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哲學的定義從哲學的角度如何定義
哲學:
源自於希臘語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意即「熱愛智慧」。希臘文Philosophia是由回philo和sophia兩部分構成答,philein指愛和追求,sophia指智慧。顧名思義~
❷ 從哲學角度說明1+1=
從哲學的角度看 1+1等於未知啊 因為世界在變化中的 ,現在的答案不能代表以後的答案 ,所以需要人類一直探索啊。。。
❸ 從哲學的角度,說明「知識」與「意見」的區別。
柏拉圖的知識論主要集中在《泰阿泰德》里的。
柏拉圖批判了赫拉克利特和智者的三個關於知識的觀點:知識是直覺;認識萬物的尺度;一切事物都處在流變狀態。在柏拉圖看來,把知識看成知覺,就是把知識建立在真假莫辨的基礎上。比如一陣風一個人感覺到,而另一個人感覺不到。如此說,知識只因感覺主體而定,沒有確定的標准而言。同時,他指出知識建立在變化的事物的基礎上,同樣的不到確定的知識。這樣,他所謂的知識問題就成了「問知識為何,我們所答知識之為何無異於知識之非何。」
柏拉圖把意見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關於實際事物的常識,一部分是摹仿實際事物的想像,如繪畫、雕刻、音樂等藝術。
而他的知識被分為四部分,一部分成為知識,二部分成為理智,三部分信念,四部分想像。
❹ 哲學角度判斷對錯
這個命題有兩個部分,這兩個部分是遞進關系和推理關系,也就是說,第二部分專「人吃羊是殘忍的屬」這個命題的成立是以第一部分「狼吃羊是殘忍的」為基礎的,如果第一部分成立,那就需要對第二部分進行可行性探討;如果第一部分不成立,則第二部分肯定不成立。
「狼吃羊是殘忍的」這一命題是不成立的。
從自然規律角度出發,狼吃羊不是殘忍的,這是狼的自然性,不存在主觀的殘忍與否;這也是自然界的法則,是經過千萬年發展檢驗了的法則,它很客觀公正,殘忍不過是我們後來感情化的認識而已。
因為你的假設命題的基礎「狼吃羊是殘忍的」已經不能成立,因此在此基礎上推倒出來的命題「人吃羊是殘忍的」則自然無法成立。
❺ 怎樣從哲學的角度去理解
1、環境來問題是工業文明自的直接代價 人類社會的發展,就是不斷改造世界、創造財富、探索真理、追求幸福、光明和自由的過程.迄今為止,已經歷二三百年歷史的工業文明,就是人類依靠自己的智慧和科學技術,給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的光明,即生產文明和生活文明. 2、樹立環境意識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思想基礎 社 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能動的反作用.與其說環境問題是工業化的直接代價,還不如說是人類在發展過程中在世界觀、價值觀上的一種失 敗.看來環境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與環境意識有著相當大的關系.在環境問題已成為困擾人類生存和發展的今天,人類首先應該轉變思想觀念、調整自己的發展理念、 規范自己的行為以保護環境. 3、依靠科學技術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要大力發展科學技術,用科學技術的新成果解決發展中面臨的環境問題. 4、行可持續發展戰略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生態哲學作為可持續發展的解釋工具,把可持續發展思想提到哲學的高度,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態倫理觀.
❻ 哲學是哲理的什麼角度。
摘抄和復制前人說的話,這不算本事。我認為哲學與哲理殊途同歸,是先有哲理在有哲學。哲學就是人追求自然美好的本質,是一種體現。而哲理就是哲學的載體,給哲學賦予了定義,如宇宙和人生的定義。我第一次發言,不習慣抄網上的結論,一切皆發自內心,請樓主給分!
❼ 哲學的角度是什麼
哲學是一種反思的智慧,從哲學的角度來說,就是經過系統的反思得出的精闢的見解,這些見解往往比從其他角度看問題更具有準確性、可靠性和依據性。因此,說「從哲學角度來說」,指的就是經過理智的反思,有現實的依據性,又有科學的可靠性,並且是在歷史上出現過的觀點。
❽ 西方哲學術語
康德哲學概念簡釋
1)論理:(源自古希臘語akousma,原意為所聽到的事情)康德把「論理」做為哲學的基本原理,賦予它基本原理的意義。與之相比,公理是指數學或自然科學的基本原理。這也是公理和論辯的原理之間的區別,或數學原理與哲學原理之間的區別。公理要求求諸對象的直觀,因而在特殊中考慮普遍,而論理是論證的,僅在普遍中考慮特殊。所有純粹知性的原理都是論理,因為它們都是通過對語言的分析和辯論的的論證過程而建立的。康德作出這個區別用意是來批評傳統形而上學把數學原理用於哲學的錯誤傾向。
2)經驗之類推:康德引入四組范疇,每一組都有原理或規則來表明其應用的客觀有效性。經驗之類推是關系范疇的諸種規則,即實體性,因果性和相互作用的范疇。這些類推相應於三種時間樣式,即綿延,持續和共存。第一類推是實體永恆性原理。第二類推是持續狀態的確定秩序原理,而第三類推是交相作用或共同相處的原理。康德認為這些原理是時間經驗可能性的必要條件。它們能使對象的知覺在時間種相互必然地聯結,因而使經驗成為可能。但經驗之類推只是規定性原理,不是構造性原理。它們並不告訴我們是否存在著客觀地實體或因果關系或相互作用。
3)實然的:斷定某件事情是或者不是的一種判斷或命題。肯定的實然判斷具有「X是Y」的形式,否定的實然判斷以「X不是Y」的形式表示。一個實然判斷是一個命題或判斷的模態形式,相對於其他兩個模態直言判斷:即或然的(可能的)和確然的(必然的)判斷。用副詞表達,一個實然判斷要麼是「X事實上是Y」,要麼是「X事實上不是Y」。
4)統覺:【由拉丁文ad(往,向,到)和percipere(知覺,感知)結合而成】與有關外部世界的知覺相對,統覺是內省的被意識到的思想,或是對內在狀態的意識。同時,它又是對「我」或「自我」,即這些狀態的主體的意識或反省。在統覺中,自我意識到自身是一個統一體,意識到自身具有行動的能力。在萊布尼茨那裡,所有的單子都有知覺,但是只有他稱作「理性靈魂」的一類特殊單子有統覺。正因為統覺,我們才變成人,才變成道德世界的成員。萊布尼茨的區分意味著,也可能有無意識的知覺存在。統覺概念在康德那裡起著核心作用。康德區分了經驗的統覺(「內在感覺」)和統覺的先驗統一(「我思」)。前者相當於內省,後者伴隨我們的一切表象,將概念和直覺在知識中結合了起來。
5)演繹:一般在邏輯或幾何學的意義上使用,意為從前提推出結論。康德採用了來自法學家們的實踐的不同用法。法學家們把權利問題和事實問題區分開來。這兩個問題都需要證明。對事實問題的證明是經驗的,而對權利問題的證明則稱為演繹,意為對某種事情的合法性的證明。康德在其批判哲學中提出了各種先天直觀和概念,但認為也需要證明它們的合法性和解釋它們如何有效的應用於對象。這個步驟他稱為演繹。康德進一步區分了三類演繹:形而上學演繹,即把范疇從判斷的十二種形式推導出來的論證;經驗演繹,它表明了依據我們對經驗對象的經驗來應用一個經驗概念的合法性;先驗演繹,它通過先驗論證來進行。先驗演繹是《純粹理性批判》的中心論證
❾ 1+1=這個問題很深奧的,請從哲學角度闡釋之
這個問題易經有模糊釋意.它說:一陰一陽謂之道.那麼從哲學上,一加一可以是零,也可以是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