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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界張三

發布時間: 2021-03-17 02:30:31

1. 張三和李四簽十四簽協議在王五不知道的情況下要負法律責任嗎

張三和李四鉛14幾協議,再往無指導的情況下,要負責法律責任嗎?不需要

2. 合同法案例「張三的行為屬於什麼性質的行為」

問題一:李四可以追究張三的法律責任,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和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根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概念,李四的配方屬於商業秘密的范疇。問題二:從本案例的啟示主要有兩點1、加強保密意識,對商業秘密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2、用法律手段對涉及商業秘密的合作方進行必要的約束,如約定違約金等。

3. 張三被宣告死亡後,5年後再次出現,現在他與子女、妻子的關系,法律如何認定。(

我國法律規定失蹤人被宣告死亡後,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
但是同時又規定在原配偶尚未再婚的情況下,被宣告人被撤銷死亡宣告後,兩者的婚姻關系自行恢復。
如果張三宣告死亡後,張三の妻子改嫁,在再婚後離婚or再婚後配偶又死亡的,則張三與其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自行恢復了。
子女是自然血親,任何情況下都不受影響,關系永遠存在,我國法律也不支持解除自然血親。

4. 張三在醫院死了,其家屬把主治醫生李四告上法庭。按現在法律怎麼判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張三在醫院死了,其家屬應該把醫院告上法庭,法律規定是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即使主治醫師李四構成醫療事故罪或非法行醫罪,也應該屬於公訴案件,由檢察院起訴,不是由死者家屬起訴。

5. 急啊,英語翻譯「我是來自法學院國際法1班的張三,性格開朗,做事認真負責。」

I am ZhangSan,and I'm from Class One of international law major ,Law Academy. Outgoing, serious and responsible for work is my character.

6. 請問張三需要負民事賠償的法律責任嗎

張三應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因為其舅讓其幫忙鎖門,該承諾後未去,導致被偷,存在過錯,但主要還是其舅未鎖門,他應負主要責任。

7. 張三是什麼梗

出自b站法考主講刑法的羅翔老師,張三是他通俗易懂的刑法小案例里的主角,燈專之後還被粉絲
改編成歌曲屬「法外狂徒張三」

羅翔,男,湖南耒陽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畢業,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領域為刑法學、刑法哲學、經濟刑法、性犯罪。2008年以來入選法大歷屆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2018年入選法大首屆研究生心目中的優秀導師。

43歲的羅翔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法學研究所所長。3月9日,他受邀把自己的刑法課「搬」上視頻網站,兩天之後漲粉百萬,粉絲數量已超532萬 。



8. 請教各位法律界的高人們---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首先確定本案是侵權行為關系。
其次,張三、李四作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應承擔對王五的賠償責任。
第三、周六不是侵權行為人,因為張三、李四共同侵害王五的時候不在現場。(需要證據證明)
第四、酒店作為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只有在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賠償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比如發現張三、李四在打王五的時候沒有制止)

以上回答的根據來自《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9. 張三8年前借李某5萬利息3%(屬高利貸嗎)有過多次口頭追款因張三生無力償還張三將受到法院如何裁決謝謝

網路知識里有關於高利貸定義,復制的。

「高利貸」

經濟史學者通常會按照如下方式定義高利貸:選定一個「我們覺得合適的」數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後把利率超過了20%的任何借貸定義為高利貸。這樣的定義從字面意思上看並沒有錯,因為超過20%的利率的確比較「高」。

但是在中國的傳統語境下,「高利貸」這個概念往往跟負面的意識形態連在一起,如果按照上面的定義,我們就會把所有超過20%年利率的借貸都認定為「壞的」。這種定義完全不顧借貸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和契約執行環境、不顧通貨膨脹率的高低,完全出於局外人的主觀願望。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對於什麼是高利貸,我國民法學界目前有三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有的學者認為借貸利率可以適當高於國家銀行貸款利率,但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限度,否則即構成高利貸。第二種觀點認為高利貸應有一個法定界限,但這個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持這種觀點的人還認為,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第三種觀點認為: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利息超過多少才構成高利貸,由於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和解釋,在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這種觀點還認為在確定高利貸時,應注意區別生活性借貸與生產經營性借貸,後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於前者。因為生活性借貸只是用於消費,不會增值;而生產經營性借貸的目的,在於獲取超過本金的利潤,因此,它的利率應高於生活性借貸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