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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科研崗

發布時間: 2021-03-17 02:33:24

法學博士就業狀況如何,收入怎麼樣

按照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畢業生理想中的就業方向應該為高校和科研機構。但目前很多的高校和科研機構提高了學歷要求,基本只招收名牌大學的法學博士,這致使不少法學碩士不能直接進入高校或科研機構從事教學研究工作。大部分法學碩士與法律專業學位碩士一樣,通過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謀求就業途徑,或者進入企業從事法律相關的實務工作。
盡管法學碩士和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的就業去向趨同,但隨著法律專業學位碩士進入職場的時間增長,不少用人單位在逐漸認識到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畢業生存在專業知識功底薄弱等不足後,開始更為青睞法學碩士,並對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畢業生求職提出限制條件。如不少用人單位在公開招錄時,對應征者明確規定了具體的專業要求,如憲法學、民法學、行政法學等;或在招錄條件中要求應征者本科所學專業也是法學。採取這種做法的單位需要更具備深厚理論功底的法律專業人才。相比之下,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理論功底較之法學碩士略淺一些,且沒有明確專業劃分,法律知識專門化程度不夠。
其實,法學碩士、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的畢業生在就業時,如果合理評估自身優勢,明確求職范圍和崗位,針對性地進行求職,那麼都會獲得不錯的工作崗位。
法學碩士前景是每一個考生非常關心一個現實的問題,不僅僅是法學碩士,實際上所有的研究生都關注這個問題,但法學碩士近幾年屬於十大專業中很熱門的專業。但是這個問題要通盤辯證看待,我的總的看法是法學碩士就業不成問題,學校名氣越大,地理位置越好,個人素質越高,就業越好。但樂觀不是盲目的,研究生的擴張,學生自身實力的有限,以及社會法律政策因素不確定性,已經影響了研究生的就業,包括法學碩士學生的就業。法學碩士具體就業情況與兩個因素有直接關系,第一學校名氣,第二個人能力,當然能開設法學碩士專業的學校,相對來說都不錯。
也許你會問法學碩士為什麼一定要爭取進入名牌院校呢?我認為有三點原因,我身邊有很多人,包括我的同學,當然不是大學本科同學,是高中同學,包括我的學生,還有認識很多人,到名校學校有這樣幾個優點:第一,能夠學到法律的精髓,比如像中國人民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是很好的,有王立民這些老師。像北京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非常精深的,像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這些學校都是相當不錯,就業前景發展非常好。再有一點就業渠道,名校來講就業渠道廣而順暢,可以這樣說,以北京為例,假如說你是北大畢業的,你是清華畢業,你是人大畢業、你是政法畢業的,你會發現在目前整個北京司法系統當中,基本上大多數來源於這幾個學校,對你的就業來講無論你個人資源,還是你學位資源都是非常充分的。

❷ 法學研究人員有哪些職業

律師、司法類、紀檢類

❸ 法學研究生三年應該如何度過過來人給個建議吧。感激不盡。

一個學長的文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學法十年
自1998年入河南大學成為一名法科生,我習法已整整十載。從還充滿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從一名中學生,到現在的碩士研究生;從對法的近乎無知,到後來的系統研習;從走出河大園,到再次步入明倫街85號,我人生的十年過去了----也許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憶往昔,總不免感慨頗多;十年了,該有一個總結了。
真的好感謝老師們給的機會和教誨----正是這份機會和教誨,使我十年中的最後一年幸運地獲得了無比豐富的意義,阻止了我因多年來的碌碌無為而欲對自己的痛罵。就讀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認識提高最快的一年,就專業來說,尤其如此。小學生只學習知識和生活的基礎,中學生則僅僅是建立了對事物 「對或錯」的簡單二元判斷(這或許與他們平時的考試訓練有關----題答對了就得分,否則就不得分),即使大學本科生也不過是藉助於概念、命題較為系統的掌握了一門知識框架----他們掌握的概念、原則、命題往往是沒有語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這種知識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書」的知識體系。依賴教科書,每天看得也是教科書,甚至把專業學習理解成是對教科書的掌握----教科書掌握住了,專業就學成了,到工作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圖了。他們認為教科書,尤其是知名教授編著的教科書,講得就是對的----頂多有一點對「來自其他學者或任課教師的批評」的認可;他們也同樣迷信老師,認為老師講的也都是對的,殊不知,老師講的僅是他自己認為是正確的東西,結果他們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觀點,也無法形成獨立思考和獨立學習的習慣和素養。他們還沒有意識到:事物是復雜的,有時無法通過下確切定義的方法來理解;事物有許多側面,掌握這些不同的側面也許就是對事物的正確理解;非要下個定義,看似准確,實則謬誤。結果,他們不知不覺養成了一種「概念+特徵」式的學習方法----或許,從許多學生遞交的論文中「概念+特徵+作用+歷史+意義」的套路和將近80%的篇幅佔有量就可以發現這一點。不幸的是,我曾經就是「他們」的一員;但幸運的是,通過任瑞興老師的指導和一年來的學習和思悟,自己意識到了這些,並著力進行了矯正。
一、一年來的收獲
第一年的收獲之一是,補充了法哲學和法律史知識。法理學其實無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門法的共性東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組成一個合理的體系,並成為各部門法均可以找到指導原理的基礎學科,但這還是從法律自身認識出發去解釋法律關系和法律問題。而法哲學是一種用外在於法的哲學視角和高度來審視法,給我們提供了更廣泛的遐想空間和參照系,並帶來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於探求深度的決心及習慣。立法規定的是條文,課堂學的是規范,而我們卻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學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通過對法進行哲學分析進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僅需要共時性的思維還需要歷時性思維,去比較不同概念、原則、制度,發現現象背後的本質,找出一定的規律,進而獲取對問題的通透理解,提出有價值的觀點,豐富對法的認識,所以,法律史知識很重要。並且,法律史學習中強烈的史料意識,對提高我們的資料收集能力、訓練掌握較好的整理方法和獲取較多的研究資料和相關信息都大有幫助。
收獲之二是,確立了明確的學術興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關理論可謂是最為宏觀且最具哲學思維和高度的民法理論,就中國的語境而言,它還是立法和民法理論界現在和今後一段時間關注的中心點。法典理論提綱挈領式的高度,使我們可以去俯視鳥瞰民法體系的整體面貌,明晰各具體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間的聯系,進而獲取對民法的體系化認知,領略民法作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個社會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標志。中國正式的民法法典化從1998年(民法起草小組的成立)就開始啟動工作。當下的法典論戰持續激烈,從「綁聯」、「現實」、「浪漫」三種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國棟版---《綠色民法典》」 三個學者建議稿;從「物文主義」、「舊人文主義」、「 新人文主義」三種精神,到「法國」、「德國」、「國產」 三個模式;從「九編」、「七編」、「五編」 等編數設計,到「人格權」、「知識產權」、「侵權責任法」 等內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經驗證明:論戰越激烈,民法典越先進;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學。在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出現的這種爭吵,真可謂是我國法學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難能可貴的一種法學上的進步。不管未來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國棟成分」,我覺得我們都應該感謝他所盪起的「學術漣漪」、善意的「鄙視」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囂」。自己原本就比較關注法典化問題,又受到魏磊傑師弟的啟發,所以我現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選擇了法典理論,而且我覺得作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應當置身、跟進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時代意義的民法理論潮流中。
收獲之三是,從「學習英語」到「利用英語」思想意識的轉變。這個假期,有幸跟著魏磊傑翻譯了篇文章,並榮幸能得到了魏磊傑的充分肯定。這是我第一次去系統的翻譯一篇文章,英語算不上好,再加上專業英語知識的欠缺,說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態可謂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負所託。但經過一個月以來的嘗試,我感覺到:外文的譯介實屬不易,然大膽去做,「則難者亦易乎」!外文的譯介對我來說是一種新鮮的工作,其實也是一種新的學習方法。社科院渠濤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後記中提到中國人在學習外語問題上的一個共同認識是「英語是哭著進取,笑著出來;而日語是笑著進取,哭著出來」。這一個月以來的經歷使我非常認同此言。而且,對我來說,努力的結果不僅僅是把英語文本譯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種研讀、翻譯、利用外文的學習和科研能力。彭小龍師弟說現在北京的學者都不屑於搞翻譯----太浪費時間,而且外文的翻譯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寫專著,象王軼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譯。我本人並不認同他的觀點。我國絕大多數法律都是 「西方舶來品」,因此,對西方語言的良好認知應為法律人的基本素養。翻譯外文可以提高外語水平和運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練掌握翻譯----這種准確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後,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時做到准確和得心應手。實際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軼校對的。當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譯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種外語能力的。我給自己制定了今後的訓練計劃:我已通讀了《民法通則》、《法國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術語和用語習慣給掌握住了,接下來爭取在一至兩年的時間里,與他人合作去翻譯3、4篇文章和一本書,學會如何去選擇所要翻譯的文本、如何組織一個志同道合的團隊、怎樣去聯系文本的原作者並爭取他的翻譯授權和如何把這些辛苦的工作轉換為成果。最後一年,自己開始去翻譯德文文本。
收獲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圍圈,學會了讀書,尤其是讀好書。就像不能老覺得英語還沒學好就一直去「學」英語,而應學習如何使用、利用英語,我們也不能把專業沒學好當成是教材還沒掌握的足夠牢,其實專業沒學好,也許反而是我們教材看得太多了。認識到這點之後,我決定除非有必要否則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書。何謂好書呢?我覺得教授們寫作時經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書、好文章。事實證明我的判斷是正確的。這個假期,專程去了兩趟鄭州,又委託北京的同學選購了一批,還通過當當網、卓越網買了多本。好書的確不一般,象勒內•達維德的《當代主要法律體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較法總論》、約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陸法系》、穗積陳重的《法律進化論》、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較法》、弗朗茨•維亞克爾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發展為觀察重點》、艾倫.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變及形成》、紀坡民的《商品社會的世界性法律》和《產權與法》、謝懷栻的《外國民商法精要》、我妻榮的《債權在近代法中的優越地位》、蘇永欽的《私法自治中的國家強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爾曼的《比較法律文化》等等,這些好書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震撼!
收獲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許多資料。學會整理和收集資料,是為學的基本功,除了購置多本書籍外,還通過互聯網收集了許多好資料。首先,找了幾個同學,進行分工,把民商法學界還包括許多法理法史專業的大家的文章,都從不同的網站上找到了,然後分門歸類,大家資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幾個非常有用的網站,從中下載了許多好資料,如:史尚寬、王澤鑒的所有力著;法學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論叢大部;法律出版社的「當代德國法學名著」(梅迪庫斯德《德國民法總論》)系列全部;德國、法國、日本、台灣的民法典中文版、多個國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幾乎全部的其他國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語言版;還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國家的多本也已翻譯過來的名著;關於民法典專題的所有在網上能夠找到的文章。
收獲之六是,學習了第二門外語----德語。德語(Deutsch)是德國、奧地利的官方語言,也是瑞士的4種官方語言之一。德語是1億多人使用的母語(總計約為1.1億)。它最初在德國、奧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斯登、盧森堡、義大利南提洛爾,比利時的一小部分地區,部分波蘭地區和部分法國阿爾薩斯地區內使用。另外,在這些國家的殖民地內,例如納米比亞擁有大量的說德語的人口,在東歐的一些國家中,仍有少量的說德語的少數民族。此外,蘇聯和羅馬尼亞等國的德國移民區、以及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等地也有少數人使用德語。所以,德語是歐洲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語言,三個典型的民法典,其中兩個都是德文的。況且加上中國的德國民法血統,我覺得學習德語非常必要。上個學期,跟著學校的博士生聽了一個學期的課程,現在繼續學習中。現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對還很少,學好了肯定很有幫助的。再者,王老師說推薦我考中國社科院孫憲忠老師的博士,他是一個德國通,我覺得,學好德語,考他的博士應是一個很大的優勢。
收獲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獲是,自己學會了如何學習。研究生三年的學習,不應當是本科之後的簡單的時間累進,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學習、去發現和研究一些問題的方法。除了發現並努力糾正「概念+特徵」式的學習方法外,我還拓展了利用外語創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譯的文章將作為「轉型時期的私法發展與法典編纂」一書中的一部分將由魏磊傑聯系清華大學的高鴻均老師出版。我覺得,研究生階段了,決不應該是再悶頭苦讀、自我封閉,應該多與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學,瞧瞧其他學校尤其是重點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麼。其實,經驗證明,與他人進行交流總能獲得或多或少的知識,交流本身就是一種學習方法,只是被大多數人忽略了。我還認識到,一年級打了基礎之後,從二年級就應該樹立專業興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論太廣博了,不可能每一個內容都學的很精深,而且,學術成長的一般規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較小的范圍和方向,做大、做強、做精,然後再從面上向其他范圍拓展。樹立專業興趣和方向之後,應該圍繞主題寫一些相關的文章。學習,不僅向老師學習,更重要的是自己學習。上課是學習,交流是學習,自己看專著和文章是學習,寫讀書筆記是學習,撰寫文章是學習,翻譯外文是學習,搜集和整理資料也是學習。其實,只要用心,我們可以經常進入到一種學習的狀態中去,即使看電視、逛街,只要帶著一種理性和思考的心,我們會發現許多有意義的問題,特別是與專業有關的課題,這也是在學習。通過思考和學習,我們可以把我們的一個個知識點得以串連,並按照某種規律和邏輯形成體系。我認為,對於一名碩士生,於本科的基點上,再打一下基礎,學會如何獨立學習,找到自己的學術方向並進而作出些成果,寫一篇不錯的學位論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學生,帶著這些進入到博士階段的學習就已經做的很不錯了。
學習民法,兩種思維應並進。一是微觀思維。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識點很多,也很瑣碎,要把所有這些知識點都要搞清楚,不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們養成一種細心、善於具體分析、從細微處著手的思維習慣。二是宏觀思維。民法不僅廣博而且最富體系性,同樣的內容給予不同的順序安排,可能背後體現的立法意圖、民法精神、價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時往往因為「牽一發而動全身」 的緣由變得十分困難;王澤鑒先生把「無權處分」喻為「法學上的精靈」,對該問題的處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這是因為「無權處分」攸關物權法與債權法的體系,與所有權、合同效力、不當得利、侵權等制度和問題也密切相連----這充分說明了民法強烈的體系性。王軼教授還專門撰文研究了民法的體系強制問題。學習民法,尤其要注意對民法的這種體系化認知。郭明瑞教師在其主編的《民法學》教材中也指出:學習民法,要使用體系化的方法。我們要了解民法的體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豐富內涵,就需要有一種不光停留在某一細節的宏觀思維方法和習慣。當然,二者決不是截然對立的,相反卻是相輔相成的:研究宏觀問題往往需要具體制度的支撐;而對具體問題的關注則需要用宏觀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發現其中的症結所在、進而得出准確的結論。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僅要去寫一些關於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體研究民法中的具體制度,兩個方面都不可偏廢。
學習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債權在近代法中的優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榮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樣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時即以寫就了方法論的論文和確立了方法論、然後一生一世追求這種方法,有密切關聯。好的學習方法可使我們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爾•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黃茂榮的《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胡玉鴻的《法學方法論導論》、楊仁壽的《法學方法論》、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論》、王澤鑒先生的《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林立的《法學方法論與德沃金》以及賀衛方、梁彗星、季衛東、王利明等關於如何學習法律的講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問題,大有「眼前一亮、豁然開朗」的感覺,相信這會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
二、努力的方向
以前覺得自己啥都敢寫,來讀研究生之後,又覺得啥都不敢寫了,可能是因為發現自己其實很無知。看得書越多,越覺得自己的淺薄和無知。所以,這一年來我一直處在一種因自己淺薄而心虛的意識當中,我對自己的能力深深懷疑,內心愧疚。盡管比磊傑高一個年級,但卻發現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為了使自我獲取進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個愚鈍的人,沒有磊傑的聰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減少這種差距。
成果意識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勞動的工作,盡可能把它變成有說服力的成果。對於要考博者,尤為重要。通過這將近半年的潛心讀書,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識積累,下面就要結合自己的興趣寫上幾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課的作業《淺論公司法與合同法的關系----以一個對公司解讀的合同路徑為視角》(現在題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讀》)進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結果。《論民法典總則的技術構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後,也准備投出去。磊傑這次回來,給我帶來了珍貴的、從台灣復印的《奧地利民法》。這部法典大陸好像還沒有公開出版的書籍,幾部好的《比較法》談到的也不多,我手頭的近20本有關民法典的專著和論文集也都對此毫無專門談及,網上查到的相關文章也極少。我想好好研讀之後,寫一篇關於奧地利民法典的文章。這些都是較為宏觀的內容,還要寫一些較為微觀的,如特許經營合同、物上請求權與債權、侵權行為的關系等,我總共列了10個題目,爭取在二年級全部完成。我覺得,經過一個較為充備的積累期後,已經有了許多的想法,「專業嗅覺」也增加了。之後,在寫文章時,選定題目之後,看兩周與之相關的書和文章,第三周開始動筆寫,邊寫邊看,第四周完成並修改。這樣,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話,一個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
我對自己專業興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標是:通過德國、瑞士、奧地利三個國家的民法典和相應的資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樣式論」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長遠的目標是:要建立起一個以「查士丁尼皇帝羅馬法法典編纂時期----中世紀----《法國民法典》編纂前啟蒙時期----近現代」為時間緯度、以羅馬法的建立、變種、繼受、沉淪、發展為連線的知識脈絡。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個以羅馬法為源頭、以當代的普遍民法典編制為結果的呈縱向的私法知識系統,以期發現一些有價值的課題。我只是關注了近現代從1804年《法國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蘭民法典》,羅馬法的知識還很薄弱,中世紀時期羅馬法的狀況如何知之甚少,而且這方面的研究資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學習和研究的困難。今後更需要努力。

❹ 專職科研崗到底算什麼性質的

這個要具體分析。前些年,高校沒有事業編制的專職科研崗。近兩年,有些學校增加了少量事業編制的專職科研崗,但印象中專職科研崗合同制的較多。
目前高校的崗位和編制類型設置比較多,單從稱呼上很難判斷。一般其招聘或用人信息上會有說明。
如未明確說明,可直接咨詢其人事部門。

❺ 專職科研崗靠譜嗎

這個要具體分析。前些年,高校沒有事業編制的專職科研崗。近兩年,有些學校增加了少量事業編制的專職科研崗,但印象中專職科研崗制的較多。 目前高校的崗位和編制類型設置比較多,單從稱呼上很難判斷。一般其招聘或用人信息上會有說明。 如

❻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畢業後就業情況怎麼樣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畢業後就業情況怎麼樣
考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的同學都愛向盛大清北教育咨詢就業情況。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就業好不好?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的就業去向大致有哪些?盛世清北教育為了避免重復咨詢,節省時間以更好的服務內部學員,在此為廣大考生談談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就業情況。
法律職業,是個金領職業,必然也是個金領要求。那麼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畢業了,大都去做了什麼呢?法律學科總體而言就業面較為局限,目前在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就業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向:
1、公務員方向。在多數畢業生的心目中,法律人從政是首選,這也必然是我國未來政治發展趨勢。但公務員錄取難度極大,2008年,全國公務員報錄比例為52:1,字面意義理解為52人中錄取一人。公務員總體薪資較低,但其工作相對穩定,福利較好。目前公務員薪資較高的地區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省份,如上海、蘇南、浙江、福建、廣東等地,有志考取公務員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可以密切關註上述地區動態。 2、律師方向。相當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在讀研期間參加司法考試,取得司法執業資格後,可以選擇做律師行業。律師,在西方發達國家被稱之為金領職業,收入頗豐。而在中國,目前律師行業仍處於發展起步階段,其制度正逐步健全發展。 律師職業,對個人的能力、人脈資源、學識等要求非常高,其成長期很長,一般為10-20年。其收入並不穩定,目前就業情況較好地區為華東地區、廣東地區等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律師平均年薪資在10萬以上。北京地區因政策限制,對外地律師北京執業採取變相限制措施(詳見《北京市司法局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在當地未來律師主體陸續將以北京戶籍為主,其收入以個人能力不同而不同大,但總體而言,北京是當今中國律師最為集中的地區,中央民族大學法學研究生從事這一行很有優勢。 3、公司法務方向。公司法務包含范圍較廣,一般包含非訴訟法務助理(總裁助理)、企業法律顧問、法律合規員、風險控制管理員、賬務催收、績效稽核專員、人事行政法務方向、人事法務培訓等等。公司法務在某種意義上相似於商務律師,一般處理公司法律相關事宜,出庭訴訟情節較少,通常要求通過司法考試。公司法務的收入差距較大,有地域區分、公司區分、個人能力區分、畢業院校區分、崗位區分等等諸多因素。 4、調查員。類似私家偵探性質工作,部分法律人選擇從事該項職業,目前全國私人偵探機構約3700家,從業人員2萬多人,主要從事:尋人服務、財產調查取證。

❼ 法學研究生考試有幾個分類(或說是方向)

法學研究生的方向一般來說分為 法學理論,法律史,民商方向,刑法方向,訴訟法方向,行政法與憲法方向,國際法方向,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方向,經濟法方向,個別學校還會分的更細,比如大連海事就把海商法列為一個方向,人大將知識產權列為一個方向.

法學研究生的通過率,國家的通過率沒有參考價值,還是要看你所要報考的學校的通過率,法學研究生的通過率是比較低,是目前競爭最激烈的幾個專業之一.比如人大的平均錄取率就達到了10%左右,當然每個方向的錄取率也是不一樣的. 民商,刑法,經濟法,國際法的錄取率是最低的,每個學校都是.因為報的人多.

法學研究生我們稱為法學碩士,法碩則是指法律碩士. 兩者的區別很大,法律碩士只允許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報考,而法學碩士則沒有限制. 在考試上,法律碩士屬於全國聯考,而且有統一的大綱和參考書. 而法學碩士則根據學校的不同,其考試科目,指定教材都是不一樣的. 試題難度上,法律碩士相對簡單,且不會涉及很深的理論問題,而法學碩士則比較側重理論的知識的考察. 招收人數上,法律碩士不分方向,因此比較多,基本每個學校都在百人以上,而法學碩士分方向,每個方向的招收人數都有限.

❽ 法學研究生方向的就業問題

法學畢業之後一般做什麼?近幾年的就業和收入怎麼樣,能不能說一下你們畢業班的情況
其實一般來說也就是一般大學生畢業那點事情了。法學本科大致有三個方向:升學、工作和其他。升學么,可以保研、考研、出國或者參加某項專門的培訓;工作,基於學科特色,可以全三機關或者考公務員,都比較適合的,其實法學本科是大路貨或者百搭,做什麼都行的,或者忍受一下去律所混;其他,是指待業、考研、考證等等了。上述三個方面,我的同學都在實踐中,各種各樣的都有,不過較多的是選擇就業了,不過大多跟法學本專業無關,有去銀行的、去基層的、留學校的,甚至還有支邊支教的。如果在大城市,不妨選擇收入高的行業,等著考公務員或司法考試再轉職。回家鄉的,那就要托托地方上的關系找個好工作。如果打算以後在專業學業上有所發展的,就找個輕閑的工作,安排有三五年的學習在裡面。去律所其實也是一種選擇,如果自己有足夠的精力或者有親友開律所的,那不妨進去鍛煉一下,這條道非常辛苦的,我有同學正在苦行呢。 最後說說法學專業,其實這個專業就是強調高精尖的,沒有辦法,因為一名成功的法律人士具有很高的市場價值,我們當然會面臨一條漫長的艱辛的磨練之路咯。其實,如果愛法律,那麼放下思想包袱潛心學上十年,是值得的! (華北電力大學)

我們現在的就業形勢就眼前來說不是很好,因為作為我們來說要想在畢業後從事與自己專業相關的職業需要一些條件:
1.資格證書,我們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每年九月,通過司法考試之後我們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工作,實習一段時間後可以申請律師執照,同時進法院和檢查院的幾率要大的多,而且有成為檢查官和法官的希望,如果過不了司法考試一切無從談起. 2.工作經驗,這對我們來說又是一大難題,我們不可能一畢業就有工作經驗的,這也是所以專業面臨的難題. 就我所知道的是我們現在畢業的同學能就業的有兩種情況: 1.通過家裡的關系找到 2.剩下的基本上都在做與銷售相關的工作. 這就是我們專業的實際情況! 但是,這肯定不是我們專業以後的結果,這點我是可以肯定的,因為在我們上學的時候就聽到老師們說,對於我們專業來說最困難的就是前兩年,原因就是前面我所說的.現在我的好多同學都在准備司法考試或者考研,也就是說只要我們能撐過這兩年甚至幾年,無論是工作環境還是工作待遇都會相對好過一般的理科專業的,因為我們一旦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大部分都是管理崗位,相對來說發展機遇要大的多. (貴州大學)

我們學法學的其實很不好找工作,但如果找到對口工作,一般都是好工作,法學專業就業率低 我認識的學法學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家裡很有錢或者有權,畢業後不用考試就直接進入公檢法機關 2、家裡有關系,但要找關系送錢,然後考公務員,進公檢法 3、大學成績很好,考試通過司法考試,當律師 4、大學成績很好,考試通過司法考試,考公務員,進法院 5、大學成績很好,考研 6、考地6、考地方的事業單位 7、要關系沒關系,要錢沒錢,學習還不是很好,只能通過招聘會,找個普通工作 總之,法學很難找工作,但如果家裡有門路,學法學還是挺好的,我現在屬於第六種,在事業單位,但我也考司法考試和公務員,這次天津市公務員考試,我筆試通過了,明天面試,我報考的是法院 (天津工業大學)

我今年畢業的,我沒有考研,工作不好找,畢業在家准備考司法考試,8月多,陝西法檢系統剛好找公務員,我很幸運考上檢察院了。 如果你大四了,現在就應該到考研的關鍵時期了,如果你正在准備期間,那就不要放棄了,好好的努力一下了。如果找工作的話,要有個好的心態,學法的工作是很難找的,想要從事專業的道路是很艱難的,路子也很窄,沒有司考的證書,律所是很難進去的。 不管怎麼樣,好好努力,聽別人說總是有限的,路是自己走的。 (昆明理工)

我們班在湖南大學法學院算是比較優秀的班, 法學這個專業是需要深造的專業,讀到越高層越有前途, 所以我們班大部分考研了,考的比較好,全班29個同學,有13個在 讀研究生,其中4個是保送的研究生,其他就業的,本科畢業大部分都 從事的是與法律無關的工作,有到銀行的,有做外貿的,還有做銷售的,有工作員,當然自己也可以在法學本科畢業以後考個公務員, 繼續努力考過司法考試,開始律師執業,5年的積累也會成為一個不錯的律師!(湖南大學)

我是今年才畢業的,現在在工作。就我目前所知道的情況,我們學法律的畢業後主要就業方向是銀行、保險、律師,還有到企業中作法律顧問,還有的考公務員。不過據我所知,就業率不高。考研還是我們的一種主要出路。

❾ 法學研究生有幾個專業各種專業就業方向如何

一、法理學,兩個方向。

(1)法理學這個專業對於大所所要求的「較高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素養」是非常合適的。如果法理學都能學好,其他部門法都很容易學習,法理學所要求的法律研究是是十分必要的,而大的律所都要求法律研究,法理學恰恰就是求職的機會。

(2)學習法理學的學生以後考博成為大學老師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就業方向。

二、法制史,三個方向

(1)學法制史的同學可以考公務員。公務員現在大熱,學生可以重點考慮這個方向

(2)可以往律師方向走;我覺得就業方向與所學專業並無直接聯系,所以,還可以往律師方向走

(3)可以當大學老師。如果你喜歡讀書,可以考博,然後畢業到高校任教。這也是一種選擇。

三、民商法和經濟法

(1)是律師這個行業。因為大部分掙錢的律師都是做民商事案件的,所以,前景和「錢景」都非常廣闊。(

2)是公司的法律顧問(法務)。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互聯網時代,公司的法律顧問就業前景一片光明。尤其是現在很多律所或者律師團隊都開始重點主推公司法律顧問業務這一塊,所以公司法律顧問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

(3)學民商事專業、經濟法專業的同學可以進證券公司、金融公司、投行這些部門。這些公司都是需要研究民商法、經濟法等專業的人才。

四、知識產權法

(1)大部分人還是選擇律所做知產業務去

(2)進入了BAT等大型公司做法務

五、刑法(1)公安、司法鑒定人員,這是學刑法專業比較大的優勢(2)直接做律師,刑事律師雖然案件不多,但是好的律師一年上千萬輕輕鬆鬆,這不是開玩笑(3)直接考公務員。建議考檢察院,專業相對對口。

六、訴訟法

(1)律師,因為律師需要大量辦案,訴訟法專業當然很合適

(2)選擇考公務員,進法院、檢察院做法官。

七、憲法與行政法 (1)當老師(2)律師

八、法律(法學)

(1)那些新型的職業,法律知識管理師,產品經理,法律媒體從業者,都是可以嘗試的。

(2)加入創業公司也是很不錯的選擇,關鍵在於自己想做什麼

拓展資料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學,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法學是世界各國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的大類,也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很多人習慣將法學專業稱之為法律專業。

在中國,法學思想最早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代被稱為「刑名之學」,從漢代開始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

(參考資料 網路 法學)

❿ 教師科研崗和科研教師崗的區別是什麼

教師科研崗指跟著自己的教師做科研

科研教師崗是指大學教師的職位。

教師科研素質包括:

1、科研意識;2、科研方法;3、科研精神

科研意識是指積極從事科學研究的心向,潛心捕捉和發現科研課題的探求欲。

科研方法是指包括選題、搜集資料、社會調查、實驗研究。統計處理、總結研究成果、撰寫研究報告等具體方法和經驗。

科研精神是指勇於探索、刻苦鑽研、團結合作、不斷創新等精神動力。

強烈的科研意識、科學的科研方法和崇高的科研精神,三者在構成科研能力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

這種教學和科研的區分和對比是有點誤導性的,因為它默認兩者是魚和熊掌的關系。

我覺得教學科研是非常互補的事情,實際上有經驗的老師也會有感覺,很多好的研究想法來自教學(可以是准備過程,講述過程,師生互動過程)。

反過來,教育,只要你認可教育不光是念念課本,就一定需要一線的研究經驗。這樣老師才能真的知道課本上的信息到底是怎麼來的,又會像何處去,有什麼隱藏的缺陷。畢竟,高等教育不是簡簡單單的傳遞知識而已,它要傳授的按說應該是方法論,價值觀,一門學科的來龍去脈。

當然,萬事萬物都有例外,也真有完全不做研究的人寫出特別好的教科書,這里就不討論了。

國內大學切割教學和科研崗位的嘗試是非常可笑的,其隱含邏輯是高等教育和老師的工具化(有的人負責上課給學生灌輸知識,有的人負責做研究發文章給領導長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