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版權法是不是著作權法
上述的版權版法及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著作權法》是一種無形的權利,同時是用有形物體現的,包括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著作權也是人權,又是一種財產。侵犯他人著作權如同偷盜他人錢財。盜版就是盜竊。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保護著作權人的個人利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的發展。
㈡ 求著作權法的學習提綱,急急急。。。
第一章 總則
一、著作權保護范圍(一)
(一)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均享有著作權。
(二)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
1、依條約(互相簽訂的條約或共同參加的條約):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依照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條約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保護范圍(二)
2、依出版:
(1)首次在中國出版: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2)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成員國出版: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或者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作品的形式(一)
一、依照內容劃分:
文學藝術作品:
自然科學作品
社會科學作品
工程技術作品
作品的形式(二)
依照作品的表達方式可分: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體;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公序良俗原則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不受保護的作品
1、公權力文書: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3、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民間藝術作品的保護另行規定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一、性質:非營利
二、職能:
1、作者授權
2、獨立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著作權的內容
一、著作人身權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權的內容
一、人身權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權的歸屬
一、歸屬的原則
1、作者
2、本法的另有規定除外
作者判定
1、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3、若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作者。
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1、部分職務作品(第16條第二款之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2、依照委託合同約定享有著作權的委託人。
3、依照繼承取得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各類作品的權屬規定
電影作品的權屬
1、電影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
2、編劇、導演、作曲、作詞等作者享有署名權;
3、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其作者有權單獨行使著作權。
職務作品
定義:公民為完成法人、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創作的作品為職務作品。
一般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例外規定:1、產品設計圖、工程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主要依靠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體現單位意志,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約定由單位行使著作權的職務作品。
美術作品
著作權不隨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作品展覽權所原件所有權轉移。
委託創作的作品
委託人與受託人可以約定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由受託人享有。
權利的保護期
一、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是限制。
二、發表權與財產權:
1、公民的作品,作者終生及其死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自作品完成後50年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3、電影作品、攝影作品,保護期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後50年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著作權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的限制(註明作者,不付報酬):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上不可避免地再現或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文章,但作者聲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10、對設置或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將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的;
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著作權的限制
合理使用的限制:
1、個人使用:
2、適當引用
3、媒體的轉播或轉登
4、新聞報道
5、公開講演
6、教學與科研
7、公務行為
8、五館復制
9、室外作品
10、免費表演
11、國內漢語言作品改編成少數民族語言在國內出版、
12、盲文出版
著作權的限制
強制許可:
為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得使用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鄰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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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麼是著作權法中的復制
著作權法中的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復制權,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復制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之復制,指以印刷、照相、復寫、影印、錄音、錄像或其他行為做成與原作品同一形態的復制,如將文書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將繪畫、雕刻加以摹拓,將錄音帶、錄像帶加以翻版錄制等等。
廣義之復制,還包括對著作加以若干改變,即不是再制與原著作之形態完全相同之物,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將草圖、圖樣做成美術品與建築物,音樂著作之錄音,將小說改編成劇本、拍成電影,編輯數篇論文,本國文翻譯成外國文,雕刻製成繪畫,繪畫製成照片或風景明信片,模型製成美術工藝品等等。最廣義之復制,還包括無形復制在內,如將劇本、樂譜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講稿的演說或講義文稿之朗讀。
㈣ 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著作權保護法它對保護作者的作品獨創性,作者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都有極大的作用。那麼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什麼是著作,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為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㈤ 什麼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復制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㈥ 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
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著作權的保護力度,著作權法對作品進行嚴格規定,那麼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關於著作權法中的作品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哪些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1、文字作品:小說、散文、雜文、詩歌、劇本、學術論文、著作、期刊、教材、書信。日記、報紙、廣告詞。並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現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書法作品,它是美術作品的一種。2、口述作品: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3、音樂作品: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不帶詞的作品。4、戲劇作品:話劇、歌劇、地方戲等為舞台演出而創作的作品,如劇本。(戲曲劇本、話劇劇本、歌劇劇本、舞劇劇本)5、曲藝作品:相聲、單弦、評書、笑話、快板書、山東快書、京韻大鼓、京東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墜子等形式的說唱腳本。6、舞蹈作品:舞蹈動作的設計和程序的編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記錄下來。如用舞譜的形式表現舞蹈作品。7、雜技藝術作品:為車技、口技、頂碗、走鋼絲、耍獅子、魔術等表演創作的劇本。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9、建築作品:建築物的設計圖紙或者是以建築物為核心的繪畫、攝影等。10、攝影作品:客觀記錄物物形象的圖片。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電影作品(有聲、無聲)、電視作品、錄像作品等。12、圖形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線路圖、解剖圖。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如:微縮景觀。14、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系統中的程序及其文檔釋義軟體(英語: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順序組織的電腦數據和指令的集合。15、民間文字藝術作品:神話故事、民間寓言、民間傳說、民間戲曲、民歌、民謠、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造型藝術及民間建築藝術等。
㈦ 著作權法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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