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申報非遺
(一)符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定義,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具體范圍如下:
1.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主要包括:民間文學(包括作為文化遺產載體的語言),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戲曲,曲藝,民間雜技,民間手工技藝,生產商貿習俗,消費習俗,人生禮俗,歲時節令,民間傳統知識,傳統體育競技等。
2.文化空間,指按照民間傳統習慣的固定時間和場所舉行的傳統的、綜合性的民間文化活動。如廟會、歌圩、傳統節日慶典等。
(二)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推薦申報項目應注重下列標准:
1.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2.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的特點;
3.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4.符合以上條件,且處於瀕危狀態。
(三)制定切實可行的五年保護計劃。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中央直屬單位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文化部)提出本省或本單位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名單,並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同時附省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意見。
(二)項目申報書:包括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省級專家論證意見、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三)輔助資料:包括錄像資料、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2)。
(四)申報項目簡介: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主要價值和影響(字數500-600字)。
(五)項目申報書用A4紙印製,一式10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2份。
(六)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上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文化部)後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四、申報程序
(一)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各級行政部門的申報程序:
1.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各級行政部門等可向所在轄區文化行政部門提出國家級代表作項目申請;經所在轄區文化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至省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
2.省、自治區、直轄市委、人民政府直屬單位可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直接提出國家級代表作項目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可組織專家直接選擇轄區內的申報項目;
3.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轄區內的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評估、論證;對傳承於省內不同地區的同類項目,可綜合歸納後統一申報;
4.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將篩選、論證後的申報項目,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上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文化部)。
(二)中央單位的申報程序:
中央直屬單位在徵得申報項目所屬地區同意後,組織專家對選定項目進行論證,將論證後的項目直接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文化部)。
五、申報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按時做好申報工作。
(二)可採取專家推薦與地方申報相結合的方式,認真選擇申報項目,依靠專家,科學認定,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
(三)申報材料齊備後,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文化部)。凡不符合申報條件、沒有電子文本、申報材料未達到要求或超過申報時限者(以當地郵戳為准),將不予受理。
(四)有關申報工作的具體內容和程序,請參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指南》
㈡ 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表如何填寫
一、所在區域及地理環境:
一定要緊扣申報內容,簡要描述該區域行政建制的 變遷,地理、氣候、土壤、動植物、交通等環境特點,建議字數300—600。
望採納
㈢ 哪裡可以找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書》
如果是要空白申報書。 我有江蘇省和全國的非遺申報書。
㈣ 個人和單位怎樣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個人和單位怎樣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近年來,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和推進,蕭山區第一批和第二批非遺保護名錄體系的建立和健全,人們逐漸意識到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 其實就是我們的前世今生,因為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所以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什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其涉及范圍包括:
1、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2、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
3、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技能;
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指集中開展民眾傳統文化活動的地點,或定期展現特定事件的時間)。
只要符合上述范圍內,時間跨度在50年以上歷史的,代表鮮明蕭山地域特色的項目,並且有傳承人的,都可申報非遺代表作項目保護。比如樓塔的民間音樂「細十番」,浦陽的民間雜技「翻九樓」, 「蕭山花邊生產技藝」以及「 南宋官窯瓷製作工藝 」,這些項目經區、市、省的逐級上報,前兩項已列入國遺級、後兩項已列入省遺級保護項目;再比如今年列入市級的河庄「蕭山蘿卜干製作技藝」、「草舍民居搭建技藝」、戴村的傳統骨傷科醫葯「茶亭傷科」等等,都是蕭山當地老百姓耳熟能詳的屬於老底子傳下來的東西。
我們說的「老底子的東西」多指「用純手工製作的東西」的意思,相信蕭山至今保留有價值的老底子東西還有很多。那麼,作為個人和單位該向什麼部門提出申請?有哪些具體要求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05]18號)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第八條:「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也就是說,個人或單位及社會組織首先必須向你所在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請,並要求出示傳承人同意申報的授權書。再由受理的鎮、街文化站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上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進行匯總、篩選,經區人民政府核定後逐級上報。
此外,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第十條: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2、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3、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4、真實記錄項目情況的錄像片;
5、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如報道、獎證、照片等。
當地鎮、街政府文化部門一旦受理了申請,應會同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專業的申報指導,以確保申報資料的真實、規范和准確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的申報為兩年一次,我區將在2010年開展第三批申報。有意申請的個人和單位可向當地所在行政區域鎮、街文化站聯系,或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咨詢,電話號碼: 83869232、83869188。
㈤ 公民如何申報申報非遺項目
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 :
公民、企事業單位、單位組織等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應該依照國務院國務院《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
一、評審標准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具體評審標准如下:
(一)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傑出價值;
(二)紮根於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四)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
(六)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二、保護措施 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十年保護計劃,並承諾採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
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並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並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三、申報
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三)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四)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傳承於不同地區並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㈥ 如何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流程:
1、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2、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3、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4、傳承於不同地區並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
5、評審委員會根據規定進行評審,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6、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30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6)市級非遺申報範本擴展閱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就在我們的生活中。非遺的當代實踐,是優秀傳統文化與現實生活相融合,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過程。我國的非遺實踐日漸活躍。
傳統節慶重新熱鬧起來,傳統表演藝術與口頭文學煥發新的生機,有時代感的傳統年畫讓過年的年味兒更濃,文創設計越來越注重從傳統文化汲取營養。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全面實施,富有地域特點、民族特色、現代氣息的手工藝品成為消費者的鍾愛。
活力再現的非遺對於弘揚優秀道德價值、培厚社區文化積淀、培育良好民風習俗、助力鄉村振興和精準扶貧,發揮著重要作用。
非遺保護工作確立了一個重要理念:見人見物見生活。非遺是一個文化現象的整體。非遺不只是一件件體現文化傳統的產品或作品,它更是可見、可參與的生活。非遺傳承是不斷融入人們智慧、才藝和創造力的生動實踐。
㈦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申請書怎樣寫
首先,您所掌握的技藝申報成功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項目申報成功後,才能申報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參照執行本法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審的規定,並將所認定的代表性傳承人名單予以公布。
(7)市級非遺申報範本擴展閱讀:
文化傳承人,也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人。涉及民間文學、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葯等5大類134個項目。
傑出的傳承人應是在繼承傳統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選擇和文化創新的人物,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延續、發展中,起著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眾的尊重與傳誦。比如古代非物質文化的傳承中,華佗、孫思邈是傳統醫葯行的始祖,魯班是木石建築業的祖師,黃道婆是棉紡的祖師,范蠡被尊為制陶業的祖師,杜康被傳為造酒業的祖師,劉三姐是壯族的歌仙,等等。祖師就是最早的或早期創始者或傳人。
截至2004年末,入選世界文化遺產需要滿足六個條件,入選世界自然遺產需要滿足四個條件。2005年,這些條件被調整為一組。被提名的遺產必須具有『突出的、普世的價值』並且滿足以下十個條件之一方可被收入。
參考資料:網路-文化傳承人
㈧ 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書
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程序是:申報者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後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提出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將推薦項目進行30天的社會公示——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一)申報條件
已列入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並符合下列標准:
1、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2、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具有鮮明特色,在街道內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包括:
1、申報報告: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向區文體局提出本街道申報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並對申報項目名稱、保護單位、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同時附街道辦事處意見。
2、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意見。
3、輔助資料:包括錄音、錄像資料、代表性圖片、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4、街道辦事處同意申報的函件。
5、已正式公布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文件。
(三)申報程序
1、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申報地區或單位的意願,組織專
家對具備條件的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進行篩選、論證。
2、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後報送區文體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准備,做好第二批區級非物質
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工作。
2、依靠專家,認真篩選、論證申報項目,確保項目質量,並重
點關注下列項目:
(1)「中華老字型大小」所涉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2)民族傳統醫葯、飲食、民俗等有關項目;
(3)有利於增強海峽兩岸和海外華人文化認同的有關項目。
3、明確具體承擔申報項目保護與傳承工作的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
4、制定詳實、具體可行的五年保護計劃,有地方配套經費預算。
5、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書內容充實,表達准確,簡介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2)10分鍾錄像片(限DVD)要將項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徵與價值、最關鍵的內容與環節介紹清楚(所有的文字解說均須打上字幕),並達到技術要求。
(3)項目申報書和項目簡介一律以仿宋_GB2312四號字體A4紙列印、一式8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光碟2份。
(4)照片統一為R-5格式,並附數碼電子光碟一式二份。
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各自自留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