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法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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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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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1999-2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裁判文書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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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危害軍事通信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保監會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公證員出具公證書有重大失實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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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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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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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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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關於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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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英文版)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
·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第二審判決改變第一審判決認定的罪名後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自動櫃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關於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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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化石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五個嚴禁」的規定》和《關於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處理辦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六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有爭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調卷函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收費監督管理的規定
·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司法解釋施行日期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民檢察院勞教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外執行檢察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工作規定
·人民法院獎勵暫行規定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內務條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試行)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充分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確保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若干規定
·[江蘇省]關於刑事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准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關於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犯罪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關於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暫行規定》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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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范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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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案件文書樣式(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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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預報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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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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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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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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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中國法學院排名
排名前10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大法學院、清華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211)、武漢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廈門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不是21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11)、上海交大
2011年,教愚部又把國防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升格為985大學,現在北京已經有9個985的學校了(如果沒記錯),始終要銘記,中國的大學是分三六九等的,北京地區的大學就是舉足輕重,北京以外有的就是無足輕重,現實很殘酷,有考985大學的實力,千萬別考211,後悔終身!建議你考前三名的學校,錄取分數,可以去前三名的學校的招生辦詢問,北京以外的學校就別考慮了,國內已經有700多個學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已經高度泛濫了,這是一個典型的考不上好大學就幹不了這一行的專業,所以要靠前三名的學校,否則根本學不到東西
你沒有看錯,清華這樣一個工科大學的法學院已經排到前三了,知道清華的學風嗎?「行勝於言」建議你親自去這三個大學的法學院朝拜(沒有吹牛,這三個學校的法學都是他們各自學校的名牌專業),讓你明白「好大學」和「頂尖大學」的區別
清華法學院就是從南門進,北走100米路西的明理樓,人大法學院在西門的明德樓(10層的紅色建築),北大法學院在東門外,和光華管理學院挨著(從北大圖書館向東)
『叄』 法學專業中國第一大學是哪個學校世界范圍內呢
中政法吧
世界上還真不知道。
『肆』 中國排名前10的法律系大學是哪些
一、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幹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入選 「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為中管副部級高校,設有研究生院。
中國人民大學前身為1937年誕生於抗日烽火中的陝北公學;歷經華北聯合大學、北方大學、華北大學多個歷史階段,於1954年被確定為全國首批6所重點大 學之一。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辦學實踐中,中國人民大學已然發展成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高等教育領域一面顯著的旗幟;眺望緩緩鋪開的嶄新世紀,中國人民大學將 秉持「實事求是」精神,弘揚「立學為民、治學報國」的辦學宗旨,為建設「人民滿意」的世界一流大學繼續奮勇前進。
二、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是「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大學,入選首批「2011計劃」和「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學校是中國高層次法律人才培養和高水平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譽為「共和國政法人才的搖籃」。
三、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簡稱北大(PKU),創建於1898年,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代第一所國立大學,也是中國近代最早以「大學」身份和名稱建立的 學校,其成立標志著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開端。北大是中國近代唯一以最高學府身份創立的學校,最初也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行使教育部職能,統管全國教 育。北大開創了中國高校中最早的文科、理科、政科、商科、農科、醫科等學科的大學教育,是近代以來中國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四、武漢大學
武漢大學(Wuhan University),簡稱「武大」,坐落於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湖畔珞珈山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985工程」、 「211工程」、「2011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同時是「111計劃」、「珠峰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 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重點建設的中國頂尖名牌大學,是與法國高校聯系最緊密、合作最廣泛的中國高校,是世界權威期刊《科學》 雜志列出的「中國最傑出的大學之一」。
五、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准,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並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直管高校。
六、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主,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哲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先後經歷了由西南大區、司法部、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重慶市管理等多次隸屬關系變更,「文革」期間曾一度被迫停辦。截至2013年學校有渝北校區、沙坪壩校區和寶聖湖校區三個校區。
七、清華大學
清華大學(Tsinghua University),簡稱清華,誕生於1911年,因北京西北郊清華園得名,依託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建立,初稱清華學堂,是清政府設立的留美 預備學校,翌年更名為清華學校;為嘗試人才的本地培養,1925年設立大學部,1928年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學校南遷長 沙,與北京大學、南開大學聯合組建國立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遷至昆明,改名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1946年,遷回清華園原址復校。
清華大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選「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 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是C9聯盟、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清華—劍橋—麻省理工學院低碳能 源大學聯盟成員,中管副部級建制。
八、吉林大學
吉林大學(Jilin University),簡稱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會長春,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前身是始建於1929年的東北行政學院,1950年更名為東 北人民大學,1952年經院系調整成為中國共產黨親手創建的第一所綜合性大學,1958年更名為吉林大學。1960年,吉林大學被列為全國重點大學,是國 家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之一,同時也是國家首批「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 劃」、「千人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重點建設的名牌大學。
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涵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院校,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院校,是中國大陸地區第七所AMBA、CFA協會認證院校,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設,現為中國最知名的人文社科類高校之一。
十、廈門大學
廈門大學(Amoy University),簡稱廈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2011計 劃」牽頭高校。入選「111計劃」、「千人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 劃」,是副部級中管高校。學校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是國內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學之 一,被譽為「南方之強」。
『伍』 中國法學系排名的大學及各自特色!
1.綜合排名
1.中國政法大學
2.中國人民大學
3.西南政法大學
4.武漢大學
5.北京大學
6.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7.華東政法大學
8.吉林大學
9.復旦大學
10.廈門大學
2、法律史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3 華東政法大學 A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4 北京大學 A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B+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6 西南政法大學 B+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武漢大學
B 030102法律史 0301法學 03法學
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武漢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北京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浙江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A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蘇州大學 B+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8 西南政法大學 B+ 0301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刑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北京大學 A++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武漢大學 A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西南政法大學 A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中國政法大學 B+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吉林大學 B+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華東政法學院 B+ 030104刑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民商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清華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武漢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西南政法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A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廈門大學 B+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8 北京大學 B+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9 吉林大學 B+ 030105民商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訴訟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西南政法大學 A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A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四川大學 A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北京大學 B+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武漢大學 B+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8 南京師范大學 B+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9 湘潭大學 B+ 030106訴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經濟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西南政法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北京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南京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中國人民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華東政法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武漢大學 A 030107經濟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武漢大學 A++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北京大學 A++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中國政法大學 A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西南政法大學 A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中國人民大學 B+ 0301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9、國際法學
排名 校 名 等級 二級學科 一級學科 學科門
1 武漢大學 A++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2 廈門大學 A++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3 華東政法學院 A+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4 北京大學 A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5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A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6 中國政法大學 B+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7 中國人民大學 B+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8 西南政法大學 B+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9 復旦大學 B+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大連海事大學B 030109國際法學 0301法學 03法學
我把法學每個學科的排名都列出來了,你就可以看出每個大學的特色了。
『陸』 現今國內各法學學科第一人都是誰
法學綜合一(法理學40分、憲法學40分、國際法學40分、行政法學30分)
《法理學導論》
(初試必讀)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6年6月版 舒國瀅主編 20元
《憲法學》 北京大學出版社
第四版 焦洪昌主編 30元
《國際法》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 2008年 周忠海主編 42元
《國際私法》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供紶垛咳艹糾訛穴番膜
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 2010年 第二版 趙相林主編 38元
《國際經濟法》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8年9月版 莫世健主編 49元
《行政法學》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年版 張樹義主編 18元
《行政訴訟法學》第二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9年版 馬懷德主編 21元
法學綜合二[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含刑訴、民訴)各佔50分]
《民法學》第二版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1年最新版 江平主編 59元
《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1年3月第一版 宋朝武主編 49元
《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陳光中主編 40元
《刑法學》 (第三版)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9年9月版 曲新久主編 52元
這些是目前最新版本的教材,祝你考試成功。
『柒』 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實驗班和一般的法學有什麼區別
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實驗班和一般的法學本科的區別如下:
①學制、修業年限與學位授予的區別
一般的法學本科學制 4 年,修業年限 3-6 年。完成本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畢業並授予
法學學士學位。
基準學制6年。修業年限可以延長到7年。第一學年至第四學年為基礎學習階段,第五學年至第六學年為應用學習階段。完成基礎學習階段學習合格的,可以申請法學專業本科畢業並申請獲得法學學士學位,或者進入應用學習階段學習,完成應用學習階段學習的,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②學生培養目標不同
法學本科專業培養具有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強能力的復合型、應用型、創新型高級法律職業人才。「六年製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簡稱「法學實驗班」)以培養高級法律職業人才為目標。
③學習課程的區別
一般的法學專業根據培養目標的要求,結合社會需要,本專業課堂教學課程體系由通識課、專業課、國際課
程和創新創業類課程構成,通識課和專業課均分別由必修課和選修課組成。
法學實驗班培養方案設置專業必修課程30門,其中包括借鑒國外著名大學開展案例教學的成功經驗開設的憲法案例研習等12門案例研習課;專業選修課78門,實驗班學生在基礎學習階段修滿18學分專業選修課,應用學習階段修滿8學分專業方向講座課程。
(7)中國法學第一班擴展閱讀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基本介紹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骨幹學院。長期以來,我院堅持「學術立院、人才強院、特色興院、依法治院」,經過全院師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貢獻。
我院現設5個博士專業、5個碩士專業和1個本科專業,下設9個教學科研機構、38個學術研究中心,已成為我國理論法學和公法學教育研究的重鎮。其中法律史學和行政法學在國內具有頂尖的學術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學水平。
法學院現有教職工101人,其中專任教師87人,教授34人,副教授38人,講師15人,博士生導師46人,碩士生導師119人。教師中有國內外享有盛譽的資深專家,海外留學歸來的學者,精通實務與理論的實務部門專家,以及一大批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幹。
進入新世紀的法學院,以「法治天下、學問古今」為院訓,以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和辦學目標為導向,全面規劃和開展各項中心工作,力爭將法學院建成「高品質、創新型、開放性」的一流法學院。
『捌』 中國法學最好的大學
中國法學最好的大學,
是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
其次是:
中國政法大學
復旦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清華大學
武漢大學
吉林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玖』 中國法學院排名情況
上面那個排名,要不就是二十年前的數據,要不就是瞎編的。
目前最好的四個法版學院,絕對是權:人大、清華、北大、中國政法大。其他的都跟這四個有差距。根據連續五年的法學創新網的統計數據,這四個學校的法學高端論文,幾乎是同一個水平線,遙遙領先其他學校。從規模上來說,中國政法大規模最大,其次人大,再次北大,清華最小,所以從教師的精良度來說,清華最好,其次北大、再次人大,然後才是政法大。
根據前幾天公布的最新數據,2013年的情況,清華拿了最多學科的第一名(3個第一、2個第二,3個第三),政法大第二(2個第一、3個第二、2個第三),人大第三(2個第一、1個第二,2個第三),北大第四(0個第一、4個第二,1個第三)。
詳細數據見下面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