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合同債權質押
合同債權是可以質押的。合同債權質押是指為擔保某一債權的實現,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債權為標的向債權人設立的質押。但是並不是所有合同都能質押,需要滿足下列條件:1、合同債權須合法有效。成為質押標的合同債權應當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債權。2、合同債權須具有可轉讓性。設定質押的合同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這是由質權最終實現的方式決定的。不具可轉讓性的債權不得轉讓。鑒於此,不具轉讓性的債權也不能用於質押。3、可成為質押標的之合同債權應具有特定性。質押的合同債權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設定質押時,用於出質的合同債權已經發生或數額已確定。二是指用於質押的債權所表徵的財產是特定性的。4、用於質押的合同債權須債務人不享有抗辯權或自願放棄抗辯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五條?下列權利可以質押:(一) 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二)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三) 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四) 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