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法院調解書
《民訴法》第八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與判決相同。
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與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訴訟結束,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2、一審的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發生效力後,當事人不得上訴。
3、當事人在訴訟中爭議的法律關系中的爭議歸於消滅,當事人之間實體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依調解協議的內容予以確定。
4、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當負有履行調解書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調解書履行義務時,權利人可以根據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法院調解書範本擴展閱讀:
調解發生效力的時間: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對於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而言,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後,調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則上,調解書應自雙方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送達之前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反悔的或調解書送達時當事人拒絕簽收的(調解書不適用留置送達),調解不成立,法院應對案件繼續進行審理。
但是,根據《民事調解規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後生效,經法院審查確認後,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卷,並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
《民事調解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對調解書的內容既不享有權利又不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不簽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
B. 經濟糾紛調解協議書範本是什麼
立協議人:
xxxx建築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xxxx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xxxx建築工程公司訴xxxx百貨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xx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於1999年10月16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26元,於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xx區人民法院(1999)x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於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6元,於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於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於2000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築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X X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法定代表人:X X X(章)
20xx年xx月xx日
C. 民事調解協議書範本
調解協議書
( )字第 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D. 民事調解書怎麼寫
E. 民事調解書的格式
民事調解書,有標題、編號、當事人、案由、事實、理由、協議、落款、日期、書記員等部分。格式與民事判決書基本相同,可以參閱。
F. 我想知道法院民事調解書的格式是怎樣的誰能附張圖給我,謝謝
法院民事調解書的格式:
1首部
1、標題:標題分兩行寫明法院名稱和文種。
2、編號:寫在標題右下方的位置。寫明:「[年度]×民×字第××號。」
3、當事人情況:如系一審的調解書,應按順序分別寫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況。如系二審的調解書按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的順序寫。如系再審的調解書按原審原告、原審被告、原審第三人的順序寫。具體寫法與一審、二審、再事判決書相同,可分別參照。
4、案由:即寫明案件的性質。如「婚姻糾紛或購銷合同糾紛或損害賠償」等。
正文
1、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
2、寫明調解達成協議的內容。
尾部
首先寫明法院對協議內容予以確認的態度及調解書的效力:
「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之後由審判庭人員署名,註明製作日期,加蓋院印,書記員署名,左方打出「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校對戳。
因為調解書是由主持調解的人員作出的,因此對於當事人而言只需要大概了解一下調解書的格式就行了,不過要是對作出的調解書內容不服的話,則就要採取措施來進行維權了。此時可以不在調解書上面簽字,這樣就不會生效。
法院民事調解書的格式圖:
(6)法院調解書範本擴展閱讀:
法院民事調解書格式正文:
1、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如系二審或再審調解書,在其之前還應寫上訴人提起上訴的情況和再審的提起情況。
案件的事實可寫法院確認的事實。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後,尚未開庭情況下,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和事實清楚,並經雙方同意而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的事實可寫當事人爭議的事實。無論是哪種情況,事實都應當寫得簡明扼要,不必像判決書那樣寫得過細。
2、寫明調解達成協議的內容。協議內容是指在當事人自願、合法的原則下達成的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它是調解書的核心內容。
在事實寫完之後,應另起一段,寫明如下一段文字:「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而後,用分條分項式寫明協議的具體內容。
最後,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後,調解書送達前,如有一部分已執行,在本協議內容中,應將已執行的那一部分也寫入調解書協議內容中,並加括弧註明(已執行)。
G. 民事調解書格式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民事調解書
(2009)x民初字第xxxx號
原告:向某某,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xx區xxxxx小鎮x號樓x單元xx室。
委託代理人:xxx,北京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某某,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北京xxxx飲管理有限公司職員,住xx區xx庄xx號院宿舍。
委託代理人:x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無業,住xx區路xx號院x號樓xxxx號。
案由:離婚糾紛
原告向某某與被告劉某某2004年經人介紹,2004年12月28日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結婚初期雙方感情尚好。2009年3月2日,向某某以雙方兩地分居導致感情不和為由訴至本院要求離婚,劉某某當庭表示同意離婚。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告向某某與被告劉某某離婚。
二、其他無異議。
案件受理xxx元,由原告負擔,已交納。
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劉某某
二 00 九年三月二日
書 記 員 郭某
H. 民事調解協議書範文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
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製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民事私下調解協議書範本:
一、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
甲方:xxx,
男,漢族,
現年歲,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二、製作調解書的背景
甲、乙雙方因案,現乙方已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向xxx派出所報案,該所也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採取強制措施。因甲方在此事中,也是被人蒙騙,現在的主持下,雙方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及相關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製訂本《調解協議書》。
三、雙方一致的意見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壹拾叄萬圓整(¥130000.00元),並以下述第四款規定的方式支付乙方;乙方將原收條原件交還甲方,並就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出具新的收條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以下述第四款規定支付賠償款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承諾使甲方獲得釋放。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本《調解協議書》自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甲方應在《調解協議書》生效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所列的所有款項,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到廣東xx律師事務所銀行帳戶。由該所在乙方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成功,並使甲方獲得釋放後五個工作日之內負責給付乙方。否則廣東xx律師事務所應將此款退還給甲方。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8)法院調解書範本擴展閱讀
調解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經過協商,自願處分其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一種文書形式。調解書是人民法院確認雙方當事人調解協議的法律文書。
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寫作的重要研究,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在堅持自願、合法的原則下,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採取調解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互相諒解,達成協議後而寫成的文書,稱為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的寫作方法與民事判決書有共同之處,下面介紹一審民事調解書的寫作方法,以供參考。
1、標題和編號。標題由法院名稱和文書名稱組成。編號由年度、院名簡稱、文書簡稱和文書順序號組成。
2、訴訟參與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寫法與第一審普通程序民事判決書相同,可參照。
3、案由。一審民事調解書要直接寫明案由。如「案由:離婚」。
4、事實。調解書事實的寫法,應視具體案件而定:如先寫明標的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再寫明糾紛的原因、過程和現狀,以及雙方的請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寫法上,一般採取把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院認定的事實綜合在一起寫。它不像判決書那樣把事實寫得很詳細,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練,在簡明上見功夫。
5、理由。調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根據法律,針對當事人爭議的問題,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定,從而講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態度。
案情簡單,協議達成也順利的,可以不寫理由,或者調解理由從簡,與事實寫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較重大復雜的,當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經濟糾紛案件,則應當另起一行寫明調解的理由。
6、協議內容。這是指當事人在自願合法的原則下達成的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有兩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案件實體問題的解決意見,二是訴訟費用的負擔。
7、註明文書效力。在訴訟費用負擔的左下一行寫明:「本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議庭組成人員或者獨任審判員署名;達成協議的時間,並加畫人民法院院章;書記員署名,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字樣的印戳。
參考資料
網路-民事調解書
網路-調解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