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問責制的北京示例
北京市政府日前對外公布新制定的《北京市行政問責辦法》。根據該辦法,今年10月起,北京市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現不履行、違法履行、不當履行行政職責的26類違規問題,將受到行政問責,情節嚴重的,將給予責令辭去領導職務、免職處理。 該辦法規定,十種應當履行而未履行行政職責的情形包括:對依申請、請求、申訴的行政行為,未按照規定受理、審查、決定的;未按照規定檢查、檢驗、檢測、檢疫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投訴、舉報後,未按照規定調查、處理的;未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告知義務或者保密義務的……
13種違法履行行政職責的情形包括: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者改變集體作出的決定的;無依據實施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行政行為的;違反規定的步驟、順序、方式、形式等規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合理時限履行職責的……
此外,新規定將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對於明顯相同情況的相對人不同對待,歧視特定相對人,或者為實現行政管理目標採取的行政方法、手段明顯失當等濫用自由裁量權履行行政職責等情形,確定為「不當履行行政職責」,也將進行行政問責。
該辦法還規定,對發現的行政人員應當行政問責的線索包括了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還包括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投訴、控告、檢舉,以及公共媒體披露的應當予以行政問責的情形且確有證據的報道。對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政問責案件的處理決定,一般也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人員的管理和監督,促進行政人員依法履行行政職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下統稱行政人員)不履行、違法履行、不當履行行政職責,導致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不良影響,依照本辦法規定追究責任。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問責工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問責工作的實施。
第四條市和區、縣監察機關在行政問責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問責工作;
(二)研究行政問責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相應建議;
(三)負責受理、調查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應當由本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的行政問責案件,並提出處理建議;
(四)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行政問責的處理情況;
(五)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行政問責工作。
其他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明確監察、法制、人事等部門或者機構在行政問責工作中的職責,負責受理投訴、控告和檢舉,開展調查,提出擬處理意見等工作。
第五條行政問責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權責統一、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六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市監察機關報告行政問責工作情況。
區、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向區、縣監察機關報告行政問責工作情況。
第七條行政人員應當依法行政,自覺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的決定、命令、部署,確保政令暢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監察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法制工作機構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對行政人員進行有關建設法治政府知識的培訓。 第八條行政人員有下列應當履行而未履行行政職責情形之一,導致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進行行政問責:
(一)對依申請、請求、申訴的行政行為,未按照規定受理、審查、決定的;
(二)未按照規定檢查、檢驗、檢測、檢疫的;
(三)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未制止、糾正的;
(四)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違法行為,未予處理的;
(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投訴、舉報後,未按照規定調查、處理的;
(六)應當履行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人身權和財產權等法定職責,而未履行的;
(七)行政相對人詢問有關行政許可、行政給付條件、程序、標准等事項,拒絕答復的;
(八)未履行行政復議職責、行政訴訟應訴職責、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職責,損害政府與行政相對人關系的;
(九)未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告知義務或者保密義務的;
(十)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不履行行政職責的情形。
第九條行政人員有下列違法履行行政職責情形之一,導致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進行行政問責:
(一)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者改變集體作出的決定的;
(二)無依據實施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行政行為的;
(三)違反規定的步驟、順序、方式、形式等規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
(四)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合理時限履行職責的;
(五)超越法定許可權實施行政行為的;
(六)隱瞞、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行政徵收徵用款物的;
(七)違法查封、扣押、沒收、徵收、徵用財物的;
(八)不具有行政執法資格或者違反規定使用執法證件的;
(九)違反規定亂收費,或者要求行政相對人接受有償服務、購買指定商品以及承擔其他非法定義務的;
(十)違反規定製作法律文書、使用票據的;
(十一)違法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履行職責的;
(十二)實施行政行為無事實根據,或者主要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的;
(十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違法履行行政職責的情形。
第十條行政人員有下列不當履行行政職責情形之一,導致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進行行政問責:
(一)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的;
(二)對於明顯相同情況的相對人不同對待,歧視特定相對人,或者為實現行政管理目標採取的行政方法、手段明顯失當等濫用自由裁量權履行行政職責的;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不當履行行政職責的情形。 第十一條行政問責的方式為:
(一)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二)責令道歉;
(三)通報批評;
(四)行政告誡;
(五)停職檢查;
(六)調離工作崗位;
(七)責令辭去領導職務;
(八)免職。
行政人員有本辦法規定的違法違紀情形,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處分的,不得以前款規定的行政問責方式代替行政處分,也不得以行政處分代替前款規定的行政問責方式。
第十二條對應當問責的行政人員,應當根據其行為性質、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情節輕重,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道歉、通報批評處理;
(二)情節較重的,給予行政告誡、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處理;
(三)情節嚴重的,給予責令辭去領導職務、免職處理。
給予行政告誡、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責令辭去領導職務、免職處理的,可以同時適用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道歉、通報批評。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一)拒絕改正錯誤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干擾、阻礙行政問責工作的;
(三)對投訴人、控告人、檢舉人打擊報復的;
(四)一年內被給予行政問責兩次以上的;
(五)在兩人以上共同違法違紀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從重處理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一)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積極配合調查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三)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的;
(四)其他按照規定可以從輕、減輕處理的。
第十五條行政人員有本辦法規定應當予以行政問責的情形,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問責。
行政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本辦法規定的應當予以行政問責情形,但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不予行政問責。
第十六條行政人員實施行政行為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行政人員應當執行該決定、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行政人員不承擔責任;但是,行政人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兩人以上共同實施行政行為的,主辦人員承擔主要責任,協辦人員承擔相應責任;責任無法區分的,共同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行政人員有本辦法規定的違法違紀情形,受到行政問責,所在單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不得以對行政人員的行政問責代替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對行政人員的考核、任用、獎勵、表彰應當考慮其被行政問責的情況。
受到行政問責的行政人員,取消當年年度相關的考核評優和評選先進的資格。 第十九條對下列途徑發現的行政人員應當行政問責的線索,按照管理許可權初步核實後,對需要行政問責的,應當進行調查:
(一)上級或者本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的監督、檢查;
(二)監察、審計、法制等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本單位的內部監督、檢查;
(四)行政訴訟;
(五)行政復議;
(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投訴、控告、檢舉;
(七)公共媒體披露本辦法規定的應當予以行政問責的情形且確有證據的報道;
(八)其他途徑。
第二十條行政問責案件,應當自決定調查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問責處理決定。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對於事實清楚、不需要進行問責調查的行政問責案件,應當直接作出行政問責處理決定。
第二十一條調查行政問責案件,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
調查處理行政問責案件,應當聽取被調查的行政人員的陳述和申辯,並予以記錄。對其合理意見,應當予以採納;不予採納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參與行政問責案件調查、處理的人員與被調查的行政人員是近親屬關系的,或者與被調查的行政人員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應當提出迴避申請;被調查的行政人員以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其迴避。
行政問責決定機關負責人的迴避,由行政問責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負責人決定;其他調查、處理人員的迴避,由行政問責決定機關負責人決定。
行政問責決定機關或者行政問責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發現調查、處理人員有應當迴避的情形,可以直接決定該人員迴避。
第二十三條調查終結,應當形成調查報告並提出擬處理意見,經行政機關的監察(包括派駐監察機構)、法制、人事等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提交行政機關領導成員集體討論後,作出給予行政問責、免予行政問責或者撤銷行政問責案件的書面處理決定。
第二十四條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給予行政問責的,應當在行政問責處理決定書中載明下列內容:
(一)受到問責的行政人員的姓名、職務、級別、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
(二)違法違紀事實;
(三)處理結果和依據;
(四)不服行政問責處理決定的復核、申訴途徑和期限;
(五)行政問責決定機關的名稱、印章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第二十五條行政問責處理決定書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受到問責的行政人員,並應當及時函告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有關機關要求處理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名投訴、控告、檢舉的,應當書面告知其處理結果。
行政問責處理決定應當在一定范圍公開,對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政問責案件的處理決定,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六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問責的行政人員已調至其他行政機關工作的,原所在行政機關可以向其現任職行政機關提出處理建議,其現任職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行政問責處理決定。 第二十七條受到問責的行政人員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作出該復核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直接提出申訴。
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復核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申訴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訴之日起60日內作出申訴處理決定書並送達申請人和原處理機關;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執行原問責處理決定。
受到問責的行政人員不因提出復核、申訴被加重處理。
第二十九條申訴受理機關審查認定原處理決定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處理決定書後15日內予以糾正。
第三十條經復核、申訴認定行政問責處理決定錯誤,對行政人員造成名譽損害的,原處理機關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補償。 第三十一條對經市或者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人員予以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責令辭去領導職務、免職處理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北京日報》上刊載)
主題詞:法制行政問責△辦法命令
分送:
市委常委會各常委。
市長、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北京衛戍區。
各民主黨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聯。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6月17日印發
㈡ 告狀信範文
就是起訴狀了
民事起訴狀範文
民事起訴狀
原 告: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號.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借款18000元用於周轉,
寫下借條並約定6個月後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
到期後,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楊某
2006年3月5日
注: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原告」、「被告」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對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確實 不知的,可寫其年齡)
、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被告是法人、 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
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4、起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行政起訴狀(公民提起行政訴訟用)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份;
二、證據材料份。
行政起訴狀(法人或者其他提起行政訴訟用)
原告名稱:
所在地直: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職務:
電話:
企業性質:工商登記核准號
經營范圍和方式:
開戶銀行:帳號:
被告名稱:
所在地址:
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份;
二、證據材料份。
(一)行政起訴狀的結構形式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范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內容,其具體內容和寫法另作論述。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二)行政起訴狀正文的內容及寫法
正文內容包括三項: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正文的第一項內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根據行政案件的特點,原告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銷處罰決定;變更處罰決定;提出賠償損失等。如例文一,訴訟請求有兩個:(1)撤銷被告發出的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2)責令被告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
訴訟請求要表述明確、具體。原告可以針對被告具體行政行為的性質以及自己的權益受損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請求。
2.事實與理由。這部分要寫清楚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事實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起訴狀必須寫明被告侵犯起訴人合法權益的事實經過、原因及造成的結果,指出行政爭議的焦點。如果是經過行政復議後不服提出起訴的,還要寫清楚復議行政機關作出復議決定過程和結果。
理由是在敘述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分析,論證訴訟請求合理合法。例如,對被告侵犯起訴人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案件,原告要著重論述被告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事實不真實、證據不充分;或者違反了法定程序,所適用的法律有錯誤;或者被告純屬超越職權范圍、濫用職權的行為;或者該行政處罰
過重,侵害了原告正當權益等。其理由應根據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側重,但引用法律、法規條文必須准確,理由務必充分。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部分內容要求原告就訴訟請求、列舉的事實、闡述的理由所舉之證據,應當詳細、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核對查實。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範文)
來源: 作者:
自訴人 法中論見,男,1976年4月29日出生,漢族,綿陽市人,四川川北監獄現役警察,住本市遊仙區芙蓉路32號享利花園11幢1-1-2號
被告人 怡婷,女,23歲,生於1982年10月28日,漢族,*市人,*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住本市*路xx號。
訴訟請求
1、被告人怡婷犯故意傷害感情罪,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懲處,彰顯法律正義。
2、依法判令被告人作出賠禮道歉,跪地求饒,並把自已近期生活照片二十張寄至上述原告的指定住所。
事實與理由
2005年6月24日晚,被告怡婷一直關機,讓法中論見倍受思戀之苦,經過再三的思想鬥志爭後,給被告打電話,結果通了,但被告立即又關了手機,嚴重缺失網戀誠信,導致原告的身心遭受極大的痛苦與打擊,以至精神受到強烈刺激,經權威人士鑒定,已經有嚴重的網戀精神分裂症,上述事實,足以顯現被告對原告造成極其嚴重的精神傷害與身心摧殘
原告由於受到被告人犯罪行為的侵害,受到的物質損失有:1、一顆易碎的心已再一次劃上傷痕2、學習時間十個小時3、原告人因受被告人缺失誠信網戀的感情傷害,心上,心下、心裡,心外,花費治療費*元,營養費*元,護理費*元,交通費*元。全部經濟損失共計愛恨情仇。
原告上述全部物質損失都是由被告怡婷感情傷害所致,依法應由被告人賠償。原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戀精神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告怡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處。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1、破碎的心一個(已交給網戀公安局);
2、醫療單據99張;
3、電信部門提供的通話記錄。
此致
網戀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壹份。
㈢ 工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怎麼寫
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
工商字〔〕號×××:經查,你(單位):××××××××××××××××××××××××(註:違法行為的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了×××××××行為,根據××××××(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如果對本責令改正通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印章)x年x月x日
註明:這是工商局的正規文書,上面的責令改正文書正文和下面的送達回證是列印在同一篇A4紙上的,格式你自己再適當調整一下。
(3)責令範例擴展閱讀:
企業有以下情況工商局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
1、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
3、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
4、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
5、公司在合並、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
㈣ 起訴狀範本
原告人:××市××區××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人代表:×××,系公司經理
被告人:××市××區××商店 地址:××市××區××大街×號
法人代表:×××,系商店經理
案由:追索貨款,賠償損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3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3個月的利息損失。
3. 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訴訟事實和理由:
。。。。。。。。。。。。。。。
㈤ 急求跪求啊!質監局「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寫份報告給他們~~求範本~求指點~!!!
整改報告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因我廠什麼原因導致什麼問題,或者出現什麼問題,我廠已於什麼日期進行了整改,具體整改措施如下:
1
2
3
今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
落款公章
㈥ 警告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卷煙業務的經營戶,有具體的《責令整改通知書》範本嗎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第五十一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停止經營業務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