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證遺囑程序中的談話筆錄主要包括哪些內
證人員詢問遺囑人,除見證人、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在場。公證人員應當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24條的規定製作談話筆錄。
談話筆錄應當著重記錄下列內容:
(1) 遺囑人的身體狀況、精神狀況;遺囑人系老年人、間歇性精 神病人、危重傷病人的,還應當記錄其對事物的識別、反應能力;
(2) 遺囑人家庭成員情況,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與其 共同生活人員的基本情況;
(3) 遺囑所處分財產的情況,是否屬於遺囑人個人所有,以 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 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4) 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 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 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 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5) 遺囑人未提供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應當詳細記錄其處 分遺產的意思表示;
(6) 是否指定遺囑執行人及遺囑執行人的基本情況;
(7) 公證人員認為應當詢問的其他內容。談話筆錄應當當場向遺囑人宣讀或者由遺囑人閱讀,遺囑人無 異議後,遺囑人、公證人員、見證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㈡ 公證處的談話筆錄會是復印件嗎
不會,公證處一般要訂卷,都是存原件
㈢ 證人談話筆錄格式是什麼
1.證人談話筆錄的格式是
談話筆錄
時間:
地點:
談話人:
被談話人:
記錄:
談話內容
簽字
2.談話人必須是律師或法院工作人員,2人以上參與。
㈣ 公證員沒有見到過當事人,就出具的談話筆錄詢問書和公證書有法律效力嗎導致當
按實際情況,經過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㈤ 審理談話筆錄
審理談話筆錄就是為了調查某個或多個事物,由二名以上具有資質的工作人員對一名被詢問或訊問者採用一問一答和用筆記錄形成文字材料的方式。審理談話筆錄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
㈥ 繼承權公證談話筆錄範文
找到這個,僅做參考。
繼承權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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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第××號
被繼承人:×××(應寫明姓名、性別、生前住址)
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繼承人:×××(同上,有幾個繼承人應當寫明幾個繼承人)
經查明,被繼承人×××於××××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
×地(死亡地點)死亡。死後留有遺產計:×××(寫明遺產的狀況)。死者生前
無遺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和第十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
應當由其×××、×××(繼承人名單)共同繼承。(如果有代位繼承的情況應當
寫明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如果放棄繼承,應當寫明誰放棄了繼承,放
棄部分的遺產如何處理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說明:繼承權的公證應注意的事項有:
(1)不動產繼承,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如果是多個繼承人
的,則必須到同一個公證處申請公證。如果是幾個公證處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可以
協商去一個公證處公證。
(2)當事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包括:①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工作證、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②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如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等。
③被繼承人的遺產產權證明,如房產證等。④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應提
交遺囑。⑤當事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如父子關系、夫妻關系等,以證明繼承
人是否屬於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3)代位繼承的,應當提供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㈦ 公證談話筆錄沒有記錄原稿是自書和代書也未記錄代擬,那麼列印件算什麼這算不算遺囑公證的硬傷
一般公正書都應有原件,就是列印件公章也應當是現蓋的。自書遺囑就不用到公證處公證了!
㈧ 企業經營轉讓合同簽訂後雙方在公證處的談話筆錄能起法律作用嗎
1.如果是要素式談話筆錄,類同於要素式公證書,是有一定的公證效力的;
2.建議在此基礎是簽訂正式的經營轉讓合同並進行公證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