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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書填寫範例

發布時間: 2021-03-24 08:02:42

⑴ 個人所得稅app上要填寫的不動產權證,證書號碼要填哪個

個稅復附加扣除中不動產權號是指制第二頁上面那個不動產第***號,就是右上角那個號碼。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

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1)不動產權證書填寫範例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app的注意事項

「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辦稅服務平台網頁版中「個人中心」里自動帶出的任職受雇信息是根據全國各地各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繳單位當前的稅務登記狀態為正常或停業,而且扣繳單位報送信息中將您標記為在職雇員,正常就會將該單位顯示出來。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沒有將您的個人證件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證件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在稅務機關的登記狀態為注銷或非正常。

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雇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請聯系您當前的任職受雇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⑵ 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製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⑶ 房屋權證號不動產權證號怎麼填寫填寫哪一個號碼

在不動產權登記證上面,最上面有個第XXXXXX 號 那個就是你房產證的編碼。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基於健全市場經濟需求。有關人士認為,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是市場經濟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這是制度本身的價值,是基本功能。

拓展資料: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而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⑷ 你好,請問一下,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證書號碼該怎麼填不知道是填哪個號

證書編號在第一頁的頂上,一般為「X(20XX)XX市 不動產權第XXXXXX號」。需要注意的版是證書編號權是證件的編號,不動產單元號是你房子的編號。

如果房子已經入住,而且手裡是有不動產權證書的,就可以按照這種方法來查詢。但是如果沒有證書,也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可以通過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還可以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到地方的房管局,讓工作人員在房管系統進行查詢。

(4)不動產權證書填寫範例擴展閱讀

不動產權證書的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⑸ 怎樣正確填寫不動產權證書

□關於權利人的填寫
填寫不動產權利人的姓名或名稱。共有不動產,發一本證書的,權利人填寫全部共有人,「權利其他狀況」欄記載持證人;共有人分別持證的,權利人填寫持證人,其餘共有人在「權利其他狀況」欄記載。宅基地、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等共有不動產,權利人填寫戶主姓名,其餘權利人在「權利其他狀況」欄記載。
□關於共有情況的填寫
填寫單獨所有、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比例。涉及土地、海域的,填寫土地、海域使用權的共有情況。涉及土地、海域及其房屋、構築物的,填寫房屋、構築物所有權的共有情況。
□關於坐落的填寫
填寫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稱。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寫有關部門依法確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稱、門牌號、幢號、樓層號、房號等。
□關於不動產單元號的填寫
為保證不動產單元編碼的唯一性,以及更加方便地判斷,將不動產單元號分為四段表示,第一段表示所在行政區劃,第二段表示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第三段表示宗地號,第四段表示定作物編碼。
□關於權利類型的填寫
按照相關法律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填寫不動產權利的具體名稱,涉及兩種權利的,用「/」分開。
□關於權利性質的填寫
國有土地填寫出讓、劃撥、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租賃、授權經營等;集體土地填寫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撥用、入股、聯營等;房屋填寫房屋性質;森林、林木填寫林種。涉及兩種權利的,用「/」分開,並與權利類型相對應。
□關於用途的填寫
土地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填寫二級分類,海域按《海域使用分類體系》填寫用海類型二級分類。房屋、構築物填寫規劃用途。涉及兩種的,用「/」分開。
□關於面積的填寫
填寫不動產單元的面積。涉及土地、海域及房屋、構築物的,用「/」分開,分別填寫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及房屋、構築物所有權的面積。
□關於使用期限的填寫
土地上有房屋、構築物的,由於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寫土地出讓合同中記載的土地使用權起止日期,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海域上有構(建)築物的,只填寫海域使用權的起止日期,填寫「海域使用權××××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土地所有權以及劃撥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未明確權利期限的不填寫。
□關於權利其他狀況的填寫
根據不同的不動產權利類型,記載不動產權利的其他狀況。如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結構等。權利其他狀況直接與權利類型欄相對應,有哪種權利類型,則對應填寫與之相對應的權利其他狀況。

⑹ 不動產權證書的介紹

我國不動產登記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製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1北京市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2015年3月1日表示,北京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正在穩步推進。現階段北京市辦理房屋、土地、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產登記的政策和程序不變。國土、住建、園林綠化、農業等部門,仍按原職責和程序發放各類舊版權屬證書,待條件成熟後頒發新版權屬證書。

⑺ 不動產權證書是什麼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城市居民的「房產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⑻ 正規房產不動產權證的內容規劃用途欄里應填的內容是什麼

有效遏制一房多賣,小產權房不能「轉正」
最大的變化,就是多證合一了。
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就屬「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為房產稅鋪路」這種說法了。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國家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出發點,不是為了交稅。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不動產登記由一個部門來辦理。這樣方便了老百姓辦事,不用多頭跑,幾本證合成一本,登記的權利更加完整、更加准確。」
除了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百姓外,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百姓的合法財產權益,也是統一登記的目的之一。
原本,在分散登記的模式下,各部門間簿證不統一,如土地登記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房屋登記由住保房管部門負責,森林、林木、林地由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由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等。
登記信息缺少互通,造成信息孤島,公眾查詢也不方便,就可能出現一房多賣的問題,產生交易風險。不動產統一登記後,一是有了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物權變動情況能統一規范反映,合法權益得到更好的保護。二是信息更加完備、准確,避免產權交叉或沖突,依此進行房產交易更有保障。三是統一信息平台後,產權登記及查詢更便捷,一房多賣的非法行為,也能得到有效遏制。
那麼,小產權房可以通過登記「轉正」嗎?專業人士說:「國家通過不動產登記,保護權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動產產權,小產權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記發證。」
50分鍾辦結領證,免收工本費查詢費
為方便市民就近辦理,對於符合條件的單套房屋不動產登記,實行50分鍾辦結領證。
為不增加辦證單位和群眾的費用負擔,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以後,按照原房屋登記費標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收取,暫停徵收土地權屬調查費,免收證書工本費和檔案查詢服務費。
不動產權證書的作用是什麼
我國歷來有對不動產權利人頒發權利證書的傳統,《不動產權證書》就是新時期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給權利人頒發的統一證書。《不動產權證書》對於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規范登記行為等具有重要的意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權利人申請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表明了權利人的不動產權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權利人也能夠根據證書記載的內容,及時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動產財產狀況,有效便捷地開展有關交易,保護和實現自己的不動產合法權益。同時,發證是不動產登記的一個重要環節,《不動產權證書》要發放到權利人手中,證書發放的及不及時、記載的准不準確,對登記機構也是一種監督,有利於規范不動產登記行為。《不動產權證書》也是重要的不動產權屬來源材料,是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必備材料,能夠輔助登記機構審查登記的內容,提高登記質量和效率。
《不動產權證書》的內容根據登記簿的記載填寫,如果證書和登記簿記載不一致,除有證據證明登記簿確有錯誤外,應以登記簿為准。
最主要的作用是有利於更好地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在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之前,由於各部門登記方法、技術規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記方式很容易導致各種不動產權利的重疊、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門管理和登記,又容易導致農林用地、農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間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引發矛盾和糾紛。實施統一登記可以更好地釐清不動產權利界限,減少權屬糾紛,提高登記的准確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