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電安裝合同範本 保障水電工程
水電安裝是房子的一部分,其安全方便與否跟大家住房的舒適度可是有很大關系,水電安裝前我們也要注意簽好合同,確定明確的工程范圍和職責,保障我們的工程質量,下面是一份水電安裝合同範本,大家可以作為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康田.南川18號地塊住宅小區的水電、消防及弱電安裝勞務分包事宜協商一致。制訂立如下勞務分包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XXXX
二:工程地點:XXX
三、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范圍與內容:所有土建面積、施工圖內所有的水電、消防及弱電安裝工程,(施工圖重大改變後工程量另行計算)
(1)室內給水管網預埋及安裝,從樓層一戶一表後至戶內用水地點;
(2)室內外排水管網預埋及安裝,接至室外第一個檢查井;
(3)室內電氣照明線路、電纜、橋架、盤箱櫃預埋及安裝;
(4)室內照明燈具及開關預埋及安裝;
(5)從專變、發電機低壓屏至用電設備的所有線路、設備安裝;
(6)防雷接地安裝;
(7)消防所有管網預埋及設備安裝;
(8)弱電預埋及設備安裝;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乙方配合總包單位在總包方預驗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務,經調試並自檢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該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
五、質量標准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准》,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裝(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電)、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調試驗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規定工期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並交付使用。採用固定勞務單價方式。
七、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為人民幣: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築面積結算)屬總價包干。該總價已包括人工、機械、安裝輔材、施工安裝、調試、保險、風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項費用。
八、付款和結算方式
7.1由於本工程量較大,工期較短,計劃採用分階段支付勞務費;
7.2當乙方完成棟號封頂的時候,甲方支付相應部分勞務費的20%;
7.3當乙方完成所有勞務項目工作的時候,甲方根據形象進度按月支付總勞務費的60%;
7.4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總勞務費的15%
7.5總勞務費的5%作為施工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2年,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無異議後15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九、設計變更
因施工變更導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延誤的工期根據主合同相應順延。
十、材料設備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於水電主材(未計價材料)均由甲方采購供應,所有輔料(計價材料)由乙方自行負責。
2、水電安裝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備,甲方不再提供相應的工器具。
十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按時甲方提供的給排水、電氣、消防及弱電安裝圖紙、圖說、圖紙會審、設計變更、設計通知、設計變更中涉及的工作內容。
(2)甲方指定現場負責,負責協調配合管理施工現場,負責有關簽證。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項目經理對乙方實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足滿足施工需要的人員,如無故不在崗(含缺席、遲到、曠工等現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2、乙方進場工人如有偷盜、損毀甲方財物行為的一經發現,除退賠原物外,處以100—1000元的罰金,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五、未盡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協商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印後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圍內任務完成,結清餘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就是水電安裝合同範本,希望這個範本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㈡ 電氣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電力1)
編號:
本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託、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准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 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後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准、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准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准、規范和電力行業標准、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准、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准、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准、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准、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准、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並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准、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准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並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並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後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准,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託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幹道並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准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於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託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並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採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託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後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 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後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於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徵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於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徵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後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准後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於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准。
㈢ 建築電氣安裝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
1.3、結構形式:高層短肢剪力牆結構,地下二層地上27(18)層,地上層高2.9m,
棟住宅總建築面積約。
1.4承包范圍:
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范圍內的以下工作內容
(1)給水系統預埋及安裝;
(2)排水系統預埋及安裝;
(3)給水設備安裝及調試;
(4)採暖系統預埋及安裝(地暖除外);
(5)照明系統線路設備及開關預埋及安裝;
(6)避雷系統的安裝;
(7)消防水電系統的預埋及設備、設施安裝;
(8)電視、電話、網路、安防智能化等弱電系統的線路預埋及帶絲;
1.5、承包方式:
1.6、承包內容:水、電、暖、消防系統所有管線安裝出散水距離均按1500mm施工,承包范圍內的管線防銹防腐、保溫;所有預留洞及套管的留設及封堵,管井清理、管道及箱體的預留預埋、相關實驗調試(包括配合外網施工單位完成系統綜合調試驗收),設備設施的就位與安裝調試,弱電預埋管路應帶絲並保證暢通。乙方自行配備水鑽、電錘、套絲機、手提切割機等本合同已明確甲方提供以外的機具設備、工具。
二、工期要求:
2.1、開工時間:年月日;
完工時間:年月日;
備註:如進場時間變化,甲方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准備。
三、質量要求:
3.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所承包的工程質量負責。如果因為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及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條文》及現行的建築施工規范和操作規程,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准,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以當地質量監督站及有關單位、專家評定為准。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乙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全面嚴格遵守安全規章、規程、規定。必須對現場實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現場實施封閉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和相關人員的絕對安全。
5.2乙方負責所有進出場材料的裝卸,碼放整齊與保管。乙方需指定專人接收進場材料、周轉工具並妥善保管,退場清點超出定額損耗部分將處於乙方十倍罰款。
5.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專項施工方案自備安全帶、安全帽、膠鞋、絕緣手套等一切安全防護用具並確保按規定佩戴使用。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
2、完成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3、向乙方提供施工臨時用水、用電介面。
4、提供電焊機一台及電源線、焊把線,提供無齒鋸一台及電源線,提供套絲機、台鑽的電源線但不提供設備。
(二)、乙方義務:
1、對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施工、確保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准;
2、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進度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3、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應按規定完成班組的技術交底、安全交底、三級安全教育簽字齊全並經甲方審核備案。提供真實有效的特殊工種證件到甲方備案,並確保施工中人證相符;
4、乙方必須制定現場負責人一名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並與甲方項目部對接工作。乙方指定現場管理人員,施工期間需履行應盡管理職責,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隨意離場、更換;但經一段時間磨合仍不能勝任其工作的應立即更換;
5、乙方應提前10天向甲方報送經項目負責人簽字材料計劃;進場材料自行裝卸、碼放、管理,施工現場必須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
6、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的損壞、火災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付。
六、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2、乙方應重視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與安全自檢,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單價31元/建築平方米包干,該總價已包括人工、機械(甲方提供電焊機一台、氧氣乙炔及氣割設備一套、無齒鋸一台及鋸片)、安裝輔材、施工安裝、調試、保險及風險等各項費用,此單價不再因設計變更、定額調整、市場變化等一切因素而調整。
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為兩棟住宅主體施工至負一層頂板混凝土澆築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價款的80%;其後每月5日甲乙雙方核對上月完成產值,並與本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產值的80%,本合同約定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甲方支付至乙方結算工程款的95%;工程款的5%為質保金,自本工程備案驗收之日起兩年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支付乙方。
3、本合同綜合單價31元劃分為以下結算分項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①電氣系統預埋 4元/平方米
②電氣穿線帶絲 4元/平方米
③電氣設備、設施、開關面板燈具的安裝 4元/平方米
④電氣綜合調試及驗收 3元/平方米
⑤水、暖、消防系統預留預埋 4元/平方米
⑥水、暖、消防系統干管安裝 5元/平方米
⑦水、暖、消防系統支管安裝、設備設施的就位安裝 4元/平方米
⑧水、暖、消防綜合調試及驗收 3元/平方米
九、爭議解決: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
乙方承包工程經甲方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並向甲方交付作業成果,工程價款支付完畢,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執四份和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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