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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驗收指導性文件前言

發布時間: 2021-03-27 18:09:38

A. 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的前言

本規范在修抄訂過程襲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市場調查並展開了多項專題研究,認真總結了規范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加以補充完善和修改,廣泛吸取國內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同時,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標准規定的內容。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信息產業部負責日常管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應用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與補充的建議,請將有關資料寄送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丹棱街16號,郵編:100080),以供修訂時參考。

B. 施工單位竣工驗收報告怎樣寫

一般分為分部工程驗收和單位工程驗收兩部分,單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要根據你開工時向監理單位申報的分部分項工程劃分進行。一般監理有批復。
附錄E 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
封面如下:
××××××工程
×××分部工程驗收
鑒 定 書
單位工程名稱:

××××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

年 月 日

項目法人:

代建機構(如有時):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主要設備製造(供應)商單位:

質量監督機構:

運行管理單位:

驗收時間( 年 月 日)

驗收地點:

報告內容編制如下:
前言(包括驗收依據、組織機構、驗收過程等)
一、分部工程開工完工日期
二、分部工程建設內容
三、施工過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四、質量事故及質量缺陷處理情況
五、擬驗工程質量評定(包括單元工程、主要單元工程個數、合格率和優良率;施工單位自評結果;監理單位復核意見;分部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意見)
六、驗收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
七、結論
八、保留意見(保留意見人簽字)
九、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
十、附件:驗收遺留問題處理記錄

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
姓名 單位(全稱) 職務和職稱 簽字

附錄F 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

封面

××××××工程

×××單位工程驗收

鑒 定 書

××××單位工程驗收工作組

年 月 日

驗收主持單位:

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

項目法人:

代建機構(如有時):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主要設備製造(供應)商單位:

質量監督機構:

運行管理單位:

驗收時間( 年 月 日)

驗收地點:

主要編制內容:

前言(包括驗收依據、組織機構、驗收過程等)

一、單位工程概況
(一)單位工程名稱及位置
(二)單位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三)單位工程建設過程(包括工程開工、完工時間,施工中採取的主要措施等)
二、驗收范圍
三、單位工程完成情況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四、單位工程質量評定
(一)分部工程質量評定
(二)工程外觀質量評定
(三)工程質量檢測情況
(四)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意見
五、分部工程驗收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六、運行准備情況(投入使用驗收需要此部分)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八、意見和建議
九、結論
十、保留意見(應有本人簽字)
十一、單位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

單位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
姓名 單位(全稱) 職務和職稱 簽字

C. 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

前 言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明確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具有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自2002年1月1日起,建設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系列規范已全面實施,為使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做到規范化、標准,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編寫了《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以下簡稱《統一用表》)。
《統一用表》所含的文件、資料,按照基建順序從工程立項審批開始,到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結束,覆蓋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和單位工程所含的全部分部工程,並增加了燃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內容,分為三章二十節,共626個表式,第一章:工程建設前期法定建設程序文件。第一節:工程立項審批;第二節:建設用地、規劃審批;第三節:環境保護審批;第四節:設計文件審查;第五節:招、投標及合同審查;第六節:工程報監、報建審查;第七節:工程建設前期法定建設程序檢查。第二章: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技術文件。第一節:試(檢)驗報告;第二節:施工管理記錄;第三節:施工過程記錄;第四節: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第五節:分項、分部(子分部)質量驗收記錄;第三章: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每個表式編寫了填寫表說明,力求提高《統一用表》的可操作性。
《統一用表》的編寫,以國家和省現行的建築管理有關規定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准為依據,按照建築工程竣工驗收要求,對1992年版的《廣東省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技術資料統一用表》進行全面的擴充、調整、修改;並參考了吳松勤主編的《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系列規范標准表格文本及填寫說明》,改名為《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統一用表》有編寫過程中,得到了省建設廳領導、廳建管處的指導,以及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此對所有支持、幫助編寫《統一用表》的單位和個人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於編寫《統一用表》的時間比較倉促,加上編者的水平有限,粗糙遺漏之處在所難免,懇請批評指正,以便日後對《統一用表》進行修訂改正。

是這個嗎?
若是請提供您的郵箱

D. 求《陝西省安全評價收費指導性意見》這個文件或者陝西省安評收費標准,謝謝。

一:《陝西省安全評價收費指導性意見》並未正式發布
二:《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已發布,詳情如下: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范安全評價行為,建立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中介服務體系,提高安全評價水平和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依據《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陝西省境內所有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人員從事法定安全評價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安全評價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安全評價機構應取得相應安全評價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並在資質證書確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安全評價活動。安全評價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方可執業。


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安全評價人員,不得從事安全評價活動。

第四條 資質證書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批、頒發;乙級資質證書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全監管局)審批、頒發。

第五條
取得甲級資質證書的省外安全評價機構在陝西省境內開展工作,須先到省安全監管局備案。備案辦法按照省安全監管局《省外安全中介機構備案暫行辦法》(陝安監管發[2006]127號)執行。


取得乙級資質證書的安全評價機構,可以根據資質證書確定的業務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投資規模2億元人民幣以下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驗收評價以及由省以上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進行的其他專項臨時安全評價。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取得資質證書的條件和程序

第六條
安全評價機構申請甲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的條件和申請程序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安全評價機構申請乙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有與其申請業務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和辦公設施;

(三)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和質量管理體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國家安全評價人員資格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專職安全評價人員,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並且從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至少有2名與其申報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基礎專業的專職安全評價人員;申報業務范圍涉及具有較大風險行業的則應有不少於3名與其相適應的基礎專業的專職安全評價人員;


基礎專業專職評價人員的界定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六)安全評價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應當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二級以上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考試,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且從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七)安全評價機構專職技術負責人應具備安全評價人員資格,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安全評價工作經歷、並且從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安全評價機構申請乙級資質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一)《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申請表》;

(二)機構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


(三)安全評價過程式控制制文件(質量管理體系);

(四)有關證明材料:


1、《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有關專業背景材料(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


2、安全評價人員勞動關系的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安全評價機構為從業人員所繳納的失業、醫療、養老、工傷保險證明(事業單位也可出具住房公積金的證明材料);


3、技術專家聘用協議復印件;

4、技術專家簡歷和專業能力證明復印件;

5、安全評價技術負責人簡歷;


6、法定代表人通過規定的培訓、考試,取得相應資格的材料復印件;

第九條
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審查決定程序分為接受初審、申請受理、審查決定三個階段。

第十條 申請乙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乙級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申請表》和本辦法規定的有關材料經設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初審合格後報省安全監管局;


(二)省安全監管局對申報材料審查後,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

(三)省安全監管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和決定程序工作。經審查合格的,頒發資質證書,並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不合格的,不予頒發資質證書,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安全評價機構應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頒證機關申辦延期手續。

第十二條
資質證書遺失的,應當在指定的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並向原頒證機關申請補發。第十三條
已獲得安全評價資質證書的機構在工作中需調整評價業務范圍,並且滿足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申請評價范圍調整。申請乙級資質評價范圍調整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文件;

(二)《安全評價機構評價業務范圍調整申請表》;


(三)獲得資質證書後條件發生變化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安全評價機構工作業績記錄表;


(五)現有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第十四條
受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安全評價機構,一年內不得申請調整評價范圍或重新申請評價資質。

第十五條
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原資質證書頒發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機構名稱變更的;


(二)安全評價人員變動的;

(三)法定代表人變更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辦理變更的。

第十六條
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文件;


(二)《安全評價機構名稱、人員變更登記表》;

(三)變更後的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七條 安全評價機構因改制或者分立
、合並等原因組建新的安全評價機構,其安全評價資質應根據實際達到的條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核定。

第十八條
同一安全評價機構只能獲取一個級別的安全評價資質,甲乙級安全評價資質不得重復申報。

第十九條
取得乙級安全評價資質後,根據業務需要可申報甲級安全評價資質。取得甲級安全評價資質後,原乙級資質證書即被注銷。

第二十條
乙級資質證書包括正本和副本,由省安全監管局統一製作。

第二十一條
省安全監管局應定期公布取得乙級資質證書的安全評價機構名單,即時公布安全評價機構的變更情況和撤銷資質證書的機構名單。

第三章
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評價人員

第二十二條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評價標准,遵守執業准則和職業道德,誠實守信,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工作,如實反映所評價的安全事項,並對其安全評價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安全評價機構必須在核準的資質范圍內開展評價業務,並向委託方提交有效的機構資質證明。承擔安全評價項目時,應當依法與委託方簽訂安全評價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標明評價資質證書編號。


第二十四條 安全評價機構不得偽造、轉讓或出借資質證書,不得轉包安全評價項目。

第二十五條
安全評價機構從事安全評價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或省級財政、物價等部門的指導性文件標准收費。


第二十六條 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安全評價人員在從事安全評價活動時,應當保守被評價單位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第二十七條
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安全評價人員應當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不得拒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安全評價機構及其安全評價人員應當定期填寫安全評價工作業績記錄表,按照規定分別報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省安全監管局對安全評價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年審。


第二十九條 具有安全評價資格的人員只能在一個評價機構注冊、執業。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省安全監管局負責對全省安全評價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檢查。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檢查中發現安全評價機構不再具備相應條件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立即暫扣或者注銷其安全評價資質證書。


各設區市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在本轄區內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評價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指定生產經營單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評價機構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得干預安全評價機構的正常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安全評價機構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取費用。


第三十二條
安全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組織同行評議、向被評價企業徵求意見、對評價報告進行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管理,但不得參與安全評價機構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評價機構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舉報,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四條
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評價人員以及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依照《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E. 機器驗收報告怎麼寫啊

機械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必備條件驗收報告

企業名稱:
產品名稱:
產品類型:

年 月 日

一、質量管理基礎工作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1
1.1

1.2 質量方針
質量方針的制定 a)工廠質量方針制訂應有充分依據和按規定的程序進行,並能體現工廠質量政策,有定量的目標和措施。
b)質量方針應按目標和措施對應展開,做到各部門充分協調並相應落實負責實施部門和負責人。

質量方針的實施和管理 a) 工廠應建立質量體系的定期檢查和診斷制度並認真執行,
b) 有質量體系管理評審、評價和改進措施。
2
2.1 組織
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a) 工廠要有質量管理者代表。
b) 工廠應建立廠級、車間(科室)、班組三級質量管理網。並能提供質量管理組織系統框圖。其職責許可權,相互關系應有明確的聯系,重在實際運行。
c) 工廠應由廠長或授權的質量管理者代表領導的質量檢驗機構,並配備足夠能擔任工作的專職人員。
2.2 應有明確的質量職能檢查項目 a)按質量職能要求制訂各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質量職責
b)與質量有關的部門要有明確的文件依據、工作程序並認真執行。
c)質量責任制應有考核辦法。
3
3. 1

產品開發設計和產品質量改進
產品開發設計 a)產品開發設計應有完整的、科學的工作程序。
b)開發設計程序各階段應有明確的質量保證內容。
c)被檢產品應有質量特性重要度分級表。(可在圖紙、工藝文件上標志)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3.2
產品質量改進 a)應有產品質量改進計劃和實施總結。
b)應有產品質量改進計劃的管理制度。
4
4.1 生產技術准備和製造
產品標准和內控質量指標 工廠必須執行生產許可證所認定的產品標准。優等品、一等品應執行高於現行標準的內控質量指標。
4.2 設備工裝和檢測器具的管理 a)應制定設備工裝和檢測設備(器具)的管理制度。影響產品A、B類特性的應從嚴,C類放鬆。起檢驗作用的A、B 類設備工裝要作周檢。
b) 隨機抽查設備,工裝、應測設備(器具)各三台,檢查驗收規則,操作規程。(含自製設備)
c)檢查工廠設備和工裝完好率,檢查前期數據和統計資料。(優等品完好率90%,一等品、合格品完好率80%)
d)「質量控制點上的設備,工裝和檢測器具應有日常點檢制度,並按控制點要求建立點檢卡。
e) 根據管理制度要求,隨機抽查設備,工裝和檢測器具各三台,檢查執行情況。
4.3 計量管理 a)工廠應按規模大小,設立計量管理部門(室)或計量管理人員。
b)負責計量量值傳遞和檢測人員應具有上級計量部門頒發的與工作相適應的證書。
c)有計量管理制度,並按規定進行周期檢定。(包括自製的、專用的計量器具的精度、准確度。)
d)任抽三種自製的計量器具,應提供完整的資料。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4.4

4.5

4.6

工藝紀律和管理

質量控制點的管理

工位器具
f)任意抽取10件計量器具,檢查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g)計量室環境和衛生條件符合計量部門規定。

a)應有完整的工藝紀律和制度。
b)應有工藝紀律考核辦法。
c)任抽三個月的統計表,檢查操作工人、班組和車間的工藝貫徹率統計數。
d)檢查企業貫徹工藝紀律和管理制度,工藝紀律考核辦法的

a) 按產品零部件的關鍵特性值和建立控制點的原則都已建立了質量控制點,並有控制點明細表,按控制點編制了質量工序表。
b)質量工序表中影響產品質量的都納入有關部進行控制。
c)對控制點上的設備應定期進行工序能力調查並有調查分析,改進的報告資料。
d)有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e)任抽三個質量控制點檢查以上各項執行情況。a)工位器具應按工藝要求基本配齊,並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使用合理。(精加工工件不落地工件受防護不受損傷)。
b),應有合理的工位器具管理制度,工位器具的清洗、維修、更新要納入管理。
c)任抽三個工位器具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d)查閱產品的工位器具明細表,檢查工位器具是否符合生產流程要求。

4.7

倉庫 a)應有倉庫管理制度,對重要的或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應有保證質量的措施並應補充細則
b)任抽三個倉庫檢查是否符合制度補充細則。
5 采購
原材料采購及外購外協件(產品) a)應有外購(含原材料)外協件(產品)管理制度。
b)有外協件(產品)生產廠的質量保證能力調查和審定資料。
c)應有外協產品的質量跟蹤檔案。
d)任抽三種外協件或外購件,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6
6.1

6.2

6.3

檢驗 a)應有能保證產品質量的檢驗制度和檢驗規程(包括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的進貨檢驗和自製產品的工序檢驗)。
b)任抽3~5種零件的檢驗規程。
c)任抽外購(元器件、原材料)外協件。自製品各三件,檢查企業是否按檢驗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檢驗。

有關檢驗 a)應有能保證質量的理化試驗,工藝試驗和產品型式試驗的管理制度,並認真進行試驗和故障分析。
b)建立必要的理化試驗操作方法和試驗規程。
c)應有各種試驗技術資料的管理辦法。
d)任抽有關試驗各二種檢查制度貫徹情況。

不合格品的管理 a)應對廢品和返修品,回用品進行隔離,並注有標記。
b)應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c)任抽三種不合格品,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7
7.1

7.2 用戶服務
管理機構 a)應設立專門的用戶服務機構或配備專業的服務人員。
b)應編制用戶服務機構網路框圖(包括服務網點)明確的服務人員的職責要求。

用戶服務的管理 a)應制訂為用戶服務的管理制度。
b)應建立用戶檔案和產品銷售狀況圖表,並有對比數表。
c)應有用戶來信來訪的登記,原始信函留存可查,回復及時有據備查。
d)根據制度及管理要求,檢查工廠為用戶服務的實際執行情況。

8
8.1 質量信息
建立質量信息系統 a)應建立質量信息系統,有質量信息系統框圖,部門內有質量信息子系統並有子系統框圖。
b)有合理的質量信息流程圖。
c)應有質量信息管理中心,並配備足夠的質量信息管理人員。
8.2 質量信息管理 a)應有合理的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反饋處理及時。
b)根據工廠的質量信息系統,任抽三條質量信息檢查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9
9.1

9.2 標准化
標准化管理系統

標准化管理 a) 應有標准化管理機構或專(兼)職人員。
b)應建立標准化管理網路,有明確的標准化管理網路框圖。
a) 應有合理的標准化管理制度。
b) 應有標准化管理年度計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c)根據工廠年度計劃和年度總結報告以及上級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指示,任抽三項標准,檢查工廠標准化管理執行情況。
10 質量教育 a)質量管理教育納入全廠的教育計劃,並有考核制度。
b)應有教育計劃考核資料,檢查是否完成計劃。
c)自檢查日起向前推三年,普及教育面應達到全廠正式職工的80%。深化教育面應達到20%。

二、技術文件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1 技術文件管理 A) 廠級及車間應設置專門負責技術文件的資料室和專(兼)職資料員。
B) 應制定合理的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包括;
1 文件的收發管理
2 文件(圖樣、工藝)有效版本控制
3 文件的審批管理
4 文件更改有控制規定
c)任抽技術文件若干份(一般5~10份)檢查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
2.1 產品圖紙
完整性 任抽受檢單位某部門圖紙一份。
A) 圖樣目錄編寫正確,完整並與圖紙一致。
B) 明細表編寫正確,完整並與產品零部件一致。
C) 各類圖紙,無缺圖。

2.2 統一性 任選三個部門,各抽一套同類產品圖紙,再任抽10張圖紙檢查,三套圖紙必須完全一致,,各部門圖紙應有明顯的部門標志。

2.3 正確性 任抽受檢產品一套圖紙中的10張圖紙檢查。
A) 產品有關圖紙技術要求、編號、圖面質量是否符合有關標准要求。
B) 圖紙標題欄填寫與簽署手續完整,正確,符合有關規定。
C) 圖紙更改手續應符合有關標准或規定。
3 包裝圖紙及包裝技術文件 A)產品應有符合有關標准規定的包裝技術條件,
B) 任抽一套包裝圖紙,檢查告狀圖紙應符合有關標准規定。
C) 產品包裝一包括合格證、裝箱單(以及備品備件清單)和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有關隨機文件。

4

4.1 工藝文件

正確、完整統一的各種工藝卡片

在產品的整套工藝文件中:
A) 任抽一種產品的工藝文件,檢查完整性。
B) 任抽10種工藝卡片,檢查工藝卡片內容是否完整正確。
C) 工藝文件的更改應有完整的手續。
D) 根據任抽的10種工藝卡片,檢查任意三個部門是否統一,是否都有明確的部門標志,任取一個部門的10中工藝卡片檢查與地圖是否一致。
E) 檢查14種工藝卡片在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執行情況。
F) 抽查的5個質量控制點上的操作指導卡在生產過程中的執行情況。
G) 抽查2個零件的工序質量表中的影響質量因素,有關部門是否也制定相應的控制文件。

4.2 正確、完整統一的各種工藝明細表及有關的匯總表。 任抽5種有關匯總表檢查
a) 應能提供抽查的工藝明細表及有關的匯總表。
b) 明細表及匯總表的填寫應完整正確,更改應有手續。
c) 根據上述5種明細表,每中明細表任抽3條,檢查執行的正確性。

5 標准文件
5.1 標准文件目錄 A) 應編制產品設計、生產、管理檢測所需的各類標准目錄。
B) 任抽10個標准與標准目錄對照應相符。
5.2 產品的技術標准 A) 產品的企業標准內容及編寫方法應符合有關規定。
B) 產品企業標准應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批准,若無國家專業標準的,應由規定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3 產品設計生產的必備標准 企業應能提供抽取的10種必備標准。
5.4 產品設計生產檢測管理所需的其他標准 根據抽查的10張圖紙和5種工藝文件,抽取10種相關標准。
6 型號審批卡
應有規定部門頒發的型號審批卡
提供經上級規定部門審批頒發的型號審批卡

三、設備工裝及檢測器具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1 必備的加工設備
設備精度穩定可靠、符合要求工藝裝備 根據零件的加工需要,任抽三台設備檢查。
A) 精度、規格是否符合要求。
B) 配套件、附件以及有關的操作控制系統等是否穩定、可靠、高效。
C) 根據設備驗收標准檢查設備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可全檢或抽部分項目)
△若加工零件屬外協時,則應檢查外協質量保證文件和資料。
2 必備的工藝裝備
應有加工、裝配所需的數量、精度符合要求的工藝裝備 根據零件加工和產品裝配需要,任取5種工藝裝備檢查。
A) 檢查工裝的結構和安裝方式是否合理,關鍵尺寸精度,粗糙度能否滿足加工工藝要求。
B) 任抽幾種工裝,加工若干零部件,檢查工裝是否符合加工要求。
△ 若加工零件屬外協時,則應檢查外協質量保證文件和資料。

3 必備的標准計量器具和專用量器具,應有精度符合要求的標准和專用量器具

根據產品的檢測要求,任抽10件計量器具檢查其精度、規格是否符合要求。(無法檢定者,可查看有效的合格證書)。
4 檢驗設備及儀器
應有一定數量規格、精度符合要求的可靠檢測設備儀器 根據產品的檢測要求,任抽3套檢測設備或儀器進行檢查。(不足3套者全數檢查)
A) 檢測設備、儀器及附件的數量、規格、功能及精度是否滿足生產需要。
B) 檢查檢測設備或儀器的合格證或檢定證書是否超過有效期。
C) 根據上述設備的功能,對已有的測試數據的樣品,任抽幾個項目進行復測,比較測量結果的正確性和重復性。

四、文明生產與均衡生產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1 文明生產的管理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與考核 A) 應有內容完整,明確的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B) 各部門應有具體的實施辦法。
C) 工廠應有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的考核辦法與記錄。
2 工廠環境
2.1 工廠環境衛生

廠區環境衛生清潔、整齊,物品堆放劃區合理,保持通暢,交通工具、周轉運輸車等都有固定放置位置,鍋爐燃料、廢渣及基建物資等都應有隔離措施。

2.2 車間倉庫等區域的工藝衛生 A) 車間、倉庫等區域內不能抽煙,禁煙區域應有禁煙標記。
B) 車間、倉庫內的設備,及物資應排列放置整齊,並有標記,有防銹、防腐、防潮措施,通道合理暢通。
C) 合理配備工位器具,工件、量器具相互間應不磕碰。
D) 凡需更換衣帽鞋的部門應嚴格遵守更換制度
E) 凡屬大批量生產的產品,裝配等主要部門應實行人物分流,並在全廠內實現生產流向合理。
F) 任抽三個工具箱,檢查工具箱清潔、整齊、分層放置無磕碰。
G) 應注意生產中的塵毒點,放毒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對工人身體健康有影響的地方,應有必要的防護措施,工作區域應注意安全生產。
3 安全生產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A) 應有安全生產制度
B) 制度應執行,事故應逐年減少。
4 均衡生產
生產實現均衡
按工廠生產能力,生產節拍和定額標准,連續抽取一種產品六個月的生產均衡統計,檢查生產均衡情況。

五、人員素質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記錄
1 廠級幹部
廠級幹部應熟悉企業質量、產品設計、生產管理、市場情況、國內外信息及發展動態等
採用座談(或個別談話)方式,了解廠級幹部對有關內容的熟悉程度。
2 中層幹部應熟悉本部門的業務和具有理論技術知識,重視質量工作
任抽3~5名座談(或個別談話)。了解他們在本部門開展業務工作的情況和管理水平、工作方法、質量意識等,判斷工廠中層幹部的素質。
3 一般管理人員應熟悉本職工作,具備本職工作的有關知識
任抽3~5名技術人員座談他們對本職工作工作是否熟悉,考核他們的工作水平,判斷其素質。
4 技術人員應熟悉分管產品生產全過程,了解國內外同類產品水平及發展動態,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
任抽3~5名技術人員座談(或個別談話),了解他們對產品的有關基礎知識,技術水平和工作實際情況,判斷技術人員的素質

5 技術工人
操作工人和檢驗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知識和操作能力 任抽檢查人員2~4名以及主要工種的操作工人6~8名,(2~4級工人)進行考試,考核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熟悉程度和技術知識水平。在上述人員中再抽2名檢驗工和2名同工種的操作工人進行現場考核,判斷他們的實際操作能力。

F.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質量驗收標準的前言摘要

該標准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負責解釋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負責組織印刷、出版工作 總則
1.0.1為加強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標准。
1.0.2本標准適用於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1.0.3本標准為推薦性標准,當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質量要求高於本標准時,雙方可進行補充規定或採用其他驗收標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施工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應有相應崗位的資格證書。
1.0.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中嚴禁下列行為:
1、未經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而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2、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改變住宅外立面,任意在牆體上開門窗;
3、任意擴大主體結構上原有門窗洞口,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4、未經供暖管理部門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5、未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1.0.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除應符合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吊頂工程
2.0.1本章適用於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質板和格柵為飾面材料的吊頂工程質量驗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圖案、固定方法、基層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范、標準的規定。
2.0.3吊頂龍骨不得扭曲、變形,木質龍骨無樹皮及蟲眼,並按規定進行防火和防腐處理,吊桿布置合理、順直,金屬吊桿和掛件應進行防銹處理,龍骨安裝牢固可靠,四周平順。
2.0.4吊頂罩面板與龍骨連接緊密牢固,陰陽角收邊方正,起拱正確。
2.0.5紙面石膏板可用沉頭螺釘與龍骨固定,釘帽沉入板面,非防銹螺釘的頂帽應做防銹處理,板縫應進行防裂嵌縫,安裝雙層板時,上下板縫應錯開。
2.0.6罩面板與牆面、窗簾盒、燈槽交接處應接縫嚴密,壓條順直、寬窄一致。
2.0.7吊頂內填充的吸音、保溫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2.0.8燈具、電扇等設備的安裝必須牢固,重量大於3公斤的燈具或電扇以及其他重量較大的設備,嚴禁安裝在龍骨上,應另設吊掛件與結構連接。
2.0.9玻璃吊頂應採用安全玻璃,搭接寬度和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2.0.10吊頂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緣整齊、顏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錘印等缺陷。
2.0.11吊頂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門窗工程
3.1本章適用於木門窗、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安裝工程質量驗收。
3.2木門窗製作與安裝
3.2.1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3.2.2木門窗應採用烘乾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於12%。
3.2.3木門窗框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磚等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3.2.4建築外門窗安裝必須牢固,嚴禁在砌體上用射釘固定。
3.2.5木門窗的安裝位置、開啟方向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3.2.6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走扇、翹曲現象。
3.2.7膠合板門,不得有脫膠、刨透表層等現象,上下冒頭的透氣孔應通暢。
3.2.8木門窗框與牆體間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
3.2.9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得有刨痕、錘印。
3.2.10木門窗的割角拼縫嚴密平整,框扇裁口順直,刨面平整。
3.2.11木門窗披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的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
3.2.12木門窗製作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3.2.13的規定。
3.3鋁合金門窗安裝
3.3.1鋁合金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3.3.2鋁合金門窗的型材、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所用配件應選用不銹鋼或鍍鋅材質。
3.3.3門窗安裝應橫平豎直,與洞口牆體留有一定縫隙,縫隙內不得使用水泥砂漿填塞,應使用具有彈性材料填嵌密實,表面應用密封膠密閉。
3.3.4鋁合金門窗框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連接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鋁合金門窗的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3.3.5鋁合金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推拉扇必須有可靠的防脫落措施。門窗扇應開啟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無走扇。
3.3.6鋁合金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無劃痕、無碰傷。
3.3.7鋁合金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應安裝完好,不得卷邊脫槽。
3.3.8鋁合金門窗安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3.3.8的規定。
3.4塑料門窗安裝
3.4.1塑料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內襯鋼板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無要求時,門窗型材應選用多腔式,壁厚不小於2.2mm,內襯鋼板厚度不小於1.2mm。
3.4.2塑料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必須牢固,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位置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范。
3.4.3塑料門窗扇,平開窗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推拉門窗應平移靈活,無阻滯現象,位置正確,關閉時密封條應處於壓縮狀態。外牆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3.4.4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塞,應採用閉孔彈性保溫材料,填嵌密實,表面用密封膠密封。
3.4.5門窗安裝五金配件應先鑽孔後用自攻螺釘擰入,不得直接錘擊打入。
3.4.6塑料門窗表面應潔凈、光滑、大面應無劃痕、碰傷。
3.4.7玻璃密封條與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縫應平整,不得卷邊脫槽。
3.4.8塑料門窗安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3.4.8的規定。
輕質隔牆工程
4.0.1本章適用於以輕鋼龍骨、木龍骨為骨架,以紙面石膏板、膠合板、水泥板為面板的工程驗收。
4.0.2隔牆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級別、規格和隔聲、隔熱、阻燃等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
4.0.3輕鋼龍骨安裝要符合產品的組合要求,安裝位置正確、連接牢固無松動。
4.0.4面板安裝必須牢固無脫層、翹曲、折裂、缺棱、掉角。
4.0.5木質龍骨和木質罩面板在安裝前應進行防火處理。
4.0.6木質罩面板接頭位於龍骨中心,明縫或壓條寬厚基本一致,與龍骨結合嚴密。
4.0.7在輕鋼龍骨上固定罩面板應用自攻螺釘,釘頭略埋入板內但不得損壞紙面,釘眼處應做防銹處理。
4.0.8潮濕處安裝輕質隔牆應做防潮處理,如設計有要求,可在掃地龍骨下設置用混凝土或磚砌的地枕帶,一般地枕帶高度為120mm,寬與隔牆寬度一致。
4.0.9隔牆內填充材料應乾燥、鋪設厚度均勻、平整、填充飽滿,應有防下墜措施。
4.0.10罩面板表面應平整、潔凈、拼縫嚴密、壓條順直、不露釘帽。套割電氣盒蓋位置准確,套割整齊。
4.0.11輕質隔牆工程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0.11的規定。
裱糊工程
5.0.1本章適用於聚氯乙烯塑料壁紙、復合紙質壁紙、壁布等裱糊工程的質量驗收。
5.0.2壁紙、壁布的品種、質量、顏色、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粘接劑應按壁紙、壁布的品種配套選用。
5.0.3裱糊的基體應乾燥,表面平整。
5.0.4裱糊前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5.0.4.1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不大於8%,木材基層含水率不大於12%;
5.0.4.2新建築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層牆面在刮膩子前宜塗刷封閉底漆;
5.0.4.3舊牆面必須清除疏鬆的裝飾層並塗刷界面劑;
5.0.4.4不同材質基層的接縫處應粘貼接縫帶;
5.0.5基層膩子應平整堅實,無粉化、起皮和裂縫。
5.0.6壁紙牆布必須裱糊牢固,牆面應用整幅裱糊,各幅拼接橫平豎直,花紋圖案拼接吻合,色澤一致。
5.0.7表面無氣泡、空鼓、裂縫、翹邊和斑污。
5.0.8距牆面1.5m處正視不顯接縫。
5.0.9壁紙、牆布與頂角線、掛鏡線、門、踢腳板交接處邊緣垂直整齊無毛邊。
5.0.10陰陽角垂直方正,陰角處應斷開搭接,陽角處包角無接縫。
軟包工程
6.0.1本章適用於室內牆面、門面各類軟包工程的質量驗收。
6.0.2軟包織物、皮革、人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防火,防腐處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0.3軟包工程的襯板、木框的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釘牢固,不得松動。
6.0.4軟包製作尺寸正確,稜角方正,周邊平順,表面平整,填充飽滿,松緊適度。
6.0.5單塊軟包面料不宜有接縫。織物裁剪時經緯線保持順直。
6.0.6軟包安裝平整,緊貼牆面,色澤一致,接縫嚴密、無翹邊。
6.0.7軟包表面應清潔、無污染,拼縫處花紋吻合、無波紋起伏和皺褶。
6.0.8軟包飾面與壓條、蓋板,踢腳線,電器盒面板等交接處應交接緊密、無毛邊。電器盒開洞處套割尺寸正確邊緣整齊,蓋板安裝與飾面壓實,毛邊不外露周邊無縫隙。
6.0.9軟包工程質量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
板塊鋪貼工程
7.0.1本章適用於牆、地面飾面石材、飾面磚安裝工程質量驗收。
7.0.2石材、牆地磚的品種、規格、等級、顏色和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
7.0.3飾面板塊表面不得有劃痕,裂紋、風化、缺棱掉角等質量缺陷。不得使用過期結塊水泥作膠結材料。
7.0.4石材、牆地磚施工前應進行規格套方,保證規整,進行選色,減少色差,進行預排,減少使用非整磚,有突出牆地面的物體應按規定用整磚套割,套割吻合邊緣齊整。
7.0.5石材鋪設前宜做背塗處理,減少「水漬」、「泛鹼」現象發生。
7.0.6牆地磚鋪貼應砂漿飽滿、粘貼牢固,牆面單塊板邊角空鼓不得超過鋪貼數量的5%。
7.0.7表面平整,接縫平直,縫漿飽滿,縱橫方向無明顯錯台錯位,顏色基本一致、無明顯色差,潔凈無污積和漿痕。
7.0.8石材、牆、地磚鋪貼質量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適用於實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強化復合地板鋪裝工程質量驗收。
8.2木質地板
8.2.1木質地板工程用料的品種、規格、等級、顏色和木材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含水率如設計無要求時一般不宜大於10%。
8.2.2鋪裝前對基層進行防潮處理。
8.2.3鋪設地板基層所用木龍骨、毛地板、墊木安裝必須牢固、平直。
8.2.4木質地板面層與基層鋪釘或粘接必須牢固無松動。
8.2.5當不使用毛地板,直接在龍骨上鋪裝地板時,主次龍骨間距應根據地板的長寬模數計算,主龍骨間距不得大於300mm,地板接縫在龍骨中線上。
8.2.6安裝第一排地板時應凹槽面向牆、地板與牆面之間留有10mm左右的縫隙,並用踢腳板封蓋。
8.2.7條形木地板的鋪設方向可徵求用戶意見,一般走廊、過道宜順行走方向鋪設,室內房間宜順光線鋪設。
8.2.8木地板鋪裝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
8.3強化復合地板
8.3.1基層應平整、牢固、乾燥、清潔、無污染,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8.3.2在樓房底層或平房鋪裝須做防潮處理。
8.3.3強化復合地板鋪裝時,室內溫度應遵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定要求。
8.3.4地板下面應滿鋪防潮底墊、鋪裝平整,接縫處不得疊壓,並用膠帶固定。
8.3.5安裝第一排地板時應凹槽面向牆,地板與牆面之間留有10mm左右的縫隙。
8.3.6房間長度或寬度超過8m時需要設置伸縮縫、安裝平壓條。
8.3.7木踢腳板採用45度坡口粘接嚴密,高度、出牆厚度一致,固定釘釘帽不外露。
8.3.8表面平直,顏色、木紋協調一致,潔凈無膠痕。
8.3.9強化復合地板鋪裝工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8.3.9的規定。
地毯鋪裝工程
本章適用於各種類型地毯鋪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9.0.1地毯的品種、規格、材質、顏色、膠料及輔料應符合設計的要求。
9.0.2基層必須平整、光滑、乾燥、清潔、無污染。
9.0.3地毯固定應牢固,毯面撐攤平整、無起鼓、凹陷,無皺褶、翹邊,接縫處應拼花對線,拼接嚴密、圖案連續、燙壓平整,絨面毛順光一致,收邊合理,表面干凈,無油污損傷。
9.0.4地毯攤鋪後應用張緊器撐緊撐平,與倒刺板抓結牢固,四周毛邊塞入踢腳板下。
9.0.5地毯與其他地面交接處應收口合理、順直,壓條牢固,壓緊、壓實。
細部製品工程
10.0.1本章適用於窗簾盒、散熱器罩、門窗套、木護牆、踢腳板、護欄、木扶手、固定式櫥櫃、裝飾線工程質量驗收。
10.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材質、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規范、標準的規定。
10.0.3材質要求:
10.0.3.1工程製作應用烘乾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於12%。
10.0.3.2木材表面不得有死節、裂縫、蟲眼。
10.0.4細木製品安裝必須粘釘牢固無松動,襯板與飾面板應粘結密合,不得起層、起鼓。
10.0.5窗簾盒、窗檯板與基體連接嚴密、稜角方正,同一房屋內的位置標高及兩側伸出窗洞口外的長度應一致。
10.0.6本護牆表面應平整光潔,稜角方正,線條順直,顏色一致,不得出現裂縫開膠,與踢腳板連接處無縫隙。
10.0.7踢腳板:上口平直,接縫嚴密,出牆厚度一致。
10.0.8頂角線:掛鏡線、腰線等應順直,緊貼牆面,膠圈收口正確,木線對接宜採用45度加膠坡接,接頭不得有錯位離縫現象。
10.0.9欄桿扶手:
10.0.9.1護欄高度、欄桿間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0.0.9.2玻璃護欄欄板應採用厚度不小於12mm的安全玻璃。
10.0.9.3護欄、扶手材質和安裝方法應能承受規范允許水平荷載、扶手高度應不小於0.9m,欄桿高度應不小於1.05m、欄桿間距不應大於0.11m。
10.0.10細木製品製作安裝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0.10的規定。
10.0.11樓梯木欄桿、扶手安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0.11的規定。
塗飾工程
本章適用於水性塗料、溶劑型塗料、美術塗料類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11.1一般規定
11.1.1塗飾工程所用塗料必須是環保達標的產品,其品種、等級、性能、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11.1.2塗飾工程的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1.1.2.1塗飾基層必須具有一定的強度,混凝土或抹灰層面塗刷溶劑型塗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8%,塗刷水性塗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10%,木材基層面的含水率不得大於12%。
11.1.2.2舊牆面應清除疏鬆舊裝修層並塗刷界面劑。
11.1.3基層使用防水膩子的塑性、和易性應滿足施工要求。
11.1.4膩子與基體結合堅實,附著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紋。
11.2水性塗料塗飾工程
11.2.1水性塗料塗飾工程應塗刷均勻、粘結牢固,無漏塗、透底、掉粉、起皮。
11.2.2噴塗塗膜應厚度均勻、顏色一致、噴點均勻,噴點、噴花的突出點應手感適宜不掉粒,噴塗接茬處無明顯接茬痕跡,表面潔凈無污染。
11.2.3塗層與其他裝飾物銜接處應吻合,界面應清晰。
11.2.4施塗薄塗料工程質量應符合11.2.4表的規定。
11.2.5施塗厚塗料工程質量應符合11.2.5表的規定
11.3溶劑型塗料塗飾工程
11.3.1溶劑型塗料塗飾工程的細木製品基層表面必須潔凈、平整、光滑,無裂縫等缺陷。
11.3.2表面如出現色差,應修色或拼色使其顏色達到基本一致。
11.3.3溶劑型塗料塗飾應塗飾均勻,附著牢固,不得漏塗、透底、脫皮、斑跡。
11.3.4色漆塗料塗飾工程質量應符合11.3.4表的規定。
11.3.5施塗清漆工程質量應符合11.3.5表的規定。
11.4美術塗飾工程
11.4.1本節適用於套色、滾花、模擬等美術塗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11.4.2美術塗飾工程應塗飾均勻,附著牢固,不得漏塗、透底、掉粉、脫皮。
11.4.3美術塗飾的套色花紋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套色塗飾的圖案不得移位紋理和輪廓吻合清晰。
11.4.4仿花紋塗飾的飾面應符合設計或樣板要求。
11.4.5浮雕塗飾的中層塗料顆粒應分布均勻,滾壓厚薄基本一致。
衛生器具及管道安裝工程
12.0.1本章適用於廚房、衛生間的洗滌、潔身等衛生器具的安裝工程驗收。
12.0.2衛生器具的品種、規格、外形、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管材管件潔具等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12.0.3管道安裝橫平豎直鋪設牢固無松動,坡度符合規定要求。嵌入牆體和地面的暗管道應進行防腐處理並用水泥砂漿抹砌保護。
12.0.4冷熱水安裝應左熱右冷,安裝冷熱水管平行間距不小於20mm,當冷熱水供水系統採用分水器時應採用半柔性管材連接。
12.0.5龍頭、閥門安裝平正,位置正確便於使用和維修。
12.0.6各種衛生器具與石面、牆面、地面等接觸部位均應使用硅銅膠或防水密封條密封,各種陶瓷類器具不得使用水泥砂漿窩嵌。
12.0.7浴缸排水口應對准落水管口做好密封,不宜使用塑料軟管連接。
12.0.8給水管道與附件、器具連接嚴密,通水無滲漏。
12.0.9排水管道應暢通,無倒坡,無堵塞,無滲漏。地漏篦子應略低於地面走水順暢。
12.0.10衛生器具安裝位置正確、牢固端正,上沿水平,表面光滑無損傷。
防水工程
13.0.1本章適用於衛生間、廚房的防水工程驗收。
13.0.2防水施工宜用於塗膜防水材料。
13.0.3防水材料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3.0.4基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開裂等缺陷。基層含水率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13.0.5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牆面,高出地面250mm。浴室牆面的防水層高度不得低於1800mm。
13.0.6防水水泥砂漿找平層與基礎結合密實,無空鼓,表面平整光潔、無裂縫、起砂,陰陽角做成圓弧形。
13.0.7塗膜防水層塗刷均勻,厚度滿足產品技術規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於1.5mm不露底。
13.0.8使用施工接茬應順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寬度不小於100mm,使用兩層以上玻纖布上下搭接時應錯開幅寬的二分之一。
13.0.9塗膜表面不起泡、不流淌、平整無凹凸,與管件、潔具地腳、地漏、排水口接縫嚴密收頭圓滑不滲漏。
13.0.10保護層水泥砂漿厚度、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操作時嚴禁破壞防水層,根據設計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暢通、不得有積水倒坡現象。
13.0.11防水工程完工後,必須做24小時蓄水試驗。
電氣安裝工程
14.0.1本章適用於住宅單相入戶配電箱戶表後的室內電路布線及電器、燈具安裝工程驗收。
14.0.2工程所用電器、電料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電器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14.0.3塑料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必須使用阻燃型產品。
14.0.4金屬電線保護管的管壁、管口及接線盒穿線孔應平滑無毛刺,外形不應有折扁裂縫。
14.0.5電源配線時所用導線截面積應滿足用電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
14.0.6配電箱戶表後應根據室內用電設備的不同功率分別配線供電;大功率家電設備應單獨配線和安裝插座。
14.0.7暗線敷設必須配護套管,嚴禁將導線直接埋入抹灰層內,導線在管內不得有接頭和扭結,吊頂內不允許有明露導線。
14.0.8電源線與通訊線不得穿入同一根線管內。電源線及插座與電視線及插座的水平間距不應小於500mm。
14.0.9安裝電源插座時,面向插座應符合「左零右相,保護地線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線應單獨敷設,不得與工作零線混同。
14.0.10連接開關螺口燈具導線時,相線應先接開關,開關引出的相線應接在燈中心的端子上,零線應接在螺紋的端子上。
14.0.11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電阻必須大於0.5MΩ。
14.0.12廁浴間應安裝防水插座,開關宜安裝在門外開啟側的牆體上。
14.0.13燈具、開關、插座、安裝牢固、位置正確,上沿標高一致,面板端正,緊貼牆角、無縫隙,表面潔凈。
14.0.14電氣工程安裝完工後,應進行24小時滿負荷運行試驗,檢驗合格後才能驗收使用。
14.0.15工程竣工時應向用戶提供電路竣工圖,標明導線規格和暗線管走向。
室內環境污染控制
15.0.1本章適用於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中對室內環境污染物氡(222Rn)、甲醛、氨、苯、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等濃度含量驗收。
15.0.2裝飾設計時對室內環境污染物的含量宜進行預先評估。
15.0.3裝飾裝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須符合建設部與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的國家標准。
15.0.4居室裝飾工程竣工時對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
15.0.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必須符合表15.0.7的規定。
本標准用詞說明
本標准用詞說明
一、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二、條文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規范、標准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全文完)

G. 公司試行管理文件 前言怎麼寫

告全體同仁書

致 公司全體同事:
請各位參閱******交流群「共享文件夾中」所上傳之附件:
A,管部發管字2011第06號文件《辦公室管理辦法(草案)》
B,管部發管字2011第07號文件《宿舍管理辦法(草案)》

實施起草、徵求(大家意見)、發布、實施上述文件不針對任何部門和個人。該文件作為公司謀求系統管理的一部分,旨在於實現有據可依,違規必究及實現由人為管理成功過渡到制度標准化系統管理新局面,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

需要注意的上述規定對各位有著重要的影響。管理本部一直避免閉門造車,脫離實際等單方面完成公司司法體系。本郵件的發出正是為了契合這種考量。通過全員參與討論修訂將使公司管理(體系)更具生命力及廣泛代表性。請各位務必認真對待。

本次文件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5月23日17:00前,對條文欠妥或需要司法解釋說明的請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向管理本部反饋,我部將根據需要與公司一道進行評估或(依據反饋)作出適當修訂。逾期未有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本文件條文規定表示接受與認可並自願接受與執行。
祝各位工作愉快,

管理本部

二O一一年五月。

H.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的前言摘要

本標准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公安部效防護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負責集體技術內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