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律與法學專業區別
1、法學專業和法律專業是研究生階段才有的劃分。
2、它們的報考限制是法學院學歷的本科生只能考法學專業。而非法律專業的本科生則可以任選上述兩種。
3、具體的考試科目不同。法學專業基本上都是各大院校或法律系自己命題出兩門專業課,而法律碩士為全國聯考,當然基礎科目政治英語是一樣的。
具體到考試內容要求來看,法律碩士聯考有些類似於司法考試,當然不完全一樣,但同樣為對法律這門學科的具體知識掌握情況進行考察;而法學相對就要求高了,更多的是考察理論上的研究動態以及學科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當然也是局限於一些基本上的要求,不會難到向法學博士那樣……
4、對於第三點,可以舉個例子。比如善意取得制度,法律碩士拿來考可能更多的會考察這個制度有什麼具體內容,何時適用;而法學碩士則要求對這個制度的產生以及其利弊都有個初步了解。且回答時是以問答題的形式。(忘了說了,法學碩士據我所知基本沒有考選擇題這一題型的,基本都是主觀題)
5、兩者學習課程的設置上也有相當大差別。這個樓上的已經提到了些。我簡單但並不準確的概括下,就是法律碩士相當於又讀了一個加強型的法學本科(之所以說加強是因為你省下了一些大學本科生基礎課的時間來關注法律),而法學碩士盡管目前也有批量化生產的趨勢,但畢竟還是有那麼一點學究氣的。基本可以視作是對你本科階段所學的再造和強化,最後兩者畢業輪法學功底孰強孰弱不用我多說了吧?
6、功利點來看。兩者各有利弊。法律碩士,關鍵不在於這個碩士怎麼樣,而在於你的原來基礎是什麼,據我所了解的情況,本科專業為工程、機械、醫學以及文科的金融、貿易專業再選擇法律碩士絕對是一個助推器。具有如此知識背景的人是相當受歡迎的。尤其是讀醫學的,還有搞知識產權的,這兩類基本處於壟斷地位。沒辦法呵。我這樣的純文科生在醫學、技術領域絕對是示弱的:)
除了法學本科畢業的別無選擇只能考法學碩士外,對於以上各類人等,我建議還是讀法律碩士比較穩妥,一方面比較容易考,因為畢竟對專業要球相對低,另一方面你讀出來後主要還是考慮從事本科專業的相關領域,如果要就此躋身公檢法專業,則對於理論的要求可能相對高些。
當然,上述建議也不是絕對的。比如對於學外語的人來說,選擇考國際法的法學碩士就不失為一種相當明智的選擇,具體理由我不解釋了。再補充一點上面遺漏的。法學碩士因為專業性強是分科的,而法律碩士則是所謂的通才教育。
此外,如果已經工作了,建議不妨選擇參加司法考試的方式來實現轉行或者給自己鍍金的目標,後者更節約時間。
呵呵,有些混亂,自己這段時間也確實考慮了很多,如果打算考法學碩士的話,可以大家聯系下。
另解釋:
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學位,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它與現行的法學碩士在學位上處於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該學位的獲得者應具備較為堅實和系統的法律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為寬廣的法律務實知識,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務實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
由於法律問題存在於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根據該專業的特點和培養要求,考生來源應是已經具有非法學專業的其他專業高等學歷教育背景的人員。這一做法不僅要解決過去生源知識結構單一,學生畢業後因無其他專業知識背景適應能力不強的問題,同時也有利於高等學校組織教學工作,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律專業復合型人才培養的新途徑。
鑒於此,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報考除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外的其它專業研究生。
學位不一樣 。
『貳』 法學與法學類的區別
法學與法學類的區別:
1、范圍:
法學類較法學更為寬泛。
法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2、體系:
法學類的三大體系即:法律系、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系;
法學的研究對象是「法」、「法的現象」和「與法相關的問題」;法學類研究的范圍更為寬泛,還涉及到政治、管理與教育。
3、定義: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學,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法學類專業學生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了解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2)法學類和法學擴展閱讀:
「法學」這一用語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在公元前3世紀末羅馬共和國時代就已經出現,該詞表示有系統、有組織的法律知識、法律學問。古羅馬法學家曾給「法學」下過一個經典性的定義:「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
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語語種,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礎上,發展出各自指稱「法學」的詞彙,並且其內容不斷豐富,含義日漸深刻。
關於法律問題的學問,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法術之學」,或者「刑名之學」。據考證,雖然「律學」一詞的正式出現,是在魏明帝時國家設立「律博士」以後,但是,自漢代開始就有了「律學」這門學問,主要是對現行律例進行注釋。
中國古代「法學」一詞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代,然而,那時所用的「法學」一詞,其含義仍接近於「律學」。中國古代的「法學」一詞與來自近現代西方的「法學」概念有著很大區別。
現代意義上的漢語「法學」一詞,最早由日本輸入。日本法學家津田真道於1868年首次用來對應翻譯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 Rechtswissenschaft等詞彙並對之作了詳細說明,該詞於「戊戌變法」運動前後傳入中國。
『叄』 法學類包括哪些
法學是十二大學科門類之一,也是近年來報考的熱門專業之一,在法學學科門類下,有六大學科類別,具體包含法學相關專業多達三十餘種,而法學類下設專業只有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等幾個專業。
法學類包括監獄學、知識產權、法學這幾個專業,法學類是按大類進行招生的,學生大一一般學習一些基礎性的知識,打牢基礎,根據學校情況在大二或者大三在具體選定專業方向,學習更為深入的專業課程知識。
法學專業是文科考生比較青睞的一個專業,最好就讀於法律類的五院四系,這樣畢業以後更好就業。法學畢業可以從事一些法務、老師、律師等相關工作,考公務員也是很好的選擇。報考法學專業要看好院校招生身體要求,以免被退檔。
報考知識產權專業,建議同學們英語能力較強,因為知識產權不僅國內有,國外也很注重產權問題,所以為了與國際接軌,最好具備較好的英語水平。學知識產權專業還要有較強的實踐與研究能力,喜歡並去鑽研才能把它學好。
監獄學專業也是法學類之一,報考該專業男生人數較多,畢業就業方向主要是公檢法,畢業生也可以考研、考公務員。學監獄學專業最好表達能力要強、計算機水平要高一些。
在法學門類裡面,還有一些相關專業同學們可以報考,比如治安學、偵查學、公安管理學、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等等。
『肆』 法律專業和法學專業一樣嗎
二者有區別,主要區別是,專業性質不同、專業特色不同、培養目標不同,具體如下:
一、專業性質不同
1、法律專業
法律專業是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等部門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2、法學專業
法學專業一般指法學(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是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屬法學類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二、專業特色不同
1、法律專業
本專業畢業生以理論基礎扎實、綜合素質高、適應能力強而著稱。要求學生具有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系統地掌握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法等領域的法學知識和法律規定,了解國內外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立法信息,並能熟練掌握一門外語,閱讀專業外文書刊。在能力方面,學生應能較熟練地應用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辦理各類法律事務,解決各類法律糾紛,並具有從事法學實務及法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質。
2、法學專業
該專業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熟練的職業技能、合理的知識結構,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三、培養目標不同
1、法律專業
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培養德才兼備德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要求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國主要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
2、法學專業
培養德才兼備,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熟練的職業技能、合理的知識結構,具備依法執政、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質量法律服務能力與創新創業能力,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復合型、職業型、創新型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
『伍』 法學和法學類有什麼區別
法學就是只有一個大專業的學科。而法學類是以大類學科招生,在大二下得時候根據學生的志願以及學習情況,在法學類中所包含的專業中再分專業。
『陸』 中的法學類和法學有什麼區別
可以說屬於法學類
也可以說不是
因為有的學校法律系的確有這個專業
但卻又完全跟法學不相干
頂多就是加了幾門法學課程在裡面
到最後還是跟師范院校的專業一樣
『柒』 法學,法學類和法律專業有什麼區別呢
法學來指的就是法學類專自業,跟法律專業區別如下:
一、主體不同
1、法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
2、法律專業:要求學生具有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系統地掌握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法等領域的法學知識和法律規定。
二、培養目標不同
1、法學: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2、法律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等部門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三、特點不同
1、法學: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2、法律專業: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國主要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