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好,我想製作一個資金台賬的表格怎麼製作哦
每個公司的資金台賬應該都會根據具體需求有所不同吧,先說下製作思路:
1、確定回台賬所需欄位
2、規劃台賬表答格組成和展現:考慮需要用幾個表,最後的展現形式是怎樣的
3、導入測試數據,添加對應公式
以下是我簡單做的一個,僅供參考:
我這規劃了一個流水記錄表和一個資金台賬表
在資金台賬表中就能通過條件篩選查詢所需的匯總數據了
Ⅱ 押金台帳怎麼做我是管倉庫的
一個押金作賬的教學,你借鑒一下.
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產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袋等。根據其在企業所發揮的作用不同可分為以下幾種:生產過程中用以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隨同產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隨同產品出售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單獨使用的包裝物。出租包裝物價值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和五五攤銷法等。各個環節的賬務處理因採用的包裝價值攤銷方法的不同而不同,筆者為了行文的需要選用了五五攤銷法作為出租出借包裝物價值的攤銷方法
一、出租包裝物業務實例及其分析
企業往往因銷售商品的需要而有償租給購貨單位使用並要求按期退還的包裝物,其一般的會計核算包括租出、收取押金和租金、收回包裝物、價值攤銷、保廢等幾個環節。如果從這一經濟業務的實際操作來看,企業應與承租方簽訂一個合同,合同載明收取的押金數量以及承租方延期歸還包裝物便沒收押金的條款。那麼,問題在於收取的押金具有怎樣的性質,在押金被沒收後,根據不同的押金性質應做出怎樣的會計核算。筆者擬從分析兩個實例入手,對出租包裝物押金的會計核算做出了嘗試性的探討
業務實例:
例1:╳ ╳年4月1日,A公司因業務需要向B公司出租全新的包裝物一批,價值5000元,租期三個月,租金300元/月,押金4600元,合同規定:B公司按期歸還包裝物後,押金如數退回,逾期沒收押金。6月30日B公司仍未歸還包裝物
例2:╳ ╳年4月1日,A公司因業務需要向B公司出租全新的包裝物一批,價值5000元,租期三個月,租金300元/月,押金200元,合同規定:B公司按期歸還包裝物後,押金如數退回,逾期沒收押金。6月30日B公司仍未歸還包裝物。
實例分析:
這兩個例題的關鍵在於押金的數量,押金數量的大小決定了押金的性質、決定了逾期沒收押金後出租方對包裝物的處理方式,從而也決定了對這兩種不同押金被沒收後不同的會計核算。
例1中押金的性質及其會計核算
在例1中,包裝物的價值共計5000元,收取的押金為4600元,從這兩個數據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看到:該押金基本上可以抵償包裝物的價值。這就意味著,即使出租合同到期承租方不再歸還該包裝物,出租方也不會有什麼損失。換句話說,承租方在出租合同逾期後歸不歸還該包裝物,出租方可以毫不理會。在這種情況下,出租方沒收的押金(4600元)應視同出售包裝物這種輔助材料的經濟業務,所以應核算為「其他業務收入」。具體會計核算如下:
①出租該全新包裝物時,
借:包裝物——出租包裝物 5000
貸:包裝物——庫存未用包裝物 5000
②按其價值的50%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2500
貸:包裝物——包裝物攤銷2500
③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4600
貸:其他應付款 4600
④合同逾期,沒收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4600中國
貸:其他業務收入 3818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782
此時,對於租賃雙方來說,包裝物均無退還的必要,所以還應同時編制會計分錄,攤銷剩餘50%的包裝物價值。
借:其他業務支出 2500
貸:包裝物——包裝物攤銷 2500
例2中押金的性質及其會計核算
在例2中,包裝物的價值共計5000元,收取的押金為200元,該押金只是作為承租方按期歸還包裝物的一種保證而遠不能抵償包裝物的價值。這就意味著,即使出租合同逾期承租方仍負有歸還該包裝物的義務;出租方一直擁有對承租方5000元包裝物的債權,直到出租方收回該包裝物為止。在這種情況下,出租方沒收的押金(200元)應核算為「營業外收入」。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①出租該全新包裝物時
借:包裝物——出租包裝物 5000
貸:包裝物——庫存未用包裝物 5000
②按其價值的50%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 2500
貸:包裝物——包裝物攤銷 2500
③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200
貸:其他應付款 200
④合同逾期,沒收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200
貸:營業外收入 200
該經濟業務會計核算結束以後,出租方應及時地督促承租方盡快歸還該包裝物。待包裝物歸還時,出租方方可做出進一步的會計核算。
⑤收回包裝物時
借:包裝物——庫存已用 5000
貸:包裝物——出租包裝物 5000
二、 出借包裝物的會計核算
出借包裝物是企業為了銷售產品,以出借方式無償提供給購貨單位暫時使用的包裝物,但要收取一定的押金。包裝物在出借期間,其價值損耗和發生的修理費用,都是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應記作企業的「營業費用」。出借包裝物發出、收回及退還押金與出租核算相同,但對於逾期未退回包裝物沒收的押金,應記作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出借包裝物報廢,對其殘料價值,應沖減企業「營業費用」,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貸記「營業費用」。出借包裝物若採用五五攤銷法攤銷其價值,其核算方法與出租包裝物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另外可以把借條復印後讓經手人簽字入賬)
Ⅲ 什麼是箱押金台賬
就是按照公司的需要,自己設計格式,登記箱押金發生日期,發生金額,收回日期,收回金額,及余額和是否逾期等情況的賬簿,不需要貼印花稅。
Ⅳ 什麼是「保證金台賬」制度
關於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的意見
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995年以來實行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對規范加工貿易管理、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加工貿易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擴大出口、增加就業、吸引外資和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完善加工貿易管理,維護正常的加工貿易秩序,防止和打擊利用加工貿易走私、逃稅和逃匯等違法行為,現就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加工貿易實行按商品分類管理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逐步優化加工貿易產品結構,引導加工貿易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方向發展。
(一)禁止類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海關無法實行保稅監管的商品。
(二)限制類是指進口料件屬國內外價差大且海關不易監管的敏感商品。
對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即:除本文規定的A類企業外,其他加工貿易企業進口限制類料件時,海關按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等值收取保證金,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加工出口並辦理核銷後再將保證金及利息予以退還。
(三)允許類是指除禁止類和限制類以外的其他商品。除本文規定的C類企業外,允許類商品的加工貿易繼續實行現行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制度。
加工貿易分類管理商品目錄由國 家經貿委會同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確定並適時調整,由外經貿部對外公布。
二、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分類管理
將加工貿易企業分為A、B、C、D四類,A類、C類和D類企業名單由海關總署會同外經貿部確定,由外經貿部對外公布。企業分類名單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B類企業不具體列名。
(一)A類企業是指經海關總署批准,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與主管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並依法開展加工貿易、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保稅工廠,或從事飛機、船舶等特殊行業加工貿易的企業。對A類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由海關保稅監管,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
保稅區內企業開展加工貿易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按《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署監[1977]594號)執行。
(二)B類企業是指依法開展加工貿易、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企業,繼續實行現行的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制度。
(三)C類企業是指依據外經貿部、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經海關認定有違規行為的企業。對C類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海關對其加工貿易進口料件收取應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等值的保證金。
(四)D類企業是指經海關認定有走私行為或有三次以上違規行為的企業。對D類企業,除由海關依法處理外,外經貿主管部門停止其加工貿易經營權。對外商投資企業,外經貿主管部門通知海關暫停其進出口業務一年。
對承接委託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的分類原則和管理辦法參照本條有關規定執行。
三、銀行保證台賬「實轉」管理
從事進口料件屬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企業和C類企業,在按規定辦理銀行保證金台賬時,將保證金存入海關在中國銀行設立的指定賬戶。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加工出口並辦理核銷後,中國銀行憑海關開具的台賬核銷通知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並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對在合同規定的加工期限內未能出口或經批准轉內銷的,海關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將保證金及利息轉為稅款和緩稅利息。
四、加強異地加工貿易的管理
對跨關區異地加工,加工貿易經營單位必須與加工生產企業簽訂規范的委託加工合同。經營單位不得將保稅進口料件轉賣給加工生產企業,否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處理。
經營單位委託C類企業加工,由海關對經營單位徵收相應數額的保證金後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經營單位不得委託D類生產企業加工。
五、嚴格轉廠深加工管理
(一)加工貿易企業以結轉的保稅產品開展深加工復出口業務,須按商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報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後,憑批准文件到海關辦理結轉手續,海關根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對其嚴格保稅監管。
(二)對限制類商品和C類企業需轉廠深加工的,由海關按轉關運輸或計算機聯網辦法實行監管。不具備轉關運輸或計算機聯網管理條件的,由海關收取與轉廠深加工保稅產品稅款等值的保證金。
(三)轉廠深加工上、下游企業之間可比照進出口貿易以外匯結算,並按規定辦理進口付匯和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六、進一步完善稅款追繳保障機制
加工貿易企業首次開設保證金台賬時,必須提供基本賬戶賬號並出具基本賬戶開戶行的證明。已經設立保證金台賬的企業,必須預留基本賬戶賬號。加工貿易企業發生走私違規行為需追繳稅款時,由海關向其基本賬戶開戶行開具協助扣款通知書,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行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積極履行協助扣劃稅款的義務。
七、嚴格控制加工貿易內銷行為
加工貿易製成品應復出口,不得滯留國內市場。 的確特殊原因需轉內銷或轉用於生產內銷產品的,需報經原合同審批機關的上一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由海關根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進口料件徵收稅款並補征稅款利息,計息期限為料件申報進口之日起至補征稅之日止。進口料件屬國家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或登記管理的商品,經營單位需向海關提交用於內銷或用於生產內銷產品的進口許可證或登記證明;在核銷期內不能提交,海關除補征稅款及稅款利息外,並處進口料件案值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罰款。未經批准,擅自內銷加工貿易保稅料件或成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處理。
八、制定單耗標准,加強海關核銷
由海關總署、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國家工業局制訂並分批公布全國統一的加工貿易單耗定額標准,作為審批、監管核銷進口料件數量的依據。外經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單耗標准審批加工貿易合同(包括結轉深加工),海關要嚴格按單耗標准進行核銷。
九、加強部門協調,實行綜合管理
加工貿易政策性強,涉及環節多,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配合,盡快實現部門間加工貿易審批、備案、核銷的計算機聯網。由國家經貿委會同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組成加工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定期通報情況,研究政策,共同做好加工貿易管理工作。
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仍按原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的規定執行。
有關主管部門應按照以上意見分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自1999年6月1日起執行。
海關總署、中國銀行《關於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署稅[2000]188號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保障國家用稅收,簡化海關、銀行手續,解決B類企業從事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備案時一次性繳納合同料件應征稅款等值保證金負擔較重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領導有關批示精神,決定對B類企業在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的限制類商品,按其合同備案金額應繳納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5月1日起,B類企業向海關辦理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時,海關按合同備案金額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
對C類企業徵收台賬保證金的比例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合同、且全額繳的台賬保證金,根據《海關總署關於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650號)規定,暫不退還,等合同核銷結案後方予退還。
三、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的合同,5月台票日後增加進口料件或合同金額涉及及保證金台賬「實轉」的,根據本通知規定按稅款的50%重新計算該合同限制類商品台賬保證金總金額,該總金額未超出已繳納台賬保證金金額的,不再補征台賬保證金。
四、對在2000年5月1日後因企業管理類別發生調整,由A類管理變為B類管理的企業,凡涉及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合同,對原合同項下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50%補征台賬保證金。
由A類或B類管理變為C類管理的企業,對原合同項下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100%補征台賬保證金。
五、請各海關於4月28日將本通知所附公告稿(見附件)對外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告
二000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告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通知,從2000年5月1日起,調整B類管理的企業從事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徵收保證金的比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00年5月1日起,「B」類企業向海關辦理出口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時,海關按合同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
二、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合同、且全額繳納的台帳保證金,根據《海關總署關於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650號)規定,暫不退還,待合同核銷結案後方予退還。
三、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的合同,5月1日後增加進口料件或合同金額涉及保證金台帳「實轉」的,按台帳「實轉」規定以增加部分徵收相當於稅款50%的保證金。
四、對在2000年5月1日後因企業管理類別發生調整,由「A」類管理變為「B」類管理的企業,凡涉及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合同,對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50%補征台帳保證金。
由「A」類或「B」類管理變為「C」類管理的企業,對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全額補征台帳保證金。
五、對「C」類企業徵收台帳保證金的比例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Ⅳ 什麼是保證金台賬
關於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的意見
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995年以來實行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對規范加工貿易管理、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加工貿易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擴大出口、增加就業、吸引外資和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完善加工貿易管理,維護正常的加工貿易秩序,防止和打擊利用加工貿易走私、逃稅和逃匯等違法行為,現就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加工貿易實行按商品分類管理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逐步優化加工貿易產品結構,引導加工貿易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方向發展。
(一)禁止類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海關無法實行保稅監管的商品。
(二)限制類是指進口料件屬國內外價差大且海關不易監管的敏感商品。
對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即:除本文規定的A類企業外,其他加工貿易企業進口限制類料件時,海關按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等值收取保證金,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加工出口並辦理核銷後再將保證金及利息予以退還。
(三)允許類是指除禁止類和限制類以外的其他商品。除本文規定的C類企業外,允許類商品的加工貿易繼續實行現行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制度。
加工貿易分類管理商品目錄由國 家經貿委會同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確定並適時調整,由外經貿部對外公布。
二、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分類管理
將加工貿易企業分為A、B、C、D四類,A類、C類和D類企業名單由海關總署會同外經貿部確定,由外經貿部對外公布。企業分類名單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B類企業不具體列名。
(一)A類企業是指經海關總署批准,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與主管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並依法開展加工貿易、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保稅工廠,或從事飛機、船舶等特殊行業加工貿易的企業。對A類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由海關保稅監管,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
保稅區內企業開展加工貿易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按《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署監[1977]594號)執行。
(二)B類企業是指依法開展加工貿易、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企業,繼續實行現行的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制度。
(三)C類企業是指依據外經貿部、海關總署有關規定,經海關認定有違規行為的企業。對C類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海關對其加工貿易進口料件收取應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等值的保證金。
(四)D類企業是指經海關認定有走私行為或有三次以上違規行為的企業。對D類企業,除由海關依法處理外,外經貿主管部門停止其加工貿易經營權。對外商投資企業,外經貿主管部門通知海關暫停其進出口業務一年。
對承接委託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的分類原則和管理辦法參照本條有關規定執行。
三、銀行保證台賬「實轉」管理
從事進口料件屬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企業和C類企業,在按規定辦理銀行保證金台賬時,將保證金存入海關在中國銀行設立的指定賬戶。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加工出口並辦理核銷後,中國銀行憑海關開具的台賬核銷通知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並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對在合同規定的加工期限內未能出口或經批准轉內銷的,海關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將保證金及利息轉為稅款和緩稅利息。
四、加強異地加工貿易的管理
對跨關區異地加工,加工貿易經營單位必須與加工生產企業簽訂規范的委託加工合同。經營單位不得將保稅進口料件轉賣給加工生產企業,否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處理。
經營單位委託C類企業加工,由海關對經營單位徵收相應數額的保證金後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經營單位不得委託D類生產企業加工。
五、嚴格轉廠深加工管理
(一)加工貿易企業以結轉的保稅產品開展深加工復出口業務,須按商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報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後,憑批准文件到海關辦理結轉手續,海關根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對其嚴格保稅監管。
(二)對限制類商品和C類企業需轉廠深加工的,由海關按轉關運輸或計算機聯網辦法實行監管。不具備轉關運輸或計算機聯網管理條件的,由海關收取與轉廠深加工保稅產品稅款等值的保證金。
(三)轉廠深加工上、下游企業之間可比照進出口貿易以外匯結算,並按規定辦理進口付匯和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六、進一步完善稅款追繳保障機制
加工貿易企業首次開設保證金台賬時,必須提供基本賬戶賬號並出具基本賬戶開戶行的證明。已經設立保證金台賬的企業,必須預留基本賬戶賬號。加工貿易企業發生走私違規行為需追繳稅款時,由海關向其基本賬戶開戶行開具協助扣款通知書,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行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積極履行協助扣劃稅款的義務。
七、嚴格控制加工貿易內銷行為
加工貿易製成品應復出口,不得滯留國內市場。 的確特殊原因需轉內銷或轉用於生產內銷產品的,需報經原合同審批機關的上一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由海關根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進口料件徵收稅款並補征稅款利息,計息期限為料件申報進口之日起至補征稅之日止。進口料件屬國家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或登記管理的商品,經營單位需向海關提交用於內銷或用於生產內銷產品的進口許可證或登記證明;在核銷期內不能提交,海關除補征稅款及稅款利息外,並處進口料件案值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罰款。未經批准,擅自內銷加工貿易保稅料件或成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處理。
八、制定單耗標准,加強海關核銷
由海關總署、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國家工業局制訂並分批公布全國統一的加工貿易單耗定額標准,作為審批、監管核銷進口料件數量的依據。外經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單耗標准審批加工貿易合同(包括結轉深加工),海關要嚴格按單耗標准進行核銷。
九、加強部門協調,實行綜合管理
加工貿易政策性強,涉及環節多,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配合,盡快實現部門間加工貿易審批、備案、核銷的計算機聯網。由國家經貿委會同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組成加工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定期通報情況,研究政策,共同做好加工貿易管理工作。
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仍按原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的規定執行。
有關主管部門應按照以上意見分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自1999年6月1日起執行。
海關總署、中國銀行《關於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署稅[2000]188號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保障國家用稅收,簡化海關、銀行手續,解決B類企業從事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備案時一次性繳納合同料件應征稅款等值保證金負擔較重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領導有關批示精神,決定對B類企業在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的限制類商品,按其合同備案金額應繳納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5月1日起,B類企業向海關辦理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時,海關按合同備案金額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
對C類企業徵收台賬保證金的比例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合同、且全額繳的台賬保證金,根據《海關總署關於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650號)規定,暫不退還,等合同核銷結案後方予退還。
三、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的合同,5月台票日後增加進口料件或合同金額涉及及保證金台賬「實轉」的,根據本通知規定按稅款的50%重新計算該合同限制類商品台賬保證金總金額,該總金額未超出已繳納台賬保證金金額的,不再補征台賬保證金。
四、對在2000年5月1日後因企業管理類別發生調整,由A類管理變為B類管理的企業,凡涉及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合同,對原合同項下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50%補征台賬保證金。
由A類或B類管理變為C類管理的企業,對原合同項下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100%補征台賬保證金。
五、請各海關於4月28日將本通知所附公告稿(見附件)對外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告
二000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告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通知,從2000年5月1日起,調整B類管理的企業從事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徵收保證金的比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00年5月1日起,「B」類企業向海關辦理出口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時,海關按合同應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的50%徵收保證金。
二、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合同、且全額繳納的台帳保證金,根據《海關總署關於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650號)規定,暫不退還,待合同核銷結案後方予退還。
三、對「B」類企業在2000年5月1日前已備案的合同,5月1日後增加進口料件或合同金額涉及保證金台帳「實轉」的,按台帳「實轉」規定以增加部分徵收相當於稅款50%的保證金。
四、對在2000年5月1日後因企業管理類別發生調整,由「A」類管理變為「B」類管理的企業,凡涉及進口限制類商品的合同,對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按稅款50%補征台帳保證金。
由「A」類或「B」類管理變為「C」類管理的企業,對尚未進口以及未加工復出口部分全額補征台帳保證金。
五、對「C」類企業徵收台帳保證金的比例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Ⅵ 台賬保證金是什麼
台賬保證金(保證金台賬)將企業和商品分類,按企業及商品類別不同,對加工貿易實行風險管理。
對於風險較低的加工貿易不設台賬,即「不轉」;或設台賬不付保證金,即「空轉」;對於風險較高的加工貿易開設台賬並付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即「實轉」。
(6)押金台賬範本擴展閱讀
隨著科學技術進步,計算機廣泛應用,現在很多單位不再用手工做賬,而用計算機做賬,把數據錄入成軟體,這叫做「電子台賬」。
台賬常常被用於工程,例如,一般工程都會有混凝土台賬、安全台賬等,台賬在這里的實際意思就類似於人工整理的資料,資料里一些內容按工程上固定的格式列印出來,一些內容人工手寫完成,另外有工程技術人員的簽字確認。
Ⅶ 辦公室台賬範本
1、如果你只需要計數量,就買兩本庫存明細賬(或者自己用excel做一個),賬本版上有日期、摘要、借方權數量、貸方數量、結存數量,購入、領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是你分別登記就行了。(購入時登記在借方,領用時登記在貸方,為了好管理你可以將固定資產進行簡單的分類,如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傢具工具等。低值易耗品你也可以分類,這個需要根據你們企業的情況,登記在一個類別里的月底需要結出余額,余額=上期余額+本期購入-本期領用。只是建立台帳,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低值易耗品的分攤等會計處理你需要看看專業的書籍了)
2、如果需要登記金額,你買數量金額賬本就行了,在一般的文具店都有。
Ⅷ 簡述,銀行保證金台賬的分類運作
銀行保證金類型有很多,針對不同的產品涉及到不同的保證金,比如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需要匯票金額一定比例的現金作為保證金;開立保函也需要一定比例的現金作為保證金,具體形態很多,問題不好回答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