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施工企業用工勞動合同範本
餓了么事件敲響勞動保障警鍾:嚴禁用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工保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建築工人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的建立將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築工人權益。
在我國,《建築法》還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在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亦可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作為施工場所內人員的工傷保險的補充。另外,僱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是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的高效選擇。
圍繞到2025年「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到2035年「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標,《意見》還從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建築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引導建築工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方面作出部署。這將全面保障建築工人權益,增強建築工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