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協議如何寫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並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拓展資料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 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2、評估。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
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 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注: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是直系親屬、姻親的話,則免契稅。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贈與則免除契稅。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協議如何寫網路
⑵ 只贈與夫妻中一方的贈與協議怎麼寫
你好,如你所說,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接受贈與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夫妻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只想贈與一方,需要在贈與協議中需要明確的表明該事實。比如在合同中寫明:今將坐落在某某處的房屋一套贈與某甲,該房屋只贈與某甲個人,不作為某甲與某乙的夫妻共同財產。
⑶ 事實婚姻男方贈送女方房產協議範本
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合法夫妻,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公民合法財產的贈與行為,建議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協議。
⑷ 將夫妻名下的全部財產贈送給老婆,協議該怎麼寫才有
你好,婚內夫妻雙方達成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協議書內容可以委託律師起草,預防法律風險。
⑸ 關於夫妻間房產贈與協議的簽訂。
房產的份額是以出資的額度來說的,不是說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就是每人都有50%的份額。
所以你妹夫的產權+妹妹的產權不等於50%。你妹夫的話並不能放棄你妹夫的爸爸對這棟房子的產權份額,而且你妹夫爸爸也沒有公證說要把自己的份額贈與你妹妹。
2,、如果你妹夫想把自己的份額(畢竟他也參與了後期還貸)贈與你妹妹,必須要到公證處做公證,萬一以後出現糾紛,你妹妹可以合法的得到你妹夫所贈與她的那一份。
3、協議沒必要寫,有了公證就可以了,當然如果寫了,也可以作為對公證書的副證。
4、房產證可以寫上你妹妹,你妹夫和你妹夫爸爸的名字,誰出資都可以在房產證上登記。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⑹ 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要把房子給妻子協議怎麼寫
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寫明贈與人,明確贈與時間比較穩妥。
房 屋 贈 與 合 同範本
贈與人(甲方): , ,身份證編號: 。
, ,身份證編號: ,
受贈人(乙方): , ,身份證編號: 。
甲方是乙方的 ,為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一、甲方(系 關系)自願將共有的坐落在
,產籍號: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
乙方(受贈人)簽名: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