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凍結財產刑事裁定書範本
____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
()刑初字型大小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在審理……(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中,×告×××於××××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概括寫明申請人的具體請求內容),並已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不寫此句)。(法院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的,把「×告×××……「一段刪去,改為寫明需要採取財產保全的事實根據。)
本院認為,×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職權採取的,改為:「本院為了……(寫明需要採取財產保全的理由)」〕。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採取財產保全的具體內容)。
本裁定書送達後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可能因被告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帶民事判決難以執行的案件,根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申請,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未提出申請的,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採取保全措施。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居住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十五日內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的有關規定,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的規定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Ⅱ 先刑後民的中止裁定書範文
指導案例44號:卜新光申請刑事違法追繳賠償案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4-12-25 10:30:01
字型大小: 小 大
列印本頁
指導案例44號
卜新光申請刑事違法追繳賠償案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2014年12月25日發布)
關鍵詞 國家賠償 刑事賠償 刑事追繳 發還贓物
裁判要點
公安機關根據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將判令追繳的贓物發還被害單位,並未侵犯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
基本案情
賠償請求人卜新光以安徽省公安廳皖公刑賠字〔2011〕01號刑事賠償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以下簡稱公安部)公刑賠復字〔2011〕1號刑事賠償復議決定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稱安徽省公安廳越權處置經濟糾紛,以其購買的「深坑村土地」抵償銀行欠款違法,提出安徽省公安廳賠償經濟損失316.6萬元等賠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賠償請求人卜新光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和挪用資金罪被安徽省公安廳立案偵查,於1999年9月5日被逮捕,捕前系深圳新暉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暉公司)總經理。2001年11月2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01)合刑初字第68號刑事判決,認定卜新光自1995年1月起承包經營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深圳證券業務部(以下簡稱安信證券部)期間,未經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安信公司)授權,安排其聘用人員私自刻制、使用屬於安信公司專有的公司印章,並用此假印章偽造安信公司法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給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擔保文書,獲得了安信證券部的營業資格,其行為構成偽造印章罪;卜新光在承包經營安信證券部期間,違反金融管理法規,兩次向他人開具虛假的資信證明,造成1032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又構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在承包經營過程中,作為安信證券部總經理,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或間接將安信證券部資金9173.2286萬元挪用,用於其個人所有的新暉公司投資及各項費用,與安信證券部經營業務沒有關聯,且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承擔法律責任,應視為卜新光挪用證券部資金歸個人使用,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案發後,安徽省公安廳追回贓款1689.05萬元,贓物、住房摺合1627萬元;查封新暉公司投資的價值2840萬元房產和1950萬元的土地使用權,共計價值8106.05萬元。卜新光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遂判決:一、卜新光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贓款、贓物共計8106.05萬元予以追繳。卜新光不服,提起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2月22日作出(2002)皖刑終字第34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述刑事判決認定查封和判令追繳的土地使用權即指卜新光以新暉公司名義投資的「深坑村土地」使用權。2009年8月4日,卜新光刑滿釋放。
又查明:在卜新光刑事犯罪案發後,深圳發展銀行人民橋支行(原系深圳發展銀行營業部,以下簡稱深發行)以與卜新光、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存在拆借2500萬元的債務糾紛為由,於1999年12月28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號為(2000)深中法經調初字第72號;深發行還以與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存在擔保借款糾紛,拆借資金合同和保證金存款協議糾紛為由,於2000年3月10日,同時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院立案審理,案號分別為(2000)深羅法經一初字第372號、(2000)深羅法經一初字第373號。2000年4月19日,安徽省公安廳致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羅湖區人民法院,請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對民事案件中止審理並依法移送安徽省公安廳統一偵辦。2000年7月15日,羅湖區人民法院將其受理的(2000)深羅法經一初字第372號、(2000)深羅法經一初字第373號民事案件移送安徽省公安廳。2000年8月24日,安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對「深坑村土地」進行查封。對(2000)深中法經調初字第72號深發行訴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的拆借金額2500萬元債務糾紛案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涉嫌刑事犯罪,於2001年9月21日將該案移送安徽省公安廳偵查處理,同時通知深發行、安信公司、安信證券部已將該民事案件移送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合刑初字第68號刑事判決生效後,對「深坑村土地」予以解封並將追繳的土地使用權返還被害單位安信證券部,用於抵償安徽省公安廳偵辦的(2000)深中法經調初字第72號民事案件中卜新光以安信證券部名義拆借深發行2500萬元的債務。
再查明:在卜新光刑事犯罪案發後,深發行認為安信證券部向該行融資2000萬元,只清償1200萬元,餘款800萬元逾期未付,以債券回購協議糾紛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卜新光及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要求連帶清償欠款800萬元及利息300萬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999年11月9日作出(1998)深中法經一初字第311號民事判決:卜新光返還給深發行2570016元及使用2000萬元期間的利息;卜新光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由安信證券部和安信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該民事判決在執行中已由深發行與安信公司達成和解,以其他財產抵償。
裁判結果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於2011年11月24日作出(2011)法委賠字第1號賠償委員會決定:維持安徽省公安廳皖公刑賠字〔2011〕01號刑事賠償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賠復字〔2011〕1號刑事賠償復議決定。
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卜新光在承包經營安信證券部期間,未經安信公司授權,私刻安信公司印章並冒用,違反金融管理法規向他人開具虛假的資信證明,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安信證券部資金9173.2286萬元,已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合刑初字第68號刑事判決認定構成偽造印章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挪用資金罪,對包括卜新光以新暉公司名義投資的「深坑村土地」使用權在內的、共計價值8106.05萬元(其中土地使用權價值1950萬元)的贓款、贓物判決予以追繳。卜新光以新暉公司出資購買的該土地部分使用權屬其個人合法財產的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已將新暉公司投資的「深坑村土地」價值1950萬元的使用權作為卜新光挪用資金罪的贓款、贓物的一部分予以追繳,卜新光無權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追繳的財產要求國家賠償。
關於卜新光主張安徽省公安廳以「深坑村土地」抵償其欠深發行800萬元,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16.6萬元的主張。在卜新光涉嫌犯罪案發後,深發行起訴卜新光及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800萬元債券回購協議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1998)深中法經一初字第311號民事判決並已執行。該案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9月21日移送安徽省公安廳偵辦的(2000)深中法經調初字第72號,深發行起訴卜新光及安信證券部、安信公司拆借2500萬元的債務糾紛案,不是同一民事案件。安徽省公安廳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將判決追繳的價值1950萬元的「深坑村土地」使用權發還給其偵辦的卜新光以安信證券部名義拆借深發行2500萬元資金案的被害單位,具有事實依據,沒有損害其利益。卜新光主張安徽省公安廳以「深坑村土地」抵償其欠深發行800萬元,與事實不符。卜新光要求安徽省公安廳賠償違法返還「深坑村土地」造成其316.6萬元損失無事實與法律依據。
綜上,「深坑村土地」已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皖刑終字第34號刑事裁定予以追繳,賠償請求人卜新光主張安徽省公安廳違法返還土地給其造成316.6萬元的損失沒有法律依據,其他請求沒有事實根據,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予支持。
Ⅲ 刑事判決書範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一審公訴案件用)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於××××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或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被告人的供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審理查明,……(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和證據。如果控、辯雙方對事實、情節、證據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這里,不僅要列舉證據,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是正確無誤的。必須堅決改變用空洞的「證據確鑿」幾個字來代替認定犯罪事實的具體證據的公式化的寫法)。
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對於控、辯雙方關於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判處……(寫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寫明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決定,以及這些財物的種類和數額。沒有的不寫此項)。」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處分(如有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續寫為第二項)。」
第三、宣告無罪的,表述為:
「被告人×××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範本錄入:愛哭的魚
Ⅳ 第一審刑事公訴案宣判提綱範文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且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Ⅳ 再審刑事判決書的範本二
×××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按二審程序再審改判用)
(××××)×刑再終字第××號
原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原審被告人(原審經過上訴的應當用 括弧註明「原審上訴人」。下同……(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此處寫明對原判的上訴、抗訴和本院二審作出的裁定或判決及其年月日和字型大小。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原一審案件無此段),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此處簡寫提起再審程序的經過)。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執行職務,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改為「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原審有效判決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提起再審的主要根據和理由。如果檢察院在再審中提出新的意見,應一並寫明)。
經再審查明,……(寫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情節,哪些是正確的或者全部是正確的,有哪些證據足以證明;哪些是錯誤的或者全部是錯誤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對事實、情節方面有異議,應當抓住要點,予以分析答復)。
哪些是錯誤的,或者全部是錯誤的。對於申訴人及有關各方關於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Ⅵ 刑事抗訴狀怎麼寫,刑事抗訴書範文格式
刑事抗訴書規定格式和內容要素如下×××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檢×抗字[年度]第××號原審被告人……(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單位及職務,住址,被採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情況。有數名被告人的,依從重至輕順序分別列出)。原審被告人×××……一案(寫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訴(對自偵案件,相應改寫為「本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對自訴案件,相應改寫為「自訴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以××號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作出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結果)。經依法審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而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這一程序。如果是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生效的一審判決或二審判決情況、有關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程序。然後再寫「經依法審查,本案的事實如下」):概括敘寫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情節。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圍繞刑法規定該罪構成要件特別是爭議問題,簡明扼要敘寫案件事實、情節。一般應當具備時間、地點、動機、目的、關鍵行為、情節、數額、危害結果、作案後表現等有關定罪量刑的事實、情節要素。一案有數罪、各罪有數次作案的,應依由重至輕或時間順序敘寫。但是,文字應當簡明扼要。原審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本院認為,……[以下寫明,對判決(裁定)的審查意見和抗訴理由。層次是:(1)「本院認為」之後,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為危害程度、情節輕重程度,依法應當如何判決。(2)再明確指出判決(裁定)錯誤的核心之處,明確寫明抗訴焦點,如「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等。(3)集中闡述抗訴理由,具體分析原審判決、裁定錯誤所在,論證檢察機關的正確意見。
Ⅶ 寫作主題2012年6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汪x東故意殺人一案。擬寫一份第一審刑事判決書
刑事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①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 籍貫、住址、職務、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被逮捕、羈押日期等;②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情況;③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④判決結果和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刑事判決一經發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範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一審公訴案件用)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於××××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或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被告人的供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審理查明,……(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和證據。如果控、辯雙方對事實、情節、證據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這里,不僅要列舉證據,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是正確無誤的。必須堅決改變用空洞的「證據確鑿」幾個字來代替認定犯罪事實的具體證據的公式化的寫法)。
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對於控、辯雙方關於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判處……(寫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寫明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決定,以及這些財物的種類和數額。沒有的不寫此項)。」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處分(如有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續寫為第二項)。」
第三、宣告無罪的,表述為:
「被告人×××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Ⅷ 刑事判決書不應該出現某某的字眼吧是不是有被告人的詳細身份證明裁判文書網是不是只是一個範本
是的,!
Ⅸ 二審刑事被告人撤訴裁定範文
在刑事訴訟中,一般二審上訴案件,如果上訴人提出撤訴的,法院一般會允許,不需要裁定。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三百零四條
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三百零五條
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經審查,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準許撤回上訴;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的,應當不予准許,繼續按照上訴案件審理。
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訴,在第二審開庭後宣告裁判前申請撤回上訴的,應當不予准許,繼續按照上訴案件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