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文科學與法律的關系
你好
區別:人文學科無強制約束力,而法律有;
聯系:法律為人文學科發展提供保障;人文學科促進法律的發展;
㈡ 西北工業大學人文與經法學院的特色
隨著改革開放的腳步,我院學人輩出,成就顯著。胡致本、白暴力等一批著名學者曾在此執教。經過數代學人的共同努力,人文與經法學院的實力不斷增強,影響日益擴大,正發展成為該校人文社會科學的重要教學科研基地。
西北工業大學人文與經法學院是西北工業大學既體現「三航」特色,更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特色的學院。作為一個新興學院遵循西北工業大學「三實一新」的校風,秉承 「公誠勇毅」的校訓,致力於建設一個具有堅實高科技知識背景的人文與經法學院。
㈢ 暨南大學人文學院法學和法學院的有什麼區別
人文四年都在珠海校區,錄取分數稍低,人文法學只是一個系,只有本科。
法學院是一個學院,和知識產權學院一起,有本科碩士,博士培養方式,在廣州本部,錄取分數稍高,師資力量較強,但14年開始大一在南校區。
㈣ 法律為什麼屬於社會人文的分類,而不是科學技術
本來,科學是指對應於自然領域的知識的。在西方,提到科學,就是專指「自然科學」即研究對象限於自然界。而把「非自然科學」的其他「學科」定義為比如政治學、社會學、法學、哲學...而在中國大陸,把「非自然科學」的其他學科,歸為「社會科學」。
請仔細理解我的下面一段話:
中國對科學的理解,除了它本身的名詞屬性外,又賦於它「學科」和「研究方向」的含義。因此,中國(主要是中國大陸)將所有學科分為兩大類: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
這里有個問題:當說到「分類為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時,科學的含義是「學科」;然而在說到「科學技術」這個詞的時候,「科學」卻是專指「自然科學」的。這是一個遺憾。解決之道是把「科學」和「學科」分家。剝除「科學」這個詞當中「學科」的意義。
我看到一個評論說:在中國大陸,教科書上一般將科學分為自然科學(或稱為理科)社會科學(或稱為文科)。而諸如心理學、哲學(有別於科學)在中國(尤其是大陸)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概念被認為存在劃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況。因而「科學」一詞常被不正確地使用。這個現象一定程度上與近代漢語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門的自身使用界定模糊有關。
現在言歸正傳。按我們對「學科」的分類方法,法律是「非自然科學」,它屬於「社會人文科學」。如果再復習一下我在上文的論點,「法律」在其他國家,是不沾「科學」這兩個字的。
希望我能說清楚了。
㈤ 有大學是讀法學專業的進來下談談你的感受
我個人認為,大學的學習,在學好自己專業的同時,一定要修幾門其他的課程,以便在專以後就業屬時有多選擇的空間;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社會經驗之後,再去考慮時否去做相關法學專業的工作!(如果工作真的難找到工作的話!)
專業知識一定要學精!不管以後是否用得到!我們年輕的副總以前也是學法學的,後來從事管理!
大學的理解、分析、溝通、組織能力一定要去好好培養!多參加社會實踐!當然細致周密的思維能力是你必不可少的一種能力!
㈥ 如何理解法律的人文精神
照通常意義上的理解,時至今日,現代法律已成為也應當成為維護現代人類社會秩序的常規性手段:定紛止爭、解決沖突,以確保社會控制和維系社會秩序。同時,法律也已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人們可以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普遍性和它的社會意義:法律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與社會秩序同蒂並生,法律似乎就是一種社會控制、糾紛解決的手段與工具,而且是一種代表了社會進步與文明的有效工具,並為社會公眾所普遍認同。
但我們卻不能簡單地把法律等同於社會控制、糾紛解決的手段與工具。事實上,現代法律不僅具有工具的意義——工具意義只是法律要義的一個外在表現,它更有一種內在人文主義的價值荷載和精神蘊含,是深刻內蘊著以人為中心的人文精神和旨趣的:尊重人,關懷人,以人的幸福生活為基本尺度,是人性的基本需求。相應地,它的真正職能也就浸漬了對人的個性、人格尊嚴以及人的價值等的關懷和崇尚,並持存於人文需求的滿足和發展中。它以人文主義為其根基和法源,又以人文主義為其永恆的目標和追求,人文主義對於法律來說,既有描述的意義,又有規范的意義。這一點,無論訴諸於理性的理論證成還是人類文明的歷史邏輯,都是不難得出的結論。也正是在此意義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才正確指出,「法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進而也才能實現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系還給人自己」。
㈦ 人文與法學院和繼續學院哪個好
別學法學。
㈧ 澳大利亞法律和人文
【【【【【【【【【【法律】】】】】】】】】】】
澳大利亞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和公正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的基礎上的。在澳大利亞的普通法體系中,程序的公正性、司法判例、預期立法以及分權等都是基本原則。
在澳大利亞,聯邦和各州的法律制度都體現了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權分立。州議會可以就任何與所在州有關的事宜進行立法。但是,在憲法限定的權力范圍內,有效的聯邦法律可以推翻州法律。
司法獨立於立法與行政。在解釋和適用法律時,法官獨立於政府。聯邦法官的任期得到憲法保障。在各州和地區,法官任期得到法律保障。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是所有事項(無論是屬於聯邦還是屬於各州管轄范圍)的最終上訴法院,而根據憲法授權,聯邦議會有權賦予州法院聯邦管轄權。
【【【【【【【【【【人文】】】】】】】】】】】
(簡短的)澳大利亞是典型的移民國家,人口2000多萬,澳居民大多數信奉基督教,英語為通用語言。多民族形成的多元文化是澳大利亞社會一個顯著特徵。
澳大利亞礦產資源豐富,是世界重要的礦產資源生產國和出口國。
澳大利亞農牧業發達,素有「騎在羊背上的國家」之稱,是世界最大的羊毛和牛肉出口國。
(復雜的)國名: 澳大利亞聯邦(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首都: 堪培拉
面積: 7,692,000平方公里
人口: 2156萬人(2009年1月)
語言: 英語,土著語言,澳大利亞的官方語言是英語。
貨幣: 澳元
民族: 英國及其他歐洲國家移民的後裔95.2%,亞洲人1.3%,土著人1.5%,其他2%。
宗教: 25%的國民沒有宗教信仰,聖公會教徒佔21%,羅馬天主教教徒佔27%,其他基督教教派佔21%,其他宗教信仰者佔6%。
國家元首:澳大利亞的名義國家元首是英聯邦元首,即英國國王(或女王),由英王任命澳大利亞總督為其代表。現任英王為伊麗莎白二世。
附圖是澳大利亞國旗、地圖、國徽、以及經常被作為澳大利亞地標的悉尼歌劇院(歌劇院背景為悉尼海港大橋)。
人類發展指數:世界排名第三,指數:0.957
國家象徵
國旗:旗地為深藍色,國旗的左上角為英國國旗圖案,表明澳大利亞與英國的傳統關系。下面為一顆較大的白色七角星,象徵組成澳大利亞聯邦的六個州和聯邦政府。旗地右邊為五顆白色的星,其中一顆小星為五角,其餘均為七角。五顆小星代表南十字星座(澳大利亞能看得最清楚的星座)。
國徽:澳大利亞國徽左邊是袋鼠,右邊是鴯鶓,這兩種動物均為澳大利亞所特有,中間是一個盾,盾面上有六組圖案分別象徵國家的六個州。紅色的聖喬治十字形(十字上有一隻獅子、四顆星),象徵新南威爾士州;王冠下的南十字形星座代表維多利亞州;藍色的十字形代表昆士蘭州;伯勞鳥代表南澳大利亞州;黑天鵝象徵西澳大利亞州;紅色獅子象徵塔斯曼尼亞州。盾形上方為一枚七角星,象徵組成澳大利亞聯邦的六個州和聯邦政府,底部的綬帶上有英文的「澳大利亞」。
國慶日:1月26日(1788年)
國花:金合歡 (Golden wattle, 拉丁文學名:Acacia pycnantha)
不少以訛傳訛的資料說,澳大利亞的國樹是桉樹,國鳥是琴鳥,這些都是不正確的。澳大利亞外交部透過其官方網站聲明,澳大利亞至今(2008年)並無任何官方認可的國樹、國鳥或國獸。澳大利亞政府是晚至1988年8月才宣布金合歡為國花,至今為止並沒有作為國家象徵的動物和鳥類。
風土人情
澳大利亞人既有西方人的爽朗,又有東方人的矜持。他們興趣廣泛,喜歡體育運動,如沖浪、帆板、賽馬、釣魚、地滾球、澳式足球(Australian rules football)、橄欖球(Rugby)及游泳等都有眾多的熱衷者。
居住在澳大利亞的土著人(也稱原住民),仍然保護著自己的風俗習慣。他們以狩獵為生,「飛去來器」(boomerang)是他們獨特的狩獵武器。他們很多仍居住在用樹枝和泥土搭成的窩棚里,圍一塊布或用袋鼠皮蔽體,並喜歡紋身或在身上塗抹各種顏色。平時僅在頰、肩和胸部塗上一些黃白顏色,節慶儀式或節日歌舞時彩繪全身。紋身多為粗線條,有的像雨點,有的似波紋,對經過成年禮的土著人來說紋身不僅是裝飾,而且還用以吸引異性的愛慕。在狂歡舞會上,人們頭戴五彩裝飾,身畫彩紋、圍著篝火跳集體舞。舞蹈和繪畫都很純朴,多反映狩獵生活等。
隨著時代的變遷,一些土著居民漸漸離開部落,搬遷到城市居住。澳大利亞有優惠土著居民的各種政策,包括在房屋、就業、福利各方面為他們投入現代生活提供各種必要的協助。在旅遊區,土著居民的藝術品和手工藝品是世界各地遊客搜羅購買的物品之一,這都是土著居民的收入來源。
㈨ 法律與文學是什麼關系
《淺談對法律與文學關系的理解》
摘要:法律與文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二者都涉及解釋、敘事、閱讀、書寫、表達,都是語言、故事、人類經驗的交匯之所。文學研究可能會有助於理解司法判決意見的強烈的修辭特點。文學還可能闡明因法律與公平之緊張而生發的某些持久存在的法理學問題;並且它還可能有助於理解法律成長的某些關鍵階段,這些階段是歷史法學的研究對象。
關鍵詞:法律;關系;文學
法律與文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從古典著作中,我們就可以看到法律與文學形影相隨。例如中國古典名劇《竇娥冤》,還有施公案、包公案、彭公案、狄公案等一類偵探公案小說。莎士比亞也有涉及法律的戲劇,如《威尼斯商人》。霍姆斯最著名的、也可能是他最有影響力的法庭意見,洛克納訴紐約案的反對意見,推理並不是很好,但它的力量就在於霍姆斯出色地運用了隱喻和其他的文學手法。
法律並不是冰冷的,那些真正的法學學者或者法律工作者,必須同時擁有出色的邏輯思維和辯論技巧,但更重要的是想像力。因為法律的目的之一在於伸張正義,這關乎我們對於一個公平的美好的生活的嚮往。法律工作者必須對生活對社會有深刻的體察與熱愛。作為一名法律初學者,初涉這個領域,難免會感覺枯燥無味,甚至晦澀難懂。但如果利用法律與文學的關系,通過「文學」這一媒介來發現法律的價值與意義,從你感興趣的角度、容易理解的層次去解決一般性的法律問題,那麼就會一步步的接近法律的內部。仔細想來,文學是人學,關注人,關注社會生活;法律保障人權,也是關注人,關注社會生活。兩者從本質上而言都是為人類幸福而服務的。文學性質的浪漫在表面上看起來和法律精神格格不入,但是這種語言形式的對立並不能割斷這兩個世界的內在聯系。如果法律不能影響人心,不能觸動靈魂,那麼它的精神力量將大打折扣,缺乏文學素養和人文情懷的法律人不過是個法律條文的機械操作者而已。「執法活動要達到『被認同的公正』,需要檢察官有較強的溝通表達能力,這種能力除了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外,還要有高超的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檢察長王晉閩為筆會致辭,「檢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們有很高的專業水準,在實踐中我們感覺到還要有非常深厚的人文基礎。我不懷疑我們檢察官的專業水平,擔憂的是社會實踐的欠缺,這靠背誦法條是不可能得到的。」文學,不僅可以幫助法律人充分地理解人、把握人,更重要的是文學通過塑造法律職業者的靈魂最終還能影響到司法的價值觀。
文學不僅能陶冶人的情操,還能使枯燥無味的法律變得更加嚴謹,更加准確,更加人物化,更加豐富多彩,更加具有深邃的歷史意義和社會現實意義,更加符合國家法治的要求;我們要在法律的約束下去創造文學。卡夫卡曾說學習法律就像嚼鋸木屑,所以身為律師卻鍾情文學,也正是他創作了數量眾多的法律文學作品,《法律之門》中的「門」至今使人充滿猜想,既蘊含了深刻的哲思,又飽含審美的意味。有學者說得好,文學擴張了人的想像力,表達了人心所要到達的地方,承載了人對現實的反思,更是本真感情的流露,人的悲歡成敗的呈現。文學的思維,孕育了法律的真實,孕育了法律話語呈現形式的真實,也孕育了法律尋求突破的另一種視角和資源。
法律沒有故事不行,可以說一個案件就是一個牽腸掛肚、離奇神秘、扣人心弦的故事。故事就像粗壯的樹干,情節就是故事的枝椏。法律沒有情節,就構不成案件,沒有案件的發生,法律何用?文學也需要精彩的故事,需要情節,它們有著相同之處:都以生活為素材,生活中到處可見的倫理、道德、秩序、正義、理性、規則、契約、命令、邏輯、復仇、犯罪、貪污、偷盜、通姦、離婚、自殺、謀殺、遺產等等,都是廣義上的法律范疇,也同時為文學所採用。
從「情」這一點不難看出,法律與文學有著不可忽視的相同的感情層次。文學有種內在的能夠被人們所認可的共同的價值理念:對正義的伸張。懲惡揚善是人類心靈深處的美好願望,也是人類對於法律所寄予的厚望。優秀的文學恰到好處的表現出了法律對正義的追求,而且因其濃郁的文學色彩及淺顯易懂的方式而更易於為大眾所理解和接受。從文學的情感中培養法律的感覺,有了「法律文學感」,可能就更容易去解讀法律,解讀法律現象;就會深刻地明白「收容遣送制度」、「撞了白撞」是缺人性關懷的「惡法」,免不了被廢除的命運;就會理解人的思想為什麼要比法律條文復雜的多,為什麼要在司法中注重說理與調解;就會理解法律的設計為什麼要處處體現對權利的尊重,為什麼要提倡人性化的執法與司法。我們才能在法律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文學與法律具有剪不斷理還亂的復雜關系。作為法律人,也許不應僅僅關注法律本身,不應把條文視為一種簡單符號,不應使思維機械與平面化,不應讓自己的思想停留在技術層面。功夫在詩外。也許只有從文學中汲取營養,才能真正理解法律蘊涵的人性光芒。在自己的背包時常帶上兩本書:一本關於法律,一本關於文學。
參考文獻:
[1] (美)波斯納:《法律與文學》
[2] 朱蘇力:《法律與文學―以中國傳統戲劇為材料》
[3] 徐秀佳:《法律與文學關系之初探》
㈩ 河北工業大學的法學專業是人文與法律學院還是城市學院
河北工業大學的法學專業人文與法律學院和城市學院都有,只是人文與法律學院的法學專業在一本錄取,在招生名錄上是「河北工業大學 法學」,不會出現人文與法律學院(是河北工業大學的內設機構)的名字;城市學院(是河北工業大學的獨立學院)的法學專業在三本錄取,在招生名錄上是「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 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