用簡單的和弦,表達簡單的情感,用粗俗明了的語言,訴說人性的美醜。他們歌頌大麻,也歌頌上帝;他們崇尚亂交,也呼喊著要社會關注那些單親的孩子;他們詛咒戰爭,卻在生活中濫用暴力;他們生活靡亂,但對未來充滿嚮往,他們在顛覆舊有的糜費文化同時也創造新的糜費。總之,同文學上的「垮掉的一代」、美術上的「 達達主義」一樣,他們代表著人類發展方向的一種可能性和多種可選擇性,是人類多重矛盾集於一身的直接反映。
繼而,朋克文化從舞台走向生活,他們開始在表演以外的各個層面表現他們徹底革命的決心:穿上磨出窟窿、畫滿骷髏和美女的牛仔裝;男人們梳起酷斃了的雞冠頭,女人則把頭發統統剃光,露出青色的頭皮;鼻子上穿洞掛環;身上塗滿靛藍的熒光粉,似乎非得讓你對他們側目而視才滿意,其實他們什麼也不為,只是要以此表現他們的與眾不同,表現他們的叛逆,表現他們對這個現實社會的不滿罷了。如果你以為他們是為了表現自己是朋克而如此裝扮,那就錯了,用朋克的話來說:「我朋克所以我朋克,如果是為了讓人認識到我是朋克,而把自己裝扮得像朋克的話,那就一定不是真的朋克。」如今這個社會似乎什麼都有假的,假冒名牌商品的;假冒警察罰款的;假冒瞎子要飯的,當然也有假冒朋克的。
[莫西干頭]

莫西干頭
這些假的朋克們不斷的自我標榜為朋克、自詡為鬥士,「我只會三個和弦!」天知道是不是第四個和弦苦練未遂才這么說的,其實,他們骨子裡不過是比俗人更加虛偽的俗人。 有假裝朋克的俗人就有假裝俗人的朋克,前者為滿足慾望和虛榮而後者卻為了滿足內心和精神需要。
朋克的雞冠頭,也稱「莫西干頭」,源自北美地區的一個印第安部落,莫西干族人留的發型就是莫西干發型。
編輯本段朋克精神
英國的工業革命後,它的輝煌在二戰中似乎散發暗淡。整個英國經濟蕭條,失業率日創新高。在這樣一個背景下,一團廢墟中出現了當時連垃圾都不如的閃耀的文化復興。
它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朋克復興。
最早的朋克,完完全全是貶義詞。是上流社會,或者普通人對流氓的蔑稱。就像中文的「混混」「小流氓」。這並沒有錯,因為掀起巨浪的青年正是這樣一個群體,60到70年代的英國誰也想不到這樣一群「punk」竟然創造了今天的奇跡,甚至連這群「先祖」們也想像不到。
由於經濟暗淡無光,失業率上升。整個英國死氣沉沉。毒品,酒精等也燒得極旺盛。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的青年抱著極大的不滿,用赤裸的方式表達自己內心的不滿。與英國歷來的紳士形象反差極大,毫無修飾,赤裸裸的臟話辱罵著瘡口滿布的社會。沒有任何旋律的噪音,反社會,反人類,不講文明,極端的因素融合成了最初的「朋克」。
最初的「朋克」並沒有具有內在的內容,他只是一種發泄方式。就像你在商店買了個假貨,你對著天大罵臟話等。沒有任何含義。最早的「朋克」們站在大街上敲打著毫無節奏的鼓點,彈奏著噪音,嘴裡喊叫著對社會,對政府的不滿。每個人都厭惡地避開他們。就在這樣一個環境下,最初的「朋克」們產生了與社會不兩立的行為方式,想法很簡單,既然你們不喜歡我們,那麼我們就做我們,你們也不要想影響到我們。
而後這些噪音,這些赤裸裸背著英國歷來紳士形象的行為,激發了越來越多對社會不滿的人的情緒,有畫畫的,有玩音樂的,有服裝的,有工人,有農民,一部分正常群體裡面的人,在令人反感的社會基調下,拋開了虛偽的服飾,加入進了「朋克」的隊伍。
他們的努力,給朋克付與了肉體。如果說「流氓」們製造朋克的靈魂,那麼這些「正常」的人群,製造了朋克的血肉之軀。他們從噪音中,找到獨特的演奏方式,並且大量引用了搖滾的鼓點,貝斯,電吉他的音樂成分。讓朋克音樂從噪音,演變成讓人振奮的歌曲。
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讓社會聽到不滿,赤裸裸的不滿。而不是報紙新聞里那修了又補的社論。
隨著朋克音樂的興起,朋克思想已經被定位。它一點也不深奧,很簡單。用我的話,用我想說的話,說我的不滿。用我的行為,用我想做的行為,去引發人群的共鳴……
靈魂和肉體的出現,註定了他有外殼。
西裝革履,這英國的象徵讓朋克思想影響下服裝設計師大為喜愛。拋棄了傳統的穩重感。民族風極強的的蘇格蘭格子上加入了紅黑的強烈色彩。搖滾的元素下金屬更是不可少。哥特的熏陶中慘淡的裝也成為了朋克自己的元素。加入了更多的街頭因素,廢舊,爛,破,成為了朋克的外殼。
當這股風颳起來以後,甚至沒人想像它能像龍卷風一樣襲卷整個大不列顛。在最初的朋克思想基調下,更極端,更赤裸的也出現了。反。反對一切,反社會,反宗教,甚至反人類。雌雄同體,崇尚廢物,毒品酒精。讓朋克顯得更加瘋狂,荒誕。
朋克像一個廢品堆裡面的閃耀的鑽石,激起了更多人的關注。朋克也像一個巨大的猛獸不斷強大自己,吞噬金屬元素,哥特元素,搖滾元素,一切可吞噬的。並在時間的洪水下發展至今。
如今的朋克已經不是真正的原始朋克。那無光的極端時期雖然已經被如今華麗的元素掩蓋,出現了流行朋克,搖滾朋克,重金屬朋克,哥特朋克,說唱朋克……
他們或許已經完全不一樣,甚至互相不承認對方。
但無可否認的是,「用自己的聲音說自己的話」這至高無上的「信條」洗禮著每一個朋克愛好者。
編輯本段起源發展
PUNK, 是興起於1970年代的一種反當時的傳統搖滾,商業搖滾的音樂力量。 PUNK在中國大陸譯作"朋克"; 在台灣譯作"龐克", 香港則叫作"崩"。 在西方, PUNK在字典里的解釋是(俚語)小流氓、廢物、妓女、孌童、低劣的等意思 (雖然現在它的意思有了一定的改變)。 從最早由Leg McNeil於1975年創立《PUNK》雜志,之後由Sex Pistols將此音樂形成潮流距今已有25年歷史了。 要了解PUNK對世界及對室內空間的影響, 必先了解PUNK的意義及發展。
搖滾
其實早在30年代初期美國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當時並沒有這種音樂名稱。此一名詞出現最被大家認識是DJ- Alan Freed於1951年在他的廣播節目中首先使用了『搖滾音樂會』這個名稱,據說紐約現今仍尊稱他為搖滾樂之王。 而又在比爾亨利-Bill Haley和他組的彗星樂團-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於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異彩的推波助瀾下,Rock便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稱1955年為Rock Era,而比爾亨利也得搖滾之父的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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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搖滾的音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所有的這些影響加在一起構成了一種簡單的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歌曲結構,它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而且容易讓人記住的。第一批搖滾明星們 —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還有好多其它的明星 — 確立了搖滾樂的模式,並且在以後的四十年內都一直為人們所追隨。在每一個十年當中,總是有很多藝人復制著第一批搖滾樂手們的音樂,而剩下的那些藝人,有的擴大了搖滾原先的定義、有的則徹底打破了這種流派被限定的模式。從英式入侵、民間搖滾、迷幻搖滾,再到硬搖滾、重金屬、華麗搖滾,再到朋克,事實上每一種搖滾的分支流派在產生的最初都是忠於搖滾最基本的結構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改變發生,傳統的搖滾就從流行榜上漸漸消失了 — 當然,也有一些藝人始終都保持著光芒。有一些樂隊,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們始終堅持著傳統搖滾最基本的規則,但他們把音樂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樂隊,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們保留了基礎的音樂結構,但他們的行為中有了更多威嚇性的元素。還有一些藝人成為了搖滾的傳統主義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們寫的歌出的唱片,從來就沒有離開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搖滾模式。雖然在搖滾出現後的這幾十年裡,搖滾這個詞已經開始指代越來越多不同的音樂風格,但是這種音樂的本質從未改變過。星空領地J&}&j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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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於美國的搖滾樂在60年初終於發生了巨變,那就是由The Beatles開始一群英國樂團在一瞬間打進了美國市場,就有人將這件事稱為第一次英倫入侵,不過還好當時在美國仍有一些團和他們分庭抗禮,如組合相似披頭而曲風充滿沙灘、陽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滿民族曲風的名謠搖滾亦緊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爾特或愛爾蘭等曲風鮮明的英國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國樂團又再次主領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 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領而起的迷幻搖滾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搖滾樂,不過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團都相當早夭,在迷幻搖滾勢微後,隨即邁入風光的搖滾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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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_?7~#DO2j0經由60年代的鋪陳,遂使70年代的搖滾曲風豐富至極,由David Bowie引領而起的華麗搖滾就是在70初蹶起的,此外為了不栯於既有的搖滾類型,前衛搖滾、古典搖滾和藝術搖滾也隨即而起並成為當時樂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搖滾亦逐漸揚名,此外橫跨整個70~80年代最受歡迎且最長壽的重搖滾(重金屬)產生了,或許在現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貝soso,然而在當時可說是震耳欲聾的搖滾類型了,此後經由不斷的演進heavy metal一直受搖滾迷的青睞,此外在70年代還有跟HM曲風迥異的鄉村搖滾、加州搖滾和南方搖滾亦深受歡迎。假若我們說60年代的盛事是英倫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間竄起於70年代末的龐克搖滾莫屬,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搖滾般,龐克亦不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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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90年代初期引領搖滾潮流的即是西雅圖之聲油漬搖滾,但隨即被充滿電子音樂的英倫搖滾所淹沒,而因這些來自英國各地的樂團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搖滾迷,故將之稱為第二次英倫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帶有龐克風或充滿電音的的一些另類搖滾也虜獲相當多的歌迷。或許搖滾風潮不在,承如麥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搖滾新血不斷產生,電音、工業、嘻哈...,或許搖滾曲風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種搖滾型態的延續。

2. 搖滾的初期是什麼

搖滾的歷史簡介】 其實早在30年代初期美國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當時並沒有這種音樂名稱。此一名詞出現最被大家認識是DJ- Alan Freed於1951年在他的廣播節目中首先使用了『搖滾音樂會』這個名稱,據說紐約現今仍尊稱他為搖滾樂之王。 而又在比爾·哈利-Bill Haley和他組的彗星樂團-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於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異彩的推波助瀾下,Rock便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稱1955年為Rock Era,而比爾亨利也得搖滾之父的雅號。 早期搖滾的音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所有的這些影響加在一起構成了一種簡單的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歌曲結構,它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而且容易讓人記住的。第一批搖滾明星們 —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還有好多其它的明星 — 確立了搖滾樂的模式,並且在以後的四十年內都一直為人們所追隨。在每一個十年當中,總是有很多藝人復制著第一批搖滾樂手們的音樂,而剩下的那些藝人,有的擴大了搖滾原先的定義、有的則徹底打破了這種流派被限定的模式。從英式入侵、民間搖滾、迷幻搖滾,再到硬搖滾、重金屬、華麗搖滾,再到朋克,事實上每一種搖滾的分支流派在產生的最初都是忠於搖滾最基本的結構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改變發生,傳統的搖滾就從流行榜上漸漸消失了 — 當然,也有一些藝人始終都保持著光芒。有一些樂隊,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們始終堅持著傳統搖滾最基本的規則,但他們把音樂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樂隊,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們保留了基礎的音樂結構,但他們的行為中有了更多威嚇性的元素。還有一些藝人成為了搖滾的傳統主義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們寫的歌出的唱片,從來就沒有離開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搖滾模式。雖然在搖滾出現後的這幾十年裡,搖滾這個詞已經開始指代越來越多不同的音樂風格,但是這種音樂的本質從未改變過。 緣於美國的搖滾樂在60年初終於發生了巨變,那就是由The Beatles開始一群英國樂團在一瞬間打進了美國市場,就有人將這件事稱為第一次英倫入侵,不過還好當時在美國仍有一些團和他們分庭抗禮,如組合相似披頭而曲風充滿沙灘、陽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滿民族曲風的名謠搖滾亦緊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爾特或愛爾蘭等曲風鮮明的英國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國樂團又再次主領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 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領而起的迷幻搖滾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搖滾樂,不過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團都相當早夭,在迷幻搖滾勢微後,隨即邁入風光的搖滾年代。 經由60年代的鋪陳,遂使70年代的搖滾曲風豐富至極,由David Bowie引領而起的華麗搖滾就是在70初崛起的,此外為了不囿於既有的搖滾類型,前衛搖滾、古典搖滾和藝術搖滾也隨即而起並成為當時樂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搖滾亦逐漸揚名,此外橫跨整個70~80年代最受歡迎且最長壽的重搖滾(重金屬)產生了,或許在現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貝solo,然而在當時可說是震耳欲聾的搖滾類型了,此後經由不斷的演進heavy metal一直受搖滾迷的青睞,此外在70年代還有跟HM曲風迥異的鄉村搖滾、加州搖滾和南方搖滾亦深受歡迎。假若我們說60年代的盛事是英倫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間竄起於70年代末的龐克搖滾莫屬,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搖滾般,龐克亦不長命。 進入80年代除了初期仍還有龐克風外,夾著70年代餘威的重金屬便成為領導地位,且幾乎風光的80年代都是由重搖滾(重金屬)攏斷,但他們仍是求新求變的,風格決不同以往,故又有新浪重金屬的稱號,在重搖滾的強勢下,除了藍領搖滾、流行搖滾和融合雷鬼曲風的搖滾外,要能闖出一片天就得以技巧取勝,所以一些強調速彈和速度的搖滾遂應運而生,而他們引起的風潮亦不容小覷,至今速金仍然有廣大的聽眾。 接著90年代初期引領搖滾潮流的即是西雅圖之聲油漬搖滾,但隨即被充滿電子音樂的英倫搖滾所淹沒,而因這些來自英國各地的樂團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搖滾迷,故將之稱為第二次英倫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帶有龐克風或充滿電音的的一些另類搖滾也虜獲相當多的歌迷。或許搖滾風潮不在,承如麥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搖滾新血不斷產生,電音、工業、嘻哈...,或許搖滾曲風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種搖滾型態的延續。 參考 http://ke..com/view/4749.htm?fr=ala0_1_1

3. 究竟什麼是搖滾偽搖又是什麼

我不給你復制昂
搖滾從形式說白了就是吉他+貝司+鼓+旋律(不一定多麼好了)
你聽聽陶喆的黑色柳丁也有搖滾味
但是事實上搖滾的關鍵就是態度
1.搖滾(尤其是歐美的)說愛情的不多。他們更關注社會,人生,而且滿腔憤怒,對社會道德准則完全不屑,比如朋克。而流行就不行了。流行更多關注愛情,整天膩歪
2.搖滾的技術更加復雜,尤其是重金屬。無論是紛飛的BASS線,華麗的SOLO,還有猛烈的鼓,沒有技術是不行的。你看哪個流行歌手行????就說國內的吧,有多少流行歌手不會作曲?潘瑋柏,孫燕姿(當然不是說他們難聽,他們歌也不錯)他們會的樂器很少,更不能談技術了。
3.現場。標準的流行現場:熒光棒,熱舞,白痴像歌迷。標準的搖滾現場:金屬禮,POGO,摔吉他,大罵
4.感情:這個和態度還有區分。搖滾的感情就是憤怒,直率,愛就是愛,討厭就是討厭。憂郁就是憂郁。
為什麼要說搖滾跟流行的區別?因為我認為偽搖就是流行化的搖滾。他們太流行了,太大眾了,太商業了。講的太直白了。所以為什麼說LP是偽搖,因為他賣的多,賣的最多的永遠是最受指責和追捧的。比如NIRVANA.因為他解散了。在他沒解散的時候就有人說KURT旋律太流行了。比如GUNS'N'ROSES.有人說SLASH就是個流行垃圾。比如你的BON JOVI,說他們就是金屬包裹的流行,一切一切就是因為他們賣的多,可能同樣是一種風格,賣的多的叫討巧,賣得少的叫獨立,永遠別信什麼偽搖,相信你自己,喜歡就是喜歡,不管他們說什麼,這也是搖滾精神。
但是有的偽搖能區別,比如周傑倫做搖滾絕對是偽搖(不是說他不好)因為他們太過於追求聽眾的感覺,比如五月天,他們一直認為自己是搖滾,我覺得既然好聽幹嘛非要跟搖滾扯上?另類么?獨特么?還是那句話,搖滾永遠不是流行,他不稀罕你愛不愛聽

4. 搖滾的由來

搖滾樂的來源

節奏布魯斯(Rhythm&Blues)
美國的種族隔離一直很嚴重,在住宅區、學校、教堂和各種社會設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開的。在種族隔離

的政策下,黑人保留著自己的宗教、語言、服飾、舞蹈和音樂。節奏布魯斯像其他黑人音樂一樣,擁有自己的

群體。它被稱作\\\"種族唱片\\\",與白人音樂市場是分開的。
節奏布魯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布魯斯音樂繼續發展的結果。它在城市布魯斯的基礎上結合了搖擺樂和鋼琴

音樂布吉-烏吉的特點,聲音變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續不斷、向前推進的節奏。它還保留了黑人音樂即興

演奏的傳統,合奏時仍然採用可以不斷反復的12小節布魯斯曲式與和聲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布魯斯唱片

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經營,戰後,由於黑人社會地位的改變,幾家大唱片公司對黑人音樂產生了興趣,此時,排行

榜也開始用\\\"節奏布魯斯\\\"來代替原來\\\"種族唱片\\\"的稱呼。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喬丹(Louis

Jordan,1908~1975)、喬·理京斯(Joe Liggins)等。節奏布魯斯的特點在很多搖滾樂中得到了直接的體現,特

別是早期的搖滾樂,好多都是節奏布魯斯的\\\"翻唱版\\\"。70年代,節奏布魯斯與福音歌(Gospel)相結合之後

,使它的發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樂都帶有一股濃烈的節奏布魯斯氣息,特別是索爾音樂

(詳見索爾音樂部分)有時和節奏布魯斯幾乎難以區分(如馬文·蓋伊、傑克遜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

後,節奏布魯斯融進了更多的流行音樂成分,使其變得更加商業化。比如當今的節奏布魯斯,好多都已經失去

了原有布魯斯的特徵,而強調反拍的律動成了它的主體,有時偶爾在演唱中還能找到幾個由滑音而帶出的布魯

斯音符。像近幾年出現的所謂的節奏布魯斯歌手白蘭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萊恩·麥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樂,其實已經不是真正的節奏布魯斯了,如果硬要從理論上分析的話,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種

被商業化了的,被流行音樂市場漂白過的節奏布魯斯。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節奏布魯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

兩首格萊美獲獎作品:埃里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的《改變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

(Tracy Chapman)的《給我一個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進流行音樂成分又保持布魯斯特

征的現代節奏布魯斯佳作。節奏布魯斯作為搖滾樂的重要來源之一,已成了歷史的見證,它在影響了搖滾樂之後

,自身的不斷發展,又使其變成了當今流行樂壇最受寵愛的樂種之一

5. 什麼是搖滾

搖滾的定義
搖滾rock
英文原意為震動,震撼的意思。比如the
earthquake
rocked
Japan
搖滾有兩大元素:
真實和狂野。
真實是搖滾的要求,但不只是真實的都是搖滾了,否則只要是老實人唱歌就都是搖滾了。抱只吉他的可能只是民謠;或者鄉村。
所以還要狂野的的內在氣質。
所以搖滾的極端代表就是金屬樂。形式只是外在的,由內在精神,內容,思想或性格決定的。
所以偽搖滾就是有意裝出外在的表現為了吸引更多的觀眾或攢更多的錢的舉動。
真正的搖滾樂是真實,毫無掩飾,積極向上,永不妥協的,沒有華麗的掩飾,盡量做到真實,讓媚俗滾蛋,這是和流行樂的本質區別。升華一點說,搖滾是一種精神,不只表現在音樂上。
2
因為大部分搖滾樂都是地下的,所以受眾面比較小,但不能說被大眾接受的就不是搖滾樂了,像Nirvana,Aerosmith和國內的Beyond等等都是非常出色的樂隊,千古流傳,國內外有很多著名的搖滾樂公司的,專門製作搖滾專集,其實都是為了將搖滾樂讓更多人聽到。當然也有一些偽搖滾樂隊存在禍害著搖滾樂,就不提名字了。總之搖滾樂不是靠受眾面來區分的。
3
和你說得恰恰相反,搖滾樂大部分是積極向上的,教導人們不要隨便妥協,勇於和自己看不慣的事物抗爭,做真實的自己,這才是搖滾真正的意義。有些搖滾樂反映了社會陰暗,但其實都是在勇敢的說出世界上存在的不美好,把最真實的用音樂表現出來,這是流行樂不能做到的,所以不能說搖滾樂都是陰暗的。當然其分支,如死亡金屬,黑暗金屬還有一些歌特,毀滅金屬之類的音樂有些確實比較陰暗,但那些都和一些外國宗教和異域文化有關系,這里就不討論了。
4
你說的國內那幾個人的音樂里都含有搖滾音樂的元素(個人覺得許巍很不錯),可以說他們的音樂有搖滾味道。之前說過,搖滾不止存在於音樂里,搖滾是一種精神,崇高的,一塵不染,給你力量,只要你還年輕,還敢大聲說我可以跟不喜歡的事情斗爭到底,敢唾棄世界上一切媚俗的狗東西,跟虛偽的人說去他媽的,只要能做最真實的自己,就算你一點音樂不懂,你也是搖滾的,就是這樣。

6. 搖滾音樂的內涵是什麼

什麼是搖滾樂?自搖滾樂產生起就一直困擾著人們,隨著歷史的演進,它最初的含義和今天已經相去甚遠。如果我們來談什麼是搖滾樂,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讀者對象。因為對於目前中國的搖滾樂欣賞者來說,的確有必要談一下搖滾樂的概念及其劃分標准;但是對於搖滾樂的創作者來說,更重要的是強調音樂和人,不是搖滾樂的概念。
搖滾樂是在西方的文化歷史背景下產生的,自它產生到現在,幾十年來西方樂評家和搖滾藝術家對搖滾樂下過無數的定義,但是這些定義仍不能取得人們一致的的認同。這種情況,在中國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因為任何理論的嚴謹性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中國搖滾音樂家對什麼是搖滾樂這個問題的回答同樣也是眾說紛紜。

什麼是搖滾樂呢?就其產生而言,它是黑人節奏布魯斯和白人鄉村音樂相融合的一種音樂形式;就其使用的樂器而言,它是以吉它、貝司、鼓為主,加上大功效的音響和諸多效果器來表現音樂的形式;就其風格而言,它分為布魯斯(BLUES)、搖滾(ROCKANDROLL)、重金屬(HEAVYMETAL)、朋克(PUNK)、放克(FUNK)、雷鬼(REGGAE)、說唱樂(RAP)、等等;除此以外,搖滾樂還有演唱、舞台設計、燈光效果等方面的特點。但是這些特點加起來,只是搖滾樂的形式而已。 提到搖滾樂,不可迴避的是它內容上的屬性,也就是搖滾精神。我們說今天對搖滾樂的認識存在混亂,實際指的就是對這種精神的認識不能統一。無論樂隊是否承認他們在表現搖滾精神,但是音樂總是存在精神的,無非是對精神的理解和表現有所不同。梁和平曾強調這種精神就是反叛意識、斗爭意識、批判意識;崔健認為這種精神就是反抗一切讓人丟失自己的東西;而丁武則認為這種精神可以通過音樂的情緒來表現,不一定讓歌詞那麼尖銳。其實他們三個人的說法並不矛盾,我們將這三點合起來看,思路反倒清晰了。

搖滾精神說的哲學一點就是人類追求生存自由的一種精神;說得能通俗一點就是通過音樂來反大眾化的東西,因為順從大眾的就是失去個性的、媚俗的和流行的。如果人們簡單地把搖滾精神理解為憤怒,理解為反傳統,是不合中國實際的。 我們將搖滾樂形式上的標准和內容上的標准兩者合一,就得出了今天區分搖滾樂和流行音樂的標准。

古人說「詩無達詁,類無定準」,對於劃分搖滾樂也一樣的。有些作品是很難說清它是搖滾樂還是流行音樂的。臧天朔的《心的祈禱》,就其音樂成分來說,流行音樂的成分更多一些。但是在搖滾音樂會上演唱時,卻增加了歌詞的搖滾成分。這種情況下,關心音樂是否能夠真正打動你,比關心一首歌是屬於哪種音樂類型更為重要。 任何一群人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他們一定存在著種種差異。他們對人生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其中有背負十字架的苦行者,也有承擔荒誕的快樂者。不同的人生態度自然產生出不同的音樂。我只想提醒欣賞者注意他們的音樂有著本質的不同。

他們有些人是把搖滾樂作為工具,來表達自己的觀點。這種人如果不拿搖滾作為工具也會拿起另一種工具,因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生存內心的感觸很豐富,時常有骨鯁於喉一吐為快的生理反應。這種人不僅是搖滾樂中的英雄,也是人類中的傑出者。 另一些人則是以音樂為重。他們喜歡這種音樂超過了其他任何音樂形式。他們不強調作品的思想性,而強調音樂必須成其為音樂。他們好象血液裡面就需要這種音樂,必須每天在這種音樂里浸泡著、吸吮著,才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他們大多才華橫溢,對音樂的執著令人感佩。

還有一些人頗有趕時髦的嫌疑,他們的作品沒有內容,思想性和音樂性都很差。我寧願認為他們的生活感受還不清晰,音樂風格還沒有建立,也不想指責他們在用贗品和垃圾來欺世盜名。

7. 搖滾歷史

究竟什麼是搖滾呢? 長頭發、皮夾克、破了洞的牛仔褲……也是,也不是; 吉他、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輕的自由、荷爾蒙的沖動、離經叛道……也是,也不是;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狂野、信仰、力量、憤怒……也是,也不是;…… 其實這些相關的聯想只是一些表相,對於真正的搖滾文化,對於遮藏在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興趣去了解呢?從最純粹的形式來講,所謂搖滾,就是三和弦加強硬持續的鼓點加上口的旋律。搖滾不僅是一種音樂形態,實際上它是一種「人生的態度和哲學」,也正因為如此,搖滾樂才有別於一般流行音樂(Pop Music)。真正的搖滾文化至少可以提煉出這樣一個縮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藝術搖滾、朋克樂、先鋒音樂、重金屬等。 從20世紀50年代起,人們在廣播和唱片中熟悉了一種新的流行音樂,這種音樂每一拍節奏都非常強烈,歌詞寫的也十分新鮮,一下子征服了許多美國人的心。1951年,美國克利夫蘭電台首次播放這類音樂時,為了使聽眾感到新穎,一位名叫艾倫·弗里德的播音員在播放前介紹時,給這種聲音命名為「搖滾樂」。據說改名取自黑人一首淫穢的歌曲,叫做《我的寶貝以固定的滾動搖曳我》。1955年,一位名叫比爾·哈雷的歌星演唱並錄制了一張名叫《不停的搖滾》的唱片,引起了極大的轟動,前後出售了1500多萬張,成為世界上最暢銷的唱片之一,搖滾音樂的名稱便由此而來。

8. 關於搖滾的含義

搖滾
開放分類: 音樂、文化、藝術、搖滾、歷史

目錄
• 【搖滾的介紹】
• 【歷史上不同的定義】
• 【搖滾的歷史簡介】
• 【分類】
• 【搖滾風格】
• 【一些中國搖滾經典】

【搖滾的介紹】

究竟什麼是搖滾呢? 長頭發、皮夾克、破了洞的牛仔褲……也是,也不是; 吉他、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輕的自由、荷爾蒙的沖動、離經叛道……也是,也不是;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狂野、信仰、力量、憤怒……也是,也不是;…… 其實這些相關的聯想只是一些表相,對於真正的搖滾文化,對於遮藏在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興趣去了解呢?從最純粹的形式來講,所謂搖滾,就是三和弦加強硬持續的鼓點加上口的旋律。搖滾不僅是一種音樂形態,實際上它是一種「人生的態度和哲學」,也正因為如此,搖滾樂才有別於一般流行音樂(Pop Music)。真正的搖滾文化至少可以提煉出這樣一個縮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藝術搖滾、朋克樂、先鋒音樂、重金屬等。

【歷史上不同的定義】

歷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搖滾烙印的作品是美國的白人音樂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制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那個時候的Bill Haley穿著筆挺的西裝,而且還打著領帶,頭發梳得油光發亮,如果這樣的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現在的舞台上演唱這首歌,一定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在唱搖滾,可偏偏歷史把它定義成第一首搖滾作品。這也沒什麼奇怪,原來人們還覺得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原來人們還覺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是時代和我們開的一個玩笑。這樣說來,其實任何具體的定義似乎也都是相對的,因為時代在變,人們的認識領域也在不斷地隨之拓展、改變。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准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發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現在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下面是一些所謂的搖滾專家們所給出的定義: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秘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音樂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一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斗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重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

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仍是對青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

美國黑人音樂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一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講述了一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一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一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音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裡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另外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物的一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刻錄在一張光碟上,用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搖滾的歷史簡介】

其實早在30年代初期美國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當時並沒有這種音樂名稱。此一名詞出現最被大家認識是DJ- Alan Freed於1951年在他的廣播節目中首先使用了『搖滾音樂會』這個名稱,據說紐約現今仍尊稱他為搖滾樂之王。 而又在比爾亨利-Bill Haley和他組的彗星樂團-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於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異彩的推波助瀾下,Rock便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稱1955年為Rock Era,而比爾亨利也得搖滾之父的雅號。

早期搖滾的音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所有的這些影響加在一起構成了一種簡單的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歌曲結構,它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而且容易讓人記住的。第一批搖滾明星們 —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還有好多其它的明星 — 確立了搖滾樂的模式,並且在以後的四十年內都一直為人們所追隨。在每一個十年當中,總是有很多藝人復制著第一批搖滾樂手們的音樂,而剩下的那些藝人,有的擴大了搖滾原先的定義、有的則徹底打破了這種流派被限定的模式。從英式入侵、民間搖滾、迷幻搖滾,再到硬搖滾、重金屬、華麗搖滾,再到朋克,事實上每一種搖滾的分支流派在產生的最初都是忠於搖滾最基本的結構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改變發生,傳統的搖滾就從流行榜上漸漸消失了 — 當然,也有一些藝人始終都保持著光芒。有一些樂隊,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們始終堅持著傳統搖滾最基本的規則,但他們把音樂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樂隊,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們保留了基礎的音樂結構,但他們的行為中有了更多威嚇性的元素。還有一些藝人成為了搖滾的傳統主義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們寫的歌出的唱片,從來就沒有離開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搖滾模式。雖然在搖滾出現後的這幾十年裡,搖滾這個詞已經開始指代越來越多不同的音樂風格,但是這種音樂的本質從未改變過。

緣於美國的搖滾樂在60年初終於發生了巨變,那就是由The Beatles開始一群英國樂團在一瞬間打進了美國市場,就有人將這件事稱為第一次英倫入侵,不過還好當時在美國仍有一些團和他們分庭抗禮,如組合相似披頭而曲風充滿沙灘、陽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滿民族曲風的名謠搖滾亦緊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爾特或愛爾蘭等曲風鮮明的英國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國樂團又再次主領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 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領而起的迷幻搖滾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搖滾樂,不過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團都相當早夭,在迷幻搖滾勢微後,隨即邁入風光的搖滾年代。

經由60年代的鋪陳,遂使70年代的搖滾曲風豐富至極,由David Bowie引領而起的華麗搖滾就是在70初蹶起的,此外為了不栯於既有的搖滾類型,前衛搖滾、古典搖滾和藝術搖滾也隨即而起並成為當時樂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搖滾亦逐漸揚名,此外橫跨整個70~80年代最受歡迎且最長壽的重搖滾(重金屬)產生了,或許在現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貝soso,然而在當時可說是震耳欲聾的搖滾類型了,此後經由不斷的演進heavy metal一直受搖滾迷的青睞,此外在70年代還有跟HM曲風迥異的鄉村搖滾、加州搖滾和南方搖滾亦深受歡迎。假若我們說60年代的盛事是英倫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間竄起於70年代末的龐克搖滾莫屬,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搖滾般,龐克亦不長命。
進入80年代除了初期仍還有龐克風外,夾著70年代餘威的重金屬便成為領導地位,且幾乎風光的80年代都是由重搖滾(重金屬)攏斷,但他們仍是求新求變的,風格決不同以往,故又有新浪重金屬的稱號,在重搖滾的強勢下,除了藍領搖滾、流行搖滾和融合雷鬼曲風的搖滾外,要能闖出一片天就得以技巧取勝,所以一些強調速彈和速度的搖滾遂應運而生,而他們引起的風潮亦不容小覷,至今速金仍然有廣大的聽眾。

接著90年代初期引領搖滾潮流的即是西雅圖之聲油漬搖滾,但隨即被充滿電子音樂的英倫搖滾所淹沒,而因這些來自英國各地的樂團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搖滾迷,故將之稱為第二次英倫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帶有龐克風或充滿電音的的一些另類搖滾也虜獲相當多的歌迷。或許搖滾風潮不在,承如麥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搖滾新血不斷產生,電音、工業、嘻哈...,或許搖滾曲風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種搖滾型態的延續。

9. 大家推薦一些關於搖滾的書籍

《傷花怒放--搖滾的被縛與抗爭》有點搖滾意識的都知道這本書 搖滾書籍的鼻祖詳細介紹了搖滾樂的歷史文化背景 這是一本並不晦澀的搖滾樂理論讀物,它涉及到早期搖滾樂的社會文化意義,研究了一些至今沒有得到深入探討的問題,由於涉及音樂、社會、學術背景較深,所以妨礙了十年前那批讀者的理解,但看來它正適合今天的讀者。
本書的主題,正如它副標題所說,是搖滾樂的被縛與抗爭,這是任何人理解搖滾樂都不可繞過去的主題,其中的悖論、矛盾、希望,以及論題展開的整個文化問題,都值得用十倍於此書的篇幅去論述。所以說,它應該被再版,在今天這個中國音樂界期待著資本主義全面勝利的關口引起更多思考。
還有《上車走人--與黑旗搖滾在路上》、《請宰了我--紐約叛逆文化圈口述實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