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的範本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於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面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後確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餘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並交付給乙方後3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並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1)宅基地轉讓範本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不予批准情形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2. 宅基地轉讓合同範本
核心提示:筆者在廣州代理的涉訴《農村宅基地房買賣合同》糾紛案,買受人10年前支付50萬元買了業主一棟四層的宅基地房,現因該房門前開通了大馬路,該宅基地房可成四個商鋪門面漲價至300萬元,原業主起訴至番禺區人民法院,請求確認涉訴《農村宅基地房買賣合同》無效,雙方返還財物。在簽訂涉訴《農村宅基地房買賣合同》時,建議務必請有經驗的當地律師審查合同,避免日後造成巨額財產損失。
農村房屋(或宅基地房),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基於特定身份,無償從本集體經濟組織取得宅基地後,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建築物。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權歸農村居民,即是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因此,具有無償性、福利性和限制轉讓性。農村的房屋買賣標的不僅涉及房屋,還包含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用好《合同法》第57、58條