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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第一張的引言

發布時間: 2021-03-26 11:22:11

❶ 聖經《約拿書》中的約拿是一個怎樣的人

約拿是神的先知,他對神的信心也不是太足有點軟弱象我們一樣,神要他去警告尼尼微大城的民眾悔改他們的罪,他不敢去,怕人不聽他說的是神的話,所以自己逃跑以為能夠躲過神的命令,直到神使魚吞了他三天(預表耶穌基督的受死復活--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你們看),將他吐在岸上,他沒有辦法就去尼尼微大城向民眾宣講神的話,喊他們各人離開所行的惡,向神認罪悔改,否則神必要滅了尼尼微。
後來尼尼微人全城的人都悔改了,神就不降禍給他們,約拿就抱怨神不兌現他向尼尼微人所說的話,他不明白神對人的憐憫與慈愛、神樂意饒恕悔改的人的心意。神就在他搭棚居住的地方生出一棵蓖麻,神使蓖麻出生、開花、結果、死亡,這些過程和約拿沒有任何關系,神藉此啟示約拿,神有絕對的主權隨己意處理任何事情,也藉此啟示後世的每個信徒要明白神的旨意。
所以總體來說,約拿是個信神、但又頑梗、不太體貼神心意、又願意悔改的人。感謝主!
願主憐憫、引領、幫助我們,阿門。

❷ 有誰知道,舊約中的約拿書的內容的主題思想,因為耶和華讓約拿去尼尼微,約拿也是第一個聽到

感覺約拿不是自己的百姓家人不心疼,還有不順從神的意思 自私

❸ 《約拿書》的主題思想

本書主要思想是說明神是萬國萬人的神,他的恩典不但賜給以色列人,也給萬國的人。

這是本書最重要的意義,它打破了猶太人狹窄的民族觀念,顯明神對全人類的愛,不但願意救一國的人,更願意救萬國的人。

但所謂願意萬國的人都得救,意思並非容忍他們的罪惡,乃是警告他們罪惡所帶來的災禍,等候他們悔改認罪,然後赦免他們。

(3)約拿書第一張的引言擴展閱讀:

《約拿書》是《聖經》舊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4章。記載了神是萬國萬人的神之外,對信徒和傳道人也都有很寶貴的教訓。

約拿書的記載是可靠的。耶穌曾引述約拿的經驗,視之為真實人物,並就書中兩件含有預言性的事件提出解釋,由此表明這本書所載的預言的確是真實的。猶太人一向把約拿書視為歷史事實而將它收在聖經正典之內。

約拿坦白地把自己的過錯和弱點透露出來而沒有半點隱瞞,這也證明他的記載是真實可靠的。

❹ 聖經約拿書第一張中的三個起來分別講的意思是

拿1: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
拿1:3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
拿1:6船主到他那裡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
拿1:12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
拿3: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拿3: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這六節經文兩兩對比,意義就出來了。

❺ 急求:聖經-約拿書的文學分析

2)約拿的怨言(四1-3)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四1)

神不降災與尼尼微,是他的恩慈,卻成為約拿生氣的原因。他在尼尼微城安置的定時炸彈,恐怕不會爆發了。如果神以對待以色列的辦法(出卅二章),來對待尼尼微,那簡直是無法忍受的事。約拿無法接受神的恩慈這個事實。他的自私使他生氣。這里作者又巧妙地以相同的字眼來描述,「不悅」也是「惡」或「災禍」的字。尼尼微作惡而遭致「災禍」,但是他們切實悔改,那「惡」(災禍)就不再臨到他們。他們的惡除去了,那惡卻在約拿身上,因為他大大的恨惡,當神的怒氣停止了,約拿的怒氣卻發作。多麽譏刺的論述!

約拿有甚麽權利來發怨言?他自己剛從滅亡中被拯救,他的心應該充滿喜樂與感恩,沒有怒氣與怨言。在魚腹中,他感謝神的恩慈與拯救。在尼尼微,他為神的恩慈與拯救而發怒。第二章與第四章成為十分尖銳的對比。他似乎忘記了他所身受的恩典,失去了神赦罪的奧 ,新生命對他似不再有甚麽新的意義。1約拿好似那個惡仆,自己得著債主的寬恕,免去債務,卻追究那欠他小額貸款的人,竟毫不悲憫(太十八23-35)。主耶穌在比喻中那樣說:你不應該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麽(33節)。約拿似乎完全不明白恩典的意義。

「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阿,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麽?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2節)

約拿開始禱告,他的禱告不是感謝與贊美,內容完全相反。「耶和華阿」似是禱告的口吻。但是其他的話不是禱告,是信念的說明。他的宗教觀念無疑是十分正確的,這基本的公式是在出埃及記第叄十四章六節起,在約珥書第二章十叄節也類似。約珥書第二章十四節,是在本書叄章九節。約拿的觀念仍是以耶和華為聖約的神,他與以色列是建立在恩典的關繫上。神有恩典與憐憫,是信實的愛。神不輕易發怒,所以後悔不降所說的災。但是這樣的憐憫似乎不只在以色列,也在萬國。他應該認識神是普世的主,他的關懷也是全世界的。詩人曾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這慈悲或慈愛是信實的愛(hesed),在舊約中出現多次(除先知著作以外,如在得一8;撒下十五20;詩卅叄5,一一七1,一一九64等)。這就是新約中恩典的涵義。

約拿似乎說,我既信這些觀念,也必會實行出來,那麽豫言尼尼微城傾覆的事,豈不是只成為一種威脅而已。神到時還是捨不得刑罰,使約拿的信息完全不能實現,這是一件非常難堪的經驗。這是從開始他就知道的,所以何必多此一舉呢?到底應該責怪誰呢?是約拿嗎?他背棄神而逃避。但是神呢?他可以出爾反爾,有公義的性格,卻沒有公義的行為,一味縱容與寬恕。因此,現在是約拿有理由為甚麽要逃避,為甚麽不照神的旨意在第一次就聽命往尼尼微去。

約拿所知道的信息只是反面的,尼尼微城必會傾覆。但是豫言常是兩面性的,因為那是有條件的。如果尼尼微城不悔改,不離開惡道,結局一定是滅亡。但是他們如果肯回轉信服神,神也必轉意不發烈怒,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這正面的,卻是約拿看不見的。事實上「傾覆」一詞也可譯為「轉變」(耶卅一13;何十一8;尼十叄2;斯九22用同一個字)。所以再等四十天,事實上只等幾天,尼尼微城已經好轉了。這是神奇異的恩典。

「耶和華阿,現在求你取我的命罷!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3節)

這里的主題是耶和華的恩典與約拿的性命。第一、二章也是有這主題,耶和華的恩典保全約拿的性命。現在當耶和華的恩典臨到尼尼微城,約拿反而求神取他的命。他看死是一種解脫,是一種逃避。他現在逃避耶和華,無非想保全性命。在船上想逃生。現在當他發怒的時候,他不要性命,那才是一種解脫(參閱民十一11-15;耶十五10,二十14-18)。2

約拿求死,似乎與以利亞十分相似。先知以利亞實在為打倒巴力的崇拜者疲於奔命。他很想繼續先賢者的遺志,除去異教的毒害,但是他也沒有成功,不如歸到他們那裡以死來了結。他求死的理由是「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十九4)。但是約拿只說:「因為我死了比活著更好。」約拿究竟不如以利亞,因為以利亞所作的,只有叫約拿更慚愧。耶和華拯救了約拿,但是他還是依然故我,沒有真正改變。

{\Section:TopicID=271}(3)受責與受教(四4-11)

「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麽?」(4節)

約拿的禱告現在由耶和華來答覆。禱告中只有怨言,甚至強詞奪理,表明他違命是應該的。更進一步他在求死,簡直是撒野的行為。神先沒有責備他,只以問話促他省察。他在魚腹中,知道要感謝,現在卻沒有感恩的話。他知道救恩出於耶和華,神看重他的性命,他又怎可求死呢?神拯救他,為使他去拯救別人。他曾一度順服,往尼尼微城去。但是一看見那城的救贖,他又成為一個反叛者。在第一章神讓他看見大城的罪惡,他就因此背叛逃離神,不敢去。這里神讓他看見大城的拯救,他卻因此背叛神,向神怨言,表明他極不願意。

神必須責備他,促他醒悟。神必須教導他,使他明白,但是教育的過程實在是艱難的。

「於是約拿出城,坐在城的東邊,在那裡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蔭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5節)

這一節有叄次提到「城」,中心思想就在此處。約拿出城,離開這可憎的城,可能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一走了之。他對這城惱怒,是多麽不合理呀!他出了城在外面,盼望那城最後終於傾覆,而他卻及早逃離,必有安全。他總是要以客觀的態度,來對待尼尼微城。第一章他不去,第叄章他去了,仍是只走了一天宣告一下。現在他又離開那城,怎可與這城共存亡呢?

他為自己搭了一座棚,是用樹葉與樹枝編成的,在用字方面,作者可能蓄意使讀者聯想住棚節,因為住棚節的棚字也是同一個字的(Sukka,利廿叄40-42;尼八14-18)。這樣從身體的需要來說,白天可遮太陽,晚上可免寒氣。但是他心理方面的好奇,還是要看看那城有甚麽情形會發生,最好還是到時傾覆,證實他先知的信息,看見神公義的忿怒。

當耶和華以問題來答覆約拿滿有怨言的禱告,他問了並不希冀約拿的回答。約拿沒有頂嘴,卻在行動上仍充滿 怒氣,他的舊性情仍在作崇。約拿仍是我行我素,不管神怎麽對待他。耶和華現在也必須以行動來教導。

「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發生高過約拿,影兒遮蓋他的頭,救他脫離苦楚。約拿因這棵蓖麻,大大喜樂。」(6節)

「耶和華神」,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與他們有聖約的關系,是掌管歷史的主。神是「以羅欣」,他有絕對的權能,全地都是他的,他是歷史的主,也是自然的主。萬物都是他所造的。他造滄海與大魚,他也造旱地及一切的生物,包括樹木。他現在安排一棵蓖麻,為補那草棚的不足,因為那棚不能使約拿避寒與避暑氣。神完全為約拿豫備保護的恩典。

蓖麻是在巴勒斯坦一種十分多的灌木,這是七十士譯本所定的,因為希臘文字義不甚清晰。有人照亞甲文譯為棕樹(Ricinus Communis: Palm-christ),大約在五、六個月之內可長八寸之高。有的以為是埃及的長春藤(Kiki)。有兩種希臘文譯本(Aquila and Theodotion)也這樣譯出。類似的解釋也可見於另一種希臘文譯本(Symmachus)以及猶太注釋(Talmud),耶柔米的著作。3這種植物多在沙土長成,特別迅速的長有寬大的葉子,有四寸寬,八寸長,可作很好的遮蓋物。

約拿為這植物大大喜樂。他貪圖個人的逸樂,比尼尼微得救更重要。身體的舒適使他心裡快樂,除掉他的怒氣。

「次日黎明,神卻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蓖麻,以致枯槁。」(7節)

神安排植物,原為約拿的舒適。現在為教導約拿,又安排蟲子,來咬蓖麻,以致枯槁。神在自然里有絕對的權能,人是拗不過他的。在表面看,這里又有一項矛盾。神出爾反爾,既為恩慈的安排,又有毀滅的力量。在自然界許多也都是互相沖突的,蟲子比蓖麻小,卻比那植物有力,可以任意摧殘。那麽旺盛的生命,在短時間內就完全毀壞。這又怎麽解釋呢?這樣說來,人所需要的,就是得著神的供應,也不能持久。在最需要的時候卻毀壞了。這是多麽大的譏刺。

這里雖譯為一條蟲子,可能是指一 ,以單數來說明集體名詞,是那一類蟲子,一來就迅速破壞。神無非用這些作為實物教材(Object Lesson),促約拿醒悟。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考驗,看看約拿關懷的到底是甚麽?是誰?

「日頭出來的時候,神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著還好。」(8節)

神的無情,好似變本加厲。沒有樹木遮蓋,而現在又是熱風,使約拿更無法忍受。這東風似是沙漠的乾風,在陽光之下,更加炙熱,無法經受得起(這種風稱之為Sirocco是沙漠特有的)。4這次他生氣似乎更加厲害,沒有昨天安適的經驗,也許還好些。現在好像甚麽都與他作對,他就更加不能忍耐。

這是他第二次求死,這次生氣要比第一次更甚。他撒野的情形幾乎無法收拾。這里又回到第叄節,繞了一圈,又回到約拿生氣這件事。他的怒氣與失望,就以這樣撒野作為武器,來對付一切,包括神。他的自我受了中傷(所謂Ego-Injury),就更加敏感,草木皆兵。甚麽都是來敵擋他,誰都成為他的仇敵。他現在已經完全孤立,還有甚麽生的意志?

「神對約拿說: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麽?他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9節)

神仍繼續忍耐,沒有明明責備,好似第一次一樣,依舊促他自省。這次神認為約拿發怒的理由更可笑,只為一棵蓖麻,比本來服事傳道的工作,實在微乎其微。這樣就要求死,簡直太過分。但是約拿硬 頸項,居然與神爭辯起來。他自認有充分的理由,他要硬到底,決不妥協,絕不低頭,情願以一死來表白。作者用譏刺的方法,到此可說是已達巔 了。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10節)

神教導約拿,用叄項實物教材,以蓖麻為主,再有蟲子與炎熱的東風。現在可以詳加解釋了。耶和華對約拿說:現在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你的怒氣。你愛惜這蓖麻,不過貪圖短暫的安舒。它對你到底有多少價值?你對它的需要,也只是一時的,沒有真正深切的關懷。你愛惜的其實不是它,而是你自己。過分的自憐是危險的。

你說你愛惜它,你連一個園丁的心意都不如。園丁還願望小心栽種,之後又細心照顧,加水施肥,不使它貧瘠枯乾。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你愛惜它,為它作過甚麽?

你既沒有付上任何的代價,一夜發生,使你有過享受,一夜乾死,你也不可有甚麽閑話。你所得到的都是恩典,領受了,感謝,失去了,就心存順服,沒有甚麽遺憾,又怎麽可以發怒呢?你說可以發怒以至於死,是指發怒到極點,對你有甚麽益處。5

一夜發生,一夜乾死,就是多麽短暫,何等迅速。人生也是那麽無定,沒有恩典,又有甚麽憑藉?這樣不是太冒險了嗎?

「何 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11節)

尼尼微是大城,罪惡大(一2),面積大(叄2),人口也眾多(本節)。姑且不論成年的居民,單論兒童,就有十二萬多人。除了大城中「至小的」(叄5),甚至還有許多牲畜,都是神所愛惜的。

幼童是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申命記第一章叄十九節:「不知善惡的兒女」。希伯來的思想,右手為善,左手為惡,所以右左指善惡。6這也是以賽亞書第七章十五、十六節「棄惡擇善」。通常幼童在七歲左右可分辨簡單的善惡。有時善惡也未必指道德方面,也指實用方面(Pragmatic),好壞或合宜與否。如果這樣幼童占人口五分之一,那麽尼尼微應該有六十多萬人口。如果只指更幼小的兒童,分不清左手右手的,通常在兩歲左右,應占人口十分之一,那麽全城有一百二十多萬人。在人口眾多的城市,幼童並不佔有重大的比例,但是神愛惜他們,他們雖然在罪惡的環境,究竟還不會分辨。神又怎能忍心毀滅他們呢?

再說牲畜,大概指家畜,或畜養的牛羊。它們的生命是神賜的,也是神養活的。它們因人的罪而在苦役之中。神也照樣捨不得將它們滅絕。

在數字的計算方面,這里是以亞蘭文的字形,作「一萬」解,再加上面的字是十二,合計為十二萬。在古代亞述的碑文,曾記述建造宮殿有六萬九千五百七十四人,看來全城人口確有相當龐大的數字。當然確實的人口仍舊無法計算,可能也沒有必要。

也有人認為這里不是指幼童,因為本節的「人」字,是指一般性的。所以籠統地指尼尼微的居民。7他們犯罪,固然有良心的責備,但是有的情形卻是他們不知道的,他們缺少道德的辨別力。保羅也說過:「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恤,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一13)神顧惜尼尼微居民,但一定不限於十二多萬人。這里的人口眾多,是作者的用意。

當耶和華說完之後,約拿就沒有再答話。本書的結語似乎不盡理想。但是這可能是作者的設計,似乎暗示約拿以緘默表明謙卑的受教。他不再自憐,卻降服在神面前,承認自私與無知。他若真的成為神的僕人,必須捐棄己見,讓神擴大他屬靈的視野,看見神的憐憫更深切,他的關切更廣大,救恩的范圍不僅局限於以色列,更是整個的世界,地上的萬民。

1 A. Feuillet, "Les Sources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347.

2 D. Daube, "Death as a Release in the Bible," Dooum Gratulatorum E. Stauffer 82-104, esp. 94-98.

3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 Micah, 232.

4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68.

5 「發怒以至於死」參閱D.W. Thomas, "A Consideration of Some Unusual Ways of Expressing the Superlative in Hebrew," Vetus Testamentum, 3 (1953), pp. 209-24, especially 219.

6 申命記除一章叄十九節外,尚有九章叄十六節。他們即使不是指幼童,也可能是不成熟的成年人,心智幼稚。參閱A.D. Martin, The Prophet Jonah: The Book and the Sign, 87.

7 這樣說法的有Brockington, Wolff, Kraeling, Ellul, 參閱R.B.Y. Scott, "The Sign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19 (1965) 24.

本章概要

約拿的經驗是在神面前受教,學習謙卑的功課。神知道人的整體,包括人的理性、情緒與意志。他深切地認識約拿,雖然約拿惱怒爭辯,神仍向他施恩。神不會感到驚奇或不滿,他仍設法教導約拿。約拿無論怎樣反叛、頂撞,神總是有無盡的愛與忍耐。神的饒恕不只是七十個七次,更是無窮的。神牽著反叛的孩子,一直到那孩子屈膝跪下,虔心的認罪。

約拿發怒,他是向神生氣,因為他始終認為他自己是對的。他說:「我知道……」(2節),他知道得清楚,所以不再需要恩典。他可以將神的啟示來辯駁神的旨意。他會引用神對摩西的話(出卅四6),作為辯論的依據。他以神的話語,求拒絕神的旨意。撒但試探主耶穌的時候,不是引用聖經的話嗎?這是史學家、哲學家及神學家必須謹防的危險。

約拿實在沒有真正明白他先知的職事。他只知道自己要忠心,甚至犧牲。他卻已經忘記最需要的恩典。他不記得神赦罪的奧 ,就是他自己經歷的赦免之恩,使他的生命更換一新。其實他已體驗了神諸般的恩典,他凡事都需依靠主給他的恩典,但他卻沒有將他所體驗的告訴別人。他好像也忘記神對他的忿怒,因為他叛逆神,但是神在忿怒之後,仍有赦免的恩典。這正如詩篇第叄十篇的作者所經歷的:「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5節)

約拿求死,第一次是因他不滿神的作為,神沒有毀滅尼尼微城。這樣他新生的經驗,從死裡逃生,神拯救他的事,這一切幾乎是一些幻覺而已。他的生命毫無改變。神既沒有斷然的行動,約拿仍是一個同樣悖逆的人。他以為他與神有交往,但是神卻不肯聽他的禱告。他認為他既是神的工人,但神卻一點也不贊賞他的工作。他往尼尼微去,是冒 生命的危險,但是好像白付了代價。他生命的目的似乎失去了,他還活著作甚麽?

神教導約拿,好似對待約伯一樣,以客觀的方法來指示,其中顯明他的愛與能力。他有能力安排蓖麻,表明他保護的愛。他也有能力安排蟲子與熱風,在約拿主觀的判斷中,那是沒有愛的行動。如果以客觀的方法來研究,其中仍有愛的啟示,因為提醒約拿,有關神的愛,他愛尼尼微城中不會分辨左右手的人,甚至牲畜。這些都是神所愛惜的。約拿所愛惜的,只是蓖麻,因為這曾給他肉身的舒適。沒有它,他肉身受苦,心理受困,他情願死。這二次求死約拿似乎更加主觀,越發幼稚了。只有當約拿可以脫去那樣自我與主觀的見解,他就能找到真正與完整的中心,是在神愛的恆久與信實。

人有罪,罪是無知,無可救葯的盲目與糊塗。罪是神所憎惡的,但神卻不願罪人失落。所以他憐憫他們,主耶穌看見 眾好像羊沒有牧人,也憐憫他們。神憐憫約拿,引他從無知與自我的樊籠里出來。

許多信徒犯了約拿同樣的錯誤而不自覺。主以惡仆的比喻(太十八章),說明人得赦免,卻不赦免別人。約拿自己蒙了拯救,知道感恩。但他看見別人蒙恩,卻不滿起來,甚至發怨言、生氣。我們都多麽需要神的責備與教導,好像約拿一樣。

這就是為甚麽約拿書沒有結束,只以神問約拿的話為終結。我們當然很想知道約拿的回應。他到底是否謙卑下來,俯伏敬拜呢?還是更加生氣,一走了之,再一次背棄神?但是我們又何必追究他的反應呢?耶和華最後的問題實在太大了,這不是只關乎約拿的救恩,而是涉及世界生死的問題。全世界的救恩不是比甚麽都重要嗎?約拿不會回答,我們呢?照主耶穌的話吧!

這最後的問話,在本書中沒有答覆,只有一位,他知道神有充分和豐富的恩慈,所以他作成救贖,為使全世界凡願意信服神的,都能得救。

本書為先知文學,其信息是神在歷史的啟示。但是本書的結束,卻以自然啟示為重點。神所用的實物教材,都取之於自然,不僅在第四章,第一、二章也以自然界的事物來啟示:風浪與大魚。神也說明他愛的心意,不僅他愛惜人,甚至牲畜。一切是神的創造,他愛惜他所造的。這也是約伯記所能看見的真理。耶和華最後在旋風中向約伯說話,將自然界的現象,生物與非生物都呈現在約伯面前,讓他看見神的愛與能力,不僅對人,更對萬物。耶和華也用問語促約伯思考,最後約伯也不敢說話,只以手捂口,表明他完全謙卑的順服。他也厭惡自己,因為從主觀中出來,才客觀地看見神的偉大,宇宙的奧 盡在神奇妙的愛與能力之中。本書也有約伯記那種智慧文學的格調與主旨。

神向約伯啟示「大」,使約伯看見自己的「小」。神也以同樣的方法教導約拿。本書除第二章之外,曾有十四次提到「大」。尼尼微是大城、極大的城(一2,叄2、3,四11)。神掀起大風浪(一4上、12),神安排大魚(一17),外邦水手在危險中曾大大懼怕(一10),風浪平息又大大敬畏耶和華(一16)。在第四章二節「豐盛的慈愛」,「豐盛」原意也是龐大與偉大,是大量的。第六節約拿有了蓖麻遮蔽,使他肉身沒有那麽受苦,他為此大大喜樂。但是神所關心的,還是大量的人口與許多牲畜(11節)。

從結構來看,本書第一章與第四章自成一組,第二章與第叄章成為一組。第一章先由低潮至高潮,以風浪的危險使船上的人每況愈下。最後他們把約拿拋掉,海浪平息,他們敬拜獻祭作結。第四章起初是約拿的怒氣與埋怨,最後是耶和華愛與關懷來平息約拿的情緒。第二章與第叄章從無望至希望,從滅亡至得救。第二章約拿在魚腹中禱告,提到他下沉被淹沒的經歷,從地理的環境及屬靈的情況,都是沉淪下去,一直到深處。但是神將他從坑中救出來,提拔他上來,使他可以在神面前,他就體驗救恩是出於耶和華的。第叄章尼尼微被宣告四十天後必傾覆的噩耗,但是他們立即徹底悔改,結果就在希望中,深信神有憐憫,他們不至滅亡。果然神沒有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

從內容來看,約拿在外面的經驗記載在第一、叄章,他內里的經歷是在第二章及第四章。第四章有神的動作與話語,就更加活潑。第二章只是約拿的禱告,是他內在的感受。雖然他也回憶當時遭難的驚險,也有相當生動的描繪,但不及第四章那麽切實。

有一點是使第四章與前叄章分開,就是有關生死的事。第一章水手求生的慾望太大,用盡方法脫離危險。第叄章尼尼微居民求生的意志使他們不得不抉擇。因為他們相信這城必定傾覆。所以他們立即切實地悔改,在緊急中刻不容緩,以圖生存。約拿在第一章的記載中雖要水手把他拋下海,但他原來也因求生而違命。他不願為道殉難,恐怕在尼尼微人們因拒絕審判的信息,遷怒於他,將他殺害,至少這是他的想像。所以他不願往尼尼微去作無謂的犧牲。第二章他求生的願望更強了。所以他得著拯救,興奮心情不能自已,「我必用感謝的聲音獻祭與你……」(二9)。只有第四章內,約拿兩度求死,顯然十分奇特與突出。這是由於他理性的困惑,神學的迷惘,以及信心的危機。約拿認為神的慈愛是縱容,公義不及憐恤,神過分自由,出爾反爾,沒有限度,無法臆料。人服事神,不被重視,不受尊重,又如何能完全順服、忠心到底呢?但是以人來測度神是多麽危險的事!

約拿現在好似仍舊活著,活在我們中間。我們是現代的約拿嗎?

❻ 約拿書第三章中上帝的後悔是什麼意思

表示上帝憐憫世人,尼尼微人悔改了,上帝給他們機會。

❼ 對聖經中約拿記(The book of jonah)的中文評論,以及反映了聖經的什麼核心思想,相結合

約拿書這卷短書在十二先知書中,是與眾不同的。它不像其他十一卷,偶然地寫進一些自傳或歷史的片段,而整本書基本上是記載先知的豫言;也就是說,其他十一卷先知書,主要是記載該先知的聲明和講章,但約拿書卻不是這種情況,它本身是一個故事,其中上帝藉 先知講的豫言,只佔一小部分。
從技巧上看,這卷書是匿名的;書中沒有告訴我們是誰寫的,因此我們很難肯定是誰在甚麼時候寫的。這卷書的特點,是描寫一個人名叫約拿,他是亞比太的兒子,在以色列歷史,曾簡略地記述他是迦特希弗人,是北國的一位先知(王下十四25);迦特希弗位於加利利的附近。約拿作先知傳道,我們從列王紀下的記載中所知甚少,只知道事情發生在公元前第八世紀上半葉,在耶羅波安二世在位其間。我們只知道先知生活的期間,而以他的名字寫的這本書的時間,卻不太清楚,大概是在較遲些時候,約在公元前第六至第四世紀之間。
約拿書的故事
不單約拿書在十二先知書中很特別;書中記載的故事,也很特別,頗有戲劇的味道。它開始時按慣例記載先知蒙召作上帝的僕人:『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一2)但是這一節經文往後,所有對先知的描述都是和上帝的期望相反的。
上帝呼召約拿去尼尼微(以色列的最北部),他應該沿 陸路向北去。但是他立即出發,向西逃往約帕去,在那裡買了一張船票往他施去(也許是往西班牙的塔達蘇士Tartessus)。但是要逃避上帝的呼召是不可能的;開往他施的這艘船遇見大風暴。那個逃避去尼尼微傳達上帝話語的約拿,下到艙底,在那裡靜靜入睡,想躲過大風浪。直到船主、老水手,破門而入喚醒了他。經過搖簽證明,約拿才承認可能是他惹來了大風浪,並要求 眾把他扔到海里,以平息風浪。水手們勉強同意了,於是風浪減退了。此時約拿被一條大魚吞吃了,並在它的肚子里度過了幽暗的三天三夜。約拿悔改並禱告,隨後被救出;這條大魚把這個不受歡迎的重擔,吐在海岸上。於是約拿才往尼尼微去。在那裡,約拿宣告了上帝的話,警告這個大城市的人他們災難臨頭,除非他們悔改離開犯罪的路。出乎先知的意外,他傳講的信息被尼尼微人所接受,他們離開了他們的強暴和所行的惡道,因此免去了上帝的刑罰。這件事使先知感到太悶氣和太不高興了,他因為上帝的憐憫而向上帝發怒。但是這本書的最後幾節中,這位先知(那個因為感到自己的話被忽略,而決定死了比活 還好的)學到了一個功課,就是上帝的本性是滿有慈愛和憐憫的。
注釋的問題
前面這樣把故事的大意簡要一覽,其實已經指出了注釋這卷古怪的先知書的問題:它到底是甚麼樣的文學呢?該如何注釋它呢?它是歷史?是比喻?或是其他的文獻呢?
在猶太教和基督教古代的歷史中,有過許多種注釋本書的理論。最早的一種,就是把約拿書當作歷史來注釋。在這種注釋中,把它當作記載先知傳道的一個歷史事件。必須承認,這種注釋是可行的,它的出發點是明顯可見的;它是基於列王紀下的記載,那裡證實約拿的確是以色列歷史上的一位先知(縱使是不很著名的一位)。而且,從某個角度看,新約聖經中,有幾處是把它當歷史來應用(太十二40;十六4;路十一29)。
當作歷史來注釋雖是可行的,但並不意味 沒有問題。故事的每一方面,與通常豫言的敘述是那樣的不同,使得有人對它產生懷疑。大魚的角色,和約拿在它肚子里的呼求,使人感到它好象是一種幽默的神跡。(當他們聽到大魚把先知吞吃下去,然後又吐出來時,我們幾乎可以看到聽眾的歡笑場面。)在一個世紀以前,有人去海邊找某些不尋常的經歷,希望用它們來解釋約拿的故事,這種努力也是不必要的。(曾經流傳過一位名叫巴特來〔James Bartley〕的經歷,他在一八九一年宣稱曾從一艘從事捕鯨的船『東方之星』上掉進海里,被一條抹香鯨吞到肚子里一天一夜,又生還逃脫出來,向人講述他的故事。這可能是航海奇聞中引人入勝的一部分,但大概不是真實的。)約拿的經歷到底是否尋常的或者是神跡,是不必爭論的;需要爭論的倒是約拿書的性質,它的文字類型,和如何去用適當的方法加以注釋。第二種古代用以注釋這本書的理論,是把它當作一種比喻。作者以一個真實卻不為人知的人物約拿為主角,故事是環繞 他構成的,用以傳遞某種神學信息。一般來說,約拿的故事是和新約聖經中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相平行的。正如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以一個問題結束(路十36),要求讀者回味它的意思;同樣,約拿書也以一個問題作結束(四11),也要求讀者去回味它的意思。
在以下的注釋中,我們要進一步考查故事的細節內容和各部分的意思。雖然我們意識到任何一種注釋都有它假定的性質,但是總的來說,這里所介紹的注釋,是把這本書當作廣義的比喻來研讀。
約拿書的教訓
這本書有一個中心的主題,又有一些各自以不同方式出現的小題目。舉例來說,較小的重點放在說明順服和不順服方面:先知不順服上帝的呼召,到頭來只有是災難臨到。但是這本書的中心教訓,是關於上帝的本質,上帝對全人類滿有憐憫的本性。
以色列的先知大部分都是國家民族主義者;他們認為,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上帝藉 先知,只對 的選民說話。但是約拿書非常清楚是一個例外,上帝也十分關注其他所有的人的行為。尼尼微城中外邦居民的強暴和作惡,上帝同樣的關注。上帝的憐憫總是尋找機會,藉 人的悔改,來除去罪惡,施展慈愛。先知被差派到尼尼微這件事,表明上帝對外邦人的關懷,同時還證明外邦人藉 悔改,同樣可以得到上帝的憐憫。這樣,對於舊約的外邦讀者,約拿書不但啟示上帝憐憫的胸懷,而且也在古代猶太主義的潮流中,打開一扇特別窗戶,使看見上帝是宇宙的主宰。

❽ 基督教馬可福音4章查經大全

國度的比喻(四1~34)
i. 撒種者的比喻與用比喻的理由(四1~25)
我們若是強調這一節希臘文的 palin (又,「第二次」)這個字,那麼它必定像三7一樣,意味著耶穌斷然轉離那些誤解他的人,以致他的神聖使命能重新被人接納44。但是他在三7轉離的那些人,乃是他的敵人,這里卻是他自己的親屬與朋友。就如希伯來書十三11~13清楚說明的,耶穌的道路乃是一條孤單的道路。他必然「在營外」受苦,被他自己的社會所棄絕;但這里也和希伯來書中一樣,另有一些人甘冒觸怒猶太教官方的危險,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事實上,有這種反應的人如此之多,以致耶穌不得不採用一個方式,而這方式如今顯然已經成了他教訓人的一個普通模式45。就如我們已經見過的,他坐在一隻船上教訓人,那隻船可能是停泊在淺灘上,而聽眾則是坐在周圍的海岸上。他用比喻教訓他們,或者我們可以說是「例證」,特別用來將麥子與糠從他的聽眾中篩分出來。其他教師若有大批的群眾前來跟隨,可能會非常高興,但耶穌卻不是這樣;因為他太清楚人內心中不純正的動機(約二25)。這是一個非比尋常的教師,他的比喻是設計來試驗,甚於啟發;而所要試驗的,不是智力,而是聽眾的屬靈反應。再者,在屬靈的事上,有一種的等差級數。對於一個已經有了一點東西的人,要再給他更多(25節),因為對於一個比喻的意義具有屬靈的洞見,將會使人進一步地洞悉其他比喻的意義(13節)。反過來說,沒有明白,將會使我們愈來愈深地地入五里霧中,直到完全受到迷惑(12節)。在這一點上,就像在其他所有屬靈的事上一樣,我們要不是聽見就是聽不見(9節)。看見屬靈的真理(聽),就證明我們已經領受了聖靈的光照,只有他能開啟我們原本受到蒙蔽之屬靈眼睛,認識神的真理。
2.撒種的比喻,並非這卷福音書所復述之耶穌所用的頭一個「例證」。在別西卜的爭論中,他對批評他的人所作的答覆就特別說明是個比喻(三23),新郎的同伴,與舊瓶裝新酒,顯然也同樣是比喻(二19~22)。但這卻是頭一個得著確認的比喻,我們可以在其中看見耶穌親自向門徒所作的解釋。在三卷對觀福音中,它全都列於一系列比喻之首,這些比喻顯然與耶穌所用之一定的教導模式有關。而且,在這一系列比喻中,這個比喻也是解開其他一切比喻的鑰匙,因為它所探討的,正是我們對他一切教訓的領受問題(四13)。這一種教導方式對於希伯來人而言當然不會陌生,舊約聖經裡面也有用類似的比喻來施教的一些實例(參士九8~15)。事實上,從巴勒斯坦他勒目看來,這似乎是拉比表達他們的教訓時愛用的方式之一46。一個頗為有益之一般性的詮釋原則,是要記住:比喻所意圖表達的通常只有一個中心真理。所以,我們不應該試圖要在每一枝微末節上找出屬靈的意義來,要知道有些細節只不過是比喻的「背景」。不然的話,它就變成寓言,而不是比喻了,新約聖經中沒有什麼寓言,在耶穌的教訓中更是完全沒有用過。
3.這個比喻的主題,很有可能是真的看見有一個撒種之人在湖畔的山坡地上工作引發出來的。然而,上下文對於當時的年代季節毫無提示(比較約四35,耶穌在那裡命令門徒舉目向田觀看,這與當地戶外聽眾所見的景觀顯然有關系)。耶穌教訓人,不是在某個遠離塵世的拉比學校,而是在日常生活的熟悉環境中;為著這個教訓,他也使用直接取自生活的普通例證,因為耶穌的榜樣與話語,並不支持那些與日常生活脫節的教訓,就如安德生所指出的:比喻不是寓言,故事永遠是一個可能之真實的生活環境。這很顯然就是群眾之所以喜愛聽耶穌講道的原因。
4~8.對於深思熟慮的心靈而言,這個比喻所探討的是所有問題當中最大的問題:文士與法利賽人怎麼能夠如此誤解耶穌呢?甚至連他的親屬和門徒又怎麼可能如此全然無法認識他呢?為什麼聆聽教義不能在每一個人的內心中產生相同的結果呢?就如耶穌自己所說的,答案就在於神的話語在人心中運行,並不是機械式的,而教義雖然不變,回應的本質卻取決於接受者內心的本質。
今日的解經學者有時盛行怪罪故事中的撒種者,因為收成是如此貧乏;同時指出,不分青紅皂白地撒種正是其原由;但採取這種態度,除了忽略了一個偉大的神學真理之外,也誤解了比喻的整個目的。神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他的話臨到所有的人,無論他們願意聽,或是不願意聽(結二5)。我們在這個比喻中,不是為著稱贊或責備這個人的撒種方法。這個比喻所關切的,乃是從經驗得來的事實;就是種子會落在不同種類的土地中。剛硬的心、膚淺的心、過度雜亂的心,與善良的心,事實上是全都存在的,不管神的話是在什麼時候傳講。這不只是論及福音的初次傳講,或信心的起先反應,也是論到後來的所有傳講。基督徒的整個生活,就是持續而漸進地對新鮮之屬靈啟示有回應的生活。這也說明了以撒種的比喻放在開頭作為一長篇教訓信息的引言是多麼恰當,因為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比喻。
9.就應當聽:這個神秘的片語是給聽眾的一個警告,要求我們以思想和行動來回應這個比喻,以免我們輕率地疏忽,沒有把它的真理應用在我們自己的心上。那畢竟是比喻中所描寫之三種人的寫照,耶穌當時的聽眾中,大多數人無疑也是如此。
10.當我們知道這個比喻的解釋以後,可能會覺得很簡單,但它卻令門徒們十分困惑,所以他們一逮到機會,趁著與耶穌單獨在一起的時候,立刻詢問它的意義。馬太福音十三10補充說:他們詫異地問他為什麼要用比喻的方式來教訓眾人。馬可沒有記載這個問題,卻記了答案。很顯然的,連門徒們都發現這種比喻的方式是很令人費解的。然而,只有使用比喻,才可能有屬靈的篩選過程──若非得著永遠的賞賜,就是永遠的困惑,取決於那些聽眾到底是不是有耳可聽,也就是說,他們究竟是不是熱切想要明白神的道理。如果他們的意志導向正確的方向,那麼他們在理智上也就沒有什麼問題了(約七17)。
11.耶穌以嚴肅的話語來回答,目的是要使他們體認到身為耶穌的門徒,他們的地位是多麼得天獨厚:它同時也介紹了整本新約聖經中一些最深邃的屬靈奧秘。神喜悅將那自然向其他人隱藏之「神國的奧秘」啟示給這小群。只有他們可以面對面與耶穌交談,讓他解釋那些令他們困惑之事;然而,對那些外人,唯一的解釋就是用另一個比喻,重新試驗他們。對於那些聽見卻無法明白的人,已經作了清楚的審判了:他們明白和鑒別屬靈真理的能力正一步一步地變為無用,至終消失無蹤。反過來說,我們愈是吸收神所啟示的真理,我們吸引進一步之真理的能力也愈滋長。而且,理解神的真理的屬靈能力是具有危險性的:除非我們遵行它,否則它就只會定我們的罪。漸增的認識,只有帶給我們漸增的責任(路十二48)。神揀選我們,絕對不是偏愛,而是非常嚴肅的,正如舊約聖經中之以色列歷史所清楚表明的。
12.屬靈的真理不是一套有待我們鑽研各不相乾的智識立論,而是要藉著頓悟的屬靈洞察力,視其為整體來了解;這種屬靈洞察力乃出於神把耶穌的真貌啟示給我們(八29);因此,對那些外人,凡事都用比喻,因為在他們熟悉基本層面之前,教導他們深邃的屬靈真理是無益的。但是任何的比喻都足以引導那些深思的、探究的心靈往前,就如耶穌在第20節所說的,那些撒在好土上的,就會聽道,並且領受,而且將那真理轉化成生命。用這比喻中的話來說,他們將會結實,雖然多少有異。
叫:有幾種方式可以解釋這節經文。其中一種方式是說:在新約聖經希臘文中,語助詞 hina 在文法上的意思應該是「為了要」,所以應該是表達目的;至少有時候是「以致」之意,只是表達結果47。若用這個方式來翻譯,就可把一個可能的神學問題完全除掉。第二個方式是:將這個強烈的對比看作是慣用但卻典型的希伯來語法,有意要以一個比原意更激烈的形式來說明其立場;這與前述之文法上的解決方式獲致相同的結果。第三個可能是:從這段嚴厲的話的舊約背景來看:以賽亞書六9~11說得很清楚,是以色列對神的呼聲充耳不聞,閉眼不見。所以,以色列人瞎眼的光景是該受責備的,而且也是他們為自己所招致的審判,所以他們不能明白乃是無可避免的。這可能是我們應該採取之最佳的解決方式。除此之外,我們可以補充一個神學真理:神已經定意要那些如此拒絕接受他的真理之人繼續瞎眼;在這含義上,一切都在他的旨意中,我們可以證明這個叫乃是正確的。第四個可能的解釋甚至已把第三個更向前推進一步,就是採取一個強烈的神學立場,說神喜悅向一些人啟示他的兒子,卻不向其他人啟示,所以對一些人是啟示的,對其他人只是大惑不解。這再次引入了神揀選的奧秘,就是耶穌在第11節所提及的。一如慣例,馬可並不試著解釋這個奧秘,他只是把它記錄下來。
13.耶穌對這個比喻所提出的警告是:它其實乃是「比喻中的比喻」,因為它以生動的圖畫語言描繪出他的聽眾對於比喻式教訓之整個方法的反應。它不單是比喻中最簡單的,它因而也是一切比喻之鑰,正如這一節經文所說的。
14.撒種的比喻之所以佔有特殊的地位,乃是因為就在耶穌傳講這個比喻的同時,他自己正在撒好種──他的話,所以,他透過傳講比喻,其實就是在舉例說明這一點,至於一些釋經學者所認為的,聽眾當時究竟是否看見田裡的農夫正在撒種,沒什麼關系。
15~20.我們還得問另一個問題:人自己真的應該為著他們內心中的光景受到責備嗎?今天,大家都否定這一點。但是,他們自己是否事先已有各種的抉擇,藉此決定了他們聽福音的時候,心田究竟是剛硬的,或膚淺的,或過度壅塞著思慮和宴樂,或「好土」呢?聖經並未回答這個問題,比喻中所陳明的唯一一點是:我們的心的確是形形色色,而這種多樣化就支配了我們對所傳講之話語的反應。雖然聖經並未吩咐我們要效法那撒在好土裡的種子,這顯然就是這個比喻所要教導的功課,正如第9節是要我們來聽一樣。
21~25.這個比喻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多次,但在這個特殊的例子中,這比喻的主要教訓可能不像其他地方所說明的(如太五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由於耶穌所用的比喻,或許門徒也像現代的任何讀者一樣感到困惑,而問他說:「比喻中的這個教訓是刻意要將真理向那些外人蒙蔽起來嗎?」耶穌說:「不!」而且像素常一樣照著他們的層面來回答:有誰會點上一盞燈,然後故意把它藏起來呢?如果真理暫時隱藏在比喻中,乃是為了要在後來可以將它啟示出來;所以,一個比喻的終極目的,不是要隱藏真理,乃是要啟示它。就是因為這樣,我們必須留心我們所聽的,記得「屬靈的浪費」與「屬靈的成長」這一體兩面的定律乃是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所回應。對於那些學習,然後將他們所學的傳給別人的人,將會賜給他們更多(24~25節)。這種從「小」到「大」的論據,是猶太拉比所愛用的。如果連我們人類都不會傻到把所點上的燈藏起來,更何況是神呢48?在耶穌身上也可以看見相同的吊詭:神同時隱藏在他裡面,又在他裡面啟示出來49,但終極的目的是要使他可以向所有人啟示出來(十三26),「彌賽亞玄機」只是暫時性的。

44 大部分現代的評論者(如 Cranfield)都認為緊接著這一段材料是集成性質的,但即使這看法屬實,也不會削弱這個論據的力量:耶穌從他肉身的親屬轉向他屬靈的親屬,並且教導他們。這一章與第十三章,乃是保存在馬可福音中僅有之長而連續的教訓(Lightfoot)。
45 施維策(IOM)指出:雖然馬可將 kerussein(傳揚)這個字用在耶穌身上,他也把它用在施洗約翰與十二門徒身上。但 didaskein(教訓連同其同源字),出現了二十次,卻總是用在耶穌身上。所以,馬可乃是將「教訓」視為耶穌之使命的典型與核心,即使這卷福音書本身甚少記錄教訓的詳細內容。
46 已經有人指出:ma{sha{l (比喻)對希伯來人而言比希臘文 parabole{ 的意義范圍更廣(見 BOB 與 KB 中這個希伯來字一欄)。然而,較少獲得普遍承認的是:在聖經希臘文中,parabole{ 逐漸擴充其意義范圍,以涵蓋它所翻譯的希伯來字之較廣的范圍。在古典希臘文中,它的意義要窄得太多了。
47 見 BAGD 這個字的討論,這個解釋可能是根據閃族的慣用語,以及原先之亞蘭文語句(Schweizer)。然而,Moulton 在Prolegomena(vol. 1 of Moulton and Howard's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中所提出的原則雖然古老,在此仍是極有份量的。
48 米尼爾對此有不同的說法:即使外人似乎是聾瞶的,我們也不應該打斷將我們的道傳給他們的念頭,因為點燈的唯一目的是要照明。
49 柯蘭斐以長篇大論討論這個福音吊詭,為它提出一個可能的理由。
ii. 另外兩個生長的比喻(四26~32)
頭一個在其他福音書中沒有平行經文(施維策),乃是撒種比喻進一步的解釋,同時也詳細敘述了屬靈成長的定律,而它本身也是一個比喻。就這樣,它以例證說明了神在人類內心中掌權的本質:它提示出基督徒「在恩典上長進」(彼後三18)的教義,它也諄諄教誨人繼續不斷信靠神,他要在所定的時候賜下收成(加六9與腓一6)。撒種者日復一日的睡覺、醒來,以及他不曉得種子如何生長,都只是這個比喻的「背景幕」的一部分,無需加以靈意化50。屬靈成長的過程在神國裡面是自動自發的,但它對於凡人而言仍然是個完全的奧秘。關於「結出子粒(或果子)」的比喻,比較約翰福音十五章(經常提及),路加福音六43~45與加拉太書五22~23,這幾處經文所著重的,都是自動的成長,只要給予必要的屬靈條件。最後一個句子(29節)似乎是這個世代即將結束的一個警告。當時機成熟時,神將會明確地介入人類的事務(珥三13),建立他的王權,好叫所有人都可以看見。收割的隱喻,以及麥子與稗子(太十三30)、子粒與糠(太三12)無可避免的分開,是舊約聖經中常用來描寫末日的一幅圖畫。它總是包括了審判與拯救的概念:糠與稗子被火焚燒,麥子則得救。這將會是神的治理之終極的實現,是已經在耶穌裡面開始的了。
30~32.門徒們仍然不明白神作王掌權的觀念,他們似乎都一直不斷期盼著彌賽亞的國度能在他們有生之年建立起來,從雅各和約翰自私的要求(十35),以及門徒們甚至在耶穌復活之後都熱切問耶穌究竟是否要在這個時候建立他的國度(徒一6),就可以看得出來。國度微不足道的開始,以及緩慢而遍及各處的成長,似乎是過於門徒所能忍耐或明白的,但他們全都非常熟悉的小芥菜種的成長,卻是說明這兩點的上好例證。有人說芥菜種最後長出來的只是一棵大灌木,而不是一棵樹,這乃是避重就輕的論調;重點是:它從一顆微不足道的種子開始成長,直到它遠超過其他類似的植物。讀所有的聖經都必須要有明智的判斷,即使是在閱讀任何其他俗世書籍時,也都得拒絕這種避重就輕的遁詞。
這里提到天上的飛鳥(32節),其正確的用意不是十分清楚;這句話可能只是要說明芥菜樹的大小,因為小鳥的確可以棲息在這種灌木上51,但這未必能道盡其中所有的意思。有些釋經學者認為這是論及教會攙雜的性質,但這似乎是作了過度的解釋,雖然「天上的飛鳥」在聖經中有時候的確有禍害之意。我們最好是從一處舊約經文來解釋它,這是該處經文的引句(但四14)。在那處經文中,枝子上的飛鳥,就像樹下的動物一樣,都是先知所見之異象的「布景幕」的一部分,只是說明所說之樹的大小與重要性。那些喜歡將「鳥」字解作有害之意的人,必定非常倚重一些經文,如創世記四十19,約瑟向王的膳長解釋他所作的夢,但這些乃是肉食鳥類,正如上下文中特別提及的。至於芥菜樹的大小,有個故事說到一位拉比爬上他園子里的一棵芥菜樹(見 Schweizer),但這必定是個例外。

50 這個實例說明了安德生的論點:比喻不是一個包羅萬象的寓言。貝羅對於所提及之「不曉得」,在科學論點上大肆發揮,彷彿意味著甚至連耶穌自己都不曉得國度至終會采什麼形式化的。但這顯然對經文作了太多的解釋,即使所表達的科學與聖經其他部分是一致的。安德生較接近這段經文的重點,他說這個片語是描寫一個天天發生在地上的神跡,是相當不受人類影響的。
51 見 BAGD, Kataske{noo{ 字的討論:尤其是從但四21看來,該書所譯之「築巢」似乎比平常所譯之「宿」更為可取。但在這個特殊的例子中,或許飛鳥是在吃種子(如一些釋經學者所指出的),而不是在上「築巢」。
iii. 比喻的總結(四33~34)
馬可已經列舉了耶穌所用之比喻式教訓的上述實例(顯然不是毫無遺漏的記載),他現在用照他們所能聽(或明白)的這句話,同時為使用比喻提出一個理由,也對比喻的使用分了仔細的等級。在基督的學校中,除非在基礎性的功課上能夠駕輕就熟,就沒有一個人能移到更進深的功課。對於外人而言,總是有比喻方式這個絆腳石有待跨越;只有對門徒才會私底下解釋(34節),正如馬可在幾個地方清楚說明的。
C加利利湖四周的事奉(四35~七23)
i. 耶穌平靜風浪(四35~41)
在一系列的比喻結束之後,我們進入一個新的段落,耶穌在此將會被顯明為大自然的主。這在馬可福音中是一個新的啟示,然而,如果耶穌是神,這卻是非常必要的啟示;因為在律法與先知書中,神都被認為是自然界與自然現象的掌管者。神曾颳起一陣東風,在他的子民以色列人面前將紅海的水吹乾(出十四21),他現在即將要為門徒──「神的新子民」──在革尼撒勒的風浪之上開一條道路。馬可已經顯示出耶穌看見天開了、聖靈降在他身上,對聖靈的引導有所回應,享受天使的侍候,接受鬼魔對他的神性所作的見證。在馬可福音中,耶穌帶著新權柄講道、教導人。他醫治病人,趕逐鬼魔,赦免罪惡。如今,只有在起初創造風和海的那一位,才敢照樣斥責風浪(39節),它們立即順服了,顯示出他完全的神性;他既是創造者,又是救贖主。門徒在第41節所發出之驚奇的問題,顯示出他們至少體會了他這個行動的部分含義。馬可福音中沒有記載使徒們所行之「自然界的神跡」,這是意味深長的,雖然(正如安德生恰當指出的)馬可並沒有像我們今日所做的一樣,在自然界的神跡,與醫治趕鬼之間作出明確的區分。除了平靜風浪(此處和六51)之外,馬可也記載了耶穌使餅變多(六41與八6),以及叫無花果樹枯乾(十一20),所以,他乃是完全接受耶穌對自然界所擁有的大能,接受他是神的兒子。
36馬可是唯一一本福音書,告訴我們有別的船與耶穌同在這里;所以,平靜風浪就成了范圍更廣的憐憫神跡;其拯救對象不僅是一般快要下沉、飽受驚嚇的門徒而已。我們或許也可以比較約拿書末了的話,「並有許多牲畜」(拿四11),強調了神的無限憐憫。其他船隻同行的這個細節,當然也可能只是實事求是的馬可寫進來的一個瑣碎而不相乾的回憶,這使我們能夠確定這件事的歷史性。
37~39.渡到湖那邊去的航行,是出自於耶穌的提議,而門徒則是帶著毫不疑惑的信心順服了。對於門徒而言,這更使得風暴的來臨顯得匪夷所思,而耶穌輕松自在的態度則是相當令他們費解。他們的話語不只是帶有責怪的暗示而已:夫子!我們喪命,不顧么?(38節)52他為什麼會讓他們落入這種處境呢?約拿的暴風畢竟是不順服的刑罰(拿一4),但他們卻是順服的,難怪他們會為了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而感到不滿。
主在睡覺,不只顯示出他為人自然而有的疲憊,也顯示出他平靜的信心(38節)。信心與懼怕,在聖經中是互不相容的;門徒之所以害怕即將要下沉,正是因為缺少信心(40節),所以他們因為缺乏信心受到責備,在聖經中,再沒有一個命令比簡單的「不要懼怕!」更常被反覆提說的了(見:出十四13,二十20等)。
40~41.他們雖然沒有信心,耶穌仍然用一句話就把暴風平靜了。但很不合情理的,門徒此時仍然害怕53;他們所要的耶穌,乃是一個友善的、熟悉的人,而不是一個超自然的神的兒子。他們在變像山上的反應(九6),乃至在復活時的反應(十六8),在在都是一樣的;比較啟示錄一17。

52 我們大可不必像魏頓(Weeden;IOM)一樣,認為馬可以貶抑的筆法描繪門徒,也是「辯證」的一部分。神學上站得住腳,也比較可能的解釋是:在這些「基督教奠基者」沒有被理想化之前,馬可精確地報導實情是眾所周知的。譚內希(Tannehill,也是在 IOM 中)則從「文學」的角度來著手,是個比較健全的作法。他認為這是馬可所採用的一種「勸勉的」方法,要使我們與這些犯錯的門徒認同,因而可以有一個較好的思想架構:馬可藉此「鼓勵讀者……與門徒聯合」。
53 然而,這也可能是第三人稱復數一個不定詞片語用法,相當於法文中不定詞 on,見 Moule,p.180。那麼,這里所論到的乃是一般人,而不是特別論到門徒,指一般人對於剛剛所啟示出來之耶穌的神性普遍的反應。──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